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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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建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建安区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八月
目录
1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1
1.1县域概况1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
1.3“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3
2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5
2.1规划调整原则5
2.2规划目标6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
3.1农用地结构调整7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7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8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9
4.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9
4.2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0
4.3生态保护用地布局14
4.4土地整治布局14
5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5
5.1土地用途分区15
5.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5
6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7
6.1交通设施重点建设项目17
6.2电力重点建设项目17
6.3旅游重点建设项目17
6.4扶贫重点建设项目17
6.5健康养老重点建设项目17
6.6民生重点建设项目18
6.7其他重点建设项目18
7对乡级规划的调控19
8与相关规划的衔接20
8.1与生态保护规划衔接情况20
8.2与“十三五”发展规划衔接情况20
8.3与城市规划衔接情况20
8.4与交通、水利规划衔接情况20
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2
9.1法律措施22
9.2行政措施22
9.3经济措施22
9.4技术措施23
附表24
附表1建安区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24
附表2建安区《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25
附表3建安区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26
附表4建安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7
附表5建安区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28
附表6建安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28
附表7建安区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29
附表8建安区中心城区及各镇区规划控制表30
附表9建安区产业集聚区规划控制表31
附表10建安区农村建设用地情况表32
附表11建安区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33
附表12建安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表34
附表13建安区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35
附表14建安区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表38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建安区人民政府对《许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建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现将县级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阐明如下。
1规划实施情况与发展形势
1.1县域概况
1.1.1自然与经济条件
2016年11月28日,国务院同意许昌市撤销许昌县设立建安区(国函〔2016〕189号)。
建安区位于河南省中部,隶属许昌市。
北靠长葛市,东临鄢陵县,南接临颍县,西邻襄城县、禹州市,环抱许昌市区。
全区总面积为1000.76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445个行政村,总人口88.9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8.26%。
建安区处于河南中原经济区核心区,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和107国道纵贯南北,311国道横穿东西,许昌至南阳到重庆的高速公路、许昌至开封到青岛的高速公路、许昌至登封到洛阳的高速公路、许昌至扶沟到安徽亳州的高速公路交汇于此,省道及县乡公路纵横交织,四通八达,距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仅40公里。
建安区地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全区分岗地、平原、洼地三种地形。
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6℃,年平均无霜期216天,年平均降水量728.9毫米。
境内河流均属淮河流域,大小河流26条,境内最大河流为颍河,长约18公里。
境内已经发现的矿藏有铁矿和煤矿。
建安区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
三国文化丰富,建安区被国家列入“三国文化旅游圈”的重要城市之一。
建安区形成了发制品加工、童鞋加工、农副产品加工、汽车传动轴、玻璃制品、桐木板材、纺织印染和精细化工八大支柱产业,实现了由农业大县向工业强县的转型,推动了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县域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强劲势头。
2014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243.02亿元,增长9.6%,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1.70:
60.50:
27.8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6亿元,增长1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7.14亿元,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184.36亿元,增长18.3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2260元和12175元,人民生活显著改善。
1.1.2土地利用现状
全区土地总面积100076.1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76960.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90%;建设用地面积2187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86%;其他土地面积1240.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
农用地。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72795.49公顷,园地面积67.20公顷,林地面积690.38公顷,牧草地面积17.23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3390.17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94.59%、0.09%、0.90%、0.02%、4.40%。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8715.3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5.55%;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160.0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45%。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4593.1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4122.21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4.54%、75.46%。
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1198.01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42.27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6.59%、3.41%。
详见附表1。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耕地和基本农田:
2014年建安区耕地面积72795.49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11.95公顷。
基本农田面积61788.96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13.61公顷。
完成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建设用地:
2014年全区建设用地总面积21875.40公顷,比《现行规划》控制规模少1322.83公顷。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8715.37公顷,比《现行规划》控制规模少1408.0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4593.16公顷,比《现行规划》控制规模少3415.06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14122.21公顷,比《现行规划》控制规模多2007.01公顷。
2010~2014年,建安区新增建设用地2504.55公顷,占《现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42.49%。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2010~2014年,建安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1610.68公顷,占《现行规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的59.67%。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2014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35.00平方米,比2009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下降2.42平方米。
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得到提高。
详见附表2。
1.3“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1.3.1区域定位
建安区处于中原经济区南翼的重要发展核心,是中原经济区南北方向产业轴的重要节点。
发展定位为“三区两基地”,即对外开放先导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宜居宜业生态区、全省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物流基地。
1.3.2发展战略
“十三五”时期,建安区经济发展方式由以工业为主导向工业和服务业并重转变,动力结构将由要素驱动为主向要素驱动和创新驱动并重转变,城乡结构将由乡村型社会为主体向城市型社会为主体转变;全面实施“许港融合”、“互联网+”、“工业制造2025”以及“人才强县”四大发展战略。
1.3.3发展布局
“一心一轴两翼两带两区”,“一心”即新老城区,“一轴”即新元大道综合发展轴,“两翼”即高铁组团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行示范区和中医药文化示范基地,“两带”即东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和西部都市农业产业带,“两区”即高产农业示范区和高效农业示范区。
1.3.4区域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安区GDP达364.98亿元,年均增长8.5%;总人口达98.08万人,城镇化率达56.15%;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林木覆盖率达26.80%。
1.3.5土地利用面临形势
县域内耕地占补平衡难以实现。
随着建安区“十三五”时期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以及经济发展战略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将不断增加。
全区可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紧缺,县域内难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平衡主要通过异地代保实现。
建设用地布局有待优化。
建安区环抱许昌市区,部分乡(镇)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代管,区域位置特殊。
随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成为中原经济区的核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量不断增加。
此外,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东城区的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对建安区新增建设用地布局提出新的要求,为保障三区建设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
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任务艰巨。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形成新的土地利用格局。
城乡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城乡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
2规划调整原则与规划目标
2.1规划调整原则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项目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局部调整完善《现行规划》,合理调整各乡(镇)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按照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在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同时,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
对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除纳入生态退耕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重点保障“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区域用地需求;合理调整规划期内用地布局,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意见。
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做好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与控制,强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
对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提高规划调整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2.2规划目标
----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71153.33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0800.00公顷以上。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通过统筹兼顾、有保有压、节约挖潜等措施,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重点区域等发展用地需求。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456.4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924.39公顷以内。
----有效补充耕地面积。
加大对空心村整治力度,补充有效耕地面积。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达到2677.82公顷。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131.89平方米/人。
----形成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
统筹城镇建设、产业集聚、基础设施、新农村、现代农业合生态涵养功能区建设等,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空间布局,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有机结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建设以廊道绿化、城中绿岛、环城林带、城郊森林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城市森林生态防护体系,实现东部高产农业示范区、中部生态城市先行区、西部特色经济林发展区的生态格局。
详见附表3。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区农用地面积为76960.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90%;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农用地面积为75487.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43%,比2014年减少1473.34公顷,比重下降1.47%。
----合理调整耕地面积。
2014年全区耕地面积为72795.4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4.59%;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耕地面积为71694.5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4.59%,比2014年减少1100.98公顷。
----合理调整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
2014年全区园地面积为67.20公顷、林地面积为690.38公顷、牧草地面积为17.23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0.09%、0.90%、0.02%;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园地面积为10.46公顷、林地面积为604.34公顷、牧草地面积为15.25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0.09%、0.90%、0.02%,分别比2014年减少56.74公顷、86.04公顷、1.98公顷。
----合理调整其他农用地面积。
2014年全区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390.1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40%。
规划期内结合耕地整理,合理安排设施农用地,优化农田水利用地和农村道路布局。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162.5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4.41%,比2014年减少227.60公顷。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区建设用地面积为2187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86%;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面积为23451.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43%,比2014年增加1576.39公顷,比重提高1.57%。
----有序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014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4593.1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4.54%;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7252.1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6.40%,比2014年增加2659.02公顷。
----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2014年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4122.2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5.46%;通过开展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和旧村迁并、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2672.2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3.60%,比2014年减少1450.00公顷。
----合理安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全区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用地面积为3160.0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45%。
规划期内,加快乡村公路扩建提升,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乡村旅游等项目用地需求。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3527.4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04%,比2014年增加367.37公顷。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区其他土地面积为1240.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其他土地面积为1137.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比2014年减少103.05公顷,比重下降0.10%。
详见附表4。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4.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4.1.1耕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
《调整方案》上级下达建安区耕地保有量目标为71153.33公顷,比《现行规划》少1630.21公顷。
结合各乡(镇)建设用地需求与补充耕地潜力,对耕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耕地保有量增加的乡(镇)主要有蒋李集镇、榆林乡、陈曹乡等,耕地保有量目标减少的乡(镇)主要有小召乡、河街乡、将官池镇等。
2014年全区耕地面积72795.49公顷。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护面积71694.51公顷,比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多541.18公顷。
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5196.49公顷,主要分布在尚集镇、陈曹乡、小召乡等乡(镇);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4095.51公顷,主要分布在榆林乡、五女店镇、蒋李集镇等乡(镇)。
详见附表5。
4.1.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情况
《调整方案》上级下达建安区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60800.00公顷,比《现行规划》少975.35公顷。
结合各乡(镇)建设用地需求、耕地分布情况及耕地质量状况,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增加的乡(镇)主要有将官池镇、长村张乡、张潘镇等,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减少的乡(镇)主要有小召乡、河街乡、邓庄乡等。
4.1.3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建安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建安区城市周边范围为《现行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外延0.5~2.0公里。
圈内土地总面积为6533.33公顷,其中耕地3633.33公顷。
《现行规划》基本农田面积1230.07公顷,全部为耕地,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为7.00等。
调入基本农田115.20公顷,全部为耕地,位于河街乡;调出基本农田115.20公顷,全部为耕地,位于小召乡和苏桥镇。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建安区城市周边范围内基本农田面积为1230.07公顷,全部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00等,完成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许昌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许昌市城市周边范围涉及建安区土地总面积24473.3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0448.50公顷。
《现行规划》基本农田面积5742.39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7.00等。
调入基本农田1147.12公顷,全部为耕地,位于河街乡、蒋李集镇、邓庄乡等乡(镇);调出基本农田459.97公顷,全部为耕地,位于邓庄乡、长村张乡、将官池镇等乡(镇)。
划定后中心城区周边范围内建安区基本农田面积6429.54公顷,全部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00等,完成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详见附表6。
4.1.4全域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2014年全区基本农田面积为61788.96公顷,其中耕地61468.82公顷,其他地类320.14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为6.89等。
调入基本农田3337.62公顷,主要分布在主要分布在长村张乡、小召乡、苏桥镇等乡(镇);调出基本农田4293.12公顷,主要分布在主要分布在长邓庄乡、尚集镇、五女店镇等乡(镇)。
划定后全区基本农田面积60833.46公顷,全部为耕地,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为6.89等。
划定后全区耕地质量等级、集中连片程度等保持不变。
详见附表7。
4.2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调整方案》上级下达建安区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23456.4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9924.3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7252.18公顷,分别比《现行规划》多258.18公顷、少199.03公顷、少756.04公顷。
结合各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及用地需求,对各类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优化调整,其中建设用地规模增加的乡(镇)主要有尚集镇、小召乡、邓庄乡等,建设用地规模减少的乡(镇)主要有榆林乡、椹涧乡、桂村乡等。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面积为23451.7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9924.3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7252.1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527.40公顷。
分别比2014年增加1576.39公顷、1209.02公顷、2659.02公顷、367.37公顷。
4.2.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全区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659.01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布置1307.58公顷用地指标,产业集聚区布置443.99公顷(其中位于中心城区15.96公顷),镇区布置95.95公顷工矿用地指标,其他区域827.45公顷。
4.2.1.1中心城区布局调整
建安区中心城区: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920.00公顷,人口规模为18.64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3.00平方米;2014年建安区中心城区建成区规模为1611.04公顷,人口12.52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8.68平方米;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建安区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2655.93公顷,人口规模为25.06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05.98平方米。
本次规划调整布置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537.66公顷,弹性空间507.23公顷。
结合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城市发展用地布局,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79.38公顷。
许昌市中心城区:
《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许昌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700.00公顷,其中位于建安区的建设用地规模为3770.29公顷,人口规模为37.92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99.43平方米。
2014年许昌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规模为8265.20公顷,其中位于建安区2437.23公顷,人口20.91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6.56平方米;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许昌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1102.92公顷,其中位于建安区4276.37公顷,人口规模为40.86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04.66平方米。
本次规划调整布置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770.00公顷,弹性空间1069.14公顷。
结合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城市发展用地布局,划定有条件建设区1368.06公顷。
详见附表8。
4.2.1.2产业集聚区布局调整
中原电气谷产业核心区:
中原电气谷产业核心区属省级产业集聚区,是电力二次设备和高压开关研发制造基地。
位于许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内。
产业集聚区总规模1782.26公顷,其中发展区1092.58公顷,控制区689.68公顷。
2014年产业集聚区建成规模为784.18公顷,其中发展区674.69公顷,控制区109.49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布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50.41公顷,其中发展区281.41公顷,控制区69.00公顷;布置弹性空间136.46公顷,全部位于发展区;划定有条件建设区511.19公顷,全部位于控制区。
河南(建安区)尚集产业集聚区:
河南(建安区)尚集产业集聚区属省级产业集聚区,以发展物流、新型加工制造工业为主导产业。
位于许长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内,与建安区行政中心和中原电气谷相临。
产业集聚区总规模1013.11公顷,其中起步区规模为347.91公顷,发展区规模为343.93公顷,控制区规模为321.27公顷。
2014年产业集聚区建成规模为556.01公顷,其中起步区规模为272.76公顷,发展区规模为149.84公顷,控制区规模为133.41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布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3.92公顷(其中位于中心城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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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安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