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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员强化培训重点内容
上海电务段安全防护员培训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进行各类施工(含施工准备)、维修、检查等作业,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室内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室外防护员),未设专职防护严禁上道作业。
第二条★维修作业坚持“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
第三条★凡影响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正常使用、行车安全的各种维修作业项目,均应在天窗时间内进行。
第四条★高铁上道维修、检查和施工作业都必须安排在天窗时间内进行。
天窗时间以外,任何人员禁止进入防护栅栏、桥面或隧道内。
第五条★上道必须申请。
凡需进入线路道床范围内实施的作业均为上道作业。
施工(配合施工)、天窗点内作业必须执行“双调度命令”制度,即段网“现场作业系统控制”平台申请段调度命令和车间确认的派遣单号,路局调度所发布的施工调度命令。
第六条★每次上道前,室外防护员必须与室内防护员(驻站联络员)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上道。
第七条★室内外防护员应明确进出作业现场的行进路线、作业等待区(安全岛)和跨越线路的跨越地点,行进路线、作业等待区(安全岛)和跨越地点由车间主任及以上人员确认,报段批准,并须明示。
第八条★天窗点下达前,作业人员可按照规定行进路线进入作业现场,并在划定的等待区(安全岛)等待,点前不得跨越线路。
特殊站场进出作业现场必须跨越线路时,根据制定专项的劳动安全卡控制度和办法,在室内驻站联络员防护、确认情况下,室外人员方可经由确定的跨越地点跨越线路。
第九条★所有作业人员步行前往作业现场,应在作业负责人的组织下列队集中行走。
室外防护员带队,作业负责人殿后,至作业现场。
第十条★必须做到一处作业1人防护(室内外各一名防护员),作业不得超过天窗修作业区域。
第十一条★防护员必须经电务段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所有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带有反光条的防护服。
第十二条★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是:
“上道必要点、来车必通知、下道必确认、“专职集中防护,集中立队迎送”规定。
第十三条安全科是段劳动安全防护管理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日常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车间要加强劳动安全防护管理,督促执行各项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工区要认真执行各项劳动安全防护制度。
第十六条★劳务工上道作业必须由路工带领,派专人全过程防护,同进同出。
第十七条电务作业人员在外单位安全防护的基础上必须单独设置防护人员
第十八条★高铁(不包括涉高工区)不设置现场防护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垂直天窗时间内设备施工和维修作业。
(2)作业区域内无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等有动力的车辆作业时。
第十九条本细则适用段内全体从业人员,包括职工、劳务工、见习生、实习生以及为电务段提供劳务的民工等。
第二章防护员培训教育
第二十条劳动人事科负责组织对防护员培训教育考试,经考试合格,核发防护员上岗证。
第二十一条防护员培训教育列入铁路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每二年组织一次复训,视情况增加培训次数。
第三章防护员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防护员必须在信号工岗位上工作满一年或以上的在职职工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业务熟练,应变能力强。
有耳疾、眼疾等身体欠佳,工作能力不强者不能担任防护员。
第二十三条★工长要掌握防护员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安排防护工作,提出劳动安全防护重点。
对防护时间、地点、作业标准化以及联络方式等,当面进行详细布置。
第二十四条★工区安全员要协助工长执行班前预想、班中检查、班后分析制度,检查防护工作是否标准,协助工长分析防护工作、预想和提出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段、车间每月对工区的防护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表”。
关键地段的作业防护纳入“三源”控制,实行群防群控。
第二十六条劳动安全防护工作及防护员的履职情况作为各级管理干部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劳动安全防护的检查指导。
第二十七条段专职劳动安全员每季对防护员队伍进行分析,并作为安委会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其性能良好、标志清晰。
第二十九条★上道作业(班前预想会至作业后点评会)室内外防护员必须做好全过程通话录音。
第三十条★防护员在防护期间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防护员资格,并纳入电务段月度考核。
1、擅离职守
2、参与作业
3、驻站联络员漏报车次、通报车次不及时或错报车列信息。
4、室外防护员未及时通知并监督作业人员及时下道,机具侵限未发现。
5、室外防护员未向驻站联络员申请同意,私自上道。
6、工作期间发生劳动安全险情。
7、抽查防护基本制度、知识概念模糊、错误。
8、其他行为影响担任防护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防护员权利
1、★防护员具有权威性,防护员有权对不听从指挥者先停止其作业,然后逐级汇报。
2、段、车间应保障防护员权益,为防护员创造有利于工作的环境和条件。
对及时纠正、阻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避免劳动安全险情、事故发生的,按照《上海电务段安全奖惩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第四章防护员工作标准
第三十二条驻站联络员工作标准
1、★驻站联络员上岗时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上岗证、驻站联络员标志(袖章)、携带无线对讲机(无线电台必须配置耳机)、笔、《上海电务段驻站防护控制表》、《上海铁路局施工、检修作业派遣单》录音笔。
高铁驻站联络员还应携带手机。
。
2、★驻站联络员上岗前必须参加作业安全预想会,掌握防护对象、作业内容、作业区域、行走路线等情况,与室外防护员和作业人员统一无线对讲机频道,试验无线电性能良好,并领学安全卡控措施。
3、★驻站联络员上岗作业时,必须提前(施工作业提前40分钟,有前慢行的施工作业为慢行开始时间提前40分钟)到车站信号楼(行车室),办理登记手续。
4、★天窗点内上道施工(施工配合)前,驻站联络员在得到段调度发布的准许施工(施工配合)作业的调度命令后,即在派遣单“段调度命令号”栏注明段调度命令号后,方可在车站“运统-46”内登记;在接到路局调度所发布的施工调度命令后应复诵,并立即将调度命令号码登记在派遣单内。
按规定组织施工(施工配合)作业。
5、★驻站联络员必须遵守车站行车室有关工作制度和纪律,不得妨碍车站行车工作。
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密切监视列车运行情况及调机动态,与车站值班员加强联控,严禁擅自离岗,不得中途擅自换人,严禁做其它与防护无关之事,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必须通知现场人员下道,停止作业,重新回岗须确认已通知到室外所有防护员。
6、★遇有多个驻站联络员共同执行防护任务时,应预先设定好每个驻站联络员的防护区域及同室外联系通话的依次顺序,防止互相干扰。
7、★驻站联络员应随时确认控制台信号显示,严格执行“三确认”制度:
确认室外防护员姓名、确认室外防护员听清、确认室外作业人员、机具下道。
必须做到“五勤”:
勤看控制台(或显示屏)和信息显示,勤与值班员联系,看不清、听不清要勤问,勤向现场防护员传达列车运行情况,勤与现场防护员复诵、核对通话内容,并掌握室外作业地点转移等反馈信息
8、★驻站联络员在防护期间应及时正确地把邻线途经列车车次、邻站开车时间、列车进入闭塞分区的时间(动车组相距四个接近区段,其他列车相距二个接近区段),通过车站时间等信息通知到室外防护员。
监督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下道至安全区域避车,并按要求认真做好防护记录,准确规范填写《上海电务段驻站防护控制表》。
9、★驻站联络员在复诵时必须用语标准,做到“呼唤-应答”及时准确;发生与室外防护员通信联络中断时,应立即采取站场广播、手机联系或其他通信方式通知室外防护员及作业人员停止作业、下道避车(机具撤离到安全区域)。
空闲时期每3分钟与室外防护员进行一次联络(询问作业人员所在地点、作业情况等),室外不应答视为联络中断。
10、驻站联络员在未设车站值班员的集控站、无人站驻站作业时,应根据车务终端显示的列车到发情况及时通知室外防护员。
11、★驻站联络员必须于室外作业人员出发前或室内作业人员进入继电器室前开始通报行车情况。
在未得到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已返回至安全地点(高铁必须撤出封闭设施以外)的通知前不准离岗。
12、★高铁驻站联络员在防护期间应与室外专职防护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施工作业情况,一旦遇到通讯联络中断或联络困难、通话不清时,严禁盲目销点,必须待通讯联络恢复后,得到现场施工负责人确认作业结束,并已回到安全地带(封闭设施以外)后,方可销点。
第三十三条★室外防护员工作标准
1、室外防护员必须专职设置,不得兼做与安全防护无关的事。
2、室外防护员上岗时必须穿戴带有“防护”、“反光条”的专用黄色防护服,携带上岗证、防护员标志(袖章)、无线对讲机、口哨、录音笔。
涉及作业人员较多或施工规模较大时应使用电喇叭。
高铁室外防护员还应携带手机。
3、室外防护员必须参加作业安全预想会,掌握防护对象、作业内容、作业区域、行走路线等情况,与驻站联络员和作业人员统一无线对讲机频道,试验无线电性能良好,并领学安全卡控措施。
4、室外防护员在本站作业时作业人员离开工区时起;邻站作业时作业人员到达邻站时起;区间作业时离开工区或交通工具时起开始防护。
5、现场防护员在未得到驻站联络员准许上道的通知前,不准上道作业;未得到驻站联络员在岗防护的通知前,不准上道作业;得到驻站联络员下道的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下道至安全地点。
上道作业人员的作业范围不得超过天窗修作业区域,并严禁在天窗区域与非天窗区域交界的两线间避车。
6、施工慢行区段配合相关单位的上道作业,现场防护员必须及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来车时及时通知,停止本线作业,及时下道至安全地点列队避车,未经防护人员同意不得再次上道。
7、室外防护员在作业人员赶赴(返回)作业地点的途中,监督作业人员必须在距钢轨头部外侧3米以外的路肩上依次行走,前后最大距离保持在50m以内。
8、一个作业点需设一个防护员,防护员必须督促作业人员遵守“集体作业”制度,与作业人员一般保持3米距离立岗瞭望,并随作业人员同步移动或转移地点,每一处作业点的防护距离为以防护员为中心直径50米范围。
9、来车时室外防护员必须按邻线来车最迟下道时间的规定,严格与驻站联络员确认作业人员已下道至安全地点。
邻线来车最迟下道:
动车组相距四个接近区段,其他列车相距二个接近区段必须下道。
10、室外防护员在执行防护工作时做到“三看”:
一看作业人员是否下道完毕;二看使用的工具是否带到安全处所;三看机具、材料是否超限,并报告驻站联络员。
11、避让列车时,室外防护员必须引领所有作业人员在安全地点,集中立队,面向列车迎送。
12、室外防护员每3分钟须与驻站联络员进行一次联络(通报作业人员所在位置、作业情况等)一旦与驻站联络员通讯联系中断,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下道,把作业人员、机具撤离到安全区域,然后用手机或其他方式与驻站联络员联系。
每次转移作业地点时,必须与驻站联络员联系,报明新的作业地点。
13、室外防护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必须通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和下道至安全地点后,方可离开。
重新回岗须确认已通知到驻站联络员和所有作业人员。
工作期间不得与现场作业人员、兄弟单位人员等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嘻戏、打闹,手机只作为工作联系备用方式,禁止接打与工作无关电话,更不能收发短信。
15、室外防护员结束防护职责时间:
本站作业时作业人员回到工区止;邻站作业时作业人员离开邻站止;区间作业时回到工区或回乘交通工具止。
第五章防护员标准用语
第三十四条★驻站联络员标准用语
1、×××(室外安全防护员),现在××时××分,上(下)行××次列车××股道通过(进站)信号已开放。
2、×××(室外安全防护员),××时××分,上(下)行××次列车从××站开(或已通),本站××股道通,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3、×××(室外安全防护员),上(下)行××次列车一接近,作业人员注意避让。
4、×××(室外安全防护员),上(下)行××次列车进入××股道(通过)停车,注意避让。
5、×××(室外安全防护员),××次列车××股道信号已开放,××次列车××股道开,注意避让。
6、×××(室外安全防护员),现××处有(无)车通过,禁止(同意)上道。
7、站内调车时要预先掌握车列或列车的运行动态,及时通知室外安全防护员。
8、在接到发车站开车通知后,车站值班员在通知“次开过来了”时,驻站联络员应注意监听并复诵:
“邻站开车,电务明白”。
9、车站办理列车始发作业时,车站值班员在通知“次道发车”时,驻站联络员应注意监听并复诵:
“X道发车,电务明白”。
10、空闲时期每3分钟询问:
×××(室外安全防护员):
现在作业人员所在位置、作业情况怎样?
请回答。
第三十五条★室外防护员标准用语
1、××时××分,上(下)行××次列车××股道通过(进站)信号已开放,×××已知道(随即通知作业人员)。
2、××时××分,××次列车××站开,×××已通知作业人员下道完毕。
3、××列车一接近×××已知道,作业人员已撤离线路,下道避让。
4、×××(驻站联络员),×××等作业人员在××处作业完毕,准备到××处作业,到后再联系。
5、×××(驻站联络员),×××等现场作业人员已到××处,申请上道。
6、××处有(无)车通过,禁止(同意)上道,×××明白。
7、室外防护员每3分钟与驻站联络员进行一次联络:
×××(驻站联络员),×××等现场作业人员现在在××处作业,作业情况×××,来车请及时通知。
第六章特殊作业、区段防护要求
第三十六条★挖电缆沟和电缆敷设工作时
1、在线路防护栅栏内进行挖电缆沟和电缆敷设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拉防护带进行防护,与线路隔离。
2、在双线区段的一侧作业时,室外防护员应站在作业人员来车方向的前方进行防护。
3、在单线区段的一侧作业时,室外防护员应站在作业人员的中间进行防护。
4、防护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100米,大于100米时增设防护员。
5、挖过轨电缆时,一处开挖设一名专职防护。
第三十七条★换轨钻孔作业及搬运笨重物体穿越线路
1、换轨钻孔作业及搬运笨重物体穿越线路,原则上应在施工或天窗点内进行。
因特殊原因,必须换轨钻孔及搬运笨重物体穿越线路时,作业点及两端各设一名防护员,两端防护点与作业点的距离不少于500米。
2、作业点每移动一次,防护员应核对一次所在里程,确保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第三十八条★关键点作业区段防护要求
1、作业点了望距离不足2000米的曲线地段,应在弯道处增设中间防护员,加强联络。
2、多方向站场,作业范围不得超过天窗修作业区域,严禁在天窗区域与非天窗区域交界的两线间避车。
3、大站场,作业区域必须严格控制在天窗修区域范围内,必须在区域内避车,注意区域外的来车及调车情况。
第三十九条设备故障及隐患处理
对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轨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处所的临时补修等临时封锁要点施工,按下列程序办理:
1、设备隐患整治需临时处置时
需临时封锁要点时,由设备管理单位向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出申请,主管业务处审查,经分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副)]批准后,由调度所安排施工(安排的施工计划由主体单位通知相关配合单位)。
2、危及行车安全立即抢修时
★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报告铁路局列车调度员,经调度所值班主任批准,发布调度命令进行抢修。
设备管理单位同时通知配合单位和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设备故障及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车间、工区按规定登记并及时报告段调度,待调度命令发布后进行抢修。
同时通知配合单位和铁路局主管业务处。
3、高铁故障处理时
★高铁故障处理时,遇设备发生故障需上道检查抢修等特殊情况,必须申请故障处理的临时天窗,在得到本线封锁调度命令和确认邻线临时限速(最高运行速度≤160)设置成功后,方可上道作业。
并执行以下规定:
应急处理故障,遇有能见度不足200m的大雾、暴风雨(雪)、雷电密集、扬沙等恶劣天气时等必须上道作业时,应采取申请接触网停电,要求故障发生区间上、下行全线封锁等特殊、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4、扫雪清扫道岔时
★扫雪清扫道岔时必须参加车、工、电联合清扫,要听从车站安排,实行专人防护,严禁单人上道。
扫雪工具及备品“谁使用,谁负责”及时带下道。
第七章防护员考核
第四十条劳动安全防护工作纳入电务段月度考核。
电务系统作业安全十二条禁令及细化措施
一、★十二条禁令
1、严禁点外上道。
2、严禁上道不防护、防护不彻底。
3、严禁施工方案不审批、安全措施不落实。
4、严禁施工作业、设备检查无计划、擅自变更计划,盲目上道。
5、严禁施工准备工作过头,临近营业线施工不监控、监控不到位。
6、严禁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对现场施工、作业内容不掌握,盲目下达调度命令。
7、严禁高铁上道未登记、调度命令未下达进入防护栅栏内。
8、严禁高铁作业人员、机具上道时未准入、未确认,机料具回收下道未清点、未确认、未签认。
9、严禁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擅自修改联锁软件、、控制模式、数据。
10、严禁数据换装错误、漏换和基础线路数据错误。
11、严禁动车机车电务车载设备不良出库。
12、严禁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行车文电和数据通知、调度命令。
二、细化措施
(一)★严禁点外上道。
1、凡需进入线路道床范围内实施的作业均为上道作业。
2、天窗“点外”是指电务“维修天窗”、“故障天窗”、“临时天窗”、“施工天窗”、“其他单位天窗的配合作业”、“施工慢行时段”、“驼峰停轮修”之外的所有时间段。
3、临时天窗是指在规定的列车间隔内,经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同意进行作业的时段。
4、路局文件规定的点内作业项目必须纳入天窗点内进行。
5、路局文件规定的属于上道作业的原点外作业项目均须纳入天窗点内进行。
6、路局文件规定的不属于上道作业的原点外作业项目可在天窗点外进行。
7、利用“施工慢行时段”进行配合相关单位的上道作业,不属于点外上道作业。
8、外单位申请临时天窗上道作业需电务配合的,必须按照规定填发《维修作业联系通知单》(三联单)作为配合作业的依据,电务合理安排做好配合工作。
9、专特运检查:
电务检查人员必须与车站、工务、公安一同参加联合检查。
(二)严禁上道不防护、防护不彻底。
1、上道作业必须设室内外专职防护员。
2、必须做到一处作业(一处作业指作业区域直径不得超过50米)1人防护(室内外各一名防护员)。
3、上道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上道必申请、来车必通知、下道必确认”,“专职集中防护,集中立队迎送”规定。
4、作业点了望距离不足2000米的曲线地段,应在弯道处增设中间防护员,加强联络。
5、★本线天窗,邻线来车时,本线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提前停止作业,下道至安全地点列队避车。
邻线来车最迟下道时间:
动车组相距四个接近区段,其他列车相距二个接近区段必须下道。
6、室外防护员应坚持立岗瞭望,并时刻掌握列车运行状况。
7、★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绝对服从防护员的上道和下道指挥。
8、防护员必须按规定穿戴,联系用语做到“呼唤-应答-复诵”。
严禁脱岗、兼作其他工作。
9、驻站联络员必须认真做好防护记录,准确规范填写《上海电务段驻站防护控制表》。
10、上道作业人员的作业范围不得超过天窗修作业区域,并严禁在天窗区域与非天窗区域交界的两线间避车;大站场上道作业必须在区域内避车时,应注意区域外的来车及调车情况。
11、大站场,作业区域必须严格控制在天窗修区域范围内,必须在区域内避车,注意区域外的来车及调车情况。
12、施工慢行区段配合相关单位的上道作业,必须严格按照防护人员的通知,来车时停止本线作业,及时下道至安全地点列队避车,未经防护人员同意不得再次上道。
13、应明确各站进出作业现场的行进路线、作业等待区(安全岛)和跨越线路的跨越地点,行进路线、作业等待区(安全岛)和跨越地点由车间现场确认报段批准,并须明示。
14、天窗点下达前,作业人员可按照规定行进路线进入作业现场,并在划定的等待区(安全岛)等待,点前不得跨越线路。
特殊情况进出作业现场必须跨越线路时,各单位必须制定专项的劳动安全卡控制度和办法,在室内驻站联络员防护、确认情况下,室外人员方可经由确定的跨越地点跨越线路。
15、★所有作业人员步行前往作业现场,应在作业负责人的组织下列队集中行走。
室外防护员带队,作业负责人随后防护,至作业现场。
16、电务作业人员在外单位安全防护的基础上必须单独设置防护人员。
有关上道和进出作业现场按天窗点进出作业现场的规定执行。
17、劳务工管理,劳务工上道作业必须由路工带领,专人全过程防护,同进同出。
18、对软件数据更新、芯片换装、轨道车检修等车载设备现场作业,由电务段制定相应现场安全卡控措施,在防护到位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19、扫雪,必须参加车、工、电联合清扫,要听从车站安排,实行专人防护,严禁单人上道。
20、通信不畅点,增设中间防护员。
21、上道作业(班前预想会至作业后点评会)室内外防护员必须做好全过程通话录音。
(三)严禁施工方案不审批、安全措施不落实。
1、I级施工,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经技术、安全科科长审核后,提交段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讨论批准。
2、Ⅱ级施工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经技术、安全科科长审核后,报分管副段长批准。
3、Ⅲ级施工按技术部门月度施工计划细化表确定的等级逐级编制审核。
4、施工组织要落实六定(定人员、定地点、定任务、定质量、定配合联锁的内容及技术要求,定行车和人身安全责任制)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联系办法。
(四)严禁施工作业、设备检查无计划、擅自变更计划,盲目上道。
1、施工计划必须执行“三关”制度,即申报关、会审关、复审关。
2、临时增加的施工计划,比照执行“三关”制度。
3、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车间提前八天向段技术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技术部门向路局业务处和运输申请调整,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
4、涉及基础数据、控制模式变化、软件修改的施工,换装时间严格按上级文电执行,严禁提前、延后。
5、设备检查计划必须纳入“天窗修”计划,在作业时间段内进行设备检查。
计划临时变更,采用跟班作业方式。
(五)严禁施工准备工作过头,临近营业线施工不监控、监控不到位。
1、涉及机械强度、联锁、数据变化的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点内进行。
2、施工命令发布前禁止上道。
3、禁止无计划施工及超范围施工。
4、施工项目必须经现场交底并由信号技术科(或信息技
术科)会签后方能签订安全协议。
配合部门凭安全协议实施。
5、段、车间、工区建立施工地段“一地一档”台账,
动态掌握施工地段设备变化、安全隐患、监督责任落实等状况,建立营业线施工监督自控、他控、互控机制。
6、对施工单位危及信号设备安全的施工,必须停止其作业。
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必须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
(六)严禁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对现场施工、作业内容不掌握,盲目下达调度命令。
段安全指挥中心、车间、工区严格执行三级卡控确认制度:
1、★工区负责在段现场作业控制系统内按每个“作业点”填写设备名称、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室内外防护员、上道时间等。
2、车间对工区上报内容与工区联系确认,核对清楚后提出车间意见下发作业派遣单号。
3、段对工区上报内容与车间审批人联系确认,核对清楚后提出相应意见并签发段调度命令。
(七)严禁高铁上道未登记、调度命令未下达进入防护栅栏内。
1、严格遵循“行车不上道,上道不行车”的原则。
2、★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必须申请调度命令,作业人员凭驻站联络员告知的行车调度命令号方能上道。
3、★无调度命令、本线未封锁和邻线未限速,不准上道处理故障。
(八)★严禁高铁作业人员、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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