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监理单位遴选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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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监理单位遴选项目
咸丰县监理单位遴选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招标人
:
咸丰县扶贫办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监理单位遴选项目已由咸丰县扶贫办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扶贫办,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扶贫办的委托,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HBHDZBS17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
咸丰县监理单位遴选项目
三、采购内容:
房屋建筑、市政等工程监理入围:
选择8家监理单位入库,服务期为3年;
四、本项目全年监理总规模:
约580万;
五、供应商资格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投标人必须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总监理工程师一名,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一名,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总监理工程师。
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当天登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进行判定。
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获取
6.16.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6.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6.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4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5下载地址:
见附件
6.6投标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缴纳方式详见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4月19日上午09:
30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九楼开标大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上(网址:
)发布。
十、磋商时间:
2017年4月19日上午09:
30时
十一、磋商地点: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九楼开标大厅)。
采购单位联系人:
龚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办事处)
地址:
咸丰县楚蜀大道瓦窑沟巷1号
联系人:
王先生电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咸丰县扶贫办。
2.2“监管部门”是指:
咸丰县精准扶贫指挥部
2.3“招标单位”系指:
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有能力完成本项目。
3)见磋商公告。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采购范围及要求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不论成交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本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及要求等。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无效响应。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5)日以前通知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该项目相关公告。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澄清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视作其同意,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l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修改磋商文件,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该项目相关公告。
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修改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3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进行研究,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书面通知所有报名或邀请的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响应文件的语言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以下格式仅供参考)
(1)响应函;
(2)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项不装订进磋商响应文件,持此项资料进场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以便核实身份。
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该项扫描件(见资格审查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装订复印件;
(4)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5)供应商必须提供服务承诺;
(6)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限至少近三年。
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该项扫描件(见资格审查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装订复印件;
(7)供应商须提供合理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8)供应商须提供的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该项扫描件(见资格审查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装订复印件;
(9)供应商须提供《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10)磋商中提交的修正、承诺及响应文件。
(11)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每页加盖供应商的鲜章,副本以骑缝章的形式加盖供应商鲜章。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供应商应采用不可拆分方式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如参与项目有多个分包的,应按包分别装订。
10.2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并编制详细目录(制作评分索引表),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3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函》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其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5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图表可除外)。
11.磋商价格浮率
11.1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均以价格下浮率报价。
11.2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
11.3磋商结束后,供应商的最后价格浮动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联合体
1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变造或伪造。
14.磋商保证金
14.1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称: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工行咸丰支行
账号:
95588 31817 0000 40626
款项用途:
咸丰县监理单位遴选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元整整(¥10000.00)
应以供应商基本户转入我中心保证金专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①未交纳保证金;
②非供应商基本户转入;
③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未到达中心保证金专户。
“加盖供应商鲜章”是指:
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鲜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
15.磋商的有效期
15.1磋商有效期为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价格、交货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
16.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6.1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权利。
16.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6.4、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信封/文件袋中。
17.2资格审查所需扫描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文件袋中。
17.3上述信封/文件袋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内容、项目编号和有“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鲜章。
1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8.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9.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9.1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并扫描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20.磋商小组的组成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磋商小组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
21.文件初审
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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