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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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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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
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使用单位:
使用地点:
检查日期:
XXX电梯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制定。
2.本报告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年度维护保养质量检验。
3.有实测数据要求的应填写实测数据,无实测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情况可以以简单的文字加以说明。
4.为填写方便,在检验结果栏中用“√”、“×”和“/”表示“符合”、“不符合”和“无此项”。
5.本报告应有检验人员签字、审核并加盖本公司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
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本公司分别保存。
整机检验条件
□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注:
特殊情况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计文件的规定。
信息表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维护保养单位联系人
维保联系电话
应急救援电话
设备品种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型号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内编号
改造日期
改造单位名称
设备
技术
参数
名义速度
m/s
名义宽度
mm
倾斜角
°
输送能力
P/h
提升高度
m
使用区长度
m
电动机型号
电动机功率
kW
制动器型式
□机电式 □非机电式
检验结论
经检验,该设备安全质量符合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本单位质量控制要求及有关规定,资料完整、记录齐全,电梯运行情况正常。
检验结论为:
。
质检员:
(手写)审核:
(手写)
声明
本单位授权具有相应特种设备检验资格的人员出具本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且愿承担由本报告产生的责任。
特此声明。
年月日
(维保单位质检专用章或公章)
资质证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
项目及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检验结果
1
技
术
资
料
1.4
使用
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造资料、安装资料、改造和重大修理资料,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
(4)与取得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
驱
动
与
转
向
站
2.2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者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2.3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固定的。
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
2.5主开关,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照明电路的电源。
主开关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在打开门或者活板门后能够方便操纵
2.6辅助设备开关,当辅助设备(例如:
加热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
各相应开关应当位于主开关近旁并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2.7停止开关设置,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设置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
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设置在转向站外面,应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有清晰且是永久的标识
2.9电气绝缘,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1.00
≥1.00
2.10接地,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导体(N,零线)与保护导体(PE,地线)应当始终分开
2.14
手动盘车装置
(1)手动盘车装置,应容易接近,安全可靠。
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者多孔手轮;
★
(2)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2.15
(1)紧急停止装置,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的、明显而易于接近的位置。
红色,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中文标识,如果紧急停止装置位于扶手装置高度的1/2以下,应当在扶手装置1/2高度以上的醒目位置张贴直径至少为80mm的红底白字“急停”指示标记,箭头指向紧急停止装置;
3
相
邻
区
域
3.1周边照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50lx
Lx
3.2
出入口
(1)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
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宽mm
深m
(2)出入口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①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
②在危险区域内,采用固定护栏,其高度至少高于扶手带100mm,并位于扶手带外缘80mm至120mm之间
高出mm
水平距离mm
3.4防护挡板,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高m
外缘下端mm
3.5扶手带外缘距离,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水平距离mm
垂直距离mm
4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4.1扶手带,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超过8mm
mm
4.2
扶手防爬/阻挡/防滑行装置
(1)扶手防攀爬装置的设置:
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50)mm,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延伸长度≥1000mm,并无踩脚处。
高度与扶手带表面齐平
高mm
长mm
(2)阻挡装置:
与墙相邻,且外盖板宽度>125mm时,或相邻平行布置,并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安装阻挡装置,延伸到扶手带下缘25~150mm
高mm
(3)防滑行装置:
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300mm或者相邻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400mm时,应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装置。
装置包含固定部件,与扶手带距离≥100mm、间隔距离≤1800mm,高度≥20mm,无锐角或锐边
距离mm
间距mm
高mm
4.3扶手装置要求,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是光滑的。
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3mm,应坚固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
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无产生勾绊的危险;扶手带内侧凸缘处无损伤,扶手导轨滑动面清洁
mm
4.4护壁板之间的空隙,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其边缘应呈圆角和倒角状
mm
4.5围裙板接缝,围裙板应当垂直、平滑,接缝应是对接缝。
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可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4.6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间隙
(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在两侧对称位置处测得的间隙总和Σ不应大于7mm。
(2)如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则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间所测得的垂直间隙h不应超过4mm。
踏板或胶带的横向摆动不允许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
□
(1)
△max= ㎜
Σmax= ㎜
□
(2)
hmax= ㎜
4.7防夹装置,①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
毛刷、橡胶型材)组成;②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33mm,最大为50mm;③刚性部件应有18mm到25mm的水平突出,并具有符合规定的强度。
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应为最小15mm,最大30mm;④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应在25mm和30mm之间;⑤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25mm和55mm之间;⑥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倾斜角;⑦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
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梯级侧)不小于50mm,最大150mm的位置
②最小mm;最大mm
③刚性mm;柔性mm
④mm
⑤mm
⑥°
⑦mm
5梳齿与梳齿板
5.1梳齿与梳齿板,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应至少为4mm,间隙不应超过4mm
6
监控和安全装置
6.1扶手带入口保护,在扶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设置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该装置动作时,驱动主机应当不能启动或者立即停止
6.2梳齿板保护,当异物卡入,梳齿板与梯级或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6.3
超速
保护
(1)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自动停止运行。
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置,该装置应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切断电源。
如果在设计上能防止超速,则可不考虑上述要求
★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6.4
非操纵逆转保护
(1)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α≥6°)应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
★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6.5
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驱动元件保护
(1)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如:
链条或齿条)的断裂或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
(2)保护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6.6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缩短保护。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发生过分伸长或缩短时,应自动停止运行
6.7
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
(1)当梯级或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应有安全装置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该安全装置应设置在每个转向圆弧段之前并在梳齿相交线之前有足够距离的位置,以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
★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本条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
★6.8
梯级或踏板的缺失保护
(1)应能够通过装设在驱动站和转向站的装置检测梯级或踏板的缺失,并在缺口从梳齿板位置出现之前停止。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6.9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应设扶手带速度监控装置,当扶手带速度与梯级(踏板、胶带)实际速度偏差最大超过15%,且持续时间达到5秒--15秒时,停止运行
6.10多台连续且无中间出口或中间出口被建筑出口(例如闸门、防火门)阻挡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其中的任意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他各台应同时停止
6.11检修盖板和楼层板
(1)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安装楼层板防倾覆装置、螺栓固定等),防止楼层板因人员踩踏或者自重的作用而发生倾覆、翻转;内外盖板连接紧密牢固,连接处的凸台、缝隙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2)监控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①移除任何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②如果机械结构能够保证只能先移除某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至少在移除该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后,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6.12
制动器松闸故障保护
(1)应设置制动系统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启动后制动系统没有松闸,驱动主机应立即停止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6.13
附加制动器
(1)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自动扶梯和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个或多个机械式(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动器:
①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者胶带驱动装置之间不是用轴、齿轮、多排链条、多根单排链条连接的;
②工作制动器不是机-电式制动器;
③提升高度超过6m。
④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附加制动器应清洁和润滑,功能有效、可靠
7检修装置
7.1
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
(1)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座,检修插座的设置应能使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任何位置。
(2)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配置一个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
①手动操作;
②有清晰的位置标记;
③符合安全触点要求的安全开关;
④需要手动复位。
(3)检修控制装置上应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识
7.2
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
(1)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运行应依靠持续操作,当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应不起作用
(2)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所有检修控制装置都应不起作用;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允许同时都启动才能起作用
(3)检修运行时,电气安全装置(6.7,6.8,6.9,6.10,6.11和6.12所述除外)应当有效;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开关和安全电路应当仍起作用
8自动启动、停止
8.1采用待机运行(自动启动或加速)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当乘客到达梳齿和踏面相交线之前,应当已经启动和加速
8.2采用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当乘客从预定运行方向相反的方向进入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仍应按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0s。
当乘客通过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有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
最大值S
9标志
9.1使用须知,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
①应拉住小孩;②应抱住宠物;③握住扶手带;④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
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10
运行检查
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实际速度的允许偏差为0~+2%
%
10.3
制停距离
(1)空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
名义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50m/s0.20~1.00m
0.65m/s 0.30~1.30m
0.75m/s 0.40~1.50m
m
(2)空载水平运行或向下运行的自动人行道:
名义速度制停距离范围
0.50m/s 0.20~1.00m
0.65m/s 0.30~1.30m
0.75m/s 0.40~1.50m
0.90m/s 0.55~1.70m
m
11
年度维保项目和要求
11.1制动衬厚度不小于制造单位要求
11.2主驱动链清理表面油污,润滑;主驱动链链条滑块清洁,厚度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11.3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减速机润滑油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进行检查、更换
11.4制动器机械装置润滑,工作有效
11.5扶手带张紧度张紧弹簧负荷长度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11.6梯级踏板加热装置(如果有)功能正常,温度感应器接线牢固(冬季到来之前必须完成)
11.7主接触器工作可靠
11.8主机速度检测功能可靠,清洁感应面、感应间隙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11.9电缆无破损,固定牢固
11.10扶手带托轮、滑轮群、防静电轮清洁,无损伤,托轮转动平滑;扶手带导向块和导向轮清洁,工作正常;扶手带断带保护开关功能正常
11.11进入梳齿板处的梯级与导轮的轴向窜动量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11.12围裙板安全开关测试有效
11.13设备运行状况正常,梯级运行平稳,无异常抖动,无异常声响
注1:
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
注2:
2.2防护、6.2梳齿板保护、6.4非操纵逆转保护、6.7梯级或者踏板的下陷保护、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7个项目,对于制造日期为1998年2月1日以前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不作为否决项,按C项处理。
附录1记事栏
附件1:
有效的维保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使用单位盖章)
附件2: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复印件(使用单位盖章)/配备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声明及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使用单位盖章)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使用单位盖章)
附件3:
特种设备检验安全管理(四确认)情况报表(使用单位盖章)
附件4: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联络单/意见通知书》委托签收声明(使用单位盖章)
附件2
声明
我单位不以电梯作为经营工具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我单位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台。
根据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可以配备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
我单位配备的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声明。
(使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3
江苏特检院镇江分院电梯检验安全管理(四确认)情况报表
检验日期:
年月日
本次被检单位名称:
本次被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编号
是否注册登记并建立设备档案
使用管理是否建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设备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
三
部
门
存
档
说明:
1“设备编号”:
如已注册登记填写设备注册代码,否则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编号
2后四项填写“是”或“否”
被检验单位负责人(公章)检验人员年月日
附件3-2
江苏特检院镇江分院电梯检验安全管理(四确认)情况报表
检验日期:
年月日
本次被检单位名称:
本次被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编号
是否注册登记并建立设备档案
使用管理是否建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设备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
二
报
分
院
总
师
办
说明:
1“设备编号”:
如已注册登记填写设备注册代码,否则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编号
2后四项填写“是”或“否”
被检验单位负责人(公章)检验人员年月日
附件3-1
江苏特检院镇江分院电梯检验安全管理(四确认)情况报表
检验日期:
年月日
本次被检单位名称:
本次被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编号
是否注册登记并建立设备档案
使用管理是否建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设备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
一
报
当
地
监
察
机
构
说明:
1“设备编号”:
如已注册登记填写设备注册代码,否则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编号
2后四项填写“是”或“否”
被检验单位负责人(公章)检验人员年月日
附件4
声明
兹委托(维保单位)全权负责本单位电梯定期检验的配合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联络单》或《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的签收工作。
特此声明。
(使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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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动扶梯 自动 人行道 定期 检验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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