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学生宿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docx
- 文档编号:8817917
- 上传时间:2023-02-01
- 格式:DOCX
- 页数:92
- 大小:90.86KB
广州学生宿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docx
《广州学生宿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学生宿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docx(9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州学生宿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广东xxx学院xxx校区
学生宿舍xxx、学生宿舍xxx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广东xxx学院
承包人(承包人):
(主办)
(成员)
(成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各方就广东xxx学院xxx校区学生宿舍xxx、学生宿舍xxx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且承包人应就本项目向发包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发包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广东xxx学院xxx校区学生宿舍xxx、学生宿舍xxx。
1.2工程批准、备案文号:
xxx(备案项目编号:
xxx
1.3工程内容及规模:
2栋学生宿舍及周边道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学生宿舍包括xxx和xxx两栋单体,地上9层、地下1层,总面积43800平方米,其中地上36900平方米、地下6900平方米;两栋单体建筑的情况:
1、学生宿舍xxx的建筑面积25784平方米,其中地上21384平方米,地下4400平方米;2、学生宿舍xxx的建筑面积18016平方米,其中地上15516平方米,地下2500平方米。
周边道路、绿化面积约7000平方米。
本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
1.4工程地址:
xxx。
1.5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5.1勘察部分:
勘察单位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勘察工作、报告编制工作及相关备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物探、岩土工程勘察及必要时的施工勘察等工作,勘察工作成果须满足工程设计全部需要。
1.5.2设计部分
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全过程设计与服务:
负责项目的管线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专业深化设计;BIM技术运用;项目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报批图纸资料编制、设计概算编制等。
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空调通风工程、基坑支护、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网络智能化工程、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人防地下室工程、充电桩等工程专业设计;负责本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大门及门岗、临时建筑、临时道路、临时用水用电、临时通迅、临时网络、临时排水工程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负责本工程项目水、电、路、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设计。
(2)设计单位除应按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业主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3)BIM技术运用:
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要求在设计阶段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管线优化、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造价分析等等;并利用BIM建模来优化设计、保证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
1.5.3施工部分
施工单位负责:
(1)负责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土建工程(基础土方挖运及回填、地基基础工程、人防工程、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工程、二次结构及砌筑工程、外墙饰面工程、屋面工程、防火门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机电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智能化、柴油发电机组及环保工程、供电供水、热水、防雷、电梯等);本工程项目水、电、路、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施工。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
(3)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和绿化树木迁移、管线迁移等,施工场地提供满足检测所需的交通运输道路;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4)本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水平提升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负责本工程项目给排水、电、道路及出入口开设、通讯、网络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6)BIM技术运用:
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利用BIM模块进行施工模拟、方案优化、施工安全、进度控制、造价分析、实时反馈、工程自动化、供应链管理、场地布局规划、建筑垃圾处理等等。
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BIM模型;根据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要求完成的碰撞检测报告和阶段成果报告;根据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要求提交相应的模型渲染图,可视化效果真实的漫游动画以及施工组织模拟动画和施工进度模拟动画,渲染图和动画的材质贴图与设计要求一致,灯光效果与现场实际相符。
项目结束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真实准确的竣工BIM文件,包括BIM模型、BIM应用资料和相关数据文本等。
项目中的BIM模型成果及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含BIM模型软硬件)都归本项目业主单位所有。
1.5.4其他
(1)作为联合体主办方对业主负全面主体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为承包方的当然第一责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勘察、设计、施工和管理失误或不当造成的各种损失(不可抗力和业主因素造成的除外)。
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
(2)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含发包人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总承包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3)负责办理工程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各项报批报建手续、验收手续(诸如:
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人防审批、规划报建、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办理、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水电气专业报建报装等,以及工程所有验收和备案手续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的相关费用(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明文规定必须由业主承担的费用,且有明确的收费标准的除外);业主全力配合各项手续办理。
(4)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
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卫生防疫、环保、水务等。
1.6承包方式:
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包勘察,包设计,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燃气、包通讯、包移交、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控制投资、包项目协调管理、包报建及验收审批手续办理、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备案、包保修。
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2、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由承包人负责
三、主要日期
3.1总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为600个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及办理工程所有手续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或移交使用止。
3.2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18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月日。
3.3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本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需服从发包人对本项目建设工期的要求。
四、工程质量标准和目标、安全管理目标
4.1勘察、设计要求:
符合建设工程设计(勘察)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的要求。
4.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3施工质量目标:
确保取得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争创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
4.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确保达到广州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5.1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金额:
¥元)。
其中:
1.勘察费:
¥元(大写:
);
2.设计费:
¥元(大写:
);
3.施工费(含预备费):
暂定为¥元(大写:
),投标报价下浮率:
%;施工费包括:
建安工程费¥元(大写:
)、预备费¥元(大写:
)。
六、工程的计价原则与要求
6.1勘察费:
实行按中标勘察费总价大包干,合同价即为最终结算价(含规费、税金)。
该费用包含了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勘察工作的所有费用,含物探、岩土工程勘察以及所有辅助性工作费用、临时设施费、台班费、措施费等。
6.2设计费:
实行按中标设计费总价大包干,合同价即为最终结算价(含规费、税金),该费用包含了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工作的所有费用。
6.3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2014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筑及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套文件执行。
其中基本预备费费率取8%。
初步设计概算中的材料建设标准及档次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工程概算的造价控制原则:
初步设计概算≤备案批复投资额。
6.4施工费:
6.4.1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报送施工图同时必须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按中标下浮率下浮,且含预备费,下同),经施工图审查备案后的最终施工图预算价在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双方签订《施工图预算价协议》,作为工程进度款拨付的依据。
6.4.2施工图预算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其编制原则如下:
(1)施工图预算编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等办法确定,定额套用《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以及相应配套的取费文件,取费规定中有上下限的,按中值计算。
按不低于5%工程建安费用计取预备费,文明工地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7%计算。
本项目计价依据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执行。
(2)人工、材料、机械价格:
施工图预算执行编制时期广州市造价部门最新颁发的造价文件及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规定。
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在项目清单内主材取价必须列明主材的品牌、规格及质量等级等内容。
主要材料价格采用施工图预算编制时期最新颁布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如《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则由承包人选定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产品标准的厂家和品牌后报发包人批准,价格执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定价。
若上述文件没有价格的主材,则以市场询价方式,由承包人申报三个厂家(品牌)及报价给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确定,或者由发包人以询价方式提供三个厂家(品牌)及报价给承包人选定。
(3)综合单价的确认:
子目综合单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4)施工图预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1-中标下浮率)。
6.4.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施工图预算金额(含预备费)应低于审批的概算金额所对应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含预备费),承包人须确保施工图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前后的预算造价差异超过2%部分的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承诺在不降低勘察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的前提下,确保初步施工图预算不超过发包人审定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确保满足发包人对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
如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初步施工图预算超出经核准的工程概算,承包人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初步施工图进行修改,并保证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进度。
因此,在完成初步施工图后,承包人需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初步施工图预算价,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三方对该初步施工图的造价进行核对,采取措施对初步施工图进行优化修改,初步施工图预算满足发包人对工程投资控制的要求后才报送图纸给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核。
所有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否则中标人必须无偿调整或修改优化设计。
所有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否则中标人必须无偿调整或修改优化设计。
6.4.4工程最终的施工费结算价=(分部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1-中标下浮率),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按专用条款13.5.4执行。
七、其他约定
7.1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广州市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穗人社发[2015]73号)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因承包人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7.2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的规定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如因承包人未按规定开立、使用、变更、撤销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导致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不良行为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八、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各方履行完本合同的义务并结清费用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主办):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
其授权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承包人(成员):
(公章)承包人(成员):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
其授权代表: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合同订立时间:
2018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指由第1.2.1项所述的各项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1.1.2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3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4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5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6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7联合体,指经发包人同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作为工程承包人的临时机构,联合体各方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方作为牵头人。
1.1.8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9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10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11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2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3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和(或)临时性工程
1.1.14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5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6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7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8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9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20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设计阶段的形成,视项目情况而定。
1.1.21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22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3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和(或)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4变更,指在不改变工程功能和规模的情况下,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做的任何更改。
1.1.25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6工程接收,指工程和(或)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7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进行的工程的生产和(或)使用功能试验。
1.1.28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9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30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31合同期限,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在合同下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1.1.32基准日期,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30日的日期。
1.1.33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
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等阶段)或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34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35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6绝对日期,指以公历年、月、日所表明的具体期限。
1.1.37相对日期,指以公历天数表明的具体期限。
1.1.38关键路径,指项目进度计划中直接影响到竣工日期的时间计划线路。
该关键路径由合同双方在讨论项目进度计划时商定。
1.1.39日、月、年,指公历的日、月、年。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
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
任何期间的到期日均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
1.1.40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1.41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考核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42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43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44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45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试验的进度款,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服务费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款项。
1.1.46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保修相关事宜所签订的协议。
1.1.47缺陷责任保修金,指按合同约定发包人从工程进度款中暂时扣除的,作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责任担保的金额。
1.1.48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保修责任的期间,一般应为12个月。
因缺陷责任的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具体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4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数据电文包括: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1.1.5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5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具体形式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52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需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1.2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组成。
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合同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9)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3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制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需要明示的国家和地方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在基准日期之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合理增加合同价格;如果因法律变化导致关键路径工期延误的,应合理延长工期。
1.5标准、规范
1.5.1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和(或)行业标准规范、和(或)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州 学生宿舍 勘察 设计 施工 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