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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一夫一赛制一男一女
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
我国
婚姻法的基本原刚之一。
其
主要内容有:
(1)一个人在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能有一个
配偶,不得同时有两个或更多
的配偶。
(2)来婚男女不得同
时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结
婚,已婚者在配偶死亡或离婚
之前不得再行结婚。
(3)-切
公开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或
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
法的。
一夫一妻制反映了社
会主义婚姻制度的要求,也符
鼗次
合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
为
了贯彻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必
须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条
第2款的规定,禁止重婚。
人民与敌人相对的社
会基本力量。
有时也指以劳
动者为主体的社会基本力量。
人民是个政治概念,在不同的
国家和各个国家不同的历史
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如我
国,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
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
解放战争时期,一切反对美帝
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
产阶级、地主阶级及其代表国
民党反动派的阶级、阶层和社
会集团;社会主义时期,一切
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革
命和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
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
随
着剥削阶级在我国被消灭,现
阶段的人民,包括工人、农民、
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以及
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和一切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
者。
其中,工人、农民、知识分
子是人民的主体,是社会主义
建设的基本力量。
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
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
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
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
政权。
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
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我国的
国体。
它表明了我国政权的
性质和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
的地位。
中国的人民民主专
政经历了两个时期:
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以前,革命根据地
的人民民主专政,担负的是资
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它只
是实行了对封建地主制度的
变革,并不改变民族资产阶级
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也不改变
实用思想政治词典
农民的个体所有制;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民主专
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尽管
国家政权是由各阶层人民组
成的,但它仍然是由工人阶级
(经过共产党)领导的,它执行
的是工人阶级的政策,担负着
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
主义的历史使命。
在我国社
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必须坚
持人民民主专政,这是我圄一
项不可动摇的基本政治原则。
人身权利亦称“人身
权”“人身非财产权”“非财产
权”。
指与公民人身相联系或
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
容的权利。
公民的人身权利
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人身权
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
身权利是与所有权,其他物
权、债权等财产权利相对称的
一种权利,如姓名权、荣誉权、
创作权等,可以由自然人享
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
(2)
人身权利可分为人格权和身
份权。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
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
自然人享有的生命权、健康
权、婚姻自由权;法人享有的
名称权、字号权、名誉权、荣誉
权等。
身份权是权利主休因
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产生的权
利。
如家庭关系中的亲属权、
监护权;公民的著作权、发明
权、发现权、署名权等。
(3)人
身权利与权利主体紧密相连、
不可分离。
除依法规定外,人
身权利不得转让。
一部著作
或一件发明的创作权和荣誉
权永远属于作者或发明者,一
般不因他们死亡而变更。
亲
属权、监护权只要不被法律剥
夺或因故不能行使外,一直属
于具有亲属权和行为能力的
人。
人身权利受到宪法和法
律的保护。
非法侵犯人身权
利可引起多种法律责任,造成
经济损失的,加害人应负赔偿
责任。
从广义上讲,人身权利
还包括人身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权利亦称
“人身自由”。
有狭义和广义
之分。
狭义的人身自由权利
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
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
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
公民的生命健康
权不受侵犯;公民的身体不受
非法的搜查;公民不受非法逮
捕和拘禁。
广义的人身自由
权利还包括住宅不受侵犯、人
格尊严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
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
的人身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
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公民
只有具有了人身自由,才有可
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
作,参加国家管理,享受民主
权利和其他权利。
人际关系人与人之间
的直接交徒关系。
在人的物
质交往与精神交往的过程中
产生和发展,存在于社会关系
的各种具体形式中,是社会关
系的一个侧面。
人际关系受
客观社会关系的制约,表现为
非个性的社会角色关系;受关
系双方各自心理特征的制约,
表现为一定的心理体验与心
理反映状态,具有特定的个性
色彩。
人际关系不仅对个体
的行为产生积极或消极作用,
影响人的生活、学习、工作与
实用思想政治词典
健康,而且对社会群体的社会
实践效果产生重大作用,影响
群众的团结、士气与工作效
率。
人际关系的反映结构由
认知因素、情感因素和行为因
素构成。
与人彼此寻求满足
需要的心理密切联系的情感
因素是人际关系反映结构的
最重要基础。
影响人际关系
的情感归为两大类:
一类是结
合性情感,即通过交往满足需
要从而使人们相互接近、吸
引、结合的情感;一类是分离
性情感,即通过交往无法满足
需要,从而使人们相互排斥、
疏远、分离的情感。
改善人际
关系的主要方法有:
感受性训
练和角色扮演法。
了解人际
关系的方法是:
调查法、谈话
及作品分析法、投射技术法和
社会测量法。
人际关系的协
调主要依靠道德规范的宣传
和实施,但也需要法律来规范
和调节。
人治“法治”的对称。
通常指掌权者个人的意志高
于法律,国家一切大事的处理
由少数人或个人按自己的主
观意志来决定的一种治国方
法。
它作为一个历史范畴,作
为一种治国方法和治国原则,
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l)人治
与法治是两个相互对立的概
念,人治在政治上表现为专
制;
(2)人治不等于没有或取
消法律,只有极端的人治才可
能如此,普遍的人治是借助法
律实行专制;(3)人治通过法
律建立、稳定统治秩序和社会
秩序,但法律不是杜会和权力
的基础,而是国家最高权力的
工具,因而终究权大于法,在
古代社会,通常为皇权或王权
以及少数贵族特权。
人治的
弊端是极其明显的:
人治并不
能使社会获得长治久安;人治
排斥法治,使法律处于附庸地
位;人治不能保证统治阶级整
体意志的贯彻;人治造就庸
才,使官员腐化堕落。
实行法
治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
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
依法
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
望,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
人格尊严公民的名誉
法律常识十名坷术褥
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
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姓名权、隐私权等。
我国宪法
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
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
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
害。
我国刑法、民法通则、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
对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
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做
了相应的规定。
侵犯公民的
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上诉诉讼当事人及法
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
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
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要
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
次审判的诉讼活动。
对被告
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
加以剥夺。
上诉可以采用书
状或口状形式,通过原审人民
法院或直接向上一级入民法
院提出。
上诉必须在法定期
限内提出。
对于被告或其他
诉讼参与人为被告人利益提
出上诉的案件,上诉审理法院
审理后改判时,不得判处被告
人较原判罚更重的刑罚。
义务教育依照法律规
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
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
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具
有以下特征:
(1)国家强制性。
义务教育制度是依照法律的
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推行
和实施的。
(2)普遍性。
义务
教育要求全体适龄儿童和少
年,都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
的教育。
(3)免费性。
国家对
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全
部和大部分费用。
我国目前
在义努教育阶段免收学费。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
别、民族、种族,应当^学接受
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条件
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
周岁。
我国目前实行9年制
义务教育,分为初等义务教育
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两个阶
段。
无记名投票亦称“秘
密投票”“秘密选举”。
选举人
无须在选票上写任何人名字,
而只需要在印有候选人姓名
的选票上画一记号,以表示其
选举意向的一种投票方式。
无记名投票始于1856年的澳
大利亚投票法,现已为世界各
国普遍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
国最早在1949年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选举办法中规定实行此种投
票方式。
目前,在我国选举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时均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无因管理亦称“无委
托管理”。
没有法律规定或者
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主动地为
他人管理某项事务或者服务
的行为。
例如,张某全家回老
家探亲,某晚暴风雨来临,张
某家的房顶被掀开,窗户被损
坏。
邻居李家父子三人帮忙
将房顶盖住,窗户加固,使张
家免受更大损失。
这种行为
就属于无因管理。
管理或服
务者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
无因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
子终身自由,并在监狱内执
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强
迫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
我
国刑罚主刑的一种,是仅次于
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它
适用于那些罪行严重,需要与
社会永久隔离,但又不必判处
死刑的犯罪分子。
刑法规定
这一刑种,既能有效地打击犯
罪,又能更好地贯彻少杀政
策;缩小死刑的适用面。
无期
徒刑主要适用干严重的危害
国家安全的罪犯和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放火、决水、爆炸、
投毒、强奸、抢劫等重大刑事
罪犯。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
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并予
以严格监管和严密警戒,必要
时可以单独监禁。
凡有劳动
能力的,都强制其劳动,在劳
动中进行改造。
无期徒刑固
然是剥夺终身自由,关押没有
期限,但在实际执行中,并不
一定把罪犯关押到死,而是给
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依照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
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
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
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
以减刑;如果符合假释条件,
法律常识十名坷术语
还可以假释;在国家发布特赦
令的条件下,符合特赦令规定
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也可以
被特赦释放。
专制有两种含义。
一
是指最高统治者独自掌握政
权的政体。
是剥削阶级专政
的一种形式。
如奴隶主国家
和封建主国家采用的君主专
制制度,皇帝或国王有无限权
力;近代法西斯专政的资产阶
级国家亦实行事实上的专制
独裁。
二是指领导人个人决
定一切,凭自己的意志独断专
行的思想作风。
不正当竞争指经营者
在市场交易中违反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及
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
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
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
行为有以下特征:
不芷当竞争
行为产生于市场竞争活动中,
行为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获得不
正当的利益;不正当竞争行为
造成了侵害他人利益或者社
会利益的不良后果。
不正当
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类:
(l)以
假冒、仿冒等手段从事市场交
易;
(2)限定他人购买指定商
品及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
交易;(3)商业贿赂;(”虚假
的广告宣传;(5)侵犯商业秘
密;(6)以排挤他人为目的的
低价销售;(7)附加不合理条
件的销售;(8)违反规定的有
奖销售;(”损害竞争对手的
商业信誉、商品声誉;(iO)投
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
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不正
当竞争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
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害而自己
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例如,某
顾客到商店买东西,营业员因
疏忽多找他10元钱,顾客取
得10元钱就属不当得利。
不
当得利者,应当将取得的不当
利益返还损失人。
不当得利
的发生,往往是因利益所有人
或者第三人的行为所致。
如
果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损害
他人而使自己获利,则不属于
不当得利,而属侵权行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负国家
安全保卫任务的武装力量之
一。
在各级政府和公安部门
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
级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领导。
这支部队于1984年4月正式
成立。
它由内卫武装警察部
队、边防武装警察部队、特种
武装警察部队、消防武装警察
部队组成。
其任务是:
维护国
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治
安,保证党政领导机关、重要
目标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义务
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瘦,执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
例、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
军原则和宗旨进行建设。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武装力量。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称
中国工农红军,抗日战争时期
称八路军和新四军,第三次国
内革命战争时期改称中国A
实用思想政治词典
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
由陆、海、空军组成。
陆军是
担负陆地作战任务的军种,是
我军的主要军种。
海军是担
负海上作战任务的军种。
空
军是以保卫祖国领空、歼灭从
空中入侵之敌为主要任务的
军种。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保
卫祖国安全的坚强卫士,是人
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
设者和保卫者。
每年的8胃1
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
公民亦称“国民”。
通
常指具有某国国籍的人。
一
个人取得了某一国家的国籍,
就是这个国家的公民。
他可
以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的一切权利和履行必要的义
务。
公民一词最早始于古希
腊和古罗马。
在当时的奴隶
制国家,公民仅指在法律上有
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
资
产阶级在民主革命时提出“主
权在民”,宣称一国的人都是
公民,彼此都是平等的。
在我
国,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
法律常识十右p7术语
国公民。
不论性别、年龄、肤
色、职业、健康状况、财产状
况、文化程度、政治态度如何,
只要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的人,就是我国公民。
取
得我国国籍,是确定成为我国
公民的惟一条件。
公民和人
民是不同概念:
人民是个政治
概念,与敌人相对称;公民则
是法律概念,包括所有具有我
国国籍的人。
在一般情况下,
公民的范围比人民更广泛一
些。
此外,公民一词一般表达
的是个体的概念,人民一词表
达的是群体的概念。
在我国
宪法和法律中,凡涉及国家主
权或者从总体E说明国家权
力的归属时,经常使用人民这
一概念;而在涉及个人的法律
地位时,则使用公民这一概
念。
公民义务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是与公民权利相对应的概忿。
它以公民的自觉性为基础,由
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
在我国,公民必须履行自己的
义务,自觉履行义务是热爱社
会主义祖国的表现;拒不履行
义务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
为,要受法律制裁,触犯刑律
的,要受刑罚处罚。
公民的权
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任何公
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
行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
存、互为条件的;有些权利和
义务彼此是相通的。
公民权利宪法和珐律
赋予并保障的公民享有的某
种权益。
即是指公民在宪法
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
和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
一方面,公民有权按照宪法和
法律的规定去实现某种行为;
另一方面,公民有权要求其他
公民、国家机关或有关组织去
做或不做某种行为,以使自己
的利益得以实现。
一个国家
的公民,享有哪些权益,不是
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
由国家的经济条件和政治制
度规定的。
在我国,公民享有
政治、经济、文化、人身、社会
生活等方面广泛而真实的权
利,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
致性和平等性。
侵犯公民权
利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要承担
法律责任。
.
公民基奉义务由宪法
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是普通法律规定公民义务的
基础,是公民对国家、对社会
应尽的起码责任。
在我国,公
民的基本义务有:
劳动的义
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
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抚
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
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义务;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
利益的义务;保卫祖国、依法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
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
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
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和社
会公德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
务等。
’
公民基本权利宪法赋
予并保障的公民权利。
是一
个公民应当享有的起码的权
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
在我
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可分
为平等权,政治权利和政治自
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
等方面。
公民意识主要是指公
民对自身社会地位的认识,社
会权利的了解,社会责任的认
可,以及对实现自身应有的权
利和义务所取手段的理解。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
主义国家,增强社会主义公民
意识,集中到一点,就是要增
强主人翁的责任感。
公民意
识包括的内容极为宽广,但最
重要的是法律意识,使人们懂
得公民昀基本权利和义务,懂
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直接有
关的法律和纪律,养成遵纪守
法的良好习惯。
公共安全不特定多数
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共财
产的安全。
所谓不特定,是与
特定相对而言。
它是指事物
无法确定。
危害公共安全的
行为可能侵害的对象和可能
造成的危害结果事先无法确
定,行为人对此既无法预料也
难以控制。
例如,掘毁堤防,
可能会使大片良田和许多村
镇被淹,无数的财产损失。
保
法律常识十名坷术语
障公共安全,是我国法律的重
要任务。
公共财产国家和集体
的财产。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
产,包括全民所有的财产(即
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
有的财产。
在我国,国家机
关、人民武装力量、社会团体
所有的一切财产,全民所有制
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企
业和事业组织的全部生产资
料、产品、公用设施和其他一
切财产,国家所有的土地及矿
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
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是社
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我国宪
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
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禁止任
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
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
产。
公共秩序社会公共生
活中要求人们遵守的社会生
活规则。
主要包括社会秩序、
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
自从有了人类社会,人们为了
其同劳动和生活,要求建立相
应的行为规则,用以调整人与
人之间的关系,这种行为规
则,就是最初的公共秩序。
随
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社会公共秩序显得越来越重
要,其内容也越丰富和完善。
人们自觉地遵守公共秩序,社
会生活就会有条不紊,井然有
序。
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是
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在现
代社会里,法律在维护社会公
共秩序方面发挥着臣大的作
用。
公安机关担负社会治
安、保卫职能的专门机关。
国
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
政工具之一。
资本主义国家
多数称警察局。
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务院设公安部,省、
自治区、直辖市设公安厅
(局);地区(市)和直辖市的区
设公安分局(处);县(市)、自
治县设公安局;县(市)、自治
县、市辖区所在辖区内的街
道、乡镇、交通沿线,社会情况
比较复杂的农村,以及边沿地
区设立公安派出所。
公安机
关主要负责侦查、保卫、治安
等工作,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
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
查、预审和执行逮捕;担负社
会治安、国防治安、交通治安、
人民消防、人民肪空的管理工
作;负责同治安灾害作斗争和
预防犯罪的工作;指导治安保
卫委员会工作;进行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等等。
公诉案件“自诉案件”
的对称。
检察机关代表国家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
依我国法律的规定,除告诉才
处理的案件和其他不需要进
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
件以外,其他凡由检察机关以
国家名义向法院提起追究被
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均属公
诉案件。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
件有几个不同点:
(l)案件性
质不同。
自诉案件一般比较
简单,不需采用侦查手段,查
清犯罪事实比较容易。
公诉
案件相对较为复杂,需采用一
些侦查手段才能查清犯罪事
实。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
同。
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他
实用思想政治词典
的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公诉
案件则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
起诉讼。
(3)审理程序不同。
自诉案件依法一般由审判员
一人开庭审判,而且在审理过
程中可以调解、自行和解和撤
回自诉,而这些是公诉案件不
可能具备的。
未成年人指我国未满
十八周岁的公民。
包括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婴儿、
幼儿、儿童、少年和未满十八
周岁酌青年。
不论是男性、女
性,健康的还是残疾的,在学
的与不在学的,婚生的与非婚
生的,只要是未满十八周岁的
我国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
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
的不法侵害人采取反击而造
成其一定的人身和财产的损
害,使公共利益、本人或其他
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避免遭
受侵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是
一种有益于社会的行为,我国
法律鼓励公民以正当防卫的
形式积极地同犯罪作斗争。
法律规定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的才是正当防卫:
(”必须针
法律常识十右坷术语
对不法侵害行为。
对合法行
为雨能实行正当防卫,如对公
安机关依法进行的逮捕、搜
查、扣押财物等行为,不能以
自己的人身或财产受到侵害
而进行防卫。
不法侵害必须
是真实存在的,如果是对想象
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则
属于“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
防卫。
(2)必须针对正在进行
的不法侵害行为,即不法侵害
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3)防卫
行为必须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实施,而不能加害于没有实施
不法侵害的第三者,包括不法
侵害者的家属。
如损害了第
三者,而叉不符合紧急避险的
条件,则应以犯罪论处。
(4)
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就叫
“骑卫过当”,依法属于犯罪行
为,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应酌
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5)芷当
防卫必须是为保护公共利益、
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权
利免遭不法侵害。
如果是为
了加害他人,故意挑起事端,
以正当防卫名义加害他人,则
属“防卫挑拨”,应以犯罪论
处。
世界环境日每年6月
5日为“世界环境日”,这是第
27届联合国大会在1972年10
月确定的,同一天还决定设立
联台国环境规划署。
确定“世
界环境日”,是为了更好地发
扬1972年6月5日召开的联
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精神。
这
一天,要求世界各国开展各种
活动,提醒全世界人民注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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