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厂BOT经营特许权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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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厂BOT经营特许权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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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厂BOT经营特许权项目招标文件
垃圾焚烧厂BOT(经营特许权)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垃圾焚烧厂BOT(经营特许权)项目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日期:
二0年月日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通知……………………………………………………2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A总则…………………………………………………………………………5
B招标文件……………………………………………………………………7
C投标文件的编写……………………………………………………………8
D投标文件的递交…………………………………………………………11
E开标及评标………………………………………………………………12
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18
一、概述………………………………………………………………………18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21
三、授予合同…………………………………………………………………23
第四部分项目特许权合同…………………………………………………26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3
第一部分投标通知
受委托,对垃圾焚烧厂BOT(经营特许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经审查后,你方资格预审合格,欢迎你方参加本BOT(经营特许权)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垃圾焚烧厂BOT(经营特许权)项目
招标人:
建设地点:
项目规模:
垃圾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金和业绩:
有相当的资产【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和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的流动资金。
(2).投标人须具有垃圾焚烧处理BOT运作经验和相关业绩(规模在1000吨/日或以上至少一个),系拥有可以采用成熟的焚烧处理技术及设备的法人单位,相关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具有从事垃圾焚烧处理的专业技术力量,包括拥有的技术人员和完整的技术管理体系;
(4).具有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相关经验;
(5).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6).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备下述条件:
承担和负责过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建设工作,垃圾处理规模在日处理500吨以上。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北京时间8:
30-11:
30,15:
30—17:
30,节假日休息)
地点:
。
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
其他资料费:
3000元/套,售后不退。
6、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7、招标答疑:
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0年月日:
(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
。
10、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200年月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
垃圾焚烧厂BOT(经营特许权)项目
招标人:
建设地点: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通知
3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见投标通知
开标地点:
见投标通知
4
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至开标地点由招标方签收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
投标有效期:
150日历天
7
投标文件: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
投标人须知
A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通知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
2.2“招标人”系指。
2.3“投标人”系指经资格预审合格并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有资格获得本合同的投标人至少应满足下述条件(见前附表第2项)。
3.2为证明投标人具备上述条件,并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第5部分所述格式提供下述资料和文件:
(1)企业简介;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资及融资方案;
(6)投标人过去三年的财务情况资料;
(7)投标人目前及过去三年涉及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的资料,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及争议的金额(可以用公司承诺的形式,格式自拟)。
3.3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联合体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对合同条款的实施负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书,指定联合体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主办人,并应授权该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在整个过程中接受指示和承担责任;并在中标后负责全部合同的实施。
3.4不管投标人单独投标或是作为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参与提交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4投标委托
如投标文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5.1踏勘现场
5.1.1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5.1.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1.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2招标答疑:
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投标人将阅读招标文件后的疑问以书面方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
投标方的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2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B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和按第8条发出的澄清文件、第9条所述的修改文件组成。
7.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投标人应在开标12天前提交书面疑问清单,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C投标文件的编写
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述文件:
(1)投标书
(2)投标资格资料和文件
(3)技术工艺方案
(4)工程建设方案及进度安排表
(5)经济指标分析
(6)拟对该项目投资金额和筹资方案
(7)投标保证金
(8)BOT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9)风险分析及控制预案
(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写和提交的所有其它资料。
1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3.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
1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4投资总额:
14.1所有投资总额均以人民币表示。
14.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对各项经济指标和条件进行报价和承诺。
投标报价和承诺将作为今后签订特许协议的最高限制依据。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50日历天。
15.2投标保证金应是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提交(转账方式需在15.3条规定时间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帐号及开户银行
递交至:
开户银行:
帐号:
银行地址:
联系电话:
15.3投标担保应在开标三天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投标担保后,应到接收单位换取收据,然后将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15.1、15.2、15.3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生效后无息退还。
15.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约。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50日历天。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同时相应延长。
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但将失去中标资格。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按本须知第12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7.2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做相应签字、盖印章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
17.3投标文件1式5份。
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2份。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
17.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7.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标志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包封中,并在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再将两个内层包在一个外层封套中。
18.2外层封套应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密封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也可以是其他印章)。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8.3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
(1)写明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2)标有:
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能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
(3)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当投标文件被宣布迟到时得以原封退回。
18.4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规定,亲自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现场。
19.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予以接受。
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0.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0.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之日为准。
20.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开标及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每一投标人至少派1名代表参加。
2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
开标会上有关部门查验身份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1.3开标时先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密封不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标,并退还给投标人。
21.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2评标
22.1投标人合格性审查
在评标前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3条的规定,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面的评议。
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响应性的确定
22.2.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无显著差异和保留;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
(3)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且资料齐全、完整;
(4)投标书和开标一览表应按要求填写完整,并且所填相关内容要一致。
(5)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文件经评委鉴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特许运营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不得超过30年);
(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未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
(10)技术设备的最低要求为,必须满足有权部门(发改委、政府)批准的初设方案基础上进行技改,选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设备制造认证的且经使用认同的设备,同时能保证将来垃圾处理量的递增。
(11)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条款。
22.2.2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
(1)偏离项目的范围、重要经济指标;
(2)偏离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而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或投标人的义务造成实质性限制;
(3)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提交了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23投标的澄清
23.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糊之处向投标人提出书面询问或澄清要求。
23.2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3.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其投标文件实质内容。
24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技术、经济、法律专家等七人单数组成,业主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人数。
需要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的事项,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
2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5.1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5.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6评标办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27评分指标及评分分值
27.1评标主要考虑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业绩状况、建设方案、技术方案、经营期限、拟对该项目投资金额、BOT项目公司组建方案、风险分析及控制预案、筹资方案等九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百分制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27.1.1财务状况得分:
(满分10分)
(1)评委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的资本结构、资产负债、流动资产及负债、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分别对各家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按;(满分5分)
A资产负责率不超过50%得1分;
B连续3年无亏损(2006年、2007年、2008年),得3分,3年中每出现一年亏损扣一分。
C有银行3A认证得1分。
(2)评委根据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进行评分(满分5分)
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0000万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5000万加0.5分,总共得分不得超过5分。
(联合体按联合协议中投资比例计算叠加)
27.1.2业绩得分:
(满分10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状况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分。
提供一个已运营的规模在1000T/D(含1000T/D)以上的工程业绩,且该业绩的排放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得基本分5分,每多提供一个已经运营的规模在1000T/D(含1000T/D)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加2分,每多提供一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类似工程业绩加1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特许经营协议、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放检测报告)供核对。
27.1.3建设方案得分;(满分10分)
投标人的建设方案应包括:
总体平面布局、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设备采购计划、人员培训计划、调试和试运行方案。
评委应根据投标人的方案合理性、可行性按:
A方案充分合理,切实可行得分8-10分
B方案较合理,一般可行得分5-8分
C方案不合理,不可行得分0-4分
27.1.4技术方案得分(满分15分)
(1)投标人可对招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建设内容,根据自身经验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技术处理方案。
其技术方案应包括:
工艺流程与设计优化方案、使用该工艺达到的排放标准、处理后固化率及固化物处理方案、垃圾接收及供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满分10分)
评委应根据投标人的方案合理性、可行性按:
A技术方案合理,工艺先进、成熟、稳定,切实可行得分8-10分
B技术方案较为合理,工艺成熟、稳定,一般可行得分5-7分
C技术方案差,不可行得分0-4分
(2)投标人技术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
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甲级得2.5分,乙级得1.5分,省级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固废)专项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得2.5分,乙级得1.5分,没有得0分(满分5分)。
27.1.5经营期限得分(满分20分)
投标人根据所报技术方案、投资方案,按现行国家和地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价格标准(市现行标准垃圾焚烧最高限价为90元/吨),报出经营期限,所报经营期不得超过30年。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所报经营期限的合理性分析,并有权拒绝不合理的经营期限,对投标人的合理经营期评分如下:
——第
家投标人应得分数,且
取值在0到20范围;
——第
家投标人所报合理经营年限;
——投标人总家数;
27.1.6拟对该项目投资金额评分(满分5分)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拟投资金额进行合理性分析,并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投资金额
A分析客观、合理,项目资金有保证,得4-5分;
B分析客观、较为合理,项目资金基本有保证,得2-3分;
C分析基本客观、但不合理,项目资金没有保证,得0-2分;
27.1.7BOT项目公司组建方案评分(满分10分)
(1)、评委应根据投标人的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评价。
(满分5分)具体按:
A方案充分合理、具体、切实可行得分4-5分
B方案较合理、具体,一般可行得分2-3分
C方案不合理,不可行、不具体得分0-1分
(2)、该BOT项目部人员委派情况,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建设业绩经验一个得1.5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项目团队具有业绩人员占50%以上(含50%)得2分,占50%以下得1分。
(满分5分)
27.1.8风险分析及控制预案评分(满分10分)
评委应根据投标人的分析客观性、合理性及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按:
A分析客观、合理,预案针对性强、控制效果好,得8-10分;
B分析较客观、较合理,预案针对性一般、控制效果一般,得5-8分;
C分析不客观、不合理,预案针对性差、控制效果差,得0-4分。
27.1.9筹资方案评分(满分10分)
评委应根据投标人的筹资方法合法性、筹资渠道通畅性、有无筹明确资对象且有无筹资对象支持证明、筹资条件中是否含有损害招标人及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内容、筹资成本合理合法性、筹资金额及时间是否满足项目建设投资需要等方面进行评审,按:
A好,得8-10分;
B中,得5-7分;
C差,得0-4分。
27.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以上评分办法对初审合格的各家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序推荐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28评标过程保密
28.1开标之后,凡是属于审查、评标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8.3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
投标人和招标人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准以任何方式行贿受贿。
违者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F、授予合同
29.授予合同
29.1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顺序与中标候选人进行BOT项目谈判,在BOT谈判时招标人拒绝中标候选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的任何实质性修改。
当顺位高的中标候选人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谈判条件时,招标人保留与该候选人继续谈判的权利并有权与下一顺位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
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谈判条件时,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中标候选人不得提出异议和进行阻挠。
本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将授予最终满足招标人谈判条件的中标候选人。
30.拒绝投标文件实质性修改的权力
按第29.1条规定,招标人拒绝中标候选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任何实质性修改,若中标候选坚持修改,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1.中标通知书
31.1谈判结束后,中标结果将按规定公示。
31.2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如无投诉,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向中标单位或向中标单位依法成立的经招标人认可的项目法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中标人对本项目的投资金额。
中标人依法成立的项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中标人自身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应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招标投标手续。
3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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