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变 更 单4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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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单425
工程变更单
工程项目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编号:
致沈阳铁路局建设监理公司沈哈监理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
由于十家堡-郭家店区段DK608+450-DK610+500段和大榆树-蔡家DK626+575-DK628+030段路基附属拱型骨架和护坡砌筑工程,在砌筑前需进行基础开挖,但预算中没有考虑此数量原因,兹提出增加拱型骨架和护坡基础土方开挖工程变更(内容见附页),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议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承包单位意见:
承包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负责人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注:
本表一式5份,承包单位2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1份。
工程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
陶鹏飞
编号
施工单位
中铁九局一公司
技术负责人
周会新
日期
由于十家堡-郭家店DK608+450-DK610+500段和大榆树-蔡家DK626+575-DK628+030段路基附属工程拱型骨架和护坡砌筑前需进行基础开挖,但设计预算书编号100002、编号100009、编号100010中未考虑此项工作量,故提出增加十家堡-郭家店DK608+450-DK610+500段和大榆树-蔡家DK626+575-DK628+030段路基附属工程拱型骨架和护坡砌筑基础开挖土方数量,具体工程数量如下:
1、十家堡-郭家店DK608+450-DK609+450(填方段),左右两侧共计2km,因砌筑拱型骨架而发生的基础挖方量为4530m3(挖冻土),开挖完后外弃,运距2.0km。
2、十家堡-郭家店DK609+520-DK610+100(挖方段),左右两侧共计1160m,因砌筑拱型骨架而发生的基础挖方量为3100m3(挖冻土),开挖完后外弃,运距3.1km。
3、大榆树-蔡家DK626+575-DK626+950段和DK627+475-DK628+030段因砌筑拱型骨架而发生的基础挖方量为3950m3(挖冻土),开挖完后外弃,运距3.2km。
4、大榆树-蔡家DK626+950-DK627+109段和DK627+365-DK627+475段因砌筑护坡而发生的基础挖方量为3200m3(挖冻土),开挖完后外弃,运距3.2km。
监理:
施工单位:
签章:
签章:
工程变更单(附页)
工程变更单
工程项目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编号:
注:
本表一式5份,承包单位2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1份。
致沈阳铁路局建设监理公司沈哈监理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
由于沈阳铁路局工程管理中心沈哈建设指挥部2005年11月6日和2006年3月13日通知将没有施工浆砌排水沟改为U型槽原因,兹提出将剩余浆砌排水沟改为U型槽工程变更(内容见附页),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议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承包单位意见:
承包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负责人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工程变更单
工程项目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编号:
致沈阳铁路局建设监理公司沈哈监理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
由于沈阳铁路局工程管理中心沈哈建设指挥部2006年4月19日对DK612-DK614段下行线转线前初验时提出将该段施工的排水土沟改为U型槽原因,兹提出将排水土沟改为U型槽的工程变更(内容见附页),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议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承包单位意见:
承包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负责人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注:
本表一式5份,承包单位2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1份。
工程变更单
工程项目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编号:
致沈阳铁路局建设监理公司沈哈监理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
由于DK609+500-DK610+100段拱型骨架为高路堑施工段,砌筑所用的料石需经过二次倒运才能运到砌筑位置原因,兹提出砌筑该段拱型骨架时增加料石二次倒运数量工程变更(内容见附页),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议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承包单位意见:
承包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负责人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注:
本表一式5份,承包单位2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1份。
工程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
陶鹏飞
编号
施工单位
中铁九局一公司
技术负责人
周会新
日期
十家堡-郭家店DK609+500-DK610+100段拱型骨架砌筑为高路堑施工段,砌筑所用的料石需经过二次倒运才能运到砌筑位置,但设计预算书编号100002中没有考虑此项。
故提出增加十家堡-郭家店DK609+500-DK610+100段砌筑所用的料石二次倒运数量,具体工程数量如下:
倒运料石数量:
2320m3,运距100m。
监理:
施工单位:
签章:
签章:
工程变更单(附页)
工程变更单
工程项目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编号:
致沈阳铁路局建设监理公司沈哈监理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
由于DK608+450-DK610+100段砌筑拱型骨架需倒运石料原因,兹提出在该段修筑便道工程变更(内容见附页),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议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承包单位意见:
承包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负责人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注:
本表一式5份,承包单位2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1份。
工程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
陶鹏飞
编号
施工单位
中铁九局一公司
技术负责人
周会新
日期
(1)DK609+500-DK610+100段北侧
便道长600米,宽5米,运距8km
弃土数量3000m3,运距1.2km
(2)DK609+500-DK610+100段南侧
便道长400米,宽5米,运距8km
弃土数量2000m3,运距1.4km
(3)DK608+450-DK609+450段北侧
便道长2000米,宽5米,运距8km
弃土数量2000m3,运距1.4km
(4)DK608+450-DK609+450段南侧
便道长2000米,宽5米,运距8km
弃土数量2000m3,运距1.4km
监理:
施工单位:
签章:
签章:
工程变更单(附页)
工程变更单
工程项目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编号:
致沈阳铁路局建设监理公司沈哈监理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
由于DK608+450-DK609+450挖排水土沟,土方需外弃,设计预算书中未列此项工程数量原因,兹提出增加开挖的土方外弃数量工程变更(内容见附页),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议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承包单位意见:
承包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负责人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注:
本表一式5份,承包单位2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1份。
工程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
陶鹏飞
编号
施工单位
中铁九局一公司
技术负责人
周会新
日期
由于DK608+450-DK609+450挖排水土沟,土方需外弃,设计预算书编号100002未列此项工程数量,故提出增加预算中开挖土方外弃数量变更具体数量如下:
外弃土方2800m3,运距7km。
监理:
施工单位:
签章:
签章:
工程变更单(附页)
工程变更单
工程项目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编号:
致沈阳铁路局建设监理公司沈哈监理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
由于十家堡-郭家店区段DK607+700-DK614+300段和大榆树-蔡家DK626+575-DK628+030段钢轨和轨枕,均需二次倒运,但预算书中未列此项原因,兹提出增加钢轨和轨枕二次倒运预算变更(内容见附页),请予以审批。
附件:
提议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承包单位意见:
承包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负责人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计单位(章)
负责人
日期
注:
本表一式5份,承包单位2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1份。
工程名称
沈哈提速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
陶鹏飞
编号
施工单位
中铁九局一公司
技术负责人
周会新
日期
十家堡-郭家店区段DK607+700-DK614+300段和大榆树-蔡家DK626+575-DK628+030段两侧均为农田,等新路基形成后钢轨和轨枕才能运到新路基上,并用铲车运到铺轨位置,增加了轨料的二次倒运,但预算书中未列此项,故提出增加钢轨和轨枕二次倒运预算,具体工程数量如下:
二次倒运钢轨数量1745t,轨枕数量15000根,运距平均1.0km。
监理:
施工单位:
签章:
签章:
工程变更单(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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