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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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零零九年四月
目录
前言3
1转移园规划概述4
1.1地理位置4
1.2转移园现状4
1.3规划概况6
2规划方案分析10
3污染源分析12
4环境质量现状14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16
5.1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16
5.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16
5.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7
5.4声环境影响分析18
5.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9
5.6社会经济影响评价20
6总量控制21
7环境保护综合规划22
8结论24
前言
为促进恩平市经济的发展,江门市政府于2008年7月分别向省政府上报了将恩平市和开平市视同广东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产业转移区域给与产业转移扶持政策的请示。
广东省经贸委10月份对此请示进行了回复,在回复《关于将恩平、开平市视同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产业转移区域给予产业转移扶持政策问题的复函》(粤经贸函[2008]1710号)中,将江门市恩平市和开平市视同广东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产业转入区域,享受产业转移扶持政策。
1转移园规划概述
1.1地理位置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位于恩平市中心城区南部,主要位于东成镇和恩城街道办境内,新的325国道贯穿整个规划区,开阳高速公路从规划区的西面通过,是恩平市联接珠三角地区和粤西的主要通道之一。
园区规划总面积约414.97公顷。
1.2转移园开发现状
规划区位于恩平市中心地带,规划总面积约为414.97公顷。
其中现状建设用地面积68.4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6.51%,农用地334.8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0.69%。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以恩平市投资服务中心为基础建设。
恩平市投资服务中心于1999年开发建设,最初名为“恩平市私营、外商投资企业经济开发区”,于2002年改为“恩平市外资、民资工业开发区”,2004年改为“恩平市人民政府外资、民资投资服务中心”,2006年改为“恩平市投资服务中心”。
恩平市投资服务中心共分三个片区开发:
一区为电声器材等电子行业,二区主要为轻工纺织、制衣等企业,三区主要为印刷业;其中,一区中分布有机械制造业,主要为电声器材企业生产制造金属/塑料外壳、金属零部件等。
本转移园区位于投资服务中心的西部。
目前园区内仅有1家企业,为宝龙电器,主要以铜和铝为原料生产铝电筒外壳。
其废水排放量约795t/a,水污染物COD、氨氮、BOD排放量分别为79.5kg/a、10.90kg/a、23.85kg/a。
1.3规划概况
1.3.1规模
园区规划范围内现有居住人口1722人。
转移园人口规模容量参照珠江三角洲其他工业园区的开发强度经验,转移园区规划总人口约1.5万人。
恩平园区规划总面积414.97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56.25公顷,规划工业用地216.86公顷,占园区总建设用地60.84%;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54.66公顷,二类工业用地62.20公顷,无三类工业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0.9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06%。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4.0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6.75%。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69.8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19.62%。
规划绿地面积23.6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6.64%。
保留水域1.79公顷,保留原有林地36.20公顷。
本园区规划用地总面积约414.97公顷,分启动期、近期和远期开发,近期主要是港口路以东的建设用地为主,建设用地面积149.74公顷,其中近期启动区建设面积54.05公顷;远期主要是港口路以西的建设用地为主,建设用地面积206.51公顷。
规划年限近期为2009~2011年,远期为2011~2013年。
1.3.2产业发展定位
本园区将以恩平市中心城区为依托,主要承接江门市蓬江区和珠三角其它地区的产业转移,建设成为重点发展电子装配产业和机械制造产业的新型工业园。
1.3.3规划结构
本园区规划的空间结构为“一心、两轴、两片”。
一心:
指行政管理、商业服务、科研开发、居住配套服务中心。
位于规划区中部,325国道与港口路交叉口处,是全区行政管理、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科研开发、商品展示、居住集中区。
两轴:
指东西向依托325国道的产业发展轴和南北向依托港口路的生活发展轴。
两片:
指依托325国道,分布在配套服务中心东西两侧,以电子信息产业和机械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片区。
1.3.4用地规划布局
恩平园区规划总面积414.97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56.25公顷,规划工业用地216.86公顷,占园区总建设用地60.84%;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54.66公顷,二类工业用地62.20公顷,无三类工业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0.9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3.06%。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4.0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6.75%。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69.8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19.62%。
规划绿地面积23.6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6.64%。
保留水域1.79公顷,保留原有林地36.20公顷。
规划用地性质见表1-1。
表1-1转移园规划用地一览表
序号
类别代码
用地性质
面积(ha)
比例(%)
大类
中类
1
R
居住用地
10.91
3.06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91
3.06
2
C
公共设施用地
24.06
6.75
C1
行政办公用地
2.26
0.63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12.97
3.64
C3
文化娱乐用地
4.22
1.18
C6
教育科研用地
4.61
1.29
3
M
工业用地
216.86
60.87
M1
一类工业用地
154.66
43.41
M2
二类工业用地
62.2
17.46
5
S
道路广场用地
69.88
19.62
S1
道路用地
64.90
18.22
S2
广场用地
3.62
1.02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1.36
0.38
6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0.92
3.06
U1
供应设施用地
3.35
0.94
U2
交通设施用地
3.39
0.95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4.16
1.17
7
G
绿地
23.64
6.64
G1
公共绿地
4.27
1.20
G2
防护绿地
19.37
5.44
小计
规划建设用地
356.25
100.00
8
E
水域及其他用地
58.72
E1
水域
1.79
E4
林地
36.20
E6
村镇建设用地
20.73
总计
规划总用地
414.97
1.3.5其他规划
(1)对外交通联系方式
国道:
325国道东西向贯穿整个园区,是园区与外界联系的重要通道,东面往广州、江门方向,西面往阳江、湛江方向。
普通公路:
港口路南北向贯穿整个园区,北面接恩平中心城区,南面接恩平港、沿海高速。
(2)给排水
1)给水
本转移园区用水由恩平市城区水厂提供。
恩平市城区水厂规模由现状6m3/d的规模扩容至12万m3/d。
恩平市城区水厂以锦江水库作为主要饮用水源,凤子山水库为后备水源。
锦江水库总库容41800万m3,正常库容35800万m3;凤子山水库总库容2960万m3,正常库容2303万m3,可以满足恩平市城区水厂的用水需求。
2)排水
根据转移园总规,本转移园区排水体系采用为4贯穿整个园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雨污分流制。
其中325国道、新平南路一带建成区的雨水主要通过道路两侧B=0.5~1.0m排水明渠排放;村庄雨水则就近排出周边水塘或河涌。
污水通过园区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仙人河。
根据转移园区总规需水量的预测,进行园区污水产生量的预测:
按照污水产生率为85%计算,则转移园区内污水产生量为1.61万m3/d。
因此,园区自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万m3/d,尾水排入仙人河。
本环评认为:
该污水量预测值偏大,没有考虑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以及废水的回用率。
本环评认为:
该污水量预测值偏大,没有考虑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以及废水的回用率。
本环评根据不同产业,进行了工业废水排放量的估算,生活废水根据园区规划人口数及用水指标进行了废水产生量的估算,估算结果为园区全部开发运营后,共产生废水0.44万m3/d,其中生产废水约0.33万m3/d,生活废水约0.11万m3/d。
因此,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总规模确定为7000m3/d(废水变化量系数按1.5考虑)。
2规划方案分析
(1)选址合理合法性
1)广东省相关规划计划
本园的产业引进符合《关于将恩平、开平市视同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产业转移区域给予产业转移扶持政策问题的复函》(粤经贸函〔2008〕1710号)、符合《关于加强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若干意见(试行)》、符合《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符合《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办法的通知》(粤经贸工业[2005]582号)中的要求。
2)相关规划
转移园的建设符合《恩平市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04—2010)、《恩平市土地利用规划》(1997-2020)、《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2004-2020)、《恩平市工业走廊规划》以及《恩平市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
3)水环境保护
因此,本转移园的选址符合2008年2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本转移园的选址符合《广东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对恩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没有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到恩平市水源保护区的保护,不会对潭江开平段水质造成影响,项目选址与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相符。
(2)入园产业分析
1)本转移园主要引进电子装配产业和五金机械制造业。
2)对于机械制造加工行业,如设备、工具制造等,禁止电镀及表面处理生产工段进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等,主要禁止电子线路加工生产工段进入;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禁止带有原料初级加工和漂染工段的企业进入。
3)转移园在开发建设、管理过程中,对入园企业的选择应按照其总规及可研的要求,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尽可能选择生产工艺先进、技术水平一流、科技含量高、能耗低、产值高、对环境影响小的企业引入园区。
4)在单个项目入园环保审批阶段,在本评价提出的入园建议清单的基础上,以限制耗水型工业、禁止重金属废水产生、禁止难降解废水污染物产生等原则加以控制。
3污染源分析
(1)水污染物
水污染物排放量按照排水方案进行初步估算:
拟建园区内污水进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标准为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其中石油类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
拟建园区污水排放量见表3-1。
拟建园区内2013年完全建成运营后,园区内污水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Ⅱ时段一级标准,其中石油类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后,回用1297.2t/d,剩余3037.83t/d污废水排放至仙人河。
水污染物排放量估算结果见表3-2。
表3-1拟建园区废水产生量(t/d)
污染物
CODcr
BOD5
SS
氨氮
磷酸盐磷
石油类
生产废水
969.89
646.59
969.89
96.99
16.16
16.16
生活废水
275.52
132.25
220.42
27.55
3.31
合计
1245.67
778.92
1190.30
124.58
19.47
16.16
表3-2转移园区水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CODcr
BOD5
SS
NH3-N
磷酸盐
石油类
浓度(mg/L)
40.00
20.00
20.00
10.00
0.50
1.00
排放总量(kg/d)
121.61
60.80
60.80
30.40
1.52
3.04
(2)大气污染物
转移园区运营后大气污染源强见表3-3。
表3-3园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污染物
SO2
NOx
烟尘
二甲苯
CO
非甲烷总烃类
生活污染源(kg/d)
0.694
6.375
-
-
15.375
-
工业污染源(kg/d)
104.957
270.490
27.00
2.663
-
5.918
交通源(kg/d)
-
4.920
-
-
4.659
-
合计(kg/d)
105.651
281.785
27
2.663
20.034
5.918
(3)固体废物产生量
转移园固体废物产生总量见表3-4。
表3-3转移园固体废物产生量t/a
工业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总量
总量
其中危险废物
园区
14239.00
213.60
1692.00
15931.00
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
93.62
93.62
93.62
合计
14332.62
307.22
1692.00
16024.62
注:
一年按照330天计算。
(4)噪声
项目建成后,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各企业的高噪声生产设备,声级值多在75~105dB(A),主要集中分布在厂房区域。
企业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降噪治理,降至85dB(A),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85dB(A)的限值要求。
4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在评价范围内布设5个采样断面,分别为:
1#——锦江与仙人河交汇处上游约300m;
2#——锦江与仙人河交汇处下游约600m;
3#——仙人河,转移园内西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约200m;
4#——仙人河,转移园内西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约200m
5#——仙人河,仙人河汇入锦江汇入口上游约200m。
有监测结果可知,评价范围锦江水质现状良好,2个监测断面所有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园区内河涌仙人河水质现状良好,所有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目前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浓度均较低,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监测点的甲苯和二甲苯浓度均极低,大部分监测点未检出;各监测点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也未超过相应标准的要求。
说明目前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评价共布设144个噪声监测点。
所设置的监测点,除7个靠近325国道的监测点噪声超标、4个靠近村庄的监测点超标外,其余监测点均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相应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土壤环境质量
各采样点各项指标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说明评价区域内土壤质量良好。
(5)河流底质
对仙人河、公仔河和将军嘴河的底质进行监测。
仙人河采样时间为2008年12月3日,公仔河和将军嘴河利用恩平市环境监测站2007年11月的监测结果,监测项目有:
pH值、汞、镉、总铬、铅、铜、锌、总砷、镍等9项。
根据监测数据分析,仙人河、公仔河和将军嘴河的河流底质各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1618-95)二级标准,说明仙人河、公仔河和将军嘴河的河流底质现状良好。
(6)生态调查
恩平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干湿季明显,四季常青。
由于地势高,95%的地方都在海拔10米以上,且地形复杂,形成山区、丘陵、平原的气候差异。
降雨量较多,成为广东的暴雨中心地区之一。
境内累年平均气温为22.7℃,极端高温38.8℃,极端最低气温-0.5℃,少霜无雪,累年平均霜期1.5天,最长8天,部分年无霜期出现。
由于地靠南海之滨,有海洋性气候调节,季风明显。
雨量充沛,累年平均降雨量在2000~2400毫米之间。
按时序季节分,雨量集中,但分配悬殊,变化较大。
4~9月份是降雨量的集中期,占全年降雨量的85.5%;4~6月为前汛期,7~9月为后汛期,10月至次年3月为旱季。
项目所在区域均为人工植被,其中以农业植被为主,其他林地主要包括人工种植的用材林和经济林,用材林主要有巨尾桉(EucalyptusgrandisHillexMaiden.)、尾叶桉(EucalyptusrobustaSmith)、马尾松(PinusmassonianaLamb)、撑稿竹(BambusapervariabilisMcClure.)等树种,经济林主要有荔枝(LitchichinensisScnn.)、龙眼(DimocarpuslonsanLour)、芒果(MangiferaindicaLinn.)等树种。
园区内常见上述各类树种混种,形成针、阔混交林,针、竹混交林,针、阔混交林及针、竹、阔混交林,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地,部分林地生长条件较好,物种多样性较高,逐渐发展成为半自然状态的植被群落。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5.1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污水排放方案
根据上述分析,本次评价最终的污水排放方案为:
2010年前园区建成园区废污水管网及收集处理系统;
园区自建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口设于仙人河沙罗岗附近(经过约4km后汇入锦江),建设规模为7000m3/d(废水量变化系数按1.5计),处理工艺中考虑除油、脱氨等深度处理要求。
园区建成后,约4335m3/d污废水进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CODcr:
40mg/L、氨氮:
10.0mg/L、石油类:
1.0mg/L)后,回用约1297m3/d,余下约3038m3/d通过管网于沙罗岗附近排入仙人河。
(2)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①正常工况
污水处理厂正常工况下,仙人河纳污,仙人河和锦江水质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要求。
②事故工况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污水处理厂事故工况下,仙人河纳污,仙人河石油类超标,仙人河水质不能够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锦江水质满足相应环境功能要求。
5.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转移园居民生活以液化石油气为主,工业用能以电能为主,辅以燃油。
最大落地浓度
根据预测,SO2、NO2、非甲烷总烃小时最大落地浓度扩散分布图如图9-2、9-3、9-4所示。
由图可以看出,SO2、NO2最大落地浓度分别52.35mg/m3、142.5mg/m3、0.0036mg/m3。
各敏感点的影响
各环境敏感点小时平均最大落地浓度增值较低,叠加了背景值后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
小结
由于SCREEN估算模式算出最大落地浓度均为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值,而最不利气象条件出现的频率较低,因此,本项目SO2、NO2、非甲烷总烃正常气象条件下小时落地浓度远远小于最大落地浓度,对敏感点的影响也远远小于预测出的最大落地浓度值。
因此,本园区的建设排放的SO2、NO2、非甲烷总烃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
园区开发后,土地利用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
开发后耕地、林地、绿地及水域面积明显减少,建设用地大幅度增加。
园区开发用地将随着园区的建设而改变原有功能,使农用地减少,给当地农业生产和村民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导致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增加,人工景观增多,绿化覆盖率降低,生物物种结构和群落功能改变。
同时,园区的开发建设将改变下垫面的的性质,导致地表径流系数增大,气温升高、小气候环境改变。
(2)对物种资源的影响
园区范围内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不涉及被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活动场所和栖息地,本转移园开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3)对植被生态的影响
区内植物生物量损失共12370.4吨,生长量损失共7767.4吨/年,其中林地生物量及生长量损失分别为9242.7吨和1512.1吨/年。
经生态补偿后,3年和5年生物补偿量分别为34.9%和58.2%。
(4)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影响
园区的建设将使区内的林草地植物以及农业植被受损,植被覆盖率明显降低,生态功能减弱。
原有的林地、园地等改变为工业建设用地后,将降低原有地面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的能力;随着植被覆盖率的降低,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废气等功能也将明显降低。
园区应遵循生态规律进行区内园林绿化建设,这样可全部或部分补偿因开发而削弱的生态功能。
总体而言,园区开发建设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程度内,整个生态系统仍将处于良性状态。
(5)农业环境保护规划
园区规划范围内耕地共208.51公顷,水域面积共1.87公顷,其中耕地主要种植谷物及蔬菜。
本园区内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所占用耕地均为一般农田、旱地和菜地,耕地内种植作物以谷物、蔬菜、水果为主。
园区建成后,农业产值共计损失约404.4万元/年。
建议在园区建设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与园区接壤的农田和其他农业用地不受园区建设的影响,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运作。
在园区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要求,充分考虑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使用,保证其灌溉功能,使周边农田的灌溉免受影响。
此外,本项目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拆迁补偿工作,使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有所保障。
5.4声环境影响分析
目前转移园仍处于开发的初期阶段,具体建设项目及噪声源的分布尚未确定。
采用噪声预测模式计算噪声源随距离的衰减情况,以设备发出的声源为85dB为例,当经过32米距离的衰减,其噪声值为55dB,符合厂界3类标准55dB;当经过57米距离的衰减,其噪声值为50dB,符合厂界2类标准50dB。
这就要求工厂发出的噪声为85dB或以上时,声源必须离厂界57米或以上。
各种噪声级声源应离开厂界的距离见表12-1-4。
此表只计算了单个声源的距离。
如果一个厂内声源为2个以或以上,则需考虑两个或几个声源的相互叠加的影响。
距公路20米时,昼间时段可以满足4类标准要求;距公路60米外,夜间时段可以满足3类标准要求;距公路的距离大于100米,可满足2类标准的要求。
当工厂设备噪声为85dB或以上时,声源必须离厂界57米或以上;转移园内距公路100米时,可达到2类区夜间标准。
5.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取决于投资额、企业密度、生产规模、行业结构、产品品种等众多因素,加上未来入园工业企业情况不清,因此估算工业固体废物产量难度较大,只能粗略估算。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源的分析,转移园固体废物产生量见表6-3-16所示。
园区开发建成后,共产生固废总量1.60万t/a,其中生活垃圾0.17万t/a,工业固废1.43万t/a,其中危险废物307.2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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