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土建施工单位考核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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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土建施工单位考核办法试行
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
土建施工单位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对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以下简称三期工程)土建施工标段进行考核评比,督促三期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合同规定履约到位,形成“争先创优、奖优罚劣”的建设局面,保证三期工程建设各项管控目标按期实现,不断提升三期工程管理水平,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三期工程土建施工单位的考核管理。
第三条[考核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优罚劣、齐抓共管原则。
第二章考核依据
第四条[考核依据]主要依据三期工程BT合同,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制度、工程合同和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行业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三)市政府、地铁集团有关文件等;
(四)考核领导小组认为应该纳入的其它依据。
第三章考核组织
第五条[组织机构]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总部(以下简称建设总部)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监督等,审批奖惩决定。
组长:
建设总部总经理
副组长:
建设总部各工程中心总经理
成员:
建设总部综合管理中心、安质中心、各工程中心、合约法律中心负责人。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等工作,提交考核结果并提出奖惩建议。
考核办常设在各工程中心,各工程中心负责人任主任。
第四章奖励基金
第六条[项目奖金总额]根据BT合同约定,BT范围内经政府批准初步设计概算中工程费用的0.7%用于考核评比的奖励基金,本办法按0.6%计取作为本办法中的各类奖励基金,剩余部分用于其他奖励。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七条[考核周期]考核原则上以季度、年度作为一个评价期,年内少于1个季度施工的标段不参加考核评比。
第八条[考核方式]季度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季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日常考核权重占60%,季末考核权重占40%。
第九条[日常考核]由建设总部安质中心、综合管理中心、合约法律中心、各工程中心根据各自管理职责,分别对BT标段土建工程施工标段日常所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结合整改情况,填写《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安全质量管理日常考核评分表》(附件1)、《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投资及进度管理日常考核评分表》(附件2)和《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项目管理日常考核评分表》(附件3),日常考核中安全质量管理、投资进度管理、项目管理评分分别占50%、30%、20%的权重。
由各工程中心在季末汇总后提交考核办。
第一十条[季末考核]季末考核由考核办牵头,建设总部安质中心、综合管理中心、合约法律中心、各工程中心、监理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各施工标段进行季末现场检查评分,邀请集团公司安监中心参加考核检查。
第一十一条现场检查分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组、进度投资组、项目管理组。
其中:
1、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组由建设总部安质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情况进行检查打分,具体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占50%)进行打分,填写《土建施工标段安全质量季末考核评分表》(附件4);进度投资组由各工程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度、投资控制和验工计价情况进行检查打分(占30%),填写《土建施工标段投资及进度管理季度末考核评分表》(附件5);3、项目管理组由各工程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项目管理、场地移交、内外维稳、共建联控以及特别事项情况进行检查打分(占20%),填写《土建施工标段项目管理季末考核评分表》(附件6)。
第六章BT标段土建施工单位考核评比
第一十二条[安全质量评比]
(1)以单条线路为评比单位进行安全质量评比,以土建施工标段为考核单元,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别按照安全质量管理季度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季末考核)、年度考核规定进行。
(二)奖罚标准
1.安全质量管理加权综合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同时排名不属于下列第2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评比奖励标段季度投资计划的0.18%。
2.安全质量管理加权综合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7号线BT工程最后两名、9号线BT工程最后一名、11号线BT工程最后三名:
不奖不罚,分数区间内其余的BT标段施工单位按照第1条实行奖励。
3.安全质量管理加权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的,倒数第一名罚款30万元,倒数第二名罚款20万元,其余的罚款10万元。
4.标段安全质量采取一票否决,标段发生一般安全或一般质量责任事故的,当季安全或质量得0分;标段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的,当季安全和质量均得0分。
第一十三条[综合优胜评比]
(一)以单条线路为评比单位进行BT标段土建施工单位综合优胜评比,土建施工标段为考核单元,结果实行百分制。
评比指标包括安全质量管理、投资控制(验工计价)、进度完成(进度管理)、项目管理、共建联控共5项内容,综合日常考核得分及季末得分成绩形成季度综合考核评分(附件7)
(二)BT标段综合优胜单位根据BT标段施工单位季度考核综合评分(按照第1条规定评分)进行选定,由高至低选出各线参加考核的标段数的60%作为“BT标段综合优胜施工单位”。
奖励各标段季度投资计划的0.18%。
(三)奖罚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奖励资格。
1.季度产值完成低于计划的90%,或高于计划的120%;
2.安全、质量任一考核得分少于75分,或综合考核得分低于80分;
3.验工计价存在恶意虚报数据,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出现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或出现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5.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6.发生一起重大险情,对社会影响恶劣,范围较大的事件;
7.发生领导小组认为应该取消奖励资格的事件。
每条线路对于投资完成计划80%以下,根据排名对后三名给予经济处罚,倒数第一名处罚30万元,倒数第二名处罚20万元,倒数第三名处罚10万元,考评分数存在并列时按投资完成情况确定排名,每季度最多处罚三名,罚款额度不变。
第一十四条[其他评比]
对于年度安全质量管理评比时综合得分(分线路按照当年四个季度安全质量管理专项评分计算平均分,取前2~3名)80分以上的BT标段(施工单位),7、11号线前三名,9号线前二名作为安全质量管理年度优秀单位进行表彰,获奖单位推荐1-3名安全质量管理人员作为优秀安全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填写《优秀管理人员申报表》(附件8)。
对于年度综合优胜评比时获得优胜单位(分线路按照当年四个季度综合优胜评比得分计算平均分,取前2~3名)的BT标段施工单位,7、11号线前三名,9号线前二名BT标段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作为年度优秀项目经理进行表彰,同时推荐1-3名施工或管理人员作为优秀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填写《优秀管理人员申报表》(附件8)。
第七章工期目标考核
第一十五条[工期目标设置]
根据工程总策划、政府责任书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年度计划目标要求,BT项目公司对各标段年度计划任务分解至各标段、各施工工点,内容包括标段投资计划、工点具体形象进度计划,形象进度计划要具有可考核性。
报各工程中心及建设总部综合管理中心,经审查同意后,作为各季度考核的依据。
BT工程各土建标段每个季度进度考核指标按照集团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分解下达,季度工期目标奖金为土建标段季度投资计划的0.2%×80%,土建标段季度投资计划的0.2%×20%(土建施工剩余奖金部分)调剂用于车站附属工程及安装装修工程,安装装修及土建收尾阶段的考核奖金分配原则另行制定。
第一十六条[工期目标考核]
工期目标考核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考核,按期完成按奖金设置发放奖金,提前20天以上完成的不予奖励;未按期完成的进度考核目标,按照奖励标准进行处罚,奖罚对等;工期目标到期完成之日起7天内上报建设总部相关工程中心进行确认,并报综合管理中心备案,未及时办理确认及备案手续(参考附件9)视为未按期完成。
各标段施工单位在工期目标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监理、驻地代表、业主代表、考核办等进行现场签认,工期目标完成确认表见《工期目标确认表》(附件9)。
第八章奖金发放
第一十七条[奖金发放原则]
标段项目部在季度综合考评后,应根椐考核办下发的《整改通知书》(附件10)所提出的问题逐项按期进行整改,提交整改回复报告,由驻地监理及考核小组进行复查。
待复查完成且项目部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之后,方可填报《BT标段考核奖金申请表》(附件11)申请考评奖金。
根据BT合同约定,对BT标段的奖励金,甲方将奖励金直接拨付给BT标段项目部。
如BT项目公司或各标段的奖励金不足以抵扣对应的处罚金,则甲方不再支付奖励金;且未能抵扣的处罚金应在下次奖励金或BT合同价款支付中扣除;考核办建立奖金发放台帐,加强对奖金发放管理。
各BT标段项目部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支付奖金时,需将奖金分配方案一并报工程监理、建设总部各工程中心签字确认,并报考核办备案,奖金原则上主要用于奖励现场建设管理及施工人员。
第九章奖惩效用措施
第一十八条[结果排名]考核办负责对BT标段项目部各项考核成绩分别统一汇总排名,由建设总部生产管理例会先进行初审,再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发布。
第一十九条[结果备案]综合管理中心、各工程中心、安质中心和合约法律中心应对相关考核结果进行备案,并进行存档公示,考核结果作为各层次优秀评选、履约评价的主要依据。
第一十章附则
第二十条[申诉与复议]若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总部综合管理中心提出申诉,建设总部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复查有关申诉,必要时可由建设总部综合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如复议认为考核结果有误,应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并将复议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反馈申诉人。
第二十一条[举报与投诉]建设总部综合管理中心是考核工作的监督部门,对考核工作程序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受理被考核单位的投诉,将处理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批,并将结论反馈投诉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考核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向建设总部综合管理中心投诉举报。
第二十二条[解释权]本办法由建设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印发施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安全质量管理日常考核评分表》
2.《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投资及进度管理日常考核评分表》
3.《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项目管理日常考核评分表》
4.《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安全质量管理季末考核评分表》
5.《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进度投资管理季末考核评分表》
6.《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项目管理季末考核评分表》
7.《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季度考核汇总表》
8.《优秀管理人员申报表》
9.《工期目标确认表》
10.《整改通知书》(样表)
11.《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考核奖金申请表》
附件1:
年季度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
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安全质量管理日常考核评分表
施工单位:
标段:
序号
扣分项目及标准
标准分值
扣减分数
评定分值
扣减分值原因
1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日常检查
现场监理下发工作联系单,不扣分;下发整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扣0.2分/次;未按要求整改回复或虽整改但未回复的,扣0.4分/次。
40
各标段业主代表下发检查意见书,不扣分;下发整改通知书,扣0.5分/次;未按要求整改回复或虽整改但未回复,扣1分/次;下发罚款通知单,扣2分/次。
1、集团公司安监中心、建设总部安质中心、各工程中心、建设总部其他部门下发检查意见书,不扣分;下发整改通知书,扣1分/份;未按要求整改回复或虽整改但未回复,扣2分/次;或虽整改回复但未制定预防措施的,导致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扣3分/次;下发罚款通知单,扣3分/次。
2、建设总部安质中心、各工程中心及监理管理部、建设总部其他部门通报批评,扣3分/次。
3、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资料,扣0.5分/次。
集团公司、建设总部领导工地视察、巡察时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工地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或安全质量管理存在较大纰漏,扣3分/次。
1、市质监站、市安监站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扣1分/每份,未按要求整改回复或虽整改但未回复的,扣2分/次;下发不良行为认证书的,扣3分/次;下发黄牌及以上警示,本项不得分。
2、市建设主管单位等下发的相关通报中每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
2
安全质量管理现场状况
1、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险性事件,扣3分/起;未及时上报的,加扣2分/起。
60
2、因防汛工作检查不到位、准备不足、管理缺失、指挥失当,抢险不力等原因导致车站或隧道被淹,造成经济损失,扣5分/起,损失严重的扣20分/起。
3、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被责令停工整改的,扣3分/起;
4、因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引起投诉,未妥善处理的,扣1分/起;
5、未与交叉作业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扣5分/项;
6、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每1起扣10分;未及时上报的,加扣2分/起;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的,加扣3分/起。
3
日常安全质量汇总得分(第1项+第2项)
4
特别事项加分
加分标准
加分值
加分事项说明
1、安全质量管理获建设总部通报表扬,加1分/次;
2、获得优胜单位、样板工地等荣誉称号或作为先进单位在11号线推广管理经验的,加1分/次;
3、其他建设总部领导认为应该加分的事项,加2~5分/次。
4、受到地铁集团公司或市级以上政府表彰表扬的,加2~5分/次。
5、施工标段获市级以上文明工地称号、双优工地或安全标准化工地称号,加2分/次。
5
特别事项加分汇总
6
综合分数
第3项+第5项得分
说明:
1集团公司安监中心、建设总部安质中心、各工程中心、监理单位根椐日常巡检、安全质量管理情况,提出扣分事项及扣分值,由考核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被考评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日常考评得分。
2、特别事项加分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由考核办公室审核并作好备案。
3.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各占安全质量管理权重的50%,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或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的,当季日常和季末安全或质量考核得0分;标段发生较大安全或较大质量责任事故的,当季日常和季末安全和质量均得0分。
附件2:
年季度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
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投资及进度管理日常考核评分表
施工单位:
标段:
序号
检查项目
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值
扣减
分值
评定分值
扣分原因
1
投资管理
1、投资计划分解不合理或出现较大偏差,每次扣5分;
2、投资计划与进度计划不配匹,每次扣5分;
3、投资报表数据不准确、不真实,错漏多,每处扣1分;
4、未按期每月提交验工计价材料的,非季度末每发生一次扣2分,季度末发生一次扣5分;
5、验工计价申请资料不全的,每项扣1分;
6、验工计价出现恶意虚报数据,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扣10分。
40
2
进度
管理
计划
管理
1、计划管理层次混乱的扣2-5分;
2、未编制月度、季度施工计划的扣2分;
3、计划未按年度、季度、月份、周进行分解,或分解不当的,每次扣2分;
4、各项资源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配匹,每次扣3分
6、月度施工计划未对上月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的,每次扣2分;
60
计划
实施
1、进度报表数据不准确、错漏多,每处扣1分;数据故意造假,每处扣5分。
2、出现因施工所需机械、材料短缺、人员投入不足影响施工进度情况发生,每项扣5分;
3、发现计划完成滞后1周以上未进行动态调整、采取应对措施的,每项扣2分。
4、标段关键工期滞后未组织专题进度协调会,未及时启动赶工预案的每项扣5分。
说明:
1、建设总部综合管理中心、各工程中心对计划管理、进度控制进行日常打分,合约法律中心对验工计价、投资控制进行日常打分由考核办公室汇总形成被考评单位的进度投资管理日常考评得分。
2、每一项累计扣分不超过标准分值。
附件3:
年季度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
BT项目土建施工标段项目管理日常考核评分表
施工单位:
标段:
序号
检查项目
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
标准
分值
标准
分值
评定
分值
扣分原因
1
项目管理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满勤22天,每缺勤一天,扣2分/人次;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离开工地未履行请销假手续,扣1分/天;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中有一人不到位,该项不得分。
70
未建立项目部施工人员动态信息管理台帐,扣5分;
拖欠或克扣农民工或劳务工工资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导致劳资纠纷或发生危及公共安全或正常社会秩序的事件的每次扣5~10分。
施工过程中出现维稳方面的问题,或被媒体曝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市级扣5分/次。
未按照信息化平台管理细则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管理专职人员,设备及网络环境不能满足满足信息化工作要求的,扣2分/次;
未及时上传进度计划、安全质量资料、工程资料、音像等数据,或提交的资料质量差的,扣1分/次;
信息化建设执行力不强,配合程度较差,扣1分/次
出现违反深圳地铁公司颁发的场地移交管理办法、地盘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扣3~10分/次。
发生其他违反项目管理要求的情况,扣1~3分/次。
2
共建
联控
不能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内容的每项扣3分;不能完成季度工作会的分工内容,不能履行各方共同制定的工作制度的,每项扣2分;不能完成共建联控专项工作安排的,每项扣1分。
不能认真配合完成审计工作的,每次扣2分。
30
说明:
1、建设总部各工程中心对项目管理进行日常打分,集团监审部对共建联控进行日常打分,并分别提出扣分事项和扣分值,由考核办公室汇总形成被考评单位的项目管理日常考评得分。
2、每一项累计扣分不超过标准分值。
附件4:
年季度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BT项目
检查项目
标准分
扣分事项
扣分
得分
考虑权重后得分
安
全
检
查
(50)
1
安全管理(权重10%)
100
2
文明施工(权重7%)
100
3
施工用电(权重10%)
100
4
安全防护(权重8%)
100
5
脚手架(权重8%)
100
6
起重吊装(权重8%)
100
7
施工机具(权重5%)
100
8
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权重5%)
100
9
矿山法(12%)/盾构法(8%)(合20%)
100
10
塔吊/龙门吊/物料提升机(权重7%)
100
11
其他专项(权重5%)
100
质
量
检
查(50)
1
质量管理(权重20%)
100
2
分部分项工程(权重30%)
100
3
专项工程(权重50%)
100
合计分数
检查组季度考核意见
考核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被考核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土建施工标段安全质量季末考核评分表
施工单位:
标段:
统计:
复核:
日期:
注:
具体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执行
附表5
年季度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BT项目
土建施工标段投资及进度管理季度末考核评分表
施工单位:
标段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
标准
分值
扣减
分值
评定
分值
1
投资管理
投资计划目标完成,得满分,比计划每少完成5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5%按5%计,超过20%,扣5分;超过30%,扣10分;超过40%,该项不得分。
30
2
进度管理
计划
管理
未提供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扣5分,总体进度存在明显缺陷,扣3分。
总体进度计划未分解到季度、月度的,扣2分;总体进度计划未报监理、业主审核扣2分
25
未制点工程关键节点目标,扣2分/项;制定目标未报监理、业主审核,扣1分/项
形象进度或关键节点滞后未能及时调整项目工期计划、增加资源投入启动赶工预案的,每次扣3分。
不按照要求上报计划管理资料的每次扣2分,对于上报材料出现明显错误的,每处扣1分。
计划
实施
进度计划目标完成,得满分,比计划每少完成5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5%按5%计,超过20%,扣5分;超过30%,扣15分;超过40%,该项不得分。
因承包商原因未按期完成考核节点,一般节点扣2分/个,关键节点扣5分/个,里程碑目标未完成该项不计分。
45
检查组季度考核意见
被考核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考核小组人员签名
年月日
附件6:
年季度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BT项目
土建施工标段项目管理季末考核评分表
施工单位:
标段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值
扣减分值
评定分值
1
项目管理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因故未按要求参加标段监理例会,未履行请假手续扣1分/人次;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因故未按要求参加标段月度安全质量检查例会,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扣1分/人次。
70
未建立项目部施工人员动态信息管理台帐,扣5分;
拖欠或克扣农民工或劳务工工资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导致劳资纠纷或发生危及公共安全或正常社会秩序的事件的扣10分。
未按照信息化平台管理细则要求,配备必要的信息管理专职人员,设备及网络环境不能满足满足信息化工作要求的,扣2分/次;
未及时上传进度计划、安全质量资料、工程资料、音像等数据,或提交的资料质量差的,扣2分/次;
信息化建设执行力不强,配合程度较差,扣1分/次。
施工过程中出现维稳方面的问题,或被媒体曝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市级扣5分/次。
出现违反深圳地铁公司颁发的场地移交管理办法、地盘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扣3~10分/次。
出现其他不符合项目管理工作要求的,根据事件影响,扣1-2分。
2
共建联控
不能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内容的每项扣3分;不能完成季度工作会的分工内容,不能履行各方共同制定的工作制度的,每项扣2分;不能完成共建联控专项工作安排的,每项扣1分。
不能认真配合完成审计工作的,每次扣2分。
30
检查组季度考核意见
被考核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考核小组人员签名
年月日
附件7:
年季度深圳轨道交通三期工程
土建施工标段季度考核汇总表
施工单位:
标段名称:
参建单位名称
检查评
分项目
分项权重
系数(μ)
单项平均得分(Ai)
折合标准分(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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