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第二小学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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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第二小学章程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第二小学章程
教师和学生 附则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第二小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第二小学 纸坊二小 学校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复江道中兴街40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纸坊街属公办小学第四条办学理念:
让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第五条办学宗旨:
以人为本,以人的发展为本 第六条办学目标:
努力将纸坊第二小学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的教育改革实验校和农村素质教育的示范校,使学生成为素质全面、和谐发展、学有特长、勇于创造、适应未来的优秀人才。
第七条说普通话,用规范字 第八条校风:
健康和谐快乐进取 教风:
敬业善教奉献爱生学风:
乐学勤思求实砺志校训:
诚实友爱勤奋求真 第九条校标 教师和学生 附则 说明:
雕塑的右边是抽象的大鹏,寓意着学生在知识的大自然中拼搏,展翅高飞,右边三根圆管寓意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上部圆环与球象征科学,星星寓意学生在科学的天空绽放光芒,飘带寓意教师引领学生共同奔向未来。
第二章主要任务 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条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
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十一条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教学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十二条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武汉市中小学德育“六有”基础建设创新方案》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施以“寻根教育”、“孝敬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为核心的有效德育工程。
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
第十三条注重班主任同任课教师、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及学业等情况。
学期末根据学生行为表现写出评语。
评语以第二人称用谈话方式撰写,体现个性,有激励作用。
第十四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注重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正 教师和学生 附则 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第十五条坚持学校干部听课制度。
学校干部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每学期学校根据上级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历。
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或调课的,一天以上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学生每日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任何教师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有偿家教。
第十八条学生的课后作业设计合理,实现“减负增效”。
课外作业分量适中,突出训练重点。
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得留书面课外作业,三、四年级学生的课外家庭作业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45分钟。
第十九条学校使用国家教育部门审批的新课标规定的教育教材,不擅自购买各种学习辅导资料。
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学期末考试科目区教育局决定。
学校建立健全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标准,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制定科学评价体系。
第二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操、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开好田径运动会和小型体育竞赛活动。
第二十二条学校抓好艺术教育工作,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艺术教育功能,利用课外、校外兴趣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艺术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二十三条指导学生课外、校外活动,与学生家庭、校外活动基地等校外活动机构联系,开展有益活动。
严格遵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安排好课余生活。
教师和学生 附则 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四条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制定学期安全工作计划。
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校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级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是第三责任人。
学校安全工作形成管理网络,做到人人有责。
第二十五条学校安全无小事,做到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
制定和健全危情预警机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第二十六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班级外出要经校长批准,学校组织外出报请区教育局批准,凡有学生外出活动要有学校领导带队。
第二十七条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确定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第一月为安全教育月,放假前的一课为法制教育课。
第二十八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学校设有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体检。
第二十九条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
第三十条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定期举办卫生常识讨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学籍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开学。
第三十二条教学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与家长密切合作,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
第三十三条学生修业年限6年,修业年限已满,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报上级部门批 教师和学生 附则 准后,准其休学。
休学越过三个月者,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编入相应年级。
第三十四条学年末依据上级规定进行学科评价,对学科考试不合格者,准许其补考,并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学生各科成绩均实行等级评价。
第三十五条对受各级各类表扬和奖励的学生建立档案。
第三十六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三十七条严格管理学籍,专人负责,每学期至少进行两至三次学籍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八条发挥学校自身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以服务、宣传为主的文明活动,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同时,建立社区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作用,使学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时,了解、认识社会。
第三十九条积极主动地开展家教工作。
1.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使其了解学校的发展及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2.成立家长学校,以教学年级为单位,成立家长教学班,采取六年制方式,学生入学家长入学,学生升级家长升级,学生毕业家长毕业。
每学期至少开一次课,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掌握教子方法,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3.每学年开展一次家长教育经验交流会活动,评选一次“好家长”。
4.教师做好家访工作,开好家长座谈会。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四十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主任、副
教师和学生 附则 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设置党支部、校长室、工会、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少先队大队部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四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校长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第四十二条校长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结合学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领导全体教职工全面完成特色型学校的办学任务。
2.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做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
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讲究领导艺术,注意工作方法,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保障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5.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三条校长的主要权限 1.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名或任免副校长及其他干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3.依据规定结合实际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校内绩效工资等校内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
4.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
5.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支配、使用学校经费、校舍和仪器设备等。
6.行使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教师和学生 附则 第四十四条校长工作原则 1.正确处理党、政、工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重大决策须经校委会集体决定,并主动征求党组织和工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执行。
2.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应正确对待。
3.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
4.加强政治思想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深入教育第一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四十五条学校成立党支部,设书记、副书记、支委等,全面负责党务工作。
第四十六条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 1.校务委员会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等人组成。
2.校务委员会定期召开,每月1-2次。
3.校务委员会的召开,校长主持。
重点分析、研究、反馈、交流教育教学管理等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结构工资分配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学校重大事宜。
为校长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4.校务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正确意见,作出决定。
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依据多数人意见和集体利益作出最后裁决。
第四十七条工会组织负责,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组织制度如下:
1.教代会推选主席团领导小组主持会议,主席团中教师代表不低于60%。
2.教代会每两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中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决议,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教师和学生 附则 3.教代会对校长权限内的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四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职能: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
3.审议通过教职工制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
4.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区教育局核准。
5.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6.讨论教职工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九条政教处负责学校的德育、艺术、卫生及其家长学校等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政教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副主任协助工作。
第五十条政教处工作内容:
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武汉市中小学德育“六有”基础建设创新方案》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德育契机,利用德育基地、影视、歌曲、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
2、贯彻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礼仪常规》,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
3、建立健全德育工作网络系统,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
4、加强思想品德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定期召开校级主题校会、队会,对班级德育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
5、选拔和培养少先队辅导员,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 教师和学生 附则 功能,定期召开少代会,抓好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6、抓好学生一日生活管理,开展“争先进、夺红旗”活动,使学生的养成教育扎实、深入、持久。
7、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养成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文化,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宣传栏、广播媒体等搞好宣传工作,使校园环境全方位、高层次达到最优化。
8、及时妥善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及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偶发纠纷,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9、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自救等教育,严禁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10、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师生体检。
11、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级各类评先工作。
12、与相关部门配合抓好全员文体活动,落实文体工程,让艺术教育溢满校园。
第五十一条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种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按照新课标的要求对教和学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教务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副主任协助工作。
第五十二条教务处的工作内容 1、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科学地安排好年级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调动课表。
2、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教学文件、意见等。
3、加强学籍管理,做好招生、编班、升留级、转学等工作。
4、认真组织每年一次的田径运动会,开展好全校性的文体活动。
5、加强对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
教师和学生 附则 6、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教研、科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教改实验课题组开展教研科研活动,提高教研、科研实效。
7、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及时定期做好教学分析与业务讲座,学期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议。
8、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开展校本教研活动,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比赛活动。
9、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有层次地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地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10、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质量检测。
定期进行备课、作业抽查。
11、科学地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在校时间和老师办公时间符合上级规定。
做好学生的考勤、奖惩、质量综合评价等工作。
12、抓好每期教学常规管理月活动,使教学常规活动贯穿于学年始终。
第五十三条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和勤工俭学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
总务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副主任协助工作。
第五十四条总务处工作内容:
1、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
负责学校常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基建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运输工作。
2、加强对学校设备、校舍和勤工俭学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3、定期对校舍、电路等进行检修和维护,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
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不断改善教师的生活条件,与工会配合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
教师和学生 附则 遇。
6、抓好勤工俭学工作,充分利用学校创收优势发挥其效益。
7、做好教科书和抄本的预订、收发等工作。
第五十五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四章教职工和学生管理 第五十六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校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重视培养锻炼青年教师。
第五十七条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五十八条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者;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异者;见义勇为、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者;为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效显著者;为学校争得荣誉赢得声誉者,学校给予奖励。
第五十九条学校每年评选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
第六十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工作不讲究方法,违反教育原则和有关法规,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2.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者。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4.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和荣誉的其他行为者。
第六十一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有受教育的义务。
教师和学生 附则 第六十二条对全面发展的学生,学科竞赛成绩优异者,思想品德高尚、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的典型人事,为学校争得荣誉赢得声誉的学生,学校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与家长、社区配合进行跟踪教育。
第五章经费来源、资产和财务制度 第六十四条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仪器、图书资料,归学校专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
定期对校舍进行检修和维护,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依法向侵权者的上级部门反映,直到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五条认真制定并执行学校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专人审批制度。
第六十六条严格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学生费用,任何人不得向学生乱收费。
第六十七条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纳入学校财务帐目,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做到专款专用。
第六十八条学校的设备、物资统一建立帐目,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第六十九条任何人损坏学校财物都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十条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校务委员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教师和学生 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经第七届教代会于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核准后开始施行。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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