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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讲义
第九章 安全、健康和环保知识
9.1安全知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安全生产方针),是应遵守的一条准则。
石油化工企业的原料及产品绝大多数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生产工艺连续性强,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复杂,设备种类繁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破坏性很大的事故,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因此,安全问题对石油化工来说是首要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警钟长鸣,没有安全就没有生产,就没有经济效益,就谈不上企业的振兴和发展。
9.1.1安全管理
人类社会的发展证明,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是可以认识、可以驾驭的。
重要的是科学态度和尊重客观规律。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工艺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但人们经过长期实践,特别是经过一些重大事故的经验总结,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科学规范和规程,在设计、设备操作、建设、生产管理上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保证了人类有效地运用客观规律,保证了安全生产,因此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9.1.1.1安全生产法规、制度
中国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体系是由国家、地方和企业三个级别构成的,其中国家级的包括有关的法律、劳动安全卫生行政法规、安全卫生技术法规;地方级别的包括地方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企业级的主要有企业内部依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方针中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炼油厂安全承诺内容是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生产中,要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提到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生产也要摆到每一名岗位工人工作的第一位。
特别是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坚决杜绝冒险作业,克服侥幸心理,宁肯停产不冒险。
要实现安全生产,就必须加强管理,采取有的措施,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消除事故隐患,要在预防上下功夫,才能收到“安全第一”的效果。
“防消结合,以防为主”也是安全生产方针在消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2)安全生产重要法规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主要有: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条文也规定了对重大事故追究法律责任的内容。
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④“三大规程”。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⑤“五项规定”。
9.1.1.2安全生产管理七大原则
(1)安全监督管理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四全原则)。
(2)生产与安全统一的原则即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
(3)三同时原则即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要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措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搞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4)五同时原则即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三同步原则企业在考虑经济发展、进行机制改革、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方面要与之同时规划,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运作投产。
(6)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7)全面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是:
“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9.1.1,3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2)贯彻和制订安全规章制度
(3)编制安全劳动保护措施和计划
(4)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形式有“三级”,安全教育、特种工种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三种。
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人厂职工的人厂教育,即厂(部)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教育。
②特种工种教育,是对危险品保管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吊车司机、铲车司机、电梯操作工和锅炉操作工等工种,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③经常性安全教育,是针对全体职工进行的,要贯穿于生产活动之中。
以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讲安全课、编印安全通讯、放映安全电影、播放安全录像、张贴宣传画、广播宣传、事故分析会和参观安全陈列室等形式进行。
(5)安全检查企业的安全检查,应该是指对生产工作现场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的检查。
其目的就是查出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然后组织整改,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事故管理事故管理的任务是对事故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它以调查统计和分析的方法查清事故的原因,认识事故发生的规律,然后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在事故处理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9,1.2防火防爆 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9、1.2.1燃烧
燃烧是一种同时伴有发光和放热效应的剧烈的氧化反应,放热、发光、生成新物质是燃烧现象的三个特征。
燃烧可分为闪燃、着火和自燃等类型。
(1)闪燃与闪点可燃液体的温度越高,蒸发出的蒸气就越多。
随着温度的升高,液面上少量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后,遇着火源而发生一闪即灭(延续时间少于5S)的燃烧现象,称闪燃。
可燃液体蒸发出的可燃蒸气足以与空气构成一种混合物,并在与火源接触时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该液体的闪点。
闪点越低则火灾危险性越大。
闪燃是可燃液体发生着火的前奏,从消防的角度来说,闪燃就是火灾危险的警告,闪点是衡量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的重要依据。
催化裂化生产中主要物料的闪点见表9—l。
(2)自燃和自燃点可燃物质受热升温而不需要明火作用就能自行燃烧的现象称为自燃。
通常是由于物质的缓慢氧化反应放出热量,同时由于散热受到阻碍造成热量积蓄,当达到一定温度时而引起的燃烧,这是物质自发的着火燃烧。
引起物质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
自燃分类:
根据促使可燃物质升温的热量来源不同,自燃可分为受热自燃和自热自燃。
可燃物质由于外界加热,温度升高至自燃点而发生自行燃烧的现象称为受热自燃;可燃物质由于本身的化学反应、物理和生化作用等所产生的热量,使温度升高至自燃点而发生的自行燃烧现象称为自热自燃。
自燃点关系着油品加工和使用时的安全,当高温重油从设备、法兰、接头等处漏出时所引起的火灾往往与油品的自燃点有着密切的关系。
(3)着火与着火点可燃物质在某一点被着火源引燃后,若该点上燃烧所放出的热量足以把邻近的可燃物质层提高到燃烧所必需的温度,火焰就会蔓延开。
因此,所谓着火就是可燃物质与火源接触而燃烧,并且在火源移去后仍能保持继续燃烧的现象。
可燃物质发生着火的最低温度称为着火点或燃点。
可燃物质的闪点和着火点的区别是:
在着火点时燃烧的不只是蒸气,而且还有液体;在闪点时移去火源后闪燃即熄灭,而在着火点时液体则能继续燃烧。
9,1.2.2爆炸
爆炸是物质的一种非常急剧的物理、化学变化;在变化过程中,伴有物质及其所含能量的快速转变;其重要特征是大量能量在有限的体积内快速积聚,造成高温高压等非常状态,对邻近介质形成急剧的压力突越和随后的复杂运动,显示出不寻常的移动或机械破坏效应。
①爆炸分类
②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氧气)形成混合物,在点火源作用下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
其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浓度称为上限。
当混合气浓度低于(或高于)爆炸极限的下限(或上限)值时,对混合气点燃不能产生火焰传播。
混合气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外,可燃物不着火,更不会爆炸。
但是,在作业场所,容器和管道中的可燃气浓度在爆炸上限以上,若空气能补充或渗漏进去,则随时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因此,对浓度在上限以上的混合气,通常仍认为它们是危险的。
9.1.2.3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要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就应根据物质燃烧和爆炸原理,采取各种有效安全技术措施,避免燃爆条件的形成。
比如可燃性粉尘处于堆积状态或在容器中密集贮存的状态时,是不会爆炸的。
(1)防火技术措施根据火灾发展过程的特点,应采取如下基本技术措施:
①密闭和负压操作;
②通风除尘;
③惰性气体保护;
④严格控制火源;
⑤阻止火焰的蔓延;
⑥抑止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
(2)防爆技术措施根据爆炸过程的特点,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
②严格控制点火能源;
③及时泄出燃爆开始时的压力;
④切断爆炸传播途径;
⑤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物的破坏。
(3)工艺安全措施
①温度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往往伴随有热量的变化,有的过程要放出热量,有的过程要吸收热量,化学反应过程尤其是这样。
为使过程能正常进行,必须采取措施向反应系统加入或移走一定的热量,即加热或冷却,使系统的反应温度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
②压力控制。
在生产中,正确操作、维持压力稳定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③投料控制。
主要控制投料速度、投料配比、投料顺序和原料纯度。
④流量、液位控制。
物料的流量是生产中很重要的工艺参数。
在液位控制上要设有低液位报警和高位报警。
对于危险物料,还要设置危险液位报警和自动切除进料或出料联锁控制。
⑤防止跑、冒、滴、漏。
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往往导致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向环境中扩散,这是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
⑥防止误操作。
对比较重要的管线应涂以不同的颜色以示区别,对重要的阀门要采取挂牌、加锁等措施。
不同管道上的阀门应相隔一定的间距,以免启闭错误。
(4)控制与消除火源生产中的火源有加热炉火、反应热、电热、电火花、机械摩擦热、撞击火星、高温表面、生活用火等,这些火源是引起易燃易爆物质燃烧爆炸的常见原因。
控制火源,消除生产中不需要的火源,严格动火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防止电热和电气火花,电气设备或线路出现危险温度、电火花、电弧是引起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着火、爆炸的一个主要着火源。
另外,静电放电火花是引起燃烧爆炸的火源之一。
除采取一系列防静电措施外,在油气场所,操作人员还必须严格按规定穿着特制的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等,正确使用安全工具,避免静电产生。
(5)现场易燃易爆气体的监测在生产的作业现场装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记录装置,对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是十分必要的。
报警信号将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防止火灾爆炸事故。
(6)设置防火防爆安全装置设置阻火设备和防爆泄压设备,可以防止外部火焰窜人有燃烧爆炸危险的设备、管道、容器内或阻止火焰在设备、管道内的扩展;防止物理性、化学性爆炸。
(7)配备消防设施与器材根据装置的危险程度设置水、蒸汽、惰性气体、干沙、灭火工具等各种固定或半固定的灭火设施。
9.1.3人身防护
9.1.3.1防尘防毒
石化行业多年来治理尘毒的实践证明,在多数情况下,仅靠单一的方法去防治尘毒是行不通的,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即首先改革工艺设备和工艺操作方法,从根本上杜绝和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在此基础上再采用合理的通风措施,建立严格的检查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尘毒的危害。
主要措施如下。
①采取隔离操作,减少操作人员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时间。
②采用新材料、新设备,实现设备的密闭化,消灭跑、冒、滴、漏,限制尘毒物质的扩散污染和流失。
③通风净化车间空气中的尘毒物质,当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时,可以采取通风净化方法,使厂房内尘毒尽快被稀释和排出。
④湿法除尘是治理粉尘危害的重要手段之一。
大多数粉尘容易被水湿润,致使一些飘尘被水或雾聚积而增大质量,从空气中沉降下来。
⑤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设备维护检修责任制,消除跑、冒、滴、漏,不让尘毒物质扩散到操作环境中去。
⑥严格执行车间岗位有毒物质、有害部位的定期监测、统计、信息反馈工作;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查体及健康监护工作。
⑦消除二次尘毒源。
对于因跑、冒、滴、漏而散落在地面的粉尘、固液体有害物质加强管理,及时清扫、冲洗地面,实现文明生产,是清除二次尘毒源的重要管理措施。
⑧配备各种防毒面具,供有害岗位工人佩戴,防止有毒气体的侵害。
设置各种冲洗、洗涤用具,为及时清除有害固、液体而创造方便条件。
在尘毒岗位操作的工人,在作业中正确使用防护器材,加强个人防护也是防止尘毒危害的重要措施。
不同的防护器材,具有不同的防护性能,只有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才能使之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1)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原理主要是靠滤毒罐中所装的吸收剂对可被吸人人体的空气中的毒物吸收(或吸附)作用。
使用方法与保管注意事项如下:
①各号滤毒罐只能防止与其相应的一种或几种有害气体,使用时注意。
②有毒环境中的氧气占总体积的18%以下,有毒气体浓度占总体2%以上的地方,各种过滤式防毒面具都不能起到防护作用,应禁止使用。
③使用中如果闻到微弱的有毒气体气味时或发觉呼吸不畅,要立即离开污染区。
④用后应将面罩、导气管用温水清洗晾干放人袋内,滤毒罐必须上盖下塞,储存于干燥通风处,滤毒罐存放期为2年,过期应重新鉴定。
(2)防毒口罩防毒口罩的防毒原理及其采用的吸收剂与防毒面具基本一样。
防毒口罩的吸收剂分为5个型号,使用时一定要注意毒物应与防毒口罩的型号一致。
同时要注意毒物及氧的浓度及使用时间。
在使用中若闻到有轻微的毒物气味应立即离开毒区。
(3)防尘口罩防尘口罩能过滤和净化空气中的粉尘,对预防尘肺有重要作用。
防尘口罩的选用应根据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及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高低进行选用。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
防尘口罩不能作为防毒面具用,也不能在含氧量18%以下的场所使用。
(4)氧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可用于任何有毒有害气体的任何浓度的环境中。
是企业有毒事故处理,人员抢救的理想器材。
使用和保管时注意以下问题:
①使用前氧气压力必须在80kg/cm2以上,戴面罩前先打开氧气瓶,按手动补给按钮使气囊中原有的气体排出。
当氧气压力降到30kg/cm2时应离开毒区。
②戴上面罩后,应进行几次深呼吸,观察机件是否良好,确认正常后,方可进入毒区工作。
必须由两人配合工作,应以信号或手势进行联系,严禁摘下面罩说话。
避免与油类、火、高温接触,防止撞击。
感到有酸味时,应离开毒区进行更换。
③用后应尽快恢复到备用状态:
压力不足应充氧,吸收剂失效应更换。
要保持清洁,严禁油污染,每l~2个月进行一次检查。
9.1.3.2防触电
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使人的心脏、肺部及神经系统受到损伤。
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外部造成局部伤害。
电伤一般情况下不会造成死亡事故,但可引起残废或二次事故发生。
电击和电伤可能同时发生,在高压触电事故中往往同时发生。
而一般所说的触电事故基本上是指电击而言。
防触电的措施如下。
(1)提高电气设备完好状态,加强绝缘电气设备的带电体周围或对地之间总要用绝缘物质隔开,以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人身安全。
加强电气绝缘提高电气设备完好率是防止人身触电的一项重要措施。
这就要求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定期检查,每年雨季前,要开展春季电气设备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夏季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电气规章制度是确保电气安全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
电气规章制度是长期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经验。
规章制度不健全,有张不循,是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3)树立“安全第一”的自我保护意识,工作严肃认真现场指挥人员、作业人员都要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
这就要求作业人员穿齐个人防护用品,保证用具合乎质量要求,严格照章办事,听清口令再作业,严肃、认真、负如地工作,防止各项事故发生。
(4)全面应用漏电保护装置广泛使用漏电保护器,是防止触电事故的重要措施。
(5)保护接地和接零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接地体之间做良好的金属连接,把一旦发生漏电时的电流降到安全范围内,以保护人体的安全。
保护接零,是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的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系统中的零线做良好的金属连接,以避免人体遭受触电危险。
这是因为一旦设备外壳带电,可以迅速地使电气设备的漏电一相与零线产生强大电流,使电气保护装置动作,断开设备电源,使漏电设备外壳电压迅速消失、以防人体触电。
可见在三相四线制系统中,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在采用保护接零时,还要采取重复接地,即在零线上的一处或多处重复接地。
9.2环境保护知识
9.2.1环境保护法规及标准
9.2.1.1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也叫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或国际间共同制定我国参加并认可,强制执行,为调整因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环境法含义
①环境法是以国家意志出现的,是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
②环境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
③环境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可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同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环境和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另一方面是防治各种污染和其他公害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环境法的作用,就是通过调整人们(包括组织)在生产、生活及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人类活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限制在最小限度内,维护生态环境,实现人类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2)环境法的任务环境法的任务可概括为: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自然环境;防治污
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3)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环境法律规范的行为者,应承担法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后果。
也就是由有关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的情况给予法律制裁,包括追究其行政的、民事的或刑事的责任。
(4)环境法的原则环境法的原则,是世界各国在环境保护工作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是环境法的本质内容,是环境保护立法、司法和执法所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我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
环境法的原则是对环境保护有关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从理论上做出规定。
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是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积极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政策;污染者负担的政策;强化环境管理的政策。
9.2.1.2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共6章47条。
(2)污染防治法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共有7章66条,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监督管理、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及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共8章84条,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本法共有6章77条,内容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共7章60条,内容主要包括水环境的监督管理、防止地表水污染、防止地下水污染。
(3)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为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项目,在工程兴建以前,对它的规划选址、设计以及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和建成投产以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后,进行建设的制度。
它与“三同时”制度相辅相成。
“三同时”制度,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辅相成,是贯彻预防为主法律原则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一项创举。
还有征收排污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4)环境标准《环境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了国家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主要水环境标准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一96。
主要大气环境标准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395—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WP3——199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GMI—-1999。
噪声控制环境标准体系有《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9.2.2环境保护管理
9.2.2.1环境管理的概念
所谓环境管理.就是运用多种手段更新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观念,调整人类的社会行为,协调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可以认为环境管理是对损坏环境质量的人的活动施加影响,以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达到既要发展经济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
环境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传播,使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以至管理部门的决策、计划和个人的日常生产等各种活动,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并以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社会体制和思想观念的形式体现出来。
具体说来就是创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生活方式、新的社会行为规则和新的发展方式。
依据这样的目的,环境管理的基本任务应该是转变人类社会的一系列基本观念和调整人们的社会行为。
9.2.2,2企业生产中的环保管理
企业根据国家要求的环境保护考核及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三废”排放标准,确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实现环境保护技术经济指标。
各生产单位要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制中规定的环保指标。
凡达不到进污水场指标要求的废水,要设置必要的预处理设施,使高浓度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进污水场控制指标;岗位、设备、管线的巡检要确定环保检查内容,要加强对设备跑、冒、滴、漏的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妥善管理;各岗位要明确环保应知应会的内容,明确岗位责任制;严禁污染事故的发生。
(1)停工阶段环保管理
①生产装置停工检修方案中,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控制排污的环保措施。
②设备中液体物料倒空时,能返回贮罐的一律返回原贮罐,不能返回的要放人地下罐、事故槽或其他密闭容器中,以便回收利用。
不得把有害液体排人地沟或地面,造成环境污染或冲击污水处理场。
③管线、阀门中残存的少量物料必须全部用小容器承接回收,不得直接排至地面或污水系统。
④物料倒完后,所有冲洗设备、管线产生的含有物料或其他有害物质的一次废水,有条件贮存的尽量贮存,待预处理设施开车后处理排放;没有条件贮存的一律送污水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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