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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工入司安全培训材料上
金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新职工入司安全培训材料
(上)
安全部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新职工入厂安全教育内容
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特点:
易燃易爆:
成品、半成品、各种溶剂、添加剂、催化剂等大多属于易燃、可燃性物质,(象汽油、柴油、液化气、丙稀产品)大多以气体、液体状态存在,极易泄漏和挥发。
就目前的工艺水平,生产过程中,物料还需要用明火加热,加上日常的设备维修、装置检修需要动火,在加上装置、罐区的储存量很大,一旦处理不好,后果不堪设想。
(列举北京东方化工厂6.27火灾爆炸事故)
毒害性:
原料和产品本身就具有毒性,生产中添加的一些化学物质也多属有毒的,在生产过程中又产生了一些新的有毒性物质。
腐蚀性强:
生产过程中原料和产品本身具有较强的腐蚀作用,如原有中含有硫化物,对设备、阀门、管道造成腐蚀。
还有在生产中新生成一些具有不同腐蚀性的物质,如硫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等。
腐蚀大大降低了设备的使用寿命,缩短了开工周期,更重要的是,它可使设备减薄、变脆、承受不了原设计压力而发生泄漏、引发着火、爆炸等事故。
生产连续性:
石油炼制,具有高度的连续性,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长周期的连续倒班作业。
车间于车间、装置与装置、工序与工序之间,管道互通,原料产品相互利用,是一个组织严密,相互依存高度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全局。
正因为以上的特点,加上人们对其认识的不足,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很多企业曾发生过不少事故。
1984年11月19日,墨西哥首都近郊发生了一起液化气站爆炸着火事故,使54台储罐及设施全部摧毁,死亡490人,4000多人受伤,900多人失踪,损失巨大。
1984年12月3日零时56分,印度一家农药厂发生泄漏事故,(甲基异氰酸酯)造成2500人死亡,50000人双目失明,100000人终身残疾。
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劳动法以及《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条款:
危害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渎职罪等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厂区内不准吸烟,禁止携带烟火进入生产区;
不准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外人进入需登记;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下面讲一起违章用汽油擦洗地面,引起着火、爆炸事故的案例:
1977年6月2日14时35分,某市炼油厂研究所中型工厂发生汽油爆炸事故,死亡14人,轻重伤40人。
6月2日8时许,该中型工厂在生产成份为磺酸钡盐的203添加剂时,操作工徐某某为了观察汽油流量,用36伏非防爆低压行灯照明,行灯不慎坠落,碰在盛汽油的桶口上,灯泡震破后产生火花,致使桶内挥发的油气燃烧,蔓延到周围的20桶添加剂,同时发生燃烧。
经过广大人们的奋力扑救,大火延续了20分钟左右后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后,厂里组织清理现场,因203添加剂粘度大,水冲不掉,有人建议用黄沙或木屑搓,中型组副组长何某提出用汽抽洗,研究所江副主任对这一建议虽表示怀疑,但未加制止。
于是,参加清理的同志就一桶一桶地提着200号汽油进行清洗,用了汽油约400至500千克,致使室内油气浓度达到了爆炸极限。
这时,该厂工人卫某见大家一桶一桶的提油较累,就用电瓶铲车装了一大桶200号汽油送进工厂。
汪副主任见状,叫立即退出现场,就在电瓶铲车倒车发动时,火花引起汽油如雷鸣般的强烈爆炸,室内全部被烈火所围,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分析
该厂使用大量汽油擦洗地面,致使室内油气浓度达到了爆炸极限,当非防爆电瓶车起动时,电火花引爆汽油气体发生爆炸事故。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准动用;
维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列举维修人员在维修热油泵时,因疏忽大意,没有联系操作人员到现场,关闭进出口阀门,在拆卸机泵时,热油喷出造成轻度烫伤。
)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未办理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讲一起案例:
在罐区建设施工中,土建人员使用电夯,接电夯的移动配电箱没有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连接电夯的电缆有破损,因刚刚下了大雨,地上积水较多,在拖动过程中,破损的电缆拖到了积水中,施工人员触电身亡。
如果安装了“漏电保护器”,)
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自然灾害,还有设计上和设备的缺陷、操作上的失误,企业管理上的漏洞等。
尽管原因繁多,但从根本上讲只有一条,那就是由于人的过失,违背了客观事务发展规律,所以造成事故。
“安全无小事”可以讲一下“一个铁钉毁灭一个国家的故事”引申“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结论,进而结合炼油企业管线上的砂眼、焊缝上的裂纹……
下面的案例就是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不严格”,错开了阀门,导错了流程,导致石脑油冒顶,遇明火爆炸、着火,进而引起罐区连锁反应的一起案例。
北京东方化工厂特大爆炸和火灾事故
一、事故概况
1997年6月27日21:
05左右,在罐区当班的职工闻到泄漏物料异味。
21:
10左右,操作室仪表盘有可燃气体报警信号显示。
泄漏物料形成的可燃气体迅速扩散。
21:
15左右,油品罐区工段操作员张xx和调度员郑xx去检查泄漏源。
21:
26左右,可燃物遇火源发生燃烧爆炸,其中泵房爆炸破坏最大。
石脑油A罐区易燃液体发生燃烧。
爆炸对周围环境产生冲击和震动破坏,造成新的可燃物泄漏并被引燃,火势迅速扩展,乙烯B罐因被烧烤出现塑性变形开裂,21:
42左右,罐中液相乙烯突沸爆炸(BLEVE)。
此次爆炸的破坏强度更大,被爆炸驱动的可燃物在空中形成火球和“火雨”向四周抛撒;乙烯B罐炸成7块,向四外飞散,打坏管网引起新的火源,与乙烯B罐相邻的A罐被爆炸冲击波向西推倒,罐底部的管线断开,大量液态乙烯从管口喷出后遇火燃烧。
爆炸冲击波还对其他管网、建筑物、铁道上油罐车等产生破坏作用,大大增加了可燃物的泄漏,火势严重扩展,大火至1997年6月30日4:
55熄灭。
国家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所属北京遥测地震台网宝坻地震台记录出两次地震。
第一次发生的时间范围为21时26分38.4秒至28分27.4秒,第二次发生的时间范围为21时40分57.8秒至42分47.8秒。
二、爆炸、着火造成的伤亡和尸检情况
北京东方化工厂储罐区发生特大爆炸和火灾事故事故,造成9人死亡、伤39人,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
事故中共死亡9人,其中现场死亡4人,郑X、张X和王X死于泵房附近,李X死于万米罐与千米罐之间消防通道中部。
爆炸现场死亡人员的尸检结果证明,上述4人尸体的肺部、气管中保留着死亡时吸入的环境气体,爆炸前泄漏的易燃物料中含石脑油,不含乙烯。
三、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
经过调查取证、计算机模拟和鉴定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在从铁路罐车经油泵往储罐卸轻柴油时,由于操作工开错阀门,使轻柴油进入了满载的石脑油A罐,导致石脑油从罐顶呼吸孔大量溢出(约637立方米),溢出的石脑油及其油气在扩散过程中遇到明火,产生第一次爆炸和燃烧,继而引起罐区内乙烯罐等其他罐的爆炸和燃烧。
事故现场阀门开关状况勘察表明:
6月27日20:
00接班后卸轻柴油操作时阀门处于错开错关状态,造成错误卸油流程。
石脑油和轻柴油共用一条卸油总管,由于轻柴油总阀关闭,不能向轻柴油B#罐卸油;又由于石脑油总阀和石脑油A#罐分阀均处于开启状态,所卸轻柴油只能进入石脑油A#罐中。
处于满载的石脑油A#罐,被卸入大量轻柴油后,发生“冒顶”,溢出的石脑油是引发燃烧和爆炸的物料。
(1)轻柴油装卸前,石脑油A#罐的液面高度为13.725m,已达到额定液位高位(13.775m)的99.64%。
(2)轻柴油向石脑油A#罐错卸,可以很快“冒顶”,在21:
00左右当班职工闻到的异味就是泄漏的石脑油气味。
(3)石脑油蒸气密度略高于空气,气体沿地面扩散,遇到火源便发生爆炸或爆燃,同时未气化的石脑油起火燃烧。
四、事故原因认定
“6·27”特大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卸轻柴油时,由于石脑油和轻柴油阀门处于错开错关状态,泵出的轻柴油不能卸入轻柴油B#罐,而进入了满载的石脑油A#罐,导致石脑油大量“冒顶”溢出,溢出的石脑油及其油气扩散过程中遇到火源,产生首次爆炸和燃烧。
阀门处于错开状态,泵出的轻柴油卸入石脑油A#罐
石脑油“冒顶”溢出
石脑油及其油气遇火源引起爆炸和燃烧
乙烯B#罐被烧烤引起突沸爆炸大火
处于满载的石脑油A#罐被卸入大量轻柴油,发生“冒顶”,溢出的石脑油是引发燃烧爆炸的物料。
包括泵房的爆炸、石脑油罐区的燃烧
大强度爆炸驱动的可燃物形成的火球和“火雨”向四周抛散,产生强大的破坏,火势严重扩展。
五、采取的防范措施
其实非常的简单:
加强责任心教育、加强对工艺流程的学习。
三不伤害:
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被别人伤害。
“三不伤害”的具体内容,想必大家一定十分熟悉,“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被别人伤害”。
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为了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调查不请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和教育不放过,周围的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从字面意思上不难理解,内容非常简单,但真正能够做到上面所说的原则,那是有一定差距离的。
发生的各类工伤事故,不管是烫伤、烧伤、摔伤、扭伤等,不外乎以下几种原因。
原因一:
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不强,对所从事的工作可能会发生的意外情况,缺乏预见性,出现意外情况,手足无措,引发工伤事故。
“好人一生平安”只能是人们的一种憧憬、一种希望,要想平安,首先要有安全的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等),然后,掌握一定的安全、消防技能,第三,掌握万一发生危险或险情时如何应对、如何处理的方法,换句话说,掌握“化险为夷”的技能。
不管自己从事何种工作,在着手之前,先想一想这么做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情况?
我用什么方法可以避免发生什么意外情况?
万一出现了我如何应对?
这里讲的如何应对,包括使装置、设备避免造成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当然最重要的是对人,万一出现意外,会对人造成什么危害?
如何去应对?
减少和避免这些伤害,这是至关重要的。
有人会说“一般没事儿”,他的确说的很对,一般不会发生什么意外,但是,有一般就有特殊,只要“有”发生意外的可能就当作“有”对待,头脑中想到了,工作中注意了,该采取的避免和应对措施准备好了,那么,我们周围就会少去很多的麻烦和遗憾。
某炼油厂严冬季节,一名操作人员,进行切换泵操作,用蒸汽暖泵时,蒸汽胶管没有抓在手中,而是放在地上去开蒸汽阀门,蒸汽阀门开度太大,蒸汽急速从胶管内喷出,胶管从地上“摇头摆尾”,操作人员慌乱中急忙躲避,地面上有冰,不慎滑倒,造成膝盖骨骨折,那一年的春节只好在病床上度过了。
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不戴安全帽进入检修现场,被高空落物砸伤头部;对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会引发的意外情况缺乏预见性,在维修机泵时,用力过猛,扭伤腰部;抬钢板时砸伤脚趾,造成粉碎性骨折。
仔细的想一下,只要在工作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着手某一项工作之前,多去想一想,很多人身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结合案例――常
施工工地……….)
原因二:
单位与单位之间缺乏协调与沟通,工作中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禁令,“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中规定: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到了一个单位从事一项工作,在工艺、设备、现场不明确的情况下,靠想当然办事,你不善待它,它会给你颜色看的。
某炼油厂在维修常减压热油泵时,维修人员没有和工艺操作人员联系,泵进出口阀门没关,泵内存有压力,维修人员在拆卸盘根压盖时,泵内热油喷出,造成烫伤。
试想,如果维修人员在修泵之前,与工艺操作人员及时联系,关闭进出口阀门,将泵切除、卸压,然后再维修,刚才的一幕就不可能出现。
原因三:
对自己的技术、技能盲目自信,不按操作规程办事,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操作,引发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操作规程上不允许这么做,可很多人都去这样做,也没见出事儿,而且这样做又走了捷径,对操作规程上这样规定感到麻烦,下定决心“试一试”,一次平安无事,两次无事平安……信心倍增,结果“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意外出现了,造成了人身伤害,可是后悔已经晚了。
操作规程上规定不许……不准……不能……这些都是人们从事某一项工作多年,用劳动、汗水、经济损失乃至鲜血与生命总结出来的,我们后来人没有必要去冒险、拿生命去验证。
某化工厂维修车间一名维修工,在车间工作室内拆修从现场拆回的机泵,在拆卸轴承时,由于比较难拆,就用力敲击,敲击而产生的铁屑迸出,打伤左眼,所幸的是没有造成失明,但视力急剧下降至0.1。
如果当时他按规定戴着劳保眼镜,就不会付出如此的代价。
再说一个十分简单的案例,某炼油厂一名维修人员,在处理循环水泵管线振动问题时,由于管线太高,他便站在一立管阀门手轮上去紧固螺栓,用力过猛,阀门手轮转动,人丛上面摔了下来,面部磕在了电机底座上,造成面部磕伤,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烙印”。
这再一次说明了我们的操作规程中,不许站在阀门的手轮上从事操作的规定是多么的正确。
上面所说的几种情况,归纳起来讲,都是因为人的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石油化工行业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自然灾害以外,有设计上的不周,设备上的缺陷,操作上的失误,管理上的漏洞等。
尽管事故原因繁多,但从根本上说只有一条,就是由于人的因素、人的过失,违背了客观事物发展规律,造成事故。
工作中怕麻烦,怕费力气,图省事,走短路,过于自信,经验主义,思想麻痹。
这些想法所表现的行为往往都是违章,也是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观因素和主要原因。
上面所讲的案例,尽管没有骇人听闻的死亡数字,属于伤亡事故中的轻伤,它对于伤亡事故中的分类来说,是伤亡事故等级中最轻的那种,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发生在哪个人身上,往往不是最轻的。
希望大家在工作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深度烫伤、烧伤的皮肤,不能够再生;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一个人对于一个班组、一个公司乃至国家、社会来说,可以说是“沧海一粟”,一个人的存在与否,不可能对团队、国家、社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他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以说是家庭的全部。
(可以展开)
化工火灾扑救常识:
灭火的基本方法:
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化学中断法)
冷却法:
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到燃烧着的物体上,使可燃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而使其停止燃烧。
象水进行冷却灭火,这是最常用的方法;CO2的冷却效果很好,CO2灭火剂喷出-78℃的雪花状固体CO2,在迅速气化时吸收大量的热,从而降低燃烧区的温度,使燃烧停止。
电气、仪表设备着火,适合用CO2灭火器灭火。
隔离法:
将燃烧物体合周围的可燃物隔离疏散开,使燃烧停止。
(如森林大火)
窒息法:
燃烧需要足够的氧气,采取组织空气进入燃烧区的措施,或者用惰性气体降低燃烧区内氧气的含量,使可燃物质缺氧或断绝氧气而熄灭。
(石棉布、湿棉被覆盖燃烧物质或封闭孔洞)
抑制法(化学中断法):
使灭火剂参与燃烧的连锁反应,从而使燃烧反应停止。
常用的干粉灭火器将足够数量的灭火剂准确的喷洒在燃烧区内,使灭火剂参与和中断燃烧反应。
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防止复燃。
许许多多的行业标准、规程、规定、制度,这些都是人们用工作经验、汗水甚至生命总结出来的,不用我们哪个人去违反一下试一试,验证一下是不是正确。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二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常识
1、“反三违”的内容是什么?
答:
反违章作业、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
2、“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答: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什么是安全管理?
答:
安全管理是指以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企业生产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4、安全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答:
行政手段、法制手段、经济手段、文化手段。
5、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项目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6、什么是火灾事故?
答:
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都为火灾事故。
7、什么是爆炸事故?
答:
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8、什么是伤亡事故?
答:
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因工负伤休息满1个工作日的,或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等事故。
因工负伤损失工作日在105日以上的伤害为重伤。
9、事故的级别分为几级?
答:
分为五级:
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小事故。
10、人的13种不安全行为?
答:
操作错误;
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使用不安全设备;
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体存放不当;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攀坐不安全位置;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处理不当。
11、安全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答: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管理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典型经验教育和事故教训教育。
12、车间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答: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13、劳动防护用品分哪些类?
答:
安全帽类;
呼吸护具类;
眼防护具;
听力护具;
防护鞋;
防护手套;
防护服;
防坠落护具;
护肤用品。
14、“三不伤害”的内容是什么?
答:
我不伤害自己;
我不伤害别人;
我不被别人伤害。
15、导致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答:
物质因素;
人为因素;
管理因素。
16、导致事故的因素有几个方面?
答:
心理上的表现;
生理上的表现;
知识上的表现;
管理上的表现;
环境上的表现;
家庭上的表现;
社会上的表现。
17、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是什么?
答: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8、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答: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9、什么是“三落实”活动?
答:
即企业生产班组的每周安全活动要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20、什么是责任事故?
答:
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人员的违章或渎职行为造成的事故。
是由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的。
21、火灾逃生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
平时要想好几条不同方向的逃生路线;
躲避烟火,不要往阁楼、床底、大橱内钻;
火势不大,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地冲出去,但千万别披塑料雨衣;
不要留恋财物,尽快逃离现场;
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身上衣服着火,要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的火苗,千万不要奔跑;
生命受到危险时,楼上人员不要盲目往下跳,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栓在门窗框或重物上,顺绳子、布条慢慢滑下;
若逃生之路被火封锁,应立即退回室内,关闭门窗,堵住缝隙,有条件的向门窗上浇水;
充分利用房屋里的天窗、阳台、水落管或竹杆等逃生;
楼上居民被火围困,迅速向室外扔抛沙发垫、枕头等软物或其他小物品,夜间则可打手电,做为求援信号。
22、烟头为什么能引起火灾?
答:
燃着的烟头表面温度为200-300℃,其中心温度可达700-800℃,而纸张、棉花、涤纶、纤维等一般可燃物的燃点为130-139℃,极易引起火灾。
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蒸汽的电火能量一般在1毫焦一下,烟头的危害性就更大。
另外未完全燃烧的烟灰里有火,掉在干燥疏松的可燃物上,也易引起火灾。
23、安全的定义是什么?
答: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称为安全。
24、怎样理解安全的定义?
答:
安全是不发生不可解接受的风险的一种状态。
当风险的严重程度是合理的,在经济、身体、心理上是可以承受的,即可以认为处在安全状态。
当风险达到不可接受的程度时,则形成不安全状态。
25、事故的定义是什么?
答: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害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称为事故。
26、怎样理解事故的定义?
答:
事故是造成不良结果的非预期的情况。
对于人员来讲,可能是死亡、疾病或伤害,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对于物质财产来说,是损毁、破坏或其它形式的损失。
27、安全生产的定义?
答:
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是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国家资产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29:
怎样使用干粉灭火器?
答:
将干粉灭火器提至火灾现场,上下颠倒几次使干粉松动,一手拿牢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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