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灭菌效果与环境卫生学监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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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灭菌效果与环境卫生学监测
合格标准
一、环境卫生学
包括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
1、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
类别
范围
标准
物体医护
空气表面人员手
Cfu/m3cfu/cm2、cfu/cm2
I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
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输血科、血透室、介入中心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传染病科及病房
≤10≤5≤5
≤200≤5≤5
≤500≤10≤10
-≤15≤15
2.致病性微生物及结果判断:
(一)空气
Ⅰ类区域:
细菌总数≤10cfu/m3(或0.2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小弟合格;
Ⅱ类区域:
细菌总数≤200cfu/m3(4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练球为小弟合格;
Ⅲ类区域:
细菌总数≤500cfu/m3(或10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为消毒合格。
(二)物体表面
Ⅰ、Ⅱ类区域:
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细菌:
细菌总数≤10cfu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Ⅳ类区域细菌:
细菌总数≤15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菌。
(三)手:
Ⅰ、Ⅱ类区域工作人员:
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孢菌为合格;
Ⅲ类区域工作人员:
细菌总数≤1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合格;
Ⅳ类区域工作人员:
细菌总数≤1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社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合格;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得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
大肠杆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合格。
二、医疗用品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
必须无菌。
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
必须消毒。
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cm2,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三、使用中消毒剂和无菌器械保持液
1、使用中消毒剂:
细菌菌落总数≤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2无菌器械保持液:
必须无菌。
四、紫外线灯管辐照强度
1、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
新灯辐照强度应≥90μ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辐照强度应≥70μW/cm2;
2、30W高强度紫外线:
新灯的辐照强度≥180μw/cm2为合格。
3、生物监测标准:
经消毒后的物品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五、内镜
1、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关节镜、胆道镜、膀胱镜、脑室镜、胸腔镜):
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消毒后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就、直肠镜):
细菌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
六、血液净化系统
1、透析器入口液:
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cfu/ml;
2、透析器出口液:
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0cfu/ml,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七、医院感染病例
1、医院感染发病率<10%。
2、医院感染漏报率<10%。
3、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
4、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
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5、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或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伤害后果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八、污物处理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监测时间
一、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
1、生物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灭菌剂每月一次。
2、化学监测:
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易挥发产品每日监测;戊二醛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二、消毒物品、灭菌物品
1、消毒物品:
每季度一次。
2、灭菌物品:
每月一次。
三、压力蒸汽灭菌
1、工艺监测:
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
2、化学监测:
每包进行,手术包还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
3、生物监测:
每月进行,对新灭菌器使用前或拟采用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都必须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4、B–D试验: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
四、环氧乙烷气体灭菌
1、工艺监测:
每锅进行。
2、化学监测:
每包进行。
3、生物监测:
每月进行。
五、紫外线消毒
1、日常监测:
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2、强度监测:
每半年一次。
3、生物监测:
必要时进行。
六、内镜
1、消毒后内镜:
每季度进行。
2、灭菌后内镜:
每月进行。
七、血液净化系统
1、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
每月进行。
2、疑有透析液污染胡有严重感染病例时:
应及时进行监测,并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
3、检查结果超标:
必须复查。
八、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
1、重点部门:
每月进行。
如手术室、种种监护病房/室(ICU)、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
2、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
应及时进行监测。
采样及检查方法
一、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监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采样保存于0-4℃条件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h.
二、空气采样检查方法
1、采样时间:
在消毒后与医疗活动前之间采样。
2、采样高度:
与地面垂直高度1.5m,距墙1m.。
3、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即中心一点,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壁1m处;
室内面积>30m2,设4角及中央5点,4角的布点部位距墙1m.
4、采样方法:
平板暴露法
将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放在室内各采样点,高度距地面1.5m,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5min后盖好立即送检。
将送检的平板置37℃温箱培养48h,计算菌落数,并分离致病菌。
5、结果计算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m3)
=
三、物体表面采样及检查方法
1、采样时间:
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
2、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
3、采样方法:
用5cm×5cm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试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抹各5次,并随之转动棉试子,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试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中立即送检。
门把手等小型不规则物体表面用棉试子直接涂擦采样。
4、结果计算: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cm2)=
小型物体表面的结果计算,用cuf/件表示。
四、医护人员手采样机检查方法
1、采样时间:
在接触病人、从事医疗活动前进行采样。
2、采样面积及方法:
被检人五指并拢,将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试子一支,在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回涂擦各两次(一只手涂擦面积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试子,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试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内送检。
3、结果计算:
手细菌菌落总数(cfu/cm2)=
五、医疗用品采样及检查方法
1、采样时间:
在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2、无菌检验:
是指检查经灭菌的敷料、缝线、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无菌器械以及适合于无菌间的其它物品。
注意:
无菌检验应在洁净度为100级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避免微生物污染;对单向流空气区域及工作台面,必须进行洁净度验证。
3、采样量及采样方法:
可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医疗用品,如输液(血)器、注射器、注射针等可直接送细菌室采样。
(1)即用无菌方法将拟检缝合针、针头、手术刀片等小件医疗器械各5件直接浸入6管需–厌氧培养管(其中一管作阳性对照)与4管霉菌培养管。
培养管用量为15ml∕管。
(2)对不能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特殊医疗用品,可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试子在被检物体表面涂擦采样。
手术钳、镊子等大件医疗器械取2件,用沾有无菌洗脱液的棉试子反复涂擦采样,将棉试子投入5ml无菌洗脱液中,将采样液混匀,接种于需–厌氧培养管(共6管,其中一管作阳性对照)与霉菌培养管(共4管)。
接种量为1ml/管,培养管用量为15ml/管。
4、培养:
在待检样品的需厌培养管中,接种预先准备的金黄色葡萄菌阳性对照管液1:
1000稀释1ml,将需–厌氧培养管以及阳性与阴性对照管均匀于30~35℃培养5天,霉菌培养管与阴性对照管于20~25℃培养7天,培养期间逐日检查是否有菌生长,如加入供试品后培养基出现混浊或沉淀,经培养后不能从外观上判断时,可取培养夜转种入另一支相同的培养基中或斜面培养基上,培养48h~72h后,观察是否再现混浊或在斜面上有无菌落生长,并在转种的同时,取培养液少量,涂片染色,用显微镜观察是否有菌生长。
5、判断结果:
阳性对照在24hn内应有菌生长,阴性对照在培养期间应无菌生长,如需–厌氧菌及霉菌培养管内均匀为澄清或虽混浊但经证明并非有菌生长,判为灭菌合格;
如需–厌氧菌及霉菌培养管中任何1管显混浊并证实有菌生长,应重新取样,分别同法复试2次,除阳性对照外,其他各管均不得有菌生长,否则判为灭菌不合格。
6、注意事项:
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4℃,则不得超过24h。
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
若消毒因子为化学消毒剂时,采样液中应加入相应中和剂。
六、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1、采样时间:
更换前使用中的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2、采样量及方法:
在无菌条件下,用无菌吸管吸取1ml被检样液,加入9ml稀释液中混匀。
稀释液中需根据不同种类消毒剂加入相应中和剂,以中和被检样液的残作用。
◆唇类与酚类消毒剂,稀释液用普通营养肉汤即可;
◆含氯、含碘、过氧化物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1%硫代硫酸钠;
◆洗必泰、季铵盐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3%(W/V)吐温80和0.3%卵磷脂;
◆醛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3%甘氨酸;
◆含表面活性剂各种复方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3%(W/V)吐温80.
3、结果判断:
平板上有细菌生长,证明被检样液有残存活菌,若每个平板菌落数在10个以上,仍可用于消毒处理(但不能用于灭菌),若每个平板菌落实数超过10个,说明每毫升被检样液含菌量已超过100个,即不能再用。
七、紫外线消毒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开启紫外线灯5min后,将紫外线强度指示卡或紫外线辐照计探头置于距灯管下垂直距离1m处,照射1min.
2、结果判断:
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线灯,新灯辐照强度≥90uW/cm2为合格;使用中的紫外线辐照强度≥70uW/cm2为合格。
八、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1、采样时间:
在消毒灭菌后、使用前进行采样
2、采样方法:
监测采样部位为内镜的内腔面。
用无菌注射器抽取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缓冲液,从待检内镜活检口注入,用15ml无菌试管从活检出口收集,及时送检。
3、菌落计数:
将送检液用旋涡器充分震荡,取0.5ml,加入只有2只直径90mm无菌平皿,每个平皿分别加入已经熔化的45-48℃营养琼脂15ml-18ml,边倾注边摇匀,待琼脂凝固,于35℃培养48h后计数。
4、判断结果:
菌落数/镜=2个平皿菌落数平均值×20。
5、致病菌监测:
将送检液用旋涡器充分震荡,取0.2ml分别接种90mm血平皿、中国兰平皿和SS平皿,均匀涂布,35℃培养48h,观察有无致病菌生长。
九、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方法
1、化学监测法
①化学指示卡(管):
放入每一个待灭菌的物品包中央。
②化学指示胶带监测法:
将其粘贴于每一个待灭菌物品包外。
③结果判断:
所放置的指示卡(管)的性状或颜色均变至规定的条件,即灭菌合格。
2、生物监测法
①指示菌株:
为嗜热脂肪杆菌芽孢(ATCC7953H或SSIK31株)。
②检测方法:
将两个嗜热脂肪杆菌芽孢菌片分别装入灭菌小纸袋内,置于标准试验包中心部位。
预真空灭菌柜室内,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测试包(由16条全棉手术巾,每条41cm×66cm,将每条手术巾的长边先折成3层,短边折成2层然后叠放,做成23cm×23cm×15cm大小的测试包);
下排气灭菌柜室内,排气口上方放置一个标准试验包(由3件平纹长袖手术衣、4快小手术巾、2快中手术巾、1快大手术巾,30快10cm×10cm8层纱布敷料包裹成25cm×30cm×30cm大小)。
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用通气储物盒(22cm×13cm×6cm)代替标准试验包,盒内盛满中试管,指示菌片放于中心部位两只灭菌试管内(试管口用灭菌牛皮纸包封),将储物盒平放于手提压力蒸汽灭菌器底部。
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在无菌条件下,取出标准试验包的指示菌片,头入溴甲酚紫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经56℃培养7天(自含式生物指示剂按说明书执行),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
检测时必须设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
③结果判断:
每个指示菌片接种的溴甲酚脂蛋白胨水培养基都不变色,判定为灭菌合格;
指示菌片之一接种的溴甲酚脂蛋白胨水培养基,由紫色变为黄色时,则灭菌不合格。
3、B–D试验: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
消毒灭菌效果与环境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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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 灭菌 效果 环境 卫生学 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