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南京市清水行动计划.docx
- 文档编号:8857319
- 上传时间:2023-02-02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3.54KB
4南京市清水行动计划.docx
《4南京市清水行动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南京市清水行动计划.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南京市清水行动计划
附件四:
南京市清水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水环境状况,大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实施“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以筹办“绿色青奥”和创建国家生态市为契机,以全面改善水环境状况、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黑臭河道治理、流域水环境整治及工业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主要河湖水体水质优良、城区河道黑臭现象明显减少,实现全市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
二、工作目标
青奥会前,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主要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功能区要求,涉赛水体水质满足国际赛事要求。
到2015年,完成国家和江苏省下达的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主城区及县城镇达到95%以上,其它镇街建成区达到80%以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以上,好于Ⅲ类以上水质的比例达60%以上,基本消除城区河道黑臭现象,有效控制湖泊富营养化程度,实现“饮水更安全,污水不下河,死水变活水,脏水变清水”的治水目标。
三、任务及分工
(一)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安全供水
1、保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界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设立各级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
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防护,清除一切供水无关设施;二级保护区实施污染源防治工程;准保护区落实污染防控措施。
确保在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住建委、南京海事局等部门配合,沿江区政府负责。
2、保护郊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界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设立各级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保护固城湖、中山水库、方便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排除水源地环境风险,预防夏季蓝藻发生。
强化水质监测,落实水源地巡查。
确保在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责任单位:
各相关区县政府负责,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委等部门配合。
3、保护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源。
对农村地区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按饮用水源保护区要求,落实相关保护措施,确保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对水质优良的水库,对照水源地水质要求,落实保护措施。
责任单位:
各相关区县政府负责,市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委等部门配合。
4、保护规划备用水源地。
切实保护长江八卦洲(主江段)、长江桥林段、石臼湖等备用水源地和25个水库备用水源地,明确划定保护区域,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委、环保局配合,各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5、实施区域供水全覆盖。
进一步扩大区域供水范围,按计划完成企业自备水厂居民用水的市政供水转换。
2012年完成高淳、溧水长江引水工程,2015年完成六合区长江引水工程,基本实现区域供水全覆盖。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6、实施水厂深度处理工程。
实施城市水厂深度处理改造,提高水厂出水水质。
2013年,完成北河口水厂深度处理工程,2015年,完成城南水厂深度处理工程。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7、完成水厂取水口转换工程。
2011年,完成上元门水厂从燕子矶水源地取水工程;2014年,完成浦口水厂取水口上移至江浦水源地。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下关区、浦口区政府配合,市城建集团负责。
8、落实水源地应急预案和联动管理。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应急专家库、应急物资库等资源;定期实施应急演练,实现上下游水源水质信息共享;加强秦淮新河等入江河道、排水泵站的排水行为与下游水厂取水的协调。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南京海事局、市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二)雨污分流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9、建设雨污分流管网。
推进玄武湖流域、金川河(含南十里长沟)流域、内秦淮河流域、北十里长沟流域、河西北部地区、城东地区等6个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013年前,基本完成内外金川河、玄武湖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城北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系统。
2015年基本完成主城226平方公里范围雨污分流改造。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相关区政府、市城建集团负责。
10、实施片区雨污分流改造。
实施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商住楼宇雨污分流改造,配套建设街巷污水支管,形成相对独立的雨水排放系统与污水收集系统,到2015年,完成3000个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相关区政府、市城建集团负责。
11、新建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加快完成桥北、铁北配套相关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2014年,完成桥北、铁北二期工程建设,同步配套相关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12、扩建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2013年,完成城东三期、仙林二期污水处理系统扩建工程;2014年,完成城南二期污水处理系统扩建。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市城建集团负责。
13、提标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
2013年6月以前,完成江心洲、城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13年底以前,完成仙林、桥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2014年底以前,完成铁北、城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城建集团负责。
14、扩建三区两县污水处理系统。
2011年,完成六合大厂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2013年底以前,完成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六合雄州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溧水鹏鹞污水处理厂二期、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2014年底以前,完成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浦口珠江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六合大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
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15、改造镇街污水处理系统。
2012年,实现建制镇街污水处理厂全覆盖;2014年,基本完成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负荷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委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16、建设村污水处理设施。
推进行政村(社区)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每年完成40个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环保局、农委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17、建设再生水回用系统。
2015年前,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8万吨/日、铁北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再生水回用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18、安全处置城市污水厂污泥。
2012年,建成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2015年,污泥安全处置率达100%。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市城建集团、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
19、综合整治入江河道。
采取综合措施,开展城南河、九乡河、七乡河、秦淮新河等入江河道综合整治,减轻入江河道对长江的污染。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委、环保局等部门配合,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20、控制船舶运输污染。
强化水上交通运输污染防治,预防漏油、危险品泄漏等突发性污染事故。
责任单位:
南京海事局、市交通局牵头。
21、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河道。
采取综合手段,整治城区30余条主要黑臭河道。
2012年,完成里圩河、清江东沟、、南湖南河、南湖北河、内秦淮河北段老虎沟等15条黑臭河道治理任务。
2014年,完成果园河、响水河、东风河等黑臭河道治理任务,基本消除主城区河道黑臭现象。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水利局配合,各相关区政府负责。
22、综合整治外秦淮河。
2014年,基本完成外秦淮河流域南河、响水河、运粮河、南玉带河等支流的综合整治和流域污水收集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水利局配合,相关区政府负责。
23、综合整治内外金川河。
2013年前,完成金川河流域雨污分流和河道清水工程建设,铺设主次干管58千米,完善引水补水系统,建设3座引水闸。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负责。
24、生态治理玄武湖。
2011年,完成入湖河道截污工程,整治紫金山沟、唐家山沟等河道,铺设24千米污水主次干管,建设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完成锁金村片区雨污分流工程。
完善引水补水设施,恢复湖区生态系统。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玄武区政府配合,市城建集团负责。
25、保障金牛湖水质。
控制金牛湖流域建设开发强度,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治污设施建设,2014年,确保金牛湖水质达到国际赛事标准。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配合,六合区政府负责。
26、综合整治主要湖泊水环境。
综合整治固城湖、石臼湖等湖泊,有效减轻富营养化程度。
2015年,主要湖泊水体水质控制在轻度富营养化范围之内。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牵头,市农委、环保局配合,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27、整治太湖流域水环境。
实施太湖流域胥河、水阳江、桠溪河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确保交界断面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主要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委、水利局、农委配合,高淳县政府负责。
28、整治河西地区水环境。
整治河西地区水环境,改善区域水环境状况。
2013年,完成河西生态补水工程;2014年,主要河道达到地表水功能要求,青奥会场馆周边水环境达到国际赛事的要求。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河西新城指挥部、建邺区政府负责。
29、防治小流域水土流失。
治理水土流失,推进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15年,确保水土流失占国土面积的比例降低到10%以下。
责任单位:
市水利局牵头,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四)工业水污染综合防治
30、实施工业水污染物减排。
推进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升级改造,严格控制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深入推进工业化学需氧量与氨氮减排,每年实施工业水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20个。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配合,相关企业负责。
31、综合整治工业片区环境。
2012年,进一步清理金陵石化周边和老大厂地区化工企业,实施小化工企业关停、搬迁、改造与治理工程。
2015年前,基本完成四大工业片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配合,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32、整治“三高两低”企业。
全面开展“三高两低”污染企业的综合整治,2012年,完成173家“三高两低”污染企业的综合整治;2014年,完成全市范围内“三高两低”污染企业的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工商局、规划局、国土局配合,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33、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
扎实推进重金属企业整治,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与环保要求的铅酸蓄电池及电镀企业,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配合,相关区县政府与企业负责。
34、实施工业废水再生回用工程。
进一步提高石化、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水平,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下降到30吨/万元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牵头,市住建委、水利局、环保局配合,相关重点企业负责。
35、推进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工程。
2014年,完成南京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南京化工园长芦片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玉带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厂新建工程、江宁科学园污水厂扩建工程等;2015年市级工业集中区实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
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牵头,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6、建设重点企业环境应急设施。
2012年前,推动石化、钢铁、能源等重点企业实现环境应急预案动态更新,建设事故应急池、排水控制等应急设施,有效应对各类污染事件。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重点企业负责。
37、安全处置工业污泥。
对危险类工业污泥,按标准设置贮存场所,实现安全处置;对一般类工业污泥,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牵头,相关企业负责。
38、实施垃圾渗滤液达标治理。
2012年3月前,完成天井洼、水阁、轿子山等3个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负责。
(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39、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推广农业生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综合防治、绿色和有机农业技术,整治农村当家塘口,推广应用“一池三改”,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
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水利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40、控制规模化养殖污染。
2014年,全面落实规模化畜禽化养殖场与小区污染控制措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水产养殖面积与密度,合理处置养殖尾水,防治水环境污染。
责任单位:
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41、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在江宁汤山、淳化等街道,高淳固城、东坝、桠溪等乡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国家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委、农委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
(六)水环境监督管理
42、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
对所有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实现实时监控、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重点企业负责。
43、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加快市、区(县)环境监测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实现燕子矶、八卦洲上坝、江浦等重点水源地自动监测,提高水源地水质预报预警水平。
加强青奥赛事相关水体监测。
责任单位:
市环保局负责,各区县政府配合。
44、强化治水设施运行管理。
加强污水处理厂、雨污分流管网泵站、河湖引水调度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确保治水设施有效运转。
责任单位:
市住建委、城管局负责,市环保局、水利局配合。
45、实现城市河道长效管理。
落实河道日常保洁制度,加强河道长效管理,防止倾倒废物与垃圾,实现水面、河岸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
46、加强生态补水与排水泵站管理。
科学调度和运行生态引水、补水系统,满足生态用水需求;合理调度和运行排水泵站,有效防止排水引起的河道水污染事件。
责任单位:
市城管局负责,市住建委、环保局、各区政府配合。
47、开展水污染防治科研。
组织水污染治理工艺科技攻关,加强城市黑臭河道治理、城市排水系统改造技术路径、引水补水信息化调度等关键技术研究,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牵头,市住建委、城管局、环保局、水利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清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清水行动计划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清水行动年度计划制定、目标任务分解、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建立清水行动计划专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人的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和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研究推进“清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
区(县)政府对本地区水环境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配套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二)严格监督考核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围绕清水行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各自责任。
相关工作纳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工作目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和时序明确。
加强清水行动目标管理考核。
对实施清水行动计划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不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的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规范项目管理
将“清水行动计划”相关项目列入年度建设计划,优化项目结构,深化前期工作,增强项目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各区县、各部门要把“清水行动计划”项目列入年度工作安排,重点予以保障。
积极筹措落实治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积极争取国家与省的资金支持,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途径和机制。
(四)加大舆论宣传
通过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清水行动计划”的知晓度和关注度,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清水行动计划”的有序实施和深入推进。
附表:
南京市清水行动计划实施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投资额
(万元)
建设期限
一
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安全供水工程
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工程
实施夹江水源地、燕子矶水源地、江浦-浦口水源地、八卦洲(左汊)上坝水源地、江宁子汇洲饮用水源地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程
30000
2011-2015
2
郊区县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工程
依法界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清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设施,排除水源地环境风险
10000
2011-2015
3
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工程
对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按饮用水源保护区要求落关保护措施;对水质优良的水库,按水源水质要求,落实保护措施
5000
2011-2015
4
规划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
建设八卦洲(主江段)、长江桥林段、石臼湖规划备用水源地和25个水库备用水源地
20000
2011-2015
5
区域供水全覆盖建设工程
2012年完成高淳、溧水长江引水工程;2015年完成六合长江引水工程,基本实现区域供水全覆盖
60000
2011-2015
6
水厂深度处理工程
2013年完成北河口水厂深度处理工程;2015年完成城南水厂深度处理工程
10000
2011-2015
7
取水口转换工程
2011年完成上元门水厂从燕子矶水源地取水工程;2014年完成浦口水厂上移至江浦水源地
6000
2011-2014
二
城市雨污分流建设工程
1
玄武湖流域雨污分流与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平方公里,污水管道、提升泵站、河道整治、引水补水等
48400
2011-2012
2
金川河流域雨污分流与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平方公里,污水管道、提升泵站、河道整治、引水补水等
419000
2011-2015
3
内秦淮河流域流域雨污分流与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平方公里,污水管道、提升泵站、河道整治、引水补水等
616400
2011-2015
4
城东地区流域雨污分流与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平方公里,污水管道、提升泵站、河道整治、引水补水等
511500
2011-2015
5
河西北部地区流域雨污分流与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平方公里,污水管道、提升泵站、河道整治、引水补水等
104700
2011-2015
6
北十里长沟流域雨污分流与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平方公里,污水管道、提升泵站、河道整治、引水补水等
133700
2011-2015
三
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1
铁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新增污水处理量5万吨/日,配套管网59.9公里
21980
2011-2012
2
桥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建设工程
新增污水处理量10万吨/日
33408
2011-2012
3
城东污水厂污水处理系统三期扩建工程
设计处理能力15万吨/天,配套管网50公里
40000
2011-2013
4
仙林污水处理系统二期扩建工程
新增污水处理量10万吨/日,配套管网50公里
29900
2011-2013
5
城北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
配套管网62公里,建设一座污水提升泵站
34713
2011-2015
6
郊区县城镇(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
江宁东山城北、浦口珠江、六合雄州污、高淳县城、溧水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扩建工程,盘城、桥林、东屏、白马、晶桥、和凤、洪蓝、石湫、柘塘等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桠溪、东坝、砖墙、阳江、古柏、固城、漆桥等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瓜埠镇、龙池街道、冶山镇二期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50000
2011-2015
7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每年完成40个有条件的规划保留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5000
2011-2015
8
南京市市政污泥处置场建设工程
建设840吨/日污泥填埋场
10000
2011-2015
9
南京市铁北污水厂再生利用工程
新增再生能力2万吨/天
4000
2011-2015
10
南京市城东污水厂再生利用工程
新增再生能力8万吨/天
16000
2011-2015
四
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
入江河道整治工程
实施城南河、九乡河、七乡河、秦淮新河等河道综合整治
50000
2011-2015
2
城市黑臭河道整治工程
2012年,完成里圩河、清江东沟、内秦淮河北段、东风河、老虎沟等15条黑臭河道治理;2014年,完成果园河、响水河、南湖南河、南湖北河等黑臭河道治理
140000
2011-2014
3
重点湖泊整治工程
完善玄武湖、南湖、金牛湖、固城湖、石臼湖等湖泊整治工程与富营养化控制工程
30000
2011-2015
五
工业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1
重点企业废水治理工程
实施上海梅山钢铁公司、扬子石化公司、金陵公司炼油厂、南化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稳定达标工程
100000
2011-2015
2
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与“三高两低”污染企业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燕栖地区、金陵石化、梅山化工周边等3个片区污染企业搬迁整治;2012年,完成173家“三高两低”污染企业的综合整治;2014年,完成全市“三高两低”企业的综合整治
1000000
2011-2014
3
工业废水再回用工程建设
完成钢铁、化工、能源等一批企业工业废水循环再利用工程建设
6000
2011-2015
4
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工程
完成南京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南京化工园长芦片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玉带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江宁开发区南区污水厂新建工程、江宁科学园污水厂扩建工程等;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110000
2011-2014
5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达标治理工程
实施水阁、轿子山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技改,总处理规模1600吨/日
20000
2011-2012
六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1
畜禽污染治理工程
江宁区河东养殖场、火炬养殖场等20家养殖场(小区)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建设和凤、晶桥2个规模化有机肥厂等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等
6000
2010-2014
2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实施江宁汤山、淳化等街道,高淳固城、东坝、桠溪等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99000
2010-2015
3
水产养殖污染控制工程
高淳固城湖区螃蟹等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22000
2011-2015
七
水环境污染监控系统建设
1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程
2012年前,对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化工、石化、钢铁、能源等工业企业,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装置
2000
2011-2015
2
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建设南京市环境应急与保障中心,加快区县环保监测标准化建设。
逐步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网络全覆盖。
进一步增加监测点位
15000
2011-2015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京市 清水 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