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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我国化学危险品物流
解析我国化学危险品物流
2010-08-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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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企业和社会对化学危险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由于化学危险品的特殊性,受到政府的重视,各级政府部门都十分注重危险化学品产业链的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和法制化建设。
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指出,石油和化工产业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在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大中城市及西北基地规划建设400多个化工园区,现已有70多个开始挂牌运营,并且引进了很多世界名牌企业和产品,化工产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与此同时,国内危险品运输发展的时间不长,在法规、标准方面仍不够完善,企业在具体的运作、管理遇到多方面的问题。
在这个化学危险品物流发展的重要时期,了解我国化学危险品现状,发现并解决现实问题,有助于推进化学危险品物流行业的发展。
做好化学危险品物流的研究工作,可以有效加强和完善化学危险品物流体系,使相关企业为社会提供快捷、安全、优质的化学危险品物流服务,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有关安全管理的议题是化学危险品物流管理的重中之重,应进一步加强化学危险品物流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设施安全、设备现代化,进一步加大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
化学危险品物流企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数据,2008年全国化学危险品从业单位中,经营性企业为23万家,所占比超过总数的55%,主要从事化学危险品存储企业各约为5000家,占总从业单位的1.2%。
全国共有道路危险货运企业7000多家,占总从业单位数的1.7%,各类运输车辆13万多辆,从业人员60多万人。
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在2亿吨左右,其中易燃易爆油品类达1亿吨,液氯每年的运输量达400万吨,液氨每年的运输量达300万吨。
我国危险品运输已占年货运总量的30%以上,道路运输危化品还将保持增长势头,长距离、大吨位的运输状况还将继续。
国有大型化工企业隶属化学危险品物流专业企业依托货源优势和专业化优势,在规模上成为我国化学危险品物流企业的主体,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直属的大型专业化运输物流企业,主要为新疆三大油田、四大炼厂及全国60多家石油石化和销售企业提供专业化运输和其它综合配套服务,位列“中国百强道路运输企业”前3强和“中国物流百强企业”第5名,并被评为国家5A级运输物流企业,是行业内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公路运输物流企业。
现有员工30000人,各种车辆15200台,资产总额80亿元。
我国的物流市场自2005年开放后,越来越多的跨国危化品物流企业、战略投资者进入中国物流市场。
2006年荷兰皇家孚宝公司(ROYALVOPAK)选址大亚湾建设华南地区最大的第三方物流基地。
孚宝目前在中国的6个第三方物流中心分别位于上海、宁波、张家港、岚山、厦门和天津。
至此,孚宝已在中国形成了比较完善石化仓储物流网络。
2006年国际化工物流界另一巨头——思多尔特进入天津,计划一期投资1亿美元,在天津建设临港工业区港区的液体化工品码头和大型液体化工储罐区,为LG、新龙桥等先期投产企业的码头运输、仓储物流需要服务。
国有、外资和民营等多种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化学危险品物流企业逐渐成为我国化学危险品物流领域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主体,典型企业如嘉里特佳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孚宝港务、上海中石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南京王家湾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安丰运输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捷通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凯乐货运有限公司、上海运泽化工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华洋运输有限公司、上海万创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宝霖国际危险品物流、天津市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云南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南京瑞雪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海之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青岛长运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江苏省省联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斯泰普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港城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等。
化学危险品仓储基本状况
在化学危险品仓储设施方面,根据2008年国家安监总局危化司与公安部消防局领导的全国危险品仓储行业现状调查结果,目前全国危险品仓储市场供求状况总体是供不应求,有些城市危险品仓库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由于仓库短缺,不少生产者和经营商不得已把危险品储存在“地下仓库”,一些非法经营者乘机大肆发展“地下仓库”,这些仓库规模不大,但其数量不少,分布在城市各个角落,给城市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危险品仓储企业的结构现状
按危险品仓储设施的投资与经营主体划分,生产流通企业内部使用的危险品仓库约占全国总量的60%,公共危险品仓储企业(含生产流通企业投资的独立核算的企业)及其设施约占总量的40%。
从2007年以来各地危险品仓库的发展情况看,社会投资与生产流通企业投资的危险品仓库都呈强劲发展势头,主要表现在:
一是广州、厦门、长沙等许多大中城市的老库区封闭、拆除,正在兴建大型公共危险品仓库区;二是上海、南京、宁波等许多化学工业园区,都会有一家以上配套的危险品仓库区;三是一些原来只经营普通货物仓储业务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也建立了专门的危险品仓储设施;四是一些有实力的生产流通企业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仓库或储罐,纷纷投资技术含量较高的危险品仓储企业。
按危险品仓储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分析,国有及国有控股仓储企业的设施与业务规模约占70%,但总体上呈缩减趋势;民营、外资与合资仓储企业的设施与业务规模约占30%,发展势头强劲。
从危险品仓储企业的服务功能分析,目前单一仓储功能的企业占主流,其中,又以老的国有企业和小型民营企业偏多;具有仓储、加工、包装、配送等多功能的企业只占少数,其中,新兴的外资企业、大型民营企业表现突出。
危险品仓储设施状况
目前我国危险品仓库的耐火等级多为一二级,约占仓库总量的80%,三四级仓库绝大多数在老企业,约占20%左右。
新兴危险品仓储企业基本上都是一二级仓库,建造年代较近,并配有相对完善的安全设施。
危险品仓库主要有平仓、立体仓库、储罐仓库、货棚和货场五种库型。
其中平房仓库所占比例最大(约占50%以上),是我国危险品仓储主要库型。
随着我国石油石化工业的迅速发展,罐储仓库发展势头很猛,增长速度非常快,约占总量的40%左右;货棚和货场已不足5%。
从目前的发展态势看,立体仓库、罐储仓库是我国危险品仓库未来发展的主要库型。
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品仓库按建筑面积划分为三种类型:
大型仓库区(建筑面积在9000平米以上)、中型危险品仓库(建筑面积在550平米到9000平米)、小型仓库区(550平米以下),我国大、中、小库区分别约占20%、40%、40%。
。
单体3000平方米的大型危险品仓库,约占总量的20%;单体中型仓库有250平米、500平米、750平米几个类型,约占总量的70%;单体小型危险品仓库一般在180平米以下,约占总量的10%。
化学危险品仓库安全设施及机械化水平
我国危险品仓库的消防设施主要有各种灭火器材、消防水池、消防车、消防栓、自动喷淋等,一般新建危险品仓库都要安装不同灭火剂的自动喷淋装置和报警装置,早起仓库仍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以人工灭火为主;监控设施主要是摄像和录像设备已经比较普及;自动报警设备,如烟雾报警、热敏报警、光敏报警、气体浓度报警、气味报警、压力报警得到了较广泛的使用。
在机械化水平方面,80%以上作业都实现了机械化,叉车、电瓶车、托盘、汽车、吊车、输送机、码垛机等设备的使用比较普遍,但化学危险品仓储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总体上不高。
我国化学危险品物流法律法规环境
化学危险品涉及国家的公共安全,公共安全一般是指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如消防、交通、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流行卫生疾病等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有关化学危险品的立法和规章制度,也就是为了尽最大可能减少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或者发生以后如何将其危害程度和损失降到最低,如何通过法律和法规以及健全的规章制度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尽量减少,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此,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等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在总则中就明确提出,“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尽量减少安全隐患,加强应急救援反应机制等。
为了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消防法》经过了多次修正,最新的《消防法》是在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5月1日。
《消防法》明确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和居住要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在具有火灾或者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同时,为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灾公众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险没有作为强制保险规定,在实践环节中还是有相应的硬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七十号)于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一部法律。
一共有九章九十七条。
详细规定了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的安全生产。
其中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明确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未经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及容器、运输工具,必须专业生产、专业检测。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还有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法律责任等内容。
是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活动必须遵从的法律。
也是规范化学危险品储运活动的纲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施行。
《环保法》第三十三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也规定了违反本法,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刑法》)是最近一次的修正版本是2009年的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主席2009年第十号令。
《刑法》中与化学危险品有关的条文有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三百九十七条等都是和危险物品有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正)(以下简称《新治安处罚条例》)2006年版,对于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不构成触犯刑法的要给与处罚。
例如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对于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的行为等,都将依据最新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还有一些法律,这些法律对于化学危险品物流都是至关重要的法律基础,也是各个行业建立管理危险化学品物流规章制度的法律基础。
化学危险品物流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及表现
我国化学危险品物流体系尚不成熟,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方式还只是直接套用普通物流实践中的方法,相关领域的理论发展较为滞后,我国化学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多,专业技术水平和运输设备条件参差不齐,产生了大量的安全隐患问题:
化学危险品物流市场标准体系尚不健全
虽然我国的化学危险品运输市场的管理体制已经基本形成,但企业在具体操作中存在很多漏洞。
经统计,目前国内与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及标准共有13个,分别出自公路、铁路、海运和空运四大主管部门。
由于四大主管部门的责任不同,导致部分法规及标准之间无法统一。
以危险品仓储设施建设为例,比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与技术要求》(GB18265-2000)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在危险品仓库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规定不一致。
GB18265-2000(6.1.1C)中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得保持1000M”;GB50016-2006(表3.5.1)中规定:
“甲类仓库之间、与其他建筑、明火或者散发火花地点、铁路等的防火间距为50M”,两个标准相差甚远。
又如:
GB18265-2000(6.1.3a)规定:
“库存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
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
垛与墙,柱间距不小于0.3M”,而GB17914-1999(5.1.3),17915-1999(5.3)、17916-1999(5.2)《易燃易爆商品,腐蚀性商品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中规定:
“垛距大于等于10CM,柱距大于10CM”。
目前危险品物流市场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关于危险品物流本身的标准和相关法规。
虽然危险品领域现在有很多部法规,但这些法规基本上都是从三个角度来制定的,第一是产品本身,第二是运输过程,第三是仓储过程。
但就联系生产、运输、仓储的整条供应链来讲,至今没有一部法规或是规范的管理标准。
所以,一旦发生了危险品的运输事故,即使运输车上装有GPS系统,管理者仅仅能知道出事车辆的位置,若是驾驶员逃逸,运输的是什么、有多少、哪家工厂的产品等等重要情况则无从知晓。
目前我国现有的化学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比较明显的衔接不畅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没有建立起化学危险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危化品物流缺乏协同监管
国内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目前是由安监、消防、公安、质检、环保、交通、卫生、工商等多个行政部门共同执行,层次繁多、程序复杂,同时存在政府部门之间的法律法规相互矛盾的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化学危险品物流发展整体水平的稳步提升。
危险品物流的管理在技术手段上并没有实质的困难,困难的地方是因为各环节的管理衔接不够紧密,缺乏对危险品全过程的监控标准和措施。
比如运输环节中,对于企业的管理是静态而非动态的,仓储环节相对略好,但目前还是没有对于装卸现场的监控标准。
由于没有危险品物流全过程的管理标准,所以各环节的管理是分开的,只能分部门操作。
这就形成了目前危险品领域众多资格证的情况,交通部门、安全部门、环保部门等都有参与审批发证。
资格证众多又导致了其他矛盾,企业在运输一批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通过多个部门的审批。
如果交通部门批准了运输,但是安监局遵循另一套法规而禁止运输,那么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困难以及成本上升,这也是促使少数企业非法运输的诱因之一。
又如多式联运,同时涉及道路安全管理处、交通局、海事局、港口管理处等政府部门,企业要遵守的法规很多,重复性也很大。
解决这种问题,就必须尽快建立一个统一的、完整的、科学的、有效的行业标准,梳理管理环节,才能真正规范市场。
运输企业经营成本高
与普通货物物流企业相比,化学危险品物流经营门槛较高,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措施严格,投资经营成本高。
化学危险品对运输车辆的要求也有高要求,车辆车况要求达到一级,使用7年左右的运营车辆,基本上不能达标。
但配置一辆卡车需要100多万,购置一辆进口卡车拖头约80万,加后装铝罐约30万,购置一辆化学危险品运输车对运输企业来说,是不小的投入。
在具体的运营中,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还要负担通行证、年票、GPS系统等各项支付费用。
以广州地区为例,化学危险品车的每辆车、每年需要缴纳城市建设费、保险费、附加费等费用。
另外在办理通行证方面,广州化学危险品运输车的通行证分为两种,第一种为经常在市区内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证,第二种为单次在市区内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临时通行证,公安机关对提出申请办理两种通行证的车辆进行审核,并在《通行证》上指定行驶路线和时间。
在办理临时通行证时,部分地区审批部门要求车辆重新装上本地的GPS系统,有时一辆车在有三、四套GPS系统。
化学危险品货运车辆缺乏监督
化学危险品运输对车辆要求高,企业投入大。
因此,目前在行业内的一种普遍做法,是在经济不发达或偏远地区的省份和城市,挂上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牌照,到化学危险品运输集中的区域进行运营。
一方面在经济不发达或偏远地区的省份和城市,车辆上牌便宜,审批容易,如果运输出现问题,上牌的地方一概不负责。
例如,广州市本地的车辆上牌运营成本比异地车每辆高出最少5万元,导致外地牌照的车以低运价与广州本地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恶性竞争的现象非常严重。
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非法车辆从事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现象时有发生。
车辆监测和行驶过程中存在乱收费现象
为了防患于未然,国内化学危险品运输行业都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每年会对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3次检测,上海市每一季度对所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
对运行一段时间的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这对社会、企业本是一件好事,但检测次数过多,检测手续复杂,时间过长,有的车辆为检测需要停运几天的时间,造成企业损失,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同时,车检收费标准不规范,车辆行驶过程中重复收费和乱收费的现象,导致部分企业采用非法手段降低运营成本。
专业危化品仓储资源存量不足
危化品仓库缺乏是一个突出问题,仓库短缺的原因大致有四个方面:
一是石油化工产业发展迅速,而危化品仓库发展缓慢,远远跟不上需求。
二是老的危化品仓库多在城区或近郊,由于周边环境问题,国家政策法规对其予以制约,限制其储存品种和数量,不允许扩大和发展,有的强行外迁或关闭,企业不得不将仓库改作他用,致使仓库越来越少。
三是新建化学危险品仓库选址征地和审批许可困难。
四是仓库设施设备技术条件提高、投资大,企业投资比较慎重,致使危化品仓库发展缓慢。
化学危化品仓储设施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目前我国危化品仓储设施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合理布局。
由于受到重生产、重商流、重运输、轻仓储思想的影响,在制定发展规划时危化品仓储往往被忽视,在我国诸多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看到的多是生产、加工、经贸和其他物流企业,现代化的危化品仓储企业却寥寥无几,现有的危化品仓库布局不合理、不配套,基础设施不足等诸多问题已经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2)社会上的“黑仓库”泛滥,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由于危化品仓库的短缺,一些非法经营者大肆发展“黑仓库”,无照经营,这些仓库设施简陋,管理混乱,规模不大,数量不少,分布在各个角落,给城市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同时对正规的危化品仓储带来一定的冲击,形成不公平竞争,严重扰乱了危化品物流的市场秩序。
(3)多头监管、发证不一、审批繁琐、地方保护意识浓厚,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为了加强对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国务院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安监、消防、公安、质检、环保、交通、卫生、工商等各行政部门的职责,但省市或地区的危化品仓储企业经营许可证书不统一,名目繁多,规范性差,同时一些地方性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带有较明显的地方利益保护色彩。
化学危险品物流企业现代化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我国危化品物流企业整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
一是现代经营理念不高,重经营轻管理、重效益轻服务、重经验轻技术、重眼前轻发展的经营理念仍然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发展的速度。
二是管理手段落后,相当一部分企业还是以经验管理为主。
缺乏现代化标准化运作程序和智能化管理系统。
三是仓储设施不足,设备落后,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不高,手工作业和体力劳动比重较大,难以适应高速发展的要求。
四是人员素质不高,主要是人员管理水平和职业技术素质不高,危化品物流品种繁多、性质复杂、管理难度大,需要有一定的管理技术和实际操作技能,然而,很多从业人员不具备这种资质,企业的教育培训跟不上,影响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是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我国化学危化品仓储和运输企业只有少数企业实现了信息网络管理,大多数企业信息管理水平不高,个别企业还没有建立自己的信息管理系统,严重影响了化学危险品物流的安全水平和效率水平的提升。
化学危险品物流发展的建议
建立统一、规范的化学危险品物流行业标准
2002年国务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各相关部门纷纷制定、修订了有关规定和标准,如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国防科工委、公安部、交通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核反应堆乏燃料道路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科工法[2003]520号)等。
危险品物流的各项作业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其安全管理还要受到公安、消防、交通、环境及卫生等部门的监管。
过去由各有关部门制定的众多政策法规很难适应和满足危险品物流企业的运作。
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危险品物流行业标准,这是危险品物流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例如,可以借鉴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的经验,建立全国统一的危险品仓储运营许可制度,包括公共仓储的经营许可与企业内部仓储的运营许可,并以此制度为前提,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集中储存、统一配送”的商业模式。
在发展不同运输方式的同时还应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对接,实现危险品物流运输资源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一系列危险品安全物流管理法规,包括危险品物流从业的许可证和特许证制度。
应当加速制定236个品名的包装标准、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理及污染环境赔偿处罚等相关制度,尽快完善化学危险品物流企业注册、运营、监管等环节的相关法律法规。
对危险品物流安全性较高的物流企业,要通过税收递减政策来激励、表彰,对于安全性低、已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损失达到某种程度的企业实施法律上的制裁。
加速化学危险品物流技术的改进和推广
由专业的危险品从业人员及专业化的物流企业实施危险货物的运输,要采用无限射频技术(GFID)、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TMIS)等一系列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监控网络的建立,实现危险品货物的实时追踪,从而保证危险品物流的安全性。
同时,加大危险品物流的包装技术、运输技术、装卸技术及消防技术的安全性研究,解决危险货物运输空载率高以及配积载低而造成运输成本高的问题。
建立跨地区危险品运输动态联合控制机制
管理信息平台利用无线射频技术(RFID)、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现代物流技术,为危险品物流过程的跟踪、监控、管理等提供了技术支撑,并对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
目前,这些监控网都是独立运行,只能监控本地区、本企业内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
从已往发生的事故分析可以看出,就一个地区网而言,对于外地驶入的车辆,无论是否安装了GPS都缺乏监控,一旦这些车辆在本地区发生事故,就很难在第一时间调动本地区内的应急部门进行处理。
因此,实现各地区网和各企业网之间的连网,实现信息连通,做到事故在第一时间就近、就地处置。
全国建立省级联控机制下的区域联控,有效规避运输风险。
对于拥有密集危险化学品运输量的长三角地区苏、浙、沪三地,应建设道路运输联控机制,实时区域内的化学危险品运输动态管理,同时应建立基础信息平台和实时监控平台,及时发布危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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