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与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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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与对策
论农村垃圾处理无害化处理模式与对策
方敬忠黄长安
农村生活垃圾正在污染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垃圾污染已严重影响我国的城乡生态环境,垃圾处理已成为我国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国家应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加大改善民生投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目前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及垃圾污染环境的危害
(一)农村垃圾处理现状
1、农村垃圾产量和成分
我国现有691510个行政村,农村常住人口约5亿,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为0.5公斤计算,农村每天就产生生活垃圾约为25万吨,全年生活垃圾约为9125万余吨,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
农村垃圾从成分上来看,主要为塑料、纤维、废纸、玻璃、厨房垃圾等。
2、农村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农村垃圾的处置除少数村(主要是省级卫生村)采用简易垃圾填埋外,大部分农村垃圾都是随地堆放,主要倾到地点是“六边”:
路边、河边、村边、田边、塘边、屋边;部分农村企业的工业废弃物随意倾到在工厂企业的附近。
目前农村粪便的处置基本以家庭户厕、公厕化粪池、三格式倒粪池贮存,满溢后自然渗透排放为主,由于部分化(贮)粪池的建造未按无害化要求(三格式)建造,原先建造的化粪池部分是二格式或一格式,因此未经真正的无害化处理而直接排放到河里和田里,但目前还存有少量露天粪缸,部分粪便还得不到无害化处理。
近几年来农村养殖业的无序管理造成的污染也比较严重。
一方面养殖户的环保意识较差,畜禽粪尿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到河里或堆放在路旁污染环境;另一方面大多数养殖户缺乏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的措施,要用先进的无害化方法处理,成本较高,养殖户难以承受。
(二)农村生活垃圾、粪便处置严重滞后
虽然我国各地制定了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但在管理职能上没有延伸,规划的制定上对乡镇的环境卫生专业不是编的很细致和深透。
按照国家环保的要求,在农村垃圾的运转处理上,应实行城乡一体化,即:
组保洁,村收集,镇压缩、运转,县(市)统一填埋、焚烧或垃圾资源化处理。
由于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城乡环卫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城乡统筹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
(三)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危害
农村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问题,不仅影响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严重威胁城乡居民生命健康。
1、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若农村生活垃圾不加以利用,任意露天堆放,不但占用一定的土地,导致可利用土地资源减少,还容易污染土壤环境。
残留毒害物质不仅在土壤里难以挥发降解,而且能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破坏土壤的腐解能力,改变土壤的性质和结构,阻碍植物根系的生长和发育,“白色”垃圾在土壤中长期存留,不易降解,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导致粮食减产。
2、造成水资源的严重破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人口总量的增加,加上农村分散居住的特点,使得农村的生活垃圾成为环境的重要污染源。
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洗衣粉、塑料制品的倚赖性高,这些日常用品产生的大量污染都得不到有效处理和排放,加之农村对废弃物的回收率极低,残留地膜和塑料废弃物因其自然条件下降解时间长,对环境产生长久影响。
因此,日常生活用品所造成的污染也就没办法得到根除,处理不及时或不当,成为严重的生活废水。
目前,我国农村饮用水还存在着氟砷超标、铁锰超标、苦咸等问题。
3、存在传播疾病的危险隐患
农村生活垃圾,使井水变绿,使河水变臭,使近年来农村患病人数猛增。
要么是突发心脏病,要么是突发脑溢血,还经常得一些莫名其妙的怪病。
即使转移到垃圾场地,由于现在的生活垃圾成分相当复杂,既没有分类,也没有任何处理,甚至没有掩埋,所散发的废气和造成的污染,无论给运输沿线的农民,还是给垃圾场地附近的农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不容低估的威胁。
4、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
过去在农村集镇生活的居民,可以经常到河沟里洗澡、摸鱼,河里的水清澈见底;现在的河沟里虽然有水,但漂满了各种生活垃圾、玻璃瓶、动物死尸等,每到夏季或阴天,散发着刺鼻的恶臭。
过去在农村到处都是鸟语花香,农家小孩可肆意玩耍,放养禽畜也方便;现在由于很多空地垃圾成堆,农民只得看紧自家小孩,怕不懂事的小孩玩弄那些看似漂亮却有毒的垃圾,只得把放养禽畜变成了圈养禽畜,怕禽畜到垃圾场吃了受污染的食物发病甚至死亡。
同时,由于臭水沟、露天垃圾场增多的原因,近几年来,农村的苍蝇、蚊子等害虫也越来越多,有些地方的田野已经成了蚊子的天下,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5、转移的处理方式使政府遭遇法律困境
随着《物权法》的出台,目前各地乡镇和县城这种生活垃圾的处理办法遭遇了法律困境。
《物权法》第7章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5条也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
”根据这些规定,相邻一方在修建垃圾填埋场、厕所、粪池、污水池或堆放腐朽物、有毒物、危险废物、恶臭物、垃圾等的时候,应当与邻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生活居住的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空气等污染。
如果未与相邻的不动产保持一定的距离,或其污染行为已损害邻人的,应及时处理,消除损害,排除妨碍,并应按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加以治理。
显然,目前各地乡镇和县城这种连填埋也没有进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办法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侵害了垃圾场附近农民的相邻权。
据媒体报道,常州市武进区漕桥镇浒庄村农民董国良,由于住所和田地处于垃圾场附近,10年来天天闻垃圾场的恶臭,自家的田地也被污染,收成不好;因此以相邻损害为由将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场告上法庭。
环境相邻权是基于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加剧和人们追求高层次的生活需求的现实需要而提出的法律概念,无疑对我们政府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构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模式
(一)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总体思路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低碳、循环经济为理念,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规划共绘,设施共建,责任共担,环境共保,资源共享”的原则,努力构建“村收集、镇(乡)运输中转、县(市)区域处置”为主的多元化乡村环卫运作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垃圾治理与资源利用结合原则。
既要注重对县域、乡域村域的农村垃圾污染,采取清扫、清运、处理等治理措施,保持农村的良好环境卫生;更要根据不同的垃圾成份分析,对可回田复土、堆肥利用、能源转换的垃圾应尽可能加以回收利用。
2、坚持因地制宜与就近处理结合原则。
针对我国各地农村自然条件不同、产业特点不同、生活状况不同和财政实力不同等实际情况,应按照就近处理、低成本运行的要求,来选择垃圾处理模式和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3、坚持设施共建与服务共享结合原则。
农村地区大都处于经济相对落后,地方财力有限,环卫设施相对滞后。
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镇一村地建立“垃圾收集——垃圾转运——垃圾处置”完整的垃圾处理系统,因此,要重点建立并形成“设施互补、设备配套、服务衔接”的垃圾处理系统,以实现设施共建、资金共担、服务共享的目的。
4、坚持政府投入与市场运行结合原则。
既要注重县、乡两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注重村级集体经济对环卫投入力度;又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要求,实行环卫设施有偿服务;更要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收益”要求,通过建立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各种资金、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农村垃圾治理与环境建设。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运行模式选择
1、基本模式:
以户分类、组保洁、村为基础、镇为枢纽、县为中心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即“户分类——组保洁——村庄收集——乡镇中转——县城处置”模式,形成村、镇、县三级垃圾处理作业链。
(1)户分类。
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农户应将稻草、动物粪便等可以利用的有机物返田,并将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堆放点。
(2)组保洁、每个村民组或生产队对产生的垃圾进行管理、清洁,实行户轮流保洁制度。
(3)建立垃圾收集站,由村里负责将各家农户产生的垃圾进行定时定点集中收集,并运输至乡镇中转站。
对瓜皮、菜叶等易腐烂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经简易堆肥后农用。
村里环卫保洁、环卫设施建设、环卫设备配置、垃圾运输处理费用等主要由村集体资金解决。
(4)建立乡镇垃圾中转站,由镇一级负责周边若干个村的垃圾中转处理,并运输至县城垃圾处理中心。
对纸类、塑料、废金属等可回收物由当地废品回收站处理。
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垃圾转运设备配置、环卫作业人员主要由乡镇政府解决,垃圾中转费用向各村收取。
(5)立县级垃圾处理中心,由县级政府部门负责根据各县经济发展、土地资源和垃圾成分组成等实际情况建立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场等,作为垃圾最终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及所需建设资金,主要由县、镇两级政府通过财政投入或引进民资解决,日常垃圾处理费用由相关各乡、镇、村,按垃圾处理量支付。
2、园区模式:
以企业为基础、园区为枢纽、县为中心的农村园区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
即“企业收集——园区中转——县城处置”模式,形成企业、园区、县城三级垃圾处理作业链。
(1)企业建立垃圾收集房,由企业负责配设生活垃圾容器或容器间,由产业园区组织专门垃圾收集人员和车辆,向企业或园区或住户的定时定点进行垃圾收集,并送至产业园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房及垃圾处理费用由企业承担。
(2)建立园区垃圾中转站,由园区负责企业垃圾的收集和中转运输,也可吸纳周边若干临近村庄的垃圾中转处理,并运输至县城垃圾处理中心。
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垃圾转运设备配置、环卫作业人员主要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解决,垃圾中转费用向各企业、住户和村庄收取。
(3)建立县级垃圾处理中心,由县级政府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其建设资金,主要由县、镇两级政府和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决,或通过引进民资进行建设,日常垃圾处理费用由相关各园区、乡镇、村、企业按垃圾处理量支付。
3、园区村庄混合模式:
以村为基础、以产业园区为中心的园区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即“村庄收集——产业园区处理”模式,形成村、园区两级垃圾处理作业链。
产业园区附近乡镇、村庄的生活垃圾由乡镇或村里负责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产业园区内处置点,利用园区内企业的技术、工艺、设备设施等优势,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垃圾处理费用可以按照成本原则由相关各乡、镇、村,按垃圾处理量支付给处置企业。
4、跨行政区域治理模式:
以村为基础、以乡镇枢纽、以非隶属县城为中心的跨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即“村庄收集——乡镇中转——临近县城处置”模式,形成跨区域村、镇、县三级垃圾处理作业链。
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由几个地区或者地方跨区域形成,由各村负责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中转站,由中转站所在地负责中转站建设运行,中转站建设费用由处理区域内乡镇共同承担,垃圾中转费用向各村收取。
县城垃圾处理中心负责垃圾无害化处理,其建设资金由处理区域内各县、镇政府协调合作解决,日常垃圾处理费用由相关各乡、镇、村,按垃圾处理量支付。
除上述处理运行模式外,对一些距离县市乡镇比较远、农村住户比较分散的地区或地处偏远的山村的生活垃圾,难以形成统一集中处理,应因地制宜,最大限度的采用就地处理利用方法,如可以采用有机垃圾堆肥、沼气发酵等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从而减少收集运输成本。
对地处城市边缘城郊结合部,以及离城市较近,运距不远的农村生活垃圾,可以考虑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城市基础设施在一定条件下共同享用则经济效益更好,社会资源配置更合理。
(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法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多样,一般有资源化利用、焚烧、发酵、堆肥等,一般都是几种技术相结合,形成综合处理处置方案。
具体采用什么样技术路径主要受三个条件的限制。
(1)所要处理的固体废物的性质,例如有机物的含量高,适宜采用堆肥发酵;可燃物组分含量高,适宜采用焚烧方法等。
(2)当地的经济条件,采用何种处理处置方式受到当地财政收入的限制,对于一个经济条件落后的县,即便垃圾可燃物组分高,也无法采用先进的焚烧技术,并能维持其运行,必然还是采用成本低廉的填埋或者其他,而不能不顾现实条件的限制采用高成本的处理技术。
(3)市场的约束,如果固体废物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必然可以纳入市场体系,由市场提供资金,政府只需要进行管理,可以很大程度上减轻政府负担;如果处理处置固体废物不产生经济效益,则必然是公益事业,要由政府出面并出资,必然降低工作效率,增加管理者负担,因此市场也是一个决定因素。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路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垃圾中有机组分比较多的处理。
(2)对于可燃物比较多且经济允许的垃圾,处理。
(3)对于经济比较落后,垃圾产量较少,可利用成分较少的村镇,采用简单收集处理路线,收集填埋。
不同的处理路径有不同的优缺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选择。
处理路径
(1)的优点是可较好的实现资源化,同时产生天然肥料,减少人造化肥的使用,进一步保护了环境,缺点是受市场和农民使用习惯的影响,由于堆肥技术的不成熟,产生肥料肥效不高,相对于人造化肥比较脏、体积大,一般农民不爱使用;路径
(2)可较好的回收能源,且产生垃圾残渣较少,代表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方向,但是其建造和运行成本较高,对于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来说,不具有典型性,可被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以及相对富裕的乡镇采用;路径(3)没有实现资源化和能源化,不代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发展方向,但是处理成本低,处理方式简单,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区采用。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对策举措
(一)转变观念
要以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为要求,开展诸如“百千”工程整治、“811环境整治行动”等形式为载体,重视农村的环境整治,逐步改变“重城镇轻农村”、“先发展、后治理”落后观念,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农村广泛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移风易俗,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观念,强化群众的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群众参与水平,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二)统筹规划
根据我国农村地区生活垃圾产生源头分布广,集中处理难的实际,坚持“最低投入,最佳效果”的治理思路,统筹规划县(市)、乡镇、村庄的垃圾三级联运处理系统,形成以垃圾处理能力、建设运行规模为标准,以垃圾处理场所为核心,以垃圾中转站运距为服务半径,以垃圾收集点为基础单元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网络系统。
更应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突破现有县(市)、乡镇、行政村等行政区域限制,建立跨园域、镇域、县域的“收集—运输—处理”环卫作业链,达到优化配置垃圾处理资源,减少环卫运行成本,提高环境治理的最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设施共建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若各地各自建设,不仅资金缺乏,而且不容易达到规模效应,容易出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
应按照“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日常运行费用及人员、技术、土地等资源,原则上应由处理区域内的相关县(市)、乡镇、村和园区各级政府共同承担。
(四)运行共管
日常运行作业管理中,按照“村级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处理”的治理模式,明确各级环卫管理(作业)单位责任。
一般由村委会负责管理村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短途转运至乡镇垃圾站;乡镇环卫部门负责管理转运站运作,集中将垃圾直运至县(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场;县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
(五)多元投入
在处理区域内,享受环卫设施设备服务的所有单位、企业和个人均有责任承担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等费用。
经费筹措形式除政府财政投入外,可按照“谁投入、谁收益”原则,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BOT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区域内外的国资、民资、外资参与项目建设。
(六)市场运作
按照市场化运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良性循环的运转体系。
环卫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可以由保洁物业公司或企业承包,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企业化经营。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采用BOT等特许经营方式投资或与政府授权的企业合资,或联合建设,政府采用出钱买服务或委托经营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模式。
(七)法规保障
加强我国农村环境卫生的立法工作,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完善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颁布的农村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依法推动农村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
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队伍,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执法水平。
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提高公众环卫意识,规范广大群众环卫行为,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八)政策扶持
制定出台有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政策,以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垃圾处理项目。
对由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环卫基础设施,可制定给予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对利用民资、外资等社会资本投资垃圾处理的工程项目,在投资、税收、征地、贷款、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建立一定的财政补助机制。
同时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在县城乡镇等设置必要的环卫机构编制,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增强环卫队伍力量建设。
作者单位:
湖南省双峰县国土资源局方忠敬 双峰县成就贸易公司黄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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