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分析及展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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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分析及展望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分析及展望
装配式建筑是传统建筑业与先进制造业良性互动、建筑工业化和建筑信息化深度融合的产物。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对推动建筑施工方式变革、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对减少污染物和废弃物排放、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人口调控与管理等也具有积极作用。
随着上海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推进装配式建筑已成为上海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建成绿色宜居美丽城市的重点工作。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上海市积极响应全国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围绕体制机制建设、市场培育和产业链发展等方面,加快装配式建筑推进步伐,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基本情况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起步较早,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2010年前的试点探索期,发布了《上海住宅产业现代化试点工作计划》等文件,初步形成住宅产业化的工作框架,“万科新里程”成为国内第一个装配式建筑项目;二是2011年到2013年的试点推进期,通过行政监管结合市场激励等手段,技术积累取得突破,住宅产业化水平稳步提高;三是2014年到2015年,进入面上推广期,覆盖范围由住宅建筑普及至了公共建筑领域,装配式项目成倍增长。
近年来,上海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得到了上海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经过多年来的持续推进,目前,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已步入发展快车道。
一是装配式建筑项目大幅增长。
2014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落实量达到312万平方米,较2013年翻了一番;2015年落实装配式建筑近600万平方米,全市累计落实装配式建筑总量已超过1000万平方米。
二是预制构件产能提升较快。
装配式建筑项目大规模落地,大大提振了构件生产企业的信心。
产能从2014年底满足180万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构件需求,提升至2015年底近500万平方米,另有500万平方米产能正在筹建或在建过程中。
三是建筑工业化产业链初具雏形。
成立了上海建筑工业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涵盖建设、设计、施工、构件生产企业及科研单位等全产业链单位,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平台。
二、主要推进措施
装配式建筑发展初期,相关从业单位围绕着先有项目(市场)还是先有产业链争论不休。
业主不愿开发建设装配式项目,怕后续设计、构件预制跟不上;企业不愿投资生产线,怕项目不落地,投资打水漂。
两者相互博弈,掣肘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
笔者认为,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将推进工作重点放在项目落地上,以实实在在的项目释放市场需求,才能盘活产业链发展。
由此,上海市在坚持政策引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引”“逼”结合,着力抓好项目落地,打开了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局面。
1、坚持顶层设计 扩大政策引逼效应
一是明确发展目标。
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两个强制比率”(装配式建筑面积比率和新建装配式建筑单体项目的预制装配率)的发展目标。
即2015年在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超过50%;2017年起外环以外在50%基础上逐年增加。
2015年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2016年起不低于40%。
为确保年度目标顺利完成,将装配式建筑推进任务逐级下放,并定期开展稽查工作,对全市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进行了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推进机制。
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规土、发改、住建、财政等20余家委办局,组建“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联席会议”,有效增强了装配式建筑推进政策制定和工作协调的力度。
以土地源头控制为抓手,将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保障装配式项目顺利落地。
同时,将装配式建筑项目纳入建管信息系统监管,在报建、审图、施工许可、验收等环节设置管理节点进行把关。
按照“区域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达到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提出了装配式建筑落实要求,采取“两个强制比率”和“建筑规模”双控,增加了项目落地的可操作性。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研究出台了针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规划奖励、资金补贴、墙材专项基金减免政策。
对总建筑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且预制装配率达到40%及以上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自愿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装配式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给予不超过3%的容积率奖励;对装配式建筑的混凝土墙体部分,不计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计算范围,装配式保障房免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明确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可实行分层、分阶段验收,新建装配式商品住宅项目达到一定工程进度可进行预售,与传统建造方式的预售政策相比,此举大幅降低了装配式建筑开发企业的财务和时间成本,起到了较好的市场激励作用。
2、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水平
一是加强标准化建设。
为找准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技术路径,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全市在通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下功夫,初步建立了从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安装、构件生产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标准规范体系。
先后发布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住宅体系设计规程》、《装配整体式住宅混凝土构件制作、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等7本标准和图集。
2015年,还启动了《上海市建筑工业化核心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装配式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装配整体式叠合板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装配式部品构件图集》等科研及标准、图集编制工作。
上述标准规范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互为衔接补充,基本能够满足当前上海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需求。
二是提升建筑产品的性能。
结合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求,全市以装配式建筑发展为契机,积极推广预制外墙、门窗、外饰面砖、保温体系一体化预制技术,探索解决了一批门窗、墙体渗水、外保温、外饰面砖脱离等建筑质量通病问题。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提升建筑性能的若干规定》,对全市公租房、廉租房,外环线以内及八个低碳发展实践区、六大重点功能区域的装配式商品住宅,提出了实施全装修的要求。
进一步提高建筑外窗传热系数、楼板设计厚度等技术标准,鼓励采用降噪静音管材和同层排水技术,探索研发民用建筑外遮阳技术。
通过上述举措,推动了内装工业化和叠合楼板应用。
三是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
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取消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背景下,积极探索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重点强化了构件生产的事中事后管理。
要求建设单位向生产企业派驻监理,部品构件必须实施首件试拼装。
同时研究编制构件生产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督促行业协会完善质保体系。
另一方面,抓好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质量管理。
发布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文件深度规定》《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监管要点》等文件;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质量检查,切实落实好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
3、强化产业链培育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一是发挥试点示范效应。
为引导骨干企业先行先试,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推动全市预制构件生产走上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道路,上海市积极申报“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并于2015年6月正式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批准。
同时,由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开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创建,促进传统建筑生产企业转型升级。
2012年以来,全市共确定装配式钢筋混凝土住宅示范项目17个,示范项目建筑面积87.77万平方米,其中11个项目预制装配率达到25%及以上。
由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建设的松江佘北大居项目预制率已达到80%,属国内领先水平。
二是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
着力加快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育,2015年以来已开展了多轮集中培训,培训建设、设计、施工企业、建设主管部门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1000余人次;依托上海建工(集团)学校,建立了装配式建筑施工实训基地,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实操能力。
为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吸引更多的龙头企业投资本市建筑工业化项目,全市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并取得较好成效,装配式建筑的社会关注度持续升温。
拍摄上海装配式建筑发展宣传片,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积极宣传了上海市装配式建筑推进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参加全国住宅产业现代化博览会,推广介绍了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技术优势;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了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全国各地都加快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步伐,尽管上海市在推进该项工作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当好先行者、排头兵还存在一定距离。
在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需尽快予以解决。
1、推动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装配式建筑改变了现浇建筑的建造方式,使得设计、施工、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发生了重大变革。
传统的建造习惯难以在短期内转变,部分企业转型发展的意愿不足。
另一方面,在推进初期,部分建设单位对已出台的政策不熟悉,囿于增量成本、眼前利益,致使部分具备装配式建造条件的项目未被落实,或者已经落实的项目未按装配式建设要求执行到位,影响了部分地区的推进工作。
2、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目前,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的技术体系以混凝土结构体系为主,对其他材料的预制结构、以及不同功能的预制结构体系研究还不够完整,结构分析的理论方法也比较单一,适用性不足。
装配式建筑中的隔震、减震等关键性技术有待进一步突破。
与现有技术标准体系相配套的标准、规范、工法有待完善,如结构连接、防水保温连接、现场安装施工及验收等方面的标准尚待细化,预制装配式轻质隔墙等内装工业化技术尚在探索过程当中。
3、建设和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现有的设计、施工相互割裂、各自为政的建设模式,既增加了建设成本,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效率,需要通过承发包体制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总承包、承包与分包之间的相互关系加以突破。
在项目实施阶段,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监管机制有待检验;装配式建筑分层、分阶段验收、提前预售,主体结构与全装修同步推进的实施细则和质量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展望
1、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推进力度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修订并颁布《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增加建筑工业化发展专篇,从法规制度层面明确推进主体、政策保障、配套措施、工作要求和法律责任,将好的推进机制固化下来,进一步提升推进装配式建筑的法律地位和社会认同。
二是建立长效推进机制。
提升政府部门协同推进能力,打通信息交互渠道,实行全市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月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
严控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环节,对符合装配式建筑实施条件的项目进行及时跟踪锁定。
三是完善激励政策。
研究发布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分阶段验收、提前预售等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快政策落地。
研究提高装配式商品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的销售政策。
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或实施室内全装修的商品住宅,研究放宽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使其享受房产交易税费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加快推动建筑业“营改增”改革,减少供应链中生产、物流等企业的重复征税。
2、拓展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外延和内涵
一是将推进工作延伸至不同的结构体系和建筑类型。
把钢结构、钢-混凝土结构、木结构等其他结构体系纳入装配式建筑发展和管理的范畴。
同时,在住宅、公共建筑率先实施装配化建设的基础上,将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到所有新建工业建筑,并在桥梁主体结构等市政工程方面推广装配化的技术应用。
二是将装配式建筑发展向纵深推进。
研究出台装配率的计算方法,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能级。
重点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外环线以内及八个低碳发展实践区、六大重点功能区域装配式商品住宅实施全装修的建设要求。
鼓励建筑设计向室内装修设计延伸,推广支撑体与填充体分离SI内装技术,满足装配式建筑内装个性化需要;鼓励整体卫浴和整体厨房等部品模块化应用,推广集成吊顶、设备管线等内装工业化生产方式,提高装配式建筑发展品质。
3、完善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标准体系
一是开展技术攻关。
研究适合装配式建筑的抗震设计理论方法和能耗减震等关键性技术。
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现场施工工法,研究装配化吊装、构件安装、节点连接、装配校正、成品保护及防水等核心技术。
二是完善配套技术标准。
加快出台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检测、验收、维护标准。
编制发布装配整体式叠合板混凝土设计规程及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图集,修订装配整体式住宅设计规程及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与质量检验规程。
健全适应工业化生产的工程造价和定额标准,制定装配式建筑施工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三是提高标准化设计水平。
进一步研究完善模数协调、建筑部品协调等技术标准,推动保障房、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的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体系,完善部品部件的设计、生产和施工工艺标准,编制标准图集、通用技术导则、指南和手册。
4、打造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新模式
一是推进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模式。
推广以设计为龙头的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试点,并逐步延伸至社会投资项目。
完善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办法及相关指导文件,进一步明确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总承包、承包、专业分包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操作规则,以适应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需要。
二是增强行业自主创新能力。
通过实施扬尘管理、环评控制等手段,逐步淘汰落后产能。
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快“四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培育扶植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带动本市建筑业整体水平提升。
三是释放产业联盟集群发展优势。
不断扩大参与企业范围,打造具有国家影响力的建筑工业化产业联盟。
通过技术整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等方式,落实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发展机制,切实提升联盟成员的群体竞争力。
5、推动装配式建筑与信息化融合发展
一是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
在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过程中,鼓励采用BIM技术。
在三维可视条件下建设标准化预制构件和部品数据库,开展模拟拼装、部品部件协调检查、工程量数据分析等工作,提高施工图设计精度和施工效率,降低工业化企业生产成本。
二是实现建筑构件生产管理信息化。
在预制构件生产企业推广BIM技术,利用信息模型进行模具设计、钢筋网片、骨架的制作和加工,提高构件制造精度。
鼓励使用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优化生产控制、库存控制及物流、采购、分销管理,提升构件生产企业绩效。
在构件产品中植入RFID(无线射频识别)芯片,实现预制构件生产、安装、维护全过程的质量可查、可追溯。
三是探索建筑工业化项目大数据管理。
集成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和GPS定位等信息技术,建立建筑工业化项目管理系统,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全过程的追踪、定位和维护。
探索将建筑工业化项目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信息纳入统一平台,集成装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数据,为上海市建筑工业化后评估提供分析依据。
6、提高装配式建筑监管水平
一是加强预制部品构件监管。
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由行业协会对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流向进行备案登记,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
合理引导预制构件产能,及时发布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建设计划、现有预制构件厂布局和产能数据,确保本市预制构件市场供需平衡。
二是强化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
加大施工现场巡查、抽查、专项检查频次,重点检查针对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的安全防护措施,推广运用定型化可变动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可移动工具式防护架等,确保工地现场安全施工。
实施全装修住宅一房一验制度,确保装配式建筑质量可控。
三是建立工业化建筑项目评价体系。
编制发布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从质量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统筹评判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成效。
突出建筑工业化对企业劳动生产效率、综合协同能力、核心竞争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建筑工业化在工程质量、建筑性能、建筑使用寿命与传统建筑的比较;突出构件生产基地和施工装配现场的节能、节材、节水、节电以及噪声、污染排放的评价。
产业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经之路,是社会绿色发展的新要求,装配式建筑的推进需要更强大的推手。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的推进工作受上海市委、市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上海市市委书记韩正同志曾多次强调“要落实制度保障、加大政策鼓励,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但在推进的过程中仍存在着推动力不足、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建设和管理模式不适应新发展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提出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的推进的工作重点,要确保加大推进力度、深究外延和内涵、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打造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新模式、提高与信息化的融合度、创新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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