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报告有整改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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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报告有整改措施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报告
——2007年3月14日在黄梅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梅办事处主任肖玉杰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就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设立机构,建立制度,积极开展工作
(一)管理机构的设立。
2003年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黄冈市政府对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都进行了调整,我县根据以上精神和要求于2003年9月底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原体改办、房改办分离出来,统一按文件要求,正式挂牌成立“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黄梅办事处”,为县政府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公积金制度的建立。
我县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建立于1993年,至今已有14年了。
当时,建立公积金的单位才十几个,归集额近10万元。
1998年,根据省、市精神,各单位公有住房出售的资金(售房款)可以划转为住房公积金,作为单位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当时总归集额也不过300万元,工作处于启动阶段
。
二、深化认识,落实《条例》,加快工作进展
近两年来,我县公积金办事处以新的工作思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中心下达的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使我县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促进工作发展
年初,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在进一步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同时,特别组织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就社会主义荣辱观发表的重要讲话。
通过学习和心德交流,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进一步认识到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明确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鲜明导向。
同时,我们还组织学习各项业务知识,使全体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还组织有关人员赴周边县市学习、取经,初步形成了先进的科学管理理念,改变了陈旧的工作套路,调整了新的工作思路。
针对办事处归集工作在全市相对滞后的情况下,我们特对断交户和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等空白户的攻克和突破,制订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奖惩措施。
增强了每个干部、职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促进了工作的发展。
(二)制订规划,树立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去年初,经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的充分讨论,制订了《二OO六年工作量化考核责任制》。
主管领导结合市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各职能科室签订了考核责任书,做到明确到岗、责任到人。
去年,市中心下达归集任务1200万元,支取额控制在全年归集额的20%以内,委托贷款任务300万元。
通过制订规划树立了工作目标,使全体干部、职工精神振奋,斗志昂扬,都信心百倍地要超额完成任务,决心赶上全市先进行列。
截至2006年12月底止,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额已达到1959万元,再创历史新高,占市中心下达任务的163%,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6%,相当于2004年全年归集额的2.4倍,累计归集总额已突破7038万元,余额已突破5000万元大关,达到5158万元,完成计划在全市10个县市中第4名。
全年住房公积金支取额共计366万元。
其中离退休59万元,调离及死亡36万元,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28万元,购建住房243万元,未超过年初制订的不突破归集额的20%指标任务。
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当年已达180万元,占任务的60%,比上年同期增长7倍。
但尚未完成市中心下达的指标任务。
到年底,累计发放委托贷款305万元,收回逾期贷款和按揭贷款共60万元,并收回贷款利息6万元,保证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制度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
两年来,我们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印发了制度汇编,并将有关制度上墙公布,使单位干部、职工和公积金储户一目了然,达到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在办事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帐户管理。
在住房公积金全面工作中,特别注重在“管理”上狠下功夫,其具体作法是,调整分工,理顺管理。
即归集和支取,分人负责;储存和个贷分科管理;公积金和经费,两帐分开。
现在分别设立公积金出纳和经费出纳,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行,理顺了财务的规范管理。
二是严格印鉴管理。
即财务公章及主管领导和出纳印鉴由会计、出纳分别管理,做到进帐转账,支取公开,财会人员各负其责。
三是严格专户储存。
从全县百余家行政、事、企业单位归集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条例》规定,统一在1—2家商业银行进行专户储存,任何人不得各行其是。
并且规定,任何人在归集公积金过程中,同城只能转账,不能随意支取现金,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是严格财务审核。
住房公积金从个人贷款到购建房支取,从转账储存到经费使用,严格实行集体会审和一支笔审批制,严禁挪用、外借公积金,更不能用于担保。
使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个贷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两年来,我们严格按照《条例》和《湖北省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市中心的财务内审,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和人民银行对受托银行的业务监督。
(四)开启窗口,改进服务,全心为民办事
为了实现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电算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
2004年上半年,我们配制了两台电脑,请来专家设计了一套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三级帐户软件,初步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电算化程序。
为广大储户开启了业务服务窗口。
现在从进账、对帐、上册、支取以及计息都由财务科一并完成,再也不需要找银行了。
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十多年来,公积金个人三级帐户一直由农行、建行、工行、中行和信用合作联社五家银行为我们代记。
故很有一部分干部、职工一人手中拿几家银行的公积金存折,使储户模糊不清,保管不便,多有怨言。
为了方便群众,去年凡一人手中拿几个存折的,我们都通过业务窗口,将几个折子合并一个,深得广大储户的好评。
去年6月30日,我们还依照《条例》规定,对所有储户近两年多的存款积数计付了利息。
(五)调度资金,增收节支,合力共度难关
2006年是县公积金处于最困难的时期。
由于2004年在广东民安证券公司购买的2100万元国债资金尚未归位,银行的沉淀资金到年底也仅有3000万元。
目前,要用银行3000万元的存款利息收入去兑付全县5000余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应付利息,的确就所剩无几了。
因此,经费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
为此,我们做了以下几件事:
一是及时摸清准确的期末缴存余额,期末实际缴存额、期末个人提取额和各家银行的存款余额;二是做好资金存贷计划,及时将活期资金转存定期,以增加公积金增值收益。
三是配合个贷科做好干部、职工个人住房贷款,认真搞好贷款的发放和收贷收息工作。
四是深入各家银行认真审核清算,切实做好各家银行各个帐户的利息清收工作。
五是紧缩经费开支,认真把好发票审核关,做到
用有限的资金,合理使用,合力共度难关。
三、正视问题,积极整改,开创幸福明天
过去几年,公积金办事处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中心的直接指导下,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虽有些成绩,但也有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及比例差距大的问题
我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工作一直处于薄弱环节。
虽然,2006年实际归集已达1959万元,创造了我办事处历史新高。
但实际归集覆盖面仍未得到提高,全县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有318家,而实际建立的仅110家,占35%,全县在职职工有25440人,而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
9806人,占38%。
在实际缴存中,年人均缴存额最高达5641.03元,而缴存最低的仅684.21元,相差近10倍,差距太大。
另外,过去已起步的企业大部分现已断交,还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也有断交。
究其原因是:
①单位人员包袱重,财政投入不足,自身经费紧张。
②单位基建债务沉重,财务费用太高。
③一些职工对公积金制度尚不了解,担心风险,觉得支取难,不支持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
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必须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1、认真做好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工作。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进行宣传,二是印发公积金知识问答进行文字材料宣传,三是通过会议及座谈开展宣传。
四是深入单位与干部、职工面对面宣传。
2、争取按省政府文件精神“要及时将财政拨款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财政拨款单位尤其是县、乡机关单位和职工尽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把住房公积金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管理。
3、深入基层,服务上门。
特别对那些有能力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采取“猴子不上树,多敲几遍锣”的办法,对那些偏远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定期上门,分工负责。
通过努力,要尽快改变我县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及缴存差距大的现状。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货款发放率低,未能充分发挥其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和拉动作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县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率很低,在全社会尚未全面铺开。
其主要原因是少数贷款职工信誉程度差,贷款后不能按期还贷,而我们又害怕贷款风险,故贷款额上不来,步子迈不开。
近年我们已经组织专班,开展了对个贷业务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到兄弟县、市学习和调研,不断简化和完善个贷手续和管理办法。
逐步扩大个贷发展规模,提高资金使用率。
使住房公积金稳步增收增值。
(三)关于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而暂被冻结的问题
2004年12月22日,我办事处从长江证券公司黄石营业部划转至广东民安证券公司武汉营业部的1709.5万元国债面值,当时就托管的有关事宜达成了《国债托管协议》和《国债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05年5月,我办事处接到上级有关文件,对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于5月19日已与广东民安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解除了协议。
2005年元月24日,我办事处又在民安证券公司武汉营业部购买的395.6万元国债面值,未与广东民安证券公司签订任何协议,纯属正常的经纪类业务。
以上共计购买的2105.1万元的国债面值,因广东民安证券公司违规经营,于
2005年6月10日被深圳国信证券公司托管,至今仍处冻结状态,不能进行正常的转移和交易。
为此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组织专班,多次派员到武汉营业部了解和反映情况。
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圣贤还亲自到广州民安证券公司总部,向托管组和清算组反映实事。
县政法委并派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察,分别到武汉、广州、上海等地调查。
去年原县政府副县长陈学明也亲自去广州,进一步向清算组反映情况。
随后,原常务副县长徐圣贤又亲自去北京,向国家证监委反映实事情况,以最大的努力,采取最积极措施进行追收。
但努力虽大,却无法改变国债资金冻结的状态。
由于这块资金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如果长期不能兑现,不但影响到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工作难做,也影响了公积金的增值和分配,更重要的是影响一个地方的安定。
我们已请市中心领导,积极向省、向国家逐级反映,尽快将此笔资金迅速作出处理,使其早日到位。
(四)关于待处置房产(办公楼)挤占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2003年10月我办事处从原体改办和房改办划分出来而正式成立。
在资产处置中,有办公楼一栋作为资产移交。
因办事处无处办公,故将其二楼装修后作为办公楼,经装修后累计价值915941.36元,属挤占公积金,2006年省政府以鄂政办发[2006]94号文件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作出
了6条规定,第3条就要求加快回收挤占挪用资金。
我们已经拿出方案,计划在1—2年内将此栋房产销售出去,到城区中心租、借办公地点,保证这栋楼房不再挤占住房公积金。
(五)关于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特有的资金性质,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不能进行盈利性的投资,不能开办任何盈利性的经济实体,不允许管理机构用公积金进行抵押和担保。
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性质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独立的事业单位,与上级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要按编制人数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目前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十分不足。
其原因有:
1、我们现有人员20人,在职17人,退休3人。
只有3名财供人员,自收自支,人员多,负担太重。
2、由于2100万元国债资金冻结,我们要用3000余万元的银行沉淀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去兑付全县5000余万元公积金利息和管理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的确十分困难。
因此,近两年我们经费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人员工资难能兑现,办公经费十分紧张,压力很大。
四、几点建议与要求:
1、恳请县人大按照《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定期组织全面执法检查,对未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不正常缴存的单位进行摸底,做好工作,争取做到
“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并依法依规行使住房公积金的执法权利,确保年计划的超额完成,力争年归集额达到2000万元。
2、恳请我县按《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促进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将办事处人员经费,按编制人数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以减轻我们的经济压力。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不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加强政策法规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网络管理公积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办事程序,真正做到依法归集公积金,合理使用公积金,规范管理公积金,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全县人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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