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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2004年12月)
第一章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概述
一、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性质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BeijingYouthScienceCreationCompetition简称BYSCC)是一项具有23年历史的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比赛,是目前北京市面向在校中小学生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北京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之一,竞赛学科包括自然科学学科和部分社会科学的内容,其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
二、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办和承办单位: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是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大兴区人民政府主办。
由北京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大兴区科协等单位具体承办。
三、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规模和组织机构
北京市每年约有100多万青少年参加各级各类的青少年科技普及教育和创新竞赛活动,经过选拔每年有约300多名优秀选手参加北京市终评决赛。
北京市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与承办地有关部门协商共同组成,负责比赛的组织工作。
四、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竞赛内容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竞赛活动是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其作品形式包括在科技实践活动中以及探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和科学研究论文等。
展示活动有科技实践活动展览、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和机器人优秀作品竞赛及展示。
五、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竞赛宗旨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作为一项大型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北京市青少年科学竞赛,其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
六、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参赛者
凡现就读于中小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北京市青少年,有发明创造成果、科学研究论文、信息技术应用成果以及在探究性学习过程的优秀研究项目者,均可参加基层举办的比赛。
北京市比赛由各区县在区县比赛基础上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作者参加。
七、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学科设立和评委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活动共设立13个学科。
分别是:
数学、物理、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展示活动分别展示青少年以小组、班组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的名义所进行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少年儿童优秀科学幻想绘画作品和青少年机器人优秀作品竞赛项目展示。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专设的展区进行展览,以区县为单位,每个区县一个展位,每个优秀科技实践活动项目展示1块宽90CM×高120CM的标准展板。
优秀科学幻想绘画作品在专设的展区进行展览。
机器人优秀作品和机器人竞赛在专设的展区内进行展示和评比。
小学组项目不设学科,分为技术发明和科学研究两个类别。
有科学家、工程学家和社会学家被聘为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评委。
所有的评委都是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
八、科学竞赛的评选及奖励:
评选标准:
“三自”原则和“三性”原则
“三自”原则:
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
“三性”原则:
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小学生的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根据目前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融入"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从以前重点考查学生项目的结论转变为重点考查项目的探究过程,考查在探究过程中小学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掌握。
评审委员会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及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学科、类别分别评选,遵照“三自”和“三性”的原则,评选出优秀项目的一、二、三等奖。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获奖者将荣获主办单位、赞助单位和协办单位颁发的奖章、证书或奖金、奖品。
第二章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学科分类及认定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活动的学科分类
1、数学--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光学、声学、粒子、原子、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磁学、量子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化学--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材料学、塑料、燃料、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微生物学--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类、细菌的遗传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环境科学--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生物化学--指生物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医药与健康学--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工程学--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计算机科学--指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译码及信息理论)的研究与开发等。
10、动物学--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行为与社会科学--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第三章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每名学生只能申报(包括集体项目)一项从竞赛当年上交月之前不超过两年时间的研究课题。
2、每个参赛项目的作者必须填写项目申报表。
3、如果项目是连续多年的研究课题,论文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内容。
二、集体项目
1、集体项目将与其它所有集体项目进行评比和竞赛。
2、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三人,并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
集体项目的作者在地区竞赛和上报全国竞赛时应是一致的,不允许中途更换作者。
3、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
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
但如果其中一名作者不再参与,则其他两名最初的作者可以继续他们的研究,并申报参赛。
4、集体项目在申报时应确定第一作者,署名作者都应全面参与项目,并熟悉项目的各方面。
最终工作应该反映出所有作者的协作努力。
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的评判标准相同。
5、集体项目的作者姓名都必须列于申报表格中。
三、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项目。
2、参加过以往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3、不是在距当届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举办年时间以前两年内完成的项目。
4、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
5、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四、参赛申报
基层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是北京市比赛的基础,参赛人应首先参加基层比赛。
各区县在区县级比赛的基础上,按照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向北京市比赛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市科协青少年部)申报。
北京市比赛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申报。
参赛项目可以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两类申报。
参赛项目需认真填写申报书及所需附件,一式两份上报。
上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1月10日,以邮戳为准。
逾期者以自动弃权论。
上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分配数量,否则全部退回。
小学组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填写《小学项目申报书》,并根据项目分类,依照《技术发明报告》或《科学研究报告》的格式完成自己的论文写作。
上报附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所有研究项目必须附有完整的论文、原始实验数据(可交复印件)及其它必要的图表资料等。
工程设计和制作类项目须提供图表资料。
根据项目的需要,可以包括:
外观图,手绘或照片均可。
结构图,手绘或打印均可。
原理图,手绘或打印均可。
信息技术类项目必须附有光盘或软盘,在现行的操作系统和操作平台上可以演示和应用,并应有详尽的文字解释和说明。
若项目涉及下列内容,必须在上报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研究过程没有对动
植物造成损害。
五、资格审查
各区县在报送参赛项目前,必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
凡在申报书"资格认定"栏中无签字和盖章的项目不能参赛。
比赛结束后,将有两个月的网上公示期和半年质询期,如发现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弄虚作假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
第四章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项目的参赛与评审
一、决赛
决赛由区县组织代表团参赛。
代表团由正、副领队和学生团员组成,学生团员必须是经初审入选项目的作者。
代表团人数、参赛项目数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初评的结果统一确定。
代表团负责区县所有参赛项目所需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
代表团领队必须熟悉本团的所有参赛项目,负责本团的安全和组织参加大赛的活动等。
学生团员有义务向评委介绍本人项目情况,并要积极热情地为观众讲解。
二、展出
竞赛期间向公众展出全部参赛项目。
按学科分项目进行展示。
共有13个展区,分别是:
数学、物理、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
每个项目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高120CM、宽90CM。
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
项目展示拒绝整版喷绘,选手要现场动手布展。
展板基本内容必须包括问题(假设)、实验方法与过程、数据与结果、讨论与结论五部分,形式由选手自行设计。
展示内容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姓名、申请或已获专利、以往获奖及其他XX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
小学生的项目在专门设立的展区集中展示。
考虑到小学生作品的特点,小学生项目的展示和评审不分学科,分为发明制作和科学研究两个类别进行展示。
作者布展后需申请展示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有资格正式展出。
获得合格签字的安检表应放在展台之上。
三、评选标准及有关规定
评选标准:
“三自”原则和“三性”原则。
自己选题:
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的。
自己设计和研究:
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
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己制作和撰写:
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
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科学性:
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与创新过程的科学性。
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义的合理性。
先进性:
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
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
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立论有创意、有现实意义。
鉴于青少年发明与创新活动的教育性特点,以及查新、资料等方面的困难,新颖程度的要求在不同层次的评选中具有相对性。
不过,在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选结束后的6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依照新颖程度的要求对该项发明与创新以及课题研究向主办单位提出质询。
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便于使用或投产。
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适用与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的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根据目前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融入“做中学”科学教育理念,从以前重点考查学生项目的结论转变为重点考查项目的探究过程,考查在探究过程中小学生初步探究能力和基本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掌握。
四、评选及奖励
初评:
竞赛2005年1月初评。
各区县依分配的参赛项目数于2005年1月10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北京市科协青少年部)报送申报材料。
组委会根据初审情况,确定进入终审的项目名单并通知各区县据此组成代表团参赛。
终审:
到举办地参加终审的各代表团学生成员,都要参加测试和答辩。
评选委员会根据"三自"和"三性"的原则,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
评审按小学、初中、高中分年龄段、分学科、类别进行。
协办单位和赞助单位增设的专项奖可附加相关条件,但这些附加条件不能与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相悖。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获奖者将荣获主办单位颁发的奖章、证书、奖金和适当的奖品。
五、技术保护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受到法律保护。
参赛的所有项目均不得向评委保密,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
评委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不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
六、经费
在科技创新大赛决赛期间,组委会承担所有指定代表的部分食宿费用、直接会务费用和专家聘请费用。
各代表团自行承担本团代表从当地到决赛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布展费用和决赛期间的本团其他费用。
科技创新大赛的区县比赛,由各地主办者自行解决全部费用。
第五章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展示活动
一、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和交流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集体的名义,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2、必须具备的条件(五要素)
(1)明确的选题目的。
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
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
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
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
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
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
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
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1)真实性。
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纪实材料等)。
(2)示范性。
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
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完整性。
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
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优秀活动奖的申报和推荐由各区县根据有关标准和限额,按区县评选的排序于竞赛2005年1月10日前向主办单位申报和推荐。
推荐材料:
申报表、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两份。
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作为附件,一份即可。
5、展示
北京市评委会根据先进性、系统性、示范性和真实性的原则,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活动进行展示。
在专设的展区进行展览,以区县为单位,每个区县一个展位,每个优秀科技实践活动项目展示1块宽90CM×高120CM的标准展板。
6、奖励
评委会将在展示的项目中评选出优秀活动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情景。
1、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1月10日之前,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有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者,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2、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
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
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54CM×38CM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
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
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3、评审标准
(1)想象力:
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
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
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申报要求
各区县根据分配名额向组委会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
参赛作品和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1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于2005年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评审)报送竞赛组委会(北京市科协青少年部)。
5、展览的组织与作品的评选
参展作品的评选工作由组委会聘请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美术工作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展览作品于竞赛2005年1月进行评审,确定获奖等级。
优秀获奖作品参加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展示。
6、参展作品的奖励方式与表彰
北京市对参展的作品设一、二、三等奖。
获奖作品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第六章优秀科技教师评选
一、优秀科技教师评选的依据
1.申报者从事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经历和成绩;
2.对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理念和认识;
3.申报者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
在上述三项内容中,以第3项为主要的评选依据。
二、申报优秀科技教师的要求
1.申报者需具有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经历并取得优异成绩、具备一定教学经验的中、小学科技教师;
2.填写并提交《优秀科技教师评选申报表》,由所在区县大赛组织机构推荐;
3.提交一份本人(仅限一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
4.所在学校出具支持信函,介绍参赛科技教师的工作表现及业绩,确认同意推荐其参加优秀科技教师的评选活动。
三、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内涵界定
1.活动方案不是对以往开展科技活动的总结,而是对准备实施的某项科技教育活动的总体设计;
2.活动方案的内容侧重在自然科学学科和工程技术领域;
3.活动实施的途径,主要是课外科技活动、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和校本课程。
四、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结构要素
1.活动方案名称
2.活动方案的具体目标
3.活动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和需求分析
4.活动方案的主体部分:
(1)活动内容
(2)难点、重点
(3)活动过程和步骤
(4)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5)活动结果及呈现方式
(6)评价标准
(7)活动对学生的教育作用
5.申请者实施活动方案的有利条件
(1)曾经开展过类似的教育活动
(2)个人相关知识和经验的积累
(3)可以得到的各种资源
五、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评审标准
1.教育性
(1)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部课改的精神
(2)重在科学素养的培养,从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等方面全面提高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3)学生有较大的动手和实践空间,能经历科学探索的完整过程
(4)能促使学生思考其活动结果对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2.创新性
(1)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
(2)整个活动方案的构思新颖、巧妙
(3)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创造性地开展科技教育活动
3.可行性
(1)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
(2)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
(3)有足够的时间保证,不加重学生的负担
(4)所在单位对方案实施非常支持
4、示范性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
(2)着重解决现实世界中的真实问题
(3)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推广普及,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5、完整性
(1)活动过程完整
(2)实施步骤清晰、具体
(3)各部分内容前后一致、系统配套
六、申报、评选和奖励
各区县根据分配名额向创新大赛组委会推荐参加优秀科技教师评选的人选。
填写并提交《优秀科技教师评选申请表》,并经所在区县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确认推荐。
参加优秀科技教师评选的报名者逐项填写《优秀科技教师评选申报书》,并须附上自己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及本方案于2005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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