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耗量定额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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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耗量定额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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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耗量定额解释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学习资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3)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6)
第三章砌筑工程………………………………………………………………………(7)
第四章钢筋及混凝土工程……………………………………………………………(9)
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13)
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15)
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17)
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18)
第九章装饰工程………………………………………………………………………(22)
第一节楼地面工程………………………………………………………………(22)
第二节墙柱面工程………………………………………………………………(23)
第三节顶棚工程…………………………………………………………………(25)
第四节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26)
第五节配套装饰工程……………………………………………………………(29)
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30)
第一节脚手架工程………………………………………………………………(30)
第二节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33)
第三节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35)
第四节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38)
第五节 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40)
第十一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41)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
二、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
本章其他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以及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
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
三、本章土壤及岩石按普通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四、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天然含水率)编制的。
干湿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界,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采取降水措施后,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挖土,套用挖干土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
五、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
六、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的挖土。
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七、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边坡(厚度在0.3m以内)的清检和修整。
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适用本项目。
八、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开挖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系数)。
九、机械挖土方,应满足设计砌筑基础的要求,其挖土总量的95%,执行机械土方定额;其余按人工挖土。
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时乘以系数2。
十、人力车、汽车的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挖掘机下的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的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
十一、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按下列因素考虑,设计或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下列办法调整:
(一)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不分明炮、闷炮)编制,并已综合了开挖深度、改炮等因素。
如设计要求爆破粒径时,其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二)定额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
如采用火雷管点火起爆,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换算时扣除定额中的全部胶质导线,增加导火索。
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三)定额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编制。
如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处理渗水的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计。
(四)定额按无覆盖爆破(控制爆破岩石除外)编制。
如爆破时需要覆盖炮被、草袋,以及架设安全屏障等,其人工、材料按实另行计算。
十二、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
十三、竣工清理,系指建筑物内、外四周2m以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的集中堆放。
十四、本章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实际发生时,另按响应章节的规定计算。
定额解释
1、混凝土垫层的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的工作面宽度计算,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其工作面宽度按混凝土基础计算。
2、计算土方放坡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土方放坡深度应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3、计算土方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若单位工程中计算的沟槽工程量超出大开挖工程量时,应按大开挖工程量,执行地坑开挖的相应子目。
4、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系指在槽坑的四周及底部共五个方向,不论实际超挖量大小,一律按允许超挖量计算。
5、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工作面日而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不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池,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
6、回填灰土:
槽坑回填,按定额1—4—12、13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人工3.12个工日,3:
7灰土10.1m3。
灰土配合比不同,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地坪回填,执行2—1—1垫层子目。
7、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
若挖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挖填土方工程量按相应规定计算,但仍应计算场地平整。
8、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应分别计算。
桩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9、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
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
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
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
定额1—1—11~14、1—1—18~19、1—3—14~17、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
装土(渣),不另套装车子目。
10、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以内的土石方运输。
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
11、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
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73工日。
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工日。
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
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黏土。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方换算系数表
虚方
松填
天然密实
夯填
1.00
0.83
0.77
0.67
1.20
1.00
0.92
0.80
1.30
1.08
1.00
0.87
1.50
1.25
1.15
1.00
二、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计算。
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
(一)沟槽:
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沟槽。
(二)地坑:
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的为地坑。
(三)土石方:
不属于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
四、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
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基础材料
单边工作面宽度(m)
砖基础
0.20
毛石基础
0.15
混凝土基础
0.30
基础垂直面防水层
(自防水层面)0.80
支挡土板
0.10
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
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
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土类
放坡系数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普通土
1:
0.50
1:
0.33
1:
0.65
坚土
1:
0.30
1:
0.20
1:
0.50
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允许放坡。
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允许放坡。
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
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七、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
松石0.20m,坚石0.15m。
八、挖沟槽:
(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二)管沟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
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沟槽底宽度表单位:
m
管道公称直径
(mm以内)
钢管、铸铁管、铜管、铝塑管、塑料管
(I类管道)
混凝土管、水泥管、陶土管
(II类管道)
100
0.60
0.80
200
0.70
0.90
400
1.00
1.20
600
1.20
1.50
800
1.50
1.80
1000
1.70
2.00
1200
2.00
2.40
1500
2.30
2.70
(三)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除外),但铸铁给水管道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的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九、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按岩石爆破的有效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平方米计算。
十、人工挖桩孔,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不另加工作面)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的工程量,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
十二、机械土石方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时其运距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
十三、机械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计算。
十四、运输钻孔桩泥浆,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场地平整按下列规定以平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构筑物)按首层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二)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封闭或半封闭的曲折型平面,其场地平整的区域,不得重复计算。
(四)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不能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不得计算。
(五)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工程量。
十六、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填土碾压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七、回填土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槽坑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二)管道沟槽回填体积,按挖方减去下表管道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单位:
m3/m
管道公称直径
(mm以内)
500
600
800
1000
1200
1500
I类管道
——
0.22
0.46
0.74
——
——
II类管道
——
0.33
0.60
0.92
1.15
1.45
(三)房心回填体积,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十八、运土按下式,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的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为取土内运。
十九、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及四周2m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
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勒角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
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
(二)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的高度。
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第二章
第三章地基处理及防护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垫层、填料加固、桩基础、强夯、防护与降水等内容。
二、垫层定额按地面垫层编制。
若为基础垫层,人工、机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
条形基础1.05;独立基础1.10;满堂基础1.00。
三、填料加固定额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四、单位工程的桩基础工程量在下表数量以内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项目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00m3
灌注桩
60m3
钢工具桩
50t
五、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
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小于1:
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
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六、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七、打实验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
八、打送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送桩深度
系数
2m以内
1.12
4m以内
1.25
4m以外
1.50
九、灌注桩已考虑了桩体充盈部分的消耗量,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的消耗量。
十、强夯定额中每百平方米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
十一、挡土板定额分疏板和密板。
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小于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小于150cm的情况。
十二、抽水机集水井排水定额,以每台抽水机工作24小时为一台日。
十三、井点降水分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水平井点、电渗井点和射流泵井点。
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施工组织设计无确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确定。
井点设备使用套的组成如下:
轻型井点50根/套;喷射井点30根/套;大口径井点45根/套;水平井点10根/套;电渗井点30根/套。
井点设备使用的天,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
十四、灌注桩的钢筋笼防护工程的钢筋锚杆制安,均按相应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定额解释
1.灰土垫层及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粘土。
2.柱间条形基础垫层,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净长度计算。
3.预制混凝土桩在桩位半径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和就位,已包括在打桩子目内。
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定额第十章第三节构件运输1km以内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4.预制混凝土桩的送桩深度,按设计送桩深度另加0.50m计算。
5.预制混凝土桩截桩长度小于1m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打桩工程量;大于1m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不扣减桩体及运输的工程量。
6.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桩体高40d(d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乘以桩体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实际凿桩头体积计算。
7.预制混凝土桩截桩子目,不包括凿桩头和桩头钢筋整理,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
8.桩子目均不包括测桩内容,实际发生时,按合同约定列入。
9.打孔灌注混凝土桩,设计桩外径,指打孔钢管的管箍外径。
10.强夯工程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基础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11.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落锤高度应满足设计夯击能量的要求,否则按低锤慢拍计算)。
12.本解释补充的强夯项目2—4—67~90,系按国家2002年《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其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击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13.爆破岩石增加垫层的工程量,按现场实测结果计算。
14.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桩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立方米计算。
凿桩头子目不包括钢筋整理。
15.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壁和桩芯子目,定额未考虑混凝土的充盈因素。
人工挖孔的桩孔侧壁需要充盈时,桩壁充盈系数按1.25计算。
灌注混凝土桩无桩壁、直接用桩芯混凝土填充桩孔时,充盈系数按1.10计算。
16.现场制作的钢工具桩,其制作执行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子目;成品进场的钢工具桩,其单价应包括桩体、除锈、刷油以及进出场费等有关费用。
钢工具桩在桩体半径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和就位,已包括在打桩项目中。
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定额第十章第三节构件运输1Km以内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
(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附墙烟筒、墙垛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门洞、空圈、暖气壁龛等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二)基础垫层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条形基础垫层,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其设计净长度乘以垫层平均断面面积计算。
2.独立基础垫层和满堂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平均厚度计算。
二、填料加固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桩基础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按设计要求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二)打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设计要求人岩时,包括人岩深度)另加0.5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夯扩成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3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另加设计夯扩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桩壁和桩芯,分别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五)灰土桩、砂石桩、水泥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的根数计算。
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根数计算。
四、地基强夯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五、防护
(一)挡土板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二)钢工具桩按桩体重量,以吨计算。
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三)砂浆土钉防护、锚杆机钻孔防护,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钻孔人土(岩)深度,以米计算。
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和岩石,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防护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六、排水与降水
(一)抽水机基底排水分不同排水深度,按设计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集水井按不同成井方式,分别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以座或米计算。
抽水机集水井排水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抽水机台数和工作天数,以台日计算。
(三)井点降水区分不同的井管深度,其井管安拆,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井管数量,以根计算。
设备使用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时间,以天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砌砖、石、砌块及轻质墙板等内容。
二、砌砖、砌石、砌块
(一)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砂浆的种类,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消耗量不变。
(二)定额中砖规格是按240mm×115mm×53mm标准砖编制的,空心砖、多孔砖、砌块规格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轻质墙板选用常用材质和板型编制的。
设计采用非标准砖、非常用规格砌筑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每定额单位消耗量不变。
轻质墙板的材质和板型设计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定额消耗量不变。
(三)砌砖
砖砌体均包括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黏土砖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5
2
2.5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3.女儿墙按外墙计算,砖垛、附墙烟囱、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按其外形尺寸并入墙身体积计算。
不扣除每个横截面积在0.1m2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也不增加。
4.零星项目系指小便池槽、蹲台、花台、隔热板下砖墩、石墙砖立边和虎头砖等。
5.2砖以上的砖挡墙执行砖基础项目。
2砖以内执行砖墙相应项目。
6.设计砖砌体中的拉接钢筋,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7.多孔砖包括黏土多孔砖和粉煤灰、煤矸石等轻质多孔砖。
定额中列出KP型砖(240mm×115mm×90mm和178mm×115mm×90mm)和摸数砖(190mm×90mm×90mm、190mm×140mm×90mm和190mm×190mm×90mm)两种系列规格,并考虑了不够摸数部分由其他材料填充。
8.黏土空心砖按其空隙率大小分承重型空心砖和非承重型空心砖,规格分别是240mm×115mm×115mm、140mm×180mm×115mm和115mm×240mm×115mm、240mm×240mm×115mm。
9.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墙中的混凝土芯柱、混凝土压顶及圈梁等,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10.多孔砖、空心砖和砌块,砌弧形墙时人工乘以1.1系数、材料乘以1.03系数。
(三)砌石
1.定额中石材按其材料加工程度分为毛石、整毛石和方整毛石。
使用时应根据石料名称、规格分别套用。
2.方整石柱、墙中石材按400mm×220mm×200mm规格考虑,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4.砌筑弧形基础、墙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
5.整砌毛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毛石整砌厚度为200mm;方整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方整石整砌厚度为220mm,定额均已考虑了拉接石和错缝搭砌。
(五)砌块
小型空心砌块墙定额选用190系列(砌块宽b=190mm),若设计选用其他系列时,可以换算。
砌块墙中用于固定门窗或吊柜、窗帘盒、暖气片等配件所需的混凝土或预埋件,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三、轻质墙板
(一)轻质墙板,适用于框架、框剪结构中的内外墙或隔墙,定额按不同材质和墙体厚度分别列项。
(二)轻质条板墙,不论空心条板或实心条板,均按厂家提供墙板半成品(包括板内预埋件,配套吊挂件、U形卡等),现场安装编制。
(三)轻枝条板墙中与门窗连接的钢筋码和钢板(预埋件),定额已综合考虑,但钢柱门框、铝门框、木门框及其固定件(或连接件)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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