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以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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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以外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实施聘用制度指导意见》(西交医〔2010〕30号)和《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合理定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坚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1、岗位设置:
按国家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关系如下: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
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
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
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
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一级主治(管药护技)师
二级主治(管药护技)师
三级主治(管药护技)师
一级医(药护技)师
二级医(药护技)师
医
(药
护
技)
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
级
2、岗位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5%,其中医师岗位占35%,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占50%。
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之间的比例为2:
3:
4:
1,医师高级岗位比例设定平均为50%,其他系列的高级岗位比例控制在35%以内。
三、聘任范围
1、全院正式在编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党政后勤管理科室已纳入职员职级管理,但是按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工资的人员可参加本次岗位聘任;
3、2006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医师岗位以医疗、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服务相结合的结构工作任务为岗位职责,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以所在业务领域的条件保障为岗位职责。
2、任职条件包括资格条件和业务条件。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业务条件见附件一、附件二。
五、聘任程序
1、个人应聘。
2、科室评议推荐。
各科室成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评议组,评议组应不少于3人。
评议组对应聘者资格、应聘材料等进行初审,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经评议推荐本科室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人选,并将评议推荐结果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
3、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对各科室推荐人选的应聘资格、应聘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发现填报内容不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4、医院评审。
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议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综合评议,然后独立投票表述个人意见(推荐意见分为“不予推荐”、“一般推荐”、“推荐”、“优先推荐”四档);凡平均得分在2分以下者,不能被推荐为聘任候选人。
专家评议组推荐人选报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
拟聘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院人力资源部或纪委监察室反映。
对无异议或经查证排除异议的拟聘人员,高级岗位报学校聘用委员会审批,中级及以下岗位由医院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6、聘任上岗。
医院按规定程序进行职务聘任。
六、有关要求
1、应聘者任职年限及个人应聘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即填报内容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规定截止日期之前已经获得的学历、学位、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励、承担的项目和得到的经费资助等。
2、应聘者提交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审批表》一式二份,最后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述职报告(二级~七级提供),反映符合本人应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材料,其他材料不须提供。
3、报送时间:
2011年5月12日前,各科室填写《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汇总表》及个人提交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应聘二级、三级人员此次不再申报)。
附:
1、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医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2、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师药、护、技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3、《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审批表》
4、《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员汇总表》
人力资源部
2011年4月25日
附件一: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医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结合附属医院实际,制定医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一、一级主任医师岗位(二级岗位)
其任职的基本条件由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等四个要素组成。
(一)任主任医师(医疗研究员)职务14年以上(含14年),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能成功处理临床上的疑难问题,在业界有崇高声望,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并满足以下条件:
(1)长期坚持在临床一线工作,且从事临床工作35年以上;
(2)作为学科带头人为本专业临床学科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任主任医师职务10年以上,从事临床工作25年以上,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能成功处理临床上的疑难问题,在业界有崇高声望,在本专业临床学科中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并符合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条件中的一条。
(三)任主任医师职务6年以上,从事临床工作20年以上,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能成功处理临床上的疑难问题,在业界有崇高声望,在本专业临床学科中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并符合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条件中的两条。
(四)任主任医师职务5年以上,从事临床工作20年以上,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能成功处理临床上的疑难问题,在业界有崇高声望,在本专业临床学科中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并符合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条件中的三条。
(五)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A类)聘任期满,考核合格者。
附:
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条件
学术贡献条件: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2名;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第1名;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2名或一等奖第1名;
(5)发表的学术论文SCI的H因子达到10,或以第一、第二作者所发表的论文单篇SCI他引达到100次;
岗位责任条件:
(6)“973”计划首席科学家、“863”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优秀群体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A类)、长江学者;
学术影响条件:
(8)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卫生部)科技委员会或教育部(卫生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9)国际性学会、协会所主办的学术杂志主编、副主编;
(10)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
(11)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含中青年专家);
(12)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3)国家级白求恩奖章获得者;
(14)国家级优秀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15)国家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专业学会主委、副主委;
(16)国家级重点学科的负责人。
(17)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二、二级主任医师岗位(三级岗位)
任主任医师(医疗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含6年),长期坚持在临床一线工作,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能成功处理临床上的疑难问题,在业界有一定声望,在本专业临床学科中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并符合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条件中的一条。
学术贡献条件: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4名;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前2名;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或一等奖前2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第1名;
(5)获国家发明专利者;
(6)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7)以第一作者(包括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3篇以上或者被MI或EI收录8篇以上;
岗位责任条件: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学术影响条件:
(9)省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专业委员会主委;
(10)国家级学会、协会所主办的学术杂志主编、副主编;
(11)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含中青年专家);
(12)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3)省级白求恩奖章获得者;
(14)省级优秀教师,或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15)省级学位委员会、省级科技委员会副主委及以上职务;
(16)省级重点学科的负责人;
(17)陕西省“三五”人才入选者。
三、三级主任医师岗位(四级岗位)
基本条件须满足学校规定的主任医师(医疗研究员)职务聘任条件,并且应聘者已被聘任为主任医师职务。
四、一级副主任医师(五级岗位)
任副主任医师(医疗副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含6年),长期坚持在临床一线工作,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能独立处理临床上的疑难问题,在本专业临床学科中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第1条,或同时符合第2、3条:
1、符合三级岗位学术贡献、岗位责任、学术影响条件任一条者;
2、承担省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含厅、局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担任省级学会、协会的副主委以上职务;
3、以第一作者(包括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2篇以上或MI或EI收录5篇以上。
五、二级副主任医师(六级岗位)
任副主任医师(医疗副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含3年),长期坚持在临床一线工作,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能正确处理临床上的疑难问题,在本专业临床学科中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
1、承担省级(含厅、局级)科研项目;或担任省级学会、协会的常务理事;
2、以第一作者(包括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1篇或被MI或EI收录3篇以上。
六、三级副主任医师(七级岗位)
基本条件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副主任医师(医疗副研究员)职务聘任条件,并且应聘者已被聘任为副主任医师职务。
七、八级岗位
受聘为主治医师职务满7年,医德良好,能独立处理临床上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年终考核合格,能认真履行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八、九级岗位
受聘为主治医师职务满5年,医德良好,能独立处理临床上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年终考核合格,能认真履行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九、十级岗位
受聘为主治医师职务,年终考核合格,能认真履行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十、十一级岗位
受聘为医师职务满3年,医德良好,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处理临床上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年终考核合格,能认真履行医师岗位职责。
十一、十二级岗位
受聘为医师职务,医德良好,年终考核合格,能认真履行医师岗位职责。
十二、任职期间有医疗责任事故者根据情况推迟1-2个聘期晋级。
十三、本条件适用于医师(含医疗研究人员)高级岗位首次聘用。
附件二: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药、护、技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结合附属医院实际,制定药、护、技高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一、一级主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岗位)
其任职的基本条件由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等四个要素组成。
(一)任主任药、护、技师职务14年以上(含14年),技术精湛,能成功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在业界有崇高声望,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并满足以下条件:
(1)长期坚持在第一线工作,且从业35年以上;
(2)作为学科带头人为本专业学科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任主任药、护、技师职务10年以上,技术精湛,能成功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在业界有崇高声望,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并符合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条件中的一条。
(三)任主任药、护、技师职务6年以上,技术精湛,能成功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在业界有崇高声望,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并符合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条件中的两条。
(四)任主任药、护、技师职务5年以上,技术精湛,能成功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在业界有崇高声望,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并符合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条件中的三条。
附:
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条件
学术贡献条件: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2名;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第1名;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2名或一等奖第1名;
(5)发表的学术论文SCI的H因子达到10,或以第一、第二作者所发表的论文单篇SCI他引达到100次;
岗位责任条件:
(6)“973”计划首席科学家、“863”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优秀群体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A类)、长江学者;
学术影响条件:
(8)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卫生部)科技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9)国际性学会、协会所主办的学术杂志主编、副主编;
(10)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
(11)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含中青年专家);
(12)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3)国家级白求恩奖章获得者;
(14)国家级优秀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15)国家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专业学会主委、副主委;
(16)国家级重点学科的负责人;
(17)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二、二级主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岗位)
任主任药、护、技师职务6年以上(含6年),长期坚持在第一线工作,技术精湛,能成功解决工作上的疑难问题,在业界有一定声望,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并符合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岗位职责条件中的一条。
学术贡献条件: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4名;
(2)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前2名;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或一等奖前2名;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第1名;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
(6)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7)以第一作者(包括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3篇以上或者被MI或EI收录8篇以上;
岗位责任条件: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学术影响条件:
(9)省级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专业学会主委;
(10)国家级学会、协会所主办的学术杂志主编、副主编;
(11)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包括中青年专家);
(12)省级学位委员会、省级科技委员会副主委及以上职务;
(13)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4)省级白求恩奖章获得者;
(15)省级重点学科的负责人;
(16)陕西省“三五”人才入选者。
(17)省级优秀教师,或省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三、三级主任药、护、技师岗位(四级岗位)
基本条件须满足学校规定的主任药、护、技师职务聘任条件,并且应聘者已被聘任为主任药、护、技师职务。
四、一级副主任药、护、技师(五级岗位)
任副主任药、护、技师职务9年以上(含9年),长期坚持在第一线工作,能成功解决工作上的疑难问题,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第1条,或同时符合第2、3条:
1、符合三级岗位学术贡献、岗位责任、学术影响条件任一条者;
2、承担省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含厅、局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担任省级学会、协会的副主委以上职务;
3、以第一作者(包括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1篇以上或MI或EI收录3篇以上;
五、二级副主任药、护、技师(六级岗位)
任副主任药、护、技师职务6年以上(含6年),长期坚持在第一线工作,能成功解决工作上的疑难问题,为医院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
1、承担省级(含厅、局级)科研项目;或担任省级学会、协会的常务理事;
2、以第一作者(包括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或被MI或EI收录1篇以上。
六、三级副主任药、护、技师(七级岗位)
基本条件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副主任药、护、技师职务聘任条件,并且应聘者已被聘任为副主任药、护、技师职务。
七、八级岗位
受聘为中级职务满12年,医德良好,年终考核合格,能认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八、九级岗位
受聘为中级职务满7年,医德良好,年终考核合格,能认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九、十级岗位
受聘为中级职务,医德良好,年终考核合格,能认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十、十一级岗位
受聘为初高级职务满8年以上,医德良好,年终考核合格,能认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十一、十二级岗位
受聘为药(护、技)师、士级职务,医德良好,年终考核合格,能认真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十二、任职期间有医疗责任事故者根据情况推迟1-2个聘期晋级。
十三、本条件适用于药、护、技高级岗位首次聘用。
2010年11月5日
附件三: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
科室
姓名
现任技术职务
应聘岗位
填表时间:
年月日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制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岗位
任职时间
任职年限
最后学历
及学位
至就读于(学校)
专业
学制:
年
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可另附页):
自我评价
本人符合系列级岗位第、、条的申报条件,申请
聘用级岗位。
签名:
年月日
科室推荐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院专业技术
人员聘任工
作领导小组
意见
经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年月日审议,同意聘用该同志在
级岗位工作,聘用时间从年月日起计算。
组长:
(公章)
年月日
学校岗位
聘用委员
会意见
经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年月日审议,同意聘用该同志在级岗位工作,
聘用时间从年月日起计算。
岗位聘用委员会主任:
(公章)
年月日
附件四:
专业技术岗位申请人员汇总表
科室:
序号
姓名
最后
学历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任职
时间
申报岗位
级别
符合条件
科室主任签字(公章):
2011年月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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