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安全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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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安全检查表
钻井安全检查表
1.1.1搬迁安装作业单元
本单元依据《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等编制,见表1.1.1所示。
表1.1.1搬迁安装作业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1
上岗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
第5.1.1条
2
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零配件应装在工具袋内,工具、零配件不得上抛下扔。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
第5.1.2条
3
高处作业的正下方及其附近不应有人作业、停留和通过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
第5.1.3条
4
采用专用起重机吊装、拆卸设备时的指挥信号应符合GB5082中的规定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
第5.1.4条
5
不应采用绞车和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吊人上下,起重设备不应超负荷工作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
第5.1.5条
6
抽穿钢丝绳、绞车上下钻台等应有专人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和口令
SY5974-2007
第5.1.6条
7
所有受力钢丝绳应用与绳径相符的绳卡卡固,方向一致,数量达到要求,绳卡的鞍座在主绳段上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
第5.1.7条
8
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雷电或暴雨、雾、雪、沙暴等能见度小于30m时,应停止设备吊装拆卸及高处作业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
第5.1.8条
9
不应在井架任何部位放置工具及零配件。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
第5.1.11条
10
吊装、搬运盛放液体的容器时,应将容器内的液体放净,并清除残余物。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
第5.1.14条
11
搬迁车辆进入井场后,吊车不应在架空电力线路下面工作,吊车停放位置(包括起重吊杆、钢丝绳和重物)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应符合DL409中的有关规定。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
第5.1.15条
12
各种车辆穿越裸露在地面上的油、气、水管线及电缆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管线及电缆。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SY5974-2007)
第5.1.16条
13
吊装作业应在设置的警戒区域内进行,无关人员不应通过或停留。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1.2条
14
进行吊装作业应遵守作业区域的防火防爆规定和要求。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1.3条
15
吊装前,应清理大型设备内外、桅杆上及通道上的残余材料、工具等。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1.4条
16
应清理起重机回转范围内及行走方向的障碍物。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1.5条
17
吊装前,应确认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应符合JGJ46的相关规定。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1.6条
18
起重机在沟边或坑边作业时,应与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坑深的1.2倍。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1.7条
19
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的起吊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1.8条
20
吊装时各岗位人员应全部到岗,并履行各自职责。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2.1条
21
登高作业人员应做登高体能检查。
登高作业应佩带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应系于牢固处,且高挂低用。
登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等应拴上保险绳。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2.2条
22
吊装前,应对起重机械进行空转检查或试验,应确认制动装置、保险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正常后,方可工作。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1条
23
大型吊装联合检查完成后。
检查人员应在联合检查记录中签字。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5条
24
吊装总指挥在确认联合检查结果符合要求后,签署吊装命令。
方可进行试吊。
确认无问题后正式起吊。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6条
25
吊装的指挥信号应符合GB5082的规定。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7条
26
信号指挥应对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信号传递训练。
信号指挥发出的信号应清晰、准确,传递及时。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8条
27
吊装作业人员应按照指挥的命令和信号进行操作。
出现问题应停止操作,并报告吊装指挥。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9条
28
起吊设备时。
卷扬机卷筒上钢丝绳余留圈数应不少于4圈。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10条
29
起重机工作时,吊臂的最大仰角不应超过其操作手册中的规定值。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13条
30
起重机应在各限制装置的限制范围内工作,不应利用安全装置代替正常操作。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14条
31
起重机具、索具不应与电焊把线或导线等带电体接触。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15条
32
钢丝绳使用时不应有死弯、扭劲等现象。
钢丝绳绳扣排列时不应有重叠、挤压现象。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16条
33
钢丝绳受力后,应检查绳卡是否滑动。
如有滑动应对绳卡进行二次拧紧。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17条
34
滑轮(组)受力后,应检查各运动部件的工作情况.不应有卡绳、磨绳现象。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18条
35
吊装时,所有人员不应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任何人员不应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19条
36
吊装时,应平稳起升,避免晃动及摆动。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20条
37
吊装过程中,若起重机械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放下重物或采取措施,机械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除,不应在运转中进行调整及检修。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21条
38
吊装过程中,突遇恶劣天气变化影响,不能继续吊装时,应采取有效的应急保护措施,不应强行吊装。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22条
39
吊装过程中,因故中断吊装应按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安全及准备继续吊装。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2008)第8.3.23条
1.1.2钻井井场平面布置单元
本单元依据《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钻井井控技术规程》(SY/T6426—2005)等进行编制,见表1.1.2所示。
表1.1.2钻井井场平面布置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1
钻井现场设备、设施的布置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钻井现场的生活区与井口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1.3条
2
钻井现场设备、设施的布置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值班房、发电房、库房、化验室等井场工作房、油罐区距井口应不小于30m。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1.3条
3
钻井现场设备、设施的布置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发电房与油罐区相距应不小于20m。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1.3条
4
井控装置的远程控制台应安装在井架大门侧前方、距离井口不少于25m的专用活动房内,并在周围保持2m以上的行人通道;放喷管线出口距井口应不小于75m。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1.4条
5
井场应设置危险区域图、逃生路线图、紧急集合点以及两个以上的逃生出口,并有明显标识。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1.6条
6
井场设备的布局应考虑风频、风向。
井架大门宜朝向盛行季节风的来向。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2.1条
7
应在井场及周围有光照和照明的地方设置风向标(风袋、风飘带、风旗或其他适用的装置),其中一个风向标应挂在施工现场以及在其他临时安全区的人员都能看到的地方。
安装风向标的位置可以是:
绷绳、工作现场周围的立柱、临时安全区、道路入口处、井架上、气防器材室等。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2.2条
8
在油罐区、消防房及井场明显处,应设置防火防爆安全标识。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2.3条
9
柴油机排气管应无破损、无积炭,并有冷却和火花消除装置,其出口不应指向循环罐,不宜指向油罐区。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2.4条
10
钻台、底座及机、泵房应无油污。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3.2条
11
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机泵房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3.3条
12
远程控制台及其周围10m内应无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3.4条
13
井口附近的设备、钻台和地面等处应无油气积聚。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05)第3.3.5条
14
钻台上下、振动筛、循环罐等气体易聚积的场所,应安装防爆排风扇以驱散工作场所弥漫的有害、可燃气体。
《钻井井控技术规程》(SY/T642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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