人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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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二、人事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人事管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合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的相关制定依遵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1.3、范围:
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及人员。
1.4、执行:
行政人事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1.5、解释: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行政人事部。
一、职级职能
1、
职级
2、职能
♦董事长:
组织、协调董事会工作,对公司重大决策作出决议,
召集、主持董事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财务预算、年度计划及投资等日常经营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核公司机构调整及重大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总经理: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业务。
♦副总经理:
行使对全公司的指导、指挥、监督和管理的权力,协助、配合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决策层决议,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日常工作情况,并定期参加公司决策层会议,发表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并具体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工作。
♦总监:
参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项目开发计划,贯彻执行公司决策层决议;全方位负责部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个部门整体运作、业务发展;依据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和管理任务,向决策层提交工作计划方案,负责公司业务的指导、指挥、监督和管理全程工作,完成公司制定各项目标性工作任务,负责建设和管理高素质的工作团队,指导、监督其完成公司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并定期参加公司决策层会议,发表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部门经理:
协助总监指导和协调部门工作,准确传达、执行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目标任务;全面负责部门的管理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监督、执行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组织员工学习并监督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使监督权和考核权;员工与部门领导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部门员工之间的通力合作,协助总监做好团队建设工作。
二、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1、作息与请假规定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每周五个工作日。
累计工作时间40小时。
出勤时间
上午上班时间09:
00
中午用餐时间:
11:
30-13:
30
下午下班时间17:
30
员工应在09:
00前做好上班前准备工作(收拾办公桌、整理仪表、打水、打卡等),09:
10以后不得用餐或离岗。
(出差、请假除外)
注:
以上出勤时间适用总部;其分、子公司依本单位的作息时间执行。
(二)休假规定
1、法定假日规定
国家法定节假依照国家休假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节假均为有薪假。
2、有薪假别规定
1)婚假
①员工领取结婚证书后,可一次性享受法定婚假5天。
晚婚假(汉族男25,女23岁,少数民族男23岁,女21岁)15天。
员工请婚假需出示结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丧假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
根据村(街道)的证明(外地员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享受一次性丧假8天。
(含路途)往返费用自理。
3)产假
①公司已婚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属难产的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产假可增加15天(以接生医院证明为准),属晚育难产(26周岁后生育的)增加产假30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如提前休假或续假,以事假论。
②产前检查应控制在1日内,须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
产假期间考勤均设为正常出勤。
③女职工计划生育假每年限15天以内,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产假42天,超出均按病假处理。
④本公司男职工在配偶分娩时(仅限第一胎),可给5天陪护假,并视为出勤。
假满消假请提交婴儿《出生证明》。
4)哺乳假
①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30天的产假,并视为出勤。
②女员工子女未满一周岁需哺乳仍在上班的,上班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③产假结束后,无人照顾婴儿的,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总经理审批后。
方可请哺乳假,产假与哺乳假合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哺乳假期间只发企业最低生活费。
5)年休假
①员工在公司工作连续满一年后,经批准后开始享有带薪年休假:
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每年休假为五天;
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满五年的,每年休假为八天;
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为十天;
连续在公司服务满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四天;
②带薪假按出勤对待,不报销任何费用。
③公司员工凡在一年内有旷工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④公派脱产,培训、进修半年的享受当年年休假标准一半的年休假,一年及以上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⑤事假或病假可冲低当年年休假。
(三天带薪病假除外)
⑥员工年休假原则上应在当年享受,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年休假的,可适当推延,但最迟不超过次年3月份。
公司安排年休而不休者,视为弃权;因生产工作需要至次年3月公司尚不能安排年休时,公司按天数加发准工资作为补偿。
6)病假
①全年带薪病假为3天,全年累计病假为30天(含30天)以内的发给半薪;全年累计病假30天以上并在医疗规定期(以市区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内,只发企业最低生活费,医疗规定期以外的不再计发最低生活费。
②住院:
每年带薪住院病假不超过30天,住院病假期间:
第一个月为带薪,接下去两个月为半薪,从第四个月开始为停薪留职,企业员工停薪留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因公伤或致残:
员工因工作致伤或致残,公司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无薪假别规定
1)事假
①事假全年累计为30天(含第30天),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均可享受30天事假。
试用期未满员工事假为5天,请假必经部门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审核,呈总经理核准。
②员工请事假在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审核。
3天以上的,公司总部由总经理、董事长核准。
各分、子公司由分公司最高主管批准。
③如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部门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事假天数。
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④事假超过3天,须按上述流程逐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备案。
如须续假情况,必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确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的,须由当事人向部门领导电话请假,经批准方可生效。
到岗后24小时内应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全年事假累计天数超过30天,因特殊原因不能上班的,需办理请假手续。
需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⑤凡请事假的员工,须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岗。
⑥函授、自修学习和考试的,按事假对等。
2、审批规定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一)休假审批
1、任何休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规定逐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备案后方能生效。
2、审批权限:
职务
主管
总监
人力资源
总经理
董事长
总监、副总经理
√
√
经理、办公主任岗
√
√
副经理岗
√
√
√
√
文职、助理岗
√
√
√
√
√
备注:
1、员工请假必须逐级审批,不能越级审批。
2、以上各种休假,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连续计算,不顺延。
3、缺勤规定
(一)缺勤
1、迟到
1)上班时间09:
00钟以后未到岗的视为迟到,计迟到一次;上班时间在30分钟以内到岗或擅离岗位30分钟以内的,按半天事假处理;迟到或擅离岗位超过半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计旷工半日。
2)因天灾人祸或其它不可抗惧等因素造成迟到的,经证实给予正常出勤。
2、早退
1)擅自提前(15分钟以内)离岗为早退。
超过15分钟视同旷工半日计算。
3、旷工
1)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①未经批准,不上班;
②上班时间脱岗、拒绝服从工作安排者;
③全天无打卡记录,且无备案。
(考勤机故障除外)
④因个人原因打架斗殴致伤,因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收审、拘留、传讯等不能到岗工作。
⑤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病假,经查实后视为旷工。
(二)打卡
1、员工在报到入职后一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考勤人员将录入指纹进行考勤作业。
2、打卡上班时间09:
00之前进行打卡,下午下班在17:
30之后进行打卡。
(三)加班
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人员,且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的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会签人力资源主管审核,呈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2、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双休加班的,由各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会签人力资源主管审核,呈总经理、董事长批准,方可生效。
3、双休日加班的员工,必须安排补休。
当月有效,延期无效。
4、双休日加班必须安排补休,超过十天确因工作需要未补休的发给加班薪资。
5、加班工资依照《劳动法》规定,平时加班工资则以150%计算;双休加班工资则以200%计算;法定加班工资则以300%计算。
(四)出差
1、目的:
为公司出差管理有所遵循,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部门员工因公出差,均按本规定办理出差事项。
3、管理规定
1)出差定义:
指员工因公必须在他/她所居住地外逗留至少1晚以上。
2)出差类型
①当日出差:
指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②远途出差:
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4、出差审批流程
1)员工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写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出差人数及出差事由及差旅费用等;
2)部门经理出差将《出差申请表》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后方可出差;
3)部门主管出差将《出差申请表》报请部门经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后方可出差;
4)部门员工出差将《出差申请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经理审批,审批后方可出差。
5、出差规定
1)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口头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回公司补办出差手续;
2)在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或缩短出差期限的,须报请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审批,若在出差期间因病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延长或缩短出差期限的,须及时通知,请示部门经理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报销费用;
3)出差员工(总经理级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将批复后的《出差申请表》原件交回行政人事部考勤管理员进行考勤备案。
6、出差报销
1)差旅费报销规定参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4、考勤管理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计发员工工资,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集团公司总部考勤采取指纹考勤机打卡方式,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进行打卡。
出勤打卡情况由人力资源及总经理进行监控管理。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卡。
各分、子公司由办公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对员工考勤登记,必须严格、真认记录考勤情况,杜绝《考勤统计表》到月底一次性补登记行为。
3、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因故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出勤,须提前向部门主管以口头方式请假,经批准后由部门主管向人事告备出勤,请假当事人须在24小时内到人事办理请假手续。
超过时限,人力资源及各分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员可以不予受理。
每月3日后不得再补缴上月《员工请假表》。
4、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及各分、子公司的考勤统计以打卡(手工考勤)记录、请假单、出差记录表等手续为依据,无《办公未按时打卡记录》、《员工请假表》、《出差记录表》手续的人员,且全天无打卡记录者,视同旷工。
5、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打卡时,应填写《出差记录表》,并在1日内交到人力资源或、分子公司交于各办公室负责人员备案。
遇有出差情况须提前1日将《出差记录表》交人力资源备案。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6、考勤由人力资源统一管理,每月1-3日起统计考勤。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员的出勤情况,不得在月底一次性向任何人员提供当月打卡情况清单。
考勤人员负责审核、收存《员工请假表》、《办公未按时打卡记录》,并于每月2日(节假日顺延)前根据考勤数据完成《考勤统计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做为计发工资依据,各分子公司的考勤表由各分子公司最高主管签核批准后进行工资核算。
7、上述所有相关备案手续均须严格按流程执行,超过2日补办手续的视为无效。
5、责任
1、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严格考执行勤制度,按时上报月考勤报表,《考勤统计表》到月底一次性补登记行为或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当事人按三天旷工处理;办理该事务的工作人员,处以本人日薪标准3倍的罚款;承担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的处罚,与办理该事务的工作人员处罚金额相同。
2、未经办理准假手续或假满未经准予续假而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处理。
旷工半日的处以本人日薪标准2倍的罚款;旷工一日处以本人日薪标准3倍的罚款;旷工年累积达七日的或虽累积未达七日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员工立即开除。
3、《加班申请单》未经部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未报公司人力资源核准,不计发加班工资或补休。
能补未补的双休日加班、法定加班的不计发加班工资。
4、迟到每一次按本人的日薪标准的20%的罚款。
迟到月累计达5次按旷工一日罚款。
5、早退每一次按本人的日薪标准的20%的罚款。
早退月累计达5次按旷工一日罚款
6、旷工半日按本人日薪标准的30%的罚款,旷工一日按本人日薪的40%罚款。
旷工2日按本人日薪的50%罚款。
旷工3日视为自动离职。
7、员工在上班时间忘记打卡或签到登记的,经部门主管证实后,每忘记一次扣10元;月累计达3次及以上则以旷工1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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