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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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委托单位: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单位: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证书:
国环评证乙字第1209号
完成时间:
2019年1月
1总论
1.1任务由来
1.1.1历史沿革
高阳县纺织业发展历史悠久,是高阳的支柱产业,以巾被产业(又称“三巾”,即毛巾、枕巾、浴巾)为主,包括印染、棉纺、毛纺、毛毯和服装等各行业。
巾被、毛毯产品占全国市场份额的三分之一,高阳县先后被评为纺织强县、中国毛巾﹒毛毯名城、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等。
为了规范与促进高阳县纺织产业发展,2010年高阳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高阳县纺织产业聚集区。
2011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设立首批省级工业集聚区的通知》(冀政函〔2011〕74号)中将高阳县纺织产业聚集区列为省级产业聚集区。
2010年7月,高阳县纺织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委托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编制《高阳县纺织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高阳县纺织产业聚集区包括高新轻纺工业园和纺织物流工业园、纺织循环经济园、于堤(三利、蓝波)工业区。
纺织循环经济园区:
位于高阳县城东部,北至经二东路、东、南至环堤路、西至纬九路,占地面积489公顷。
高阳县高新轻纺工业园,位于高阳县西部,北至高保路北300m,西至规划纬一路,南至规划孝义河环堤路,东至宏润大街。
高新轻纺工业园规划用地面积728.80公顷。
高阳县纺织物流工业园,北至规划孝义河环堤路,西至规划纬三路南延,南至保沧高速公路,东至孝义河,且孝义河东西横贯园区,规划用地面积669.13公顷。
于堤(三利、蓝波)工业区位于高阳县城东部,北至高任公路、东至于堤三路、南至于堤南路、西至孝义河,占地面积116公顷。
主要发展纺织、印染产业,并配套建设物流仓储业等相关联的上下游产业。
高阳县纺织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10月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冀环评函[2010]660号)。
2014年3月21产业聚日,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全省部分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工业聚集区规范整合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14号),将高阳县纺织集区更名为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
2016年6月15日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全省规范整合并更名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第二批)规划面积的通知》,确定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的规划面积为20.35平方公里,包括东区、西区、南一区和南二区,东区规划面积5.21平方公里,其中允许建设区3.48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区1.73平方公里;南一区规划面积2.24平方公里,其中允许建设区2.15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区0.09平方公里;南二区规划面积4.43平方公里,其中允许建设区2.27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区2.16平方公里;西区规划面积8.47平方公里,其中允许建设区5.70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区2.77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环评评价范围在原《高阳县纺织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规划范围基础上进行调整。
调整后高阳经济开发区的范围为: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包括东区、西区、南一区和南二区。
总占地面积为20.35km2。
东区以孝义河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孝义河以东部分东至环堤路,西至纬九街,南至环堤路,北至经一路,面积6.63km2,孝义河以西部分东至于堤路,西至滨河路,南至高任三路,北至高任路,面积2.16km2。
东区总面积8.79km2;
西区位于高阳县中心城区西北部,范围为西至野王村,北至经一路,东至宏润大街,南至季朗村面积为5.04km2;
南一区位于中心城区西南部,范围为西至宏润大街、北至经八路、东至商贸大街、南至环堤路,占地面积为1.31km2;
南二区与孝义河、保沧高速为界分为三部分,规划总占地面积5.36km2。
孝义河以北部分:
北至环堤路、南至规划孝义河北堤路、西至规划纬三街、东至规划纬十街。
规划占地面积3.23km2。
孝义河以南部分:
北至规划孝义南堤路、南至规划开创路、西至规划纬三街、东至规划锦华街。
规划占地面积1.40km2。
保沧高速以南部分:
北至保沧高速、东至宏润大街。
西、南至高阳县界。
规划占地面积0.72km2。
1.1.2本次规划环评工作内容
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融合,实现产业布局与区域功能相适应,使区域持久的保持良好的环境质量和投资环境,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包括东区、西区、南一区和南二区。
总占地面积为20.35km2。
东区以孝义河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孝义河以东部分东至环堤路,西至纬九街,南至环堤路,北至经一路,面积6.63km2,孝义河以西部分东至于堤路,西至滨河路,南至高任三路,北至高任路,面积2.16km2。
东区总面积8.79km2;
西区位于高阳县中心城区西北部,范围为西至野王村,北至经一路,东至宏润大街,南至季朗村面积为5.04km2;
南一区位于中心城区西南部,范围为西至宏润大街、北至经八路、东至商贸大街、南至环堤路,占地面积为1.31km2;
南二区与孝义河、保沧高速为界分为三部分,规划总占地面积5.36km2。
孝义河以北部分:
北至环堤路、南至规划孝义河北堤路、西至规划纬三街、东至规划纬十街。
规划占地面积3.23km2。
孝义河以南部分:
北至规划孝义南堤路、南至规划开创路、西至规划纬三街、东至规划锦华街。
规划占地面积1.40km2。
保沧高速以南部分:
北至保沧高速、东至宏润大街。
西、南至高阳县界。
规划占地面积0.72km2。
东区以高端纺织服装、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产业为主导产业。
西区、南一区均以高端纺织服装产业为主导产业。
南二区以高端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产业为主导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我单位开展《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工作内容有二:
一、针对《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对高阳县纺织产业聚集区进行跟踪评价。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对规划实施所涉及的区域及现有企业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现场踏勘和调研,走访了高阳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收集了规划相关资料,进行了广泛的公众参与工作。
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及《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61号文)要求,编制完成了《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得到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保定市环境保护局、高阳县政府各部门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2规划环评总体思路和工作程序
对于拟评规划,遵循从资源、环境的角度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
通过规划分析,区域开发现状调查,资源、环境现状调查,找出产业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通过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分析,公众参与调查,分析规划选址、产业定位、规划布局、发展目标的可行性;在规划综合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规划的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对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循环经济实施方案以及环境监测和跟踪评价的内容。
图1-1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技术路线图
2规划综述与分析
2.1规划综述
2.1.1规划概况
⑴规划选址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位于高阳县城东部、南部和西部,包括东区、西区、南一区和南二区。
其中西区和南一区位于中心城区。
开发区总占地面积为20.35km2。
西区园区内有东河村、解家庄村、西河屯村、西河村、西侧紧邻野王村,西侧320m为北尖窝村,南侧紧邻季朗村,南侧90m为西王草庄村,东南侧紧邻西王草庄村。
西田果庄村和东田果庄村位于南一区、南一区北侧260m为南沙窝村,南二区园区内有斗洼村,东侧330m处为史家佐村,西侧480m处为赵官佐村。
岳家佐村位于东区开发区内,东区西侧紧邻杨家屯、骆家屯和赵通村,北侧紧邻南蔡口村、北侧260m处为北蔡口村,东北侧360m处是李果庄村。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2018~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3)发展定位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东区发展定位:
国家级纺织循环经济示范循环经济示范区,全国纺织印染创新研发基地,全国工业科普旅游中心,集循环经济、教育科研、旅游服务、商贸会展为一体的生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南二区发展定位:
绿色共享、充满活力、极具特色的以现代商贸物流、先进制造及创新孵化为主要职能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4)发展目标
Ⅰ经济发展目标
河北高阳经济开发区近期规划工业总产值为219亿元,远期规划工业总产值为410亿元。
Ⅱ人口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末,蒲洼城园区职工人数为3万人;2030年末,职工人数为5万人。
到2020年末,正港园区人口规模4万人,其中职工人数为3万人;2030年末,人口规模7万人,其中职工5.5万人。
Ⅲ环境目标
规划期末,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工业废气达标率100%;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100%;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率100%。
(5)用地布局规划
东区
东区各类用地布局如下:
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处,位于河西园区,为文化设施用地,面积1.82hm²,占总建设用地的0.21%。
这处用地为图书展览用地,将被布置为园区规划展览馆。
②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处,分别位于河西园区高任路与碧水街交口附近,河东园区高任二路与蓝波街交口附近,面积共3.62hm²,占总建设用地的0.41%。
均为零售商业用地,为园区提供综合商业服务。
③工业用地
高阳县循环经济示范区工业用地分为一类、二类、工业以及产业服务用地,总面积624.42hm²,占建设用地的71.00%。
④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两部分,面积89.00hm²,占总建设用地的10.12%。
其中公园绿地主要由公园和滨河绿地组成;防护绿地主要包括沿河流水系、公路和工业区道路布置起防护作用的绿带绿廊。
⑤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城市道路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共123.16hm²,占总建设用地的14.00%。
其中布置公交首末站1处,社会停车场1处。
⑥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和安全设施用地三类,总用地面积37.42hm²,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25%。
表2-1东区产业园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82
0.21
A2
文化设施用地
1.82
0.21
A21
图书展览用地
1.82
0.21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62
0.41
B1
商业用地
3.62
0.41
B11
零售商业用地
3.62
0.41
M
工业用地
624.42
71.00
M1
一类工业用地
475.57
54.08
M2
二类工业用地
129.22
14.69
Ma
产业服务用地
19.63
2.23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23.16
14.00
S1
城市道路用地
121.65
13.83
S4
交通场站用地
1.51
0.17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0.62
0.07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0.89
0.10
U
公用设施用地
37.42
4.25
U1
供应设施用地
4.50
0.51
U12
供电用地
4.50
0.51
U2
环境设施用地
32.23
3.66
U21
排水用地
32.23
3.66
U3
安全设施用地
0.68
0.08
U31
消防用地
0.68
0.08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89.00
10.12
G1
公园绿地
42.31
4.81
G2
防护绿地
46.69
5.31
H11
城市建设用地
879.44
100.00
西区
西区共占地504.11公顷,西区各类用地布局如下:
①居住用地
规划在迎宾路以南、经六西路以北、宏润大街以西区域设置居住区,用于周边居民的居住。
规划居住用地82.56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16.38%。
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共占地45.2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98%。
规划在迎宾路以南、经五路以北设置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41.53公顷,约占建设用地的8.24%。
体育用地2.83公顷,约占建设用地的0.56%。
医疗卫生用地0.51公顷,约占建设用地的0.10%。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0.38公顷,约占建设用地的0.08%。
③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40.27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7.99%。
④工业用地
规划在园区西北侧及西侧布置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133.59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26.50%,全部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
⑤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在园区东北侧布置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用地面积39.8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的7.90%。
⑥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广场用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规划总用地面积67.6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42%。
其中公园绿地40.0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94%;防护绿地面积27.6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48%。
⑦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总用地面积63.8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67%。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62.9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49%。
交通场站用地面积0.9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18%。
⑧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总用地面积31.0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6.17%。
其中供应设施用地25.1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4.98%。
环境设施用地4.59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91%。
安全设施用地用地1.3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27%。
表2-2西区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82.56
16.38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5.25
8.98
A2
文化设施用地
41.53
8.24
A4
体育用地
2.83
0.56
A5
医疗卫生用地
0.51
0.10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0.38
0.08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0.27
7.99
M
工业用地
133.59
26.50
M1
一类工业用地
133.59
26.50
W
物流仓储用地
39.82
7.90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3.89
12.67
S1
城市道路用地
62.98
12.49
S4
交通场站用地
0.91
0.18
U
公用设施用地
31.09
6.17
U1
供应设施用地
25.12
4.98
U11
供水用地
25.12
4.98
U2
环境设施用地
4.59
0.91
U3
安全设施用地
1.38
0.2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67.64
13.42
G1
公园绿地
40.01
7.94
G2
防护绿地
27.63
5.48
H11
城市建设用地
504.11
100
南一区
南一区共占地131.50公顷,南一区各类用地布局如下:
①居住用地
规划在经八路以南、环堤路以北区域设置居住区,用于周边居民的居住。
规划居住用地20.04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15.24%。
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共占地8.7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62%。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0.91公顷,约占建设用地的0.69%。
文化设施用地1.80公顷,约占建设用地的1.37%。
教育科研用地4.11公顷,约占建设用地的3.13%
体育用地1.88公顷,约占建设用地的1.43%。
③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4.13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3.14%。
其中商业设施用地3.43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2.61%。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0.7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0.53%。
④工业用地
规划在园区西侧布置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52.32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39.79%,全部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
⑤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广场用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7.5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37%。
其中公园绿地9.2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防护绿地面积8.3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37%。
⑥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总用地面积25.2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9.22%。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24.6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8.76%。
交通场站用地面积0.6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46%。
⑦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总用地面积3.4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62%。
其中供应设施用地3.4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62%。
表2-3南一区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20.04
15.24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8.7
6.62
A1
行政办公用地
0.91
0.69
A2
文化设施用地
1.8
1.37
A3
教育科研用地
4.11
3.13
A4
体育用地
1.88
1.4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13
3.14
B1
商业设施用地
3.43
2.61
B9
其它服务设施用地
0.7
0.53
M
工业用地
52.32
39.79
M1
一类工业用地
52.32
39.79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5.28
19.22
S1
城市道路用地
24.67
18.76
S4
交通场站用地
0.61
0.46
U
公用设施用地
3.45
2.62
U1
供应设施用地
3.45
2.62
U11
供水用地
3.45
2.62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7.58
13.37
G1
公园绿地
9.21
7.00
G2
防护绿地
8.37
6.37
H11
城市建设用地
131.56
100
南二区
南二区各类用地布局如下:
①居住用地
规划在纬三街与经九路交叉口东北侧设置生活配套区,用于园区涉及的五个村庄的村民安置。
规划居住用地10.21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1.91%。
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在纬四街与富源路交叉口东北侧设置一所小学,主要用于解决村民安置区适龄儿童的教育问题。
规划教育设施用地1.92公顷,约占南二区建设用地的0.36%。
③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36.90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6.88%。
其中商业用地总面积32.55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6.07%;商务用地总面积3.55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0.66%;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总面积0.80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0.15%。
④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247.10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46.105%,其中规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29.90公顷,约占南二区建设用地的5.58%。
规划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05.88公顷,约占南二区建设用地的38.41%。
工业用地内集中绿地用地面积11.32公顷,约占南二区建设用地的2.11%。
⑤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在园区西南侧布置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49.76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的8.16%。
⑥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广场用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3.88公顷,占南二区建设用地的10.05%。
其中公园绿地20.01公顷,占南二区建设用地的3.73%;防护绿地面积33.87公顷,占南二区建设用地的6.32%。
⑦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总用地面积126.48公顷,占南二区总建设用地的23.60%。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25.33公顷,占南二区总建设用地的23.38%。
交通场站用地面积1.15公顷,占南二区总建设用地的0.22%。
⑧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总用地面积3.8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71%。
表2-4南二区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hm2)
占园区建设用地比例(%)
R
居住用地
10.21
1.91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21
1.91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92
0.36
其中
A33
中小学用地
1.92
0.36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6.90
6.88
其中
B1
商业用地
32.55
6.07
B2
商务用地
3.55
0.66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80
0.15
M
工业用地
247.10
46.40
其中
Ml
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29.90
5.58
Ml
1类工业用地
205.88
38.41
Mg
工业用地内集中绿地
11.32
2.11
W
物流仓储用地
55.68
10.39
其中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55.68
10.39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26.48
23.60
其中
SI
城市道路用地
125.33
23.38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0.49
0.09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0.66
0.13
U
公用设施用地
3.83
0.71
其中
U12
供电用地
1.40
0.26
U15
通信用地
0.44
0.08
U21
排水用地
1.31
0.24
U31
消防用地
0.68
0.13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53.88
10.05
其中
G1
公园绿地
20.01
3.73
G2
防护绿地
33.87
6,32
H11
城市建设用地
536.00
100.00
(6)用地布局结构
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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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高阳 经济开发区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