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一五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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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一五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
贵州省“十一五”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
前 言
根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黔府办[2004]76号文件)的要求,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编制《贵州省“十一五”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作为《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
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时期(以下简称“十一五”),是我省总体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大力度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新阶段扶贫开发、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科学编制《规划》,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需要,是保障规划期内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需求的举措之一。
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
从我省国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资料成果,在对我省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潜力、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等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客观分析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用科学的方法预测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对我省下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提出我省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原则、目标、方向、重点和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对规划期内全省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提出了控制性指标,对利用与保护国土资源作了总体安排,是政府加强资源供求宏观调控、审核资源性项目、安排相关投资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企业决策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国土资源现状和“十五”计划实施情况
(一)国土资源现状
1、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7615246.61公顷(26422.87万亩)。
其中:
农用地15287556.73公顷(22931.3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6.78%;建设用地540606.60公顷(810.9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07%;未利用地1787083.28公顷(2680.6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15%。
农用地中:
耕地4504987.69公顷(6757.48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9.47%;园地120216.97公顷(180.33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78%;林地7921017.39公顷(11881.53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1.81%;牧草地1606382.94公顷(2409.57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0.51%;其它农用地1134951.75公顷(1702.43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42%。
建设用地中: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445679.27公顷(6685.19万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44%;交通用地55854.60公顷(83.78万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33%;水利设施用地39072.73公顷(58.61万亩),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23%。
未利用地中:
未利用土地1652955.37公顷(2479.43万亩),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92.49%;其它土地134127.91公顷(201.19万亩),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7.51%。
土地资源主要特点:
人多地少,人均占有量低。
我省人均土地拥有量为6.83亩,相当于全国人均土地面积11.32亩的60%。
地块破碎。
山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0%以上,是我国唯一一个没有平原的省份。
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施的“全省万亩耕地大坝专项调查”,坡度在6度以下,集中连片、面积1万亩以上的耕地大坝47个,耕地面积91.92万亩,占2004年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4%。
耕地质量差,中低产田土面积大。
全省大于25度的耕地763948.80公顷(1145.9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7%;15度至25度的耕地1350431.87公顷(2025.6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0%;小于15度的平地及缓坡耕地2400007.28公顷(3600.01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3%。
耕地中不宜耕耕地969690.53公顷(1454.5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1.48%。
2、矿产资源现状
据2005年《矿产资源储量表》,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23种(含亚矿种),其中76种不同程度地查明有资源储量,共计矿产地1380处。
按矿产地规模计:
大型108处、中型303处、小型矿床969处;按勘查程度计:
勘探356处、详查487处、普查452处、预查85处;按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计:
煤矿504.27亿吨、铝土矿4.21亿吨、磷矿26.73亿吨、重晶石1.12亿吨、金金属量230.25吨、锰矿7644.9万吨、锑矿23.29万吨。
已开发利用矿产72种,以煤矿、磷矿、铝土矿、金矿、锰矿、重晶石、锑矿及石材等为主。
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有矿山企业6389个,从业人员26.33万人;矿山企业总产值132.39亿元,实现利润25.09亿元;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10个,投入资金220万元,恢复面积26公顷。
据2005年统计,我省的小型矿山占矿山总数的97.46%,大中型矿山仅占矿山总数2.54%。
以矿山数计,主要矿产大中型所占比例依次为:
锰矿22.45%、重晶石23.75%、磷矿11.76%、金矿5.45%、铝土矿0.87%、煤矿0.36%;以设计生产规模计,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依次为:
锰矿63.49%、磷矿63.31%、重晶石矿62.78%、铝土矿23%、金矿20.80%、煤矿0.86%;以产值计,煤矿和磷矿具有较好的优势,分别占总产值的72.63%、1.02%;以利润计,煤矿占总利润的80.10%。
我省矿产资源主要特点:
种类较齐全,保有资源量较丰富,优势矿产分布集中,成矿地质条件较好,在全国及西部占有重要地位。
其中磷、铝土矿、锰矿及煤矿的资源储量分别位居全国第2、第3、第4及第5位。
(二)“十五”计划实施情况
“十五”期间,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
1、服务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十五"期间新增非农建设用地31100公顷(46.65万亩),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为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地质勘查稳步推进,煤矿勘查得到加强,为"西电东送"和"大煤保大电"格局的形成提供了资源保障,促进了矿业开发及相关工业的发展。
2、突出耕地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总规模,全面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3、矿产资源勘查程度不断提高,开发结构趋于合理
全省共实施和完成勘查项目2109个,累计钻探进尺111万米,新查明煤炭资源量34.39亿吨。
完成地质大调查项目23个,新发现矿产地30处(含煤矿),其中新增金资源量71吨、锰资源量245万吨。
"十五"期间,全省主要矿产矿石产量均呈增长态势,金矿、煤矿、铝土矿、重晶石和磷矿年均增长率分别为:
28.22%、23.60%、23.19%、18.78%和6.97%。
大中型矿山由2000年的30个增加到2004年的124个,煤矿大中型矿山生产规模达到2430万吨,所占比例提高到19.86%。
4、治理整顿成果显著,宏观调控收到实效
开展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全省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市场配置土地、矿产资源的新机制正在形成,全社会依法用地、办矿的意识明显增强。
积极参与宏观经济调控,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二是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三是停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钢铁、水泥等项目的土地供应;四是围绕我省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为贯彻"大煤保大电",集中建设大型煤工业基地,合理配置资源的要求,加强了煤炭、铝土矿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合理控制了优势矿产的开发强度。
5、依靠科学技术摸清土地资源家底,信息化建设取得成效
一是科技创新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利用SPOT5卫星影像数据,开展土地更新调查、万亩耕地大坝调查,依靠科学技术建立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完成6535幅1∶1万DEM(数字高程模型)建设,测制更新了600余幅1∶1万数字化地形图等;将遥感技术与无人飞艇技术紧密结合,加强国土资源监测;依靠科学技术提高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水平。
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构建了结构合理、功能完整、安全稳定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率先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建立省、地、县三级国土资源网络体系,形成了图文一体化,办公无纸化,信息共亨便捷化的办公格局,成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试点示范。
6、基础工作扎实有效,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创造了有利条件
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
完成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及规划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了省、地、县各级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
各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并开始实施。
完成了9个市、州、地和25个重点县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编制了铝土矿、磷矿、化工煤、金矿等优势矿产勘查开发专项规划及《贵州省地质勘查规划》,全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已初步形成。
每年按时开展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为土地管理提供了基础资料。
县级单位运用卫星遥感资料进行土地利用更新调查。
全面完成了基准地价评估工作,为各地依法进行地价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全面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为征地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按新的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完成了全省矿产资源储量套改。
开展了资源储量的登记和按新分类标准的统计工作,进一步摸清了矿产资源家底。
7、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明显
完成了大方等53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不断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开展了20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勘查、治理,实施了搬迁减灾工程;组织273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理,成功预报及避让地质灾害43起;大力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工程行为导致的314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编制了《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申报万山、开阳、盘县、兴义等地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获得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的批准,治理工作即将起步。
已建立每年2000万元的省级地区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
获批准建国家地质公园6处。
(三)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十五”计划实施总体比较顺利,但也出现了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资源、环境代价很大,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日益突出。
1、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的矛盾突出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将质量好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且占本行政区域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并实行最严格的管理措施。
我省耕地中坡耕地面积大,中低产田土比例高,但高速公路和城镇又不可避免地要占用部分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因此,我省保护耕地与经济建设占用耕地的矛盾尤为突出。
2、地质勘查工作滞后
我省基础地质工作程度总体偏低,矿产勘查技术难度加大。
商业性勘查大多集中在对已有矿产地(多为风险小的煤矿)的进一步勘查上,多为提高工作程度,对国家急需的大宗支柱性矿产的勘查投入很少,因此除煤矿外新发现的矿较少。
在煤矿产地中,仅61.09%达详查以上勘查程度。
在查明的煤炭资源储量中,能满足现行开采和生产所需的仅有148.92亿吨,仅占总量的29.53%。
3、部分矿产资源保障程度不均
在优势矿种中,煤矿的可供性较强,保障年限在50年以上,且目前主要大中型矿井多在40年以上;磷矿的保障程度总体较高,但不均衡,开阳磷矿为49~71年,而瓮福磷矿为19年,其他地方国有矿山为30-60年;铝土矿资源总体能保障23年,其中中国铝业公司贵州分公司为16-25年;锰矿保障程度相对较差,硫铁矿资源较丰富,但以低—中品位为主,其生产难以满足化工的需要;而铅、锌等支柱性大宗矿产的资源已严重短缺;地下水供需矛盾突出。
4、矿业结构不尽合理,资源综合利用率低
矿山生产规模以小型为主,现有矿山中,小型矿山数比例为97.46%,锑、煤、铝土矿、金、磷、重晶石、锰矿均大于76%。
矿山生产技术装备总体水平低,开发利用方式粗放,对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低,在开采冶炼过程中,综合回收率较低,如煤矿平均为65%-68%。
矿业加工产业链短,矿产品多为原矿或粗加工产品,精加工产品较少,经济效益不高,产业链较长的磷矿业,生产的磷化工产品也只有10余种。
3、国土资源破坏和生态退化严重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致使我省生态环境较为脆弱。
由于山地面积比重大,山高坡陡;喀斯特地貌发育;气候湿润多雨,降水集中;对资源开发利用不当,已造成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目前我省由于水土流失造成的石漠化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我省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矿山开采普遍存在注重经济利益,轻生态环境保护的倾向,矿山开采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破坏和对生态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
二、环境条件、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发展的环境条件
1、有利条件
(1)经济社会环境:
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服务业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经济结构加速调整。
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深化改革进一步触及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
我国经济同世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外部环境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明显加深。
国家把西部地区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矿产资源接替区。
通过长期努力,我省基础条件和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部分领域的发展能力和竟争力不断增强。
特别是交通条件已有明显改善,并将得到进一步发展,“西电东送”基本格局已初步形成,为我省“十一五”期间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2)政策优势: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特别是一系列有关政策的实施,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投入,从而改善我省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的开发,吸引人才和发展科技教育,为我省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了契机。
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的加大,尤其是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将大大促进我省国土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和优化。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和我省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加强,对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投入将不断增加。
(3)资源开发利用优势:
全省主要矿产资源优势比较突出,分布集中,尤以煤、磷、铝、金、重晶石等资源较为明显,有利于形成开发基地。
矿业开发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其中煤、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的采选业及其冶炼加工业,在全省工业乃至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
主要矿产及其加工产品整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如磷矿的开采及磷化工产品供应全国许多磷化工企业及其加工企业,已成为国内重要的磷化工生产基地。
目前总体地质勘查程度较低,按其成矿条件,进一步勘查后发现新矿产地的可能性较大。
同时,现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总体程度较低,随着基础设施的改善和采选冶技术的提高,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潜力。
土地整理潜力很大。
我省土地利用方式比较粗放,产出率低,土地资源的利用处于较低水平。
中低产田土占全省耕地的80%以上,节地挖潜、整理的潜力较大。
考虑到我省的生态环境状况,对已利用土地的整理挖潜是我省今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方向。
据测算,我省土地整理潜力为255500公顷(383.25万亩)。
2、不利因素
(1)保护耕地的形势更加严峻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十一五”期间,我省在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将会得到更大发展,对建设用地将有更大的需求。
而我省人口密度相对较大,农村人口所占比例高,耕地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因此既要重视“三农问题”,切实保护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又要保障二、三产业和城镇发展用地的需求,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历史性跨跃,将是我们面临的艰巨任务。
(2)生态环境建设任务艰巨
我省山高坡陡,地形复杂,喀斯特地貌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石漠化程度高。
由于我省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生态保护区,“十一五”期间,将会加大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力度,继续建设“两江”上游的生态屏障,因此正确处理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与“生态立省”的关系,将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3)矿产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经济优势
我省是矿产资源大省,资源优势尚未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目前正处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重要阶段,因此从“机制、基础、技术”等方面入手,加大研究、勘查、开发、深加工力度,充分发挥我省矿产资源的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将是“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严格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提供用地保障,服务经济建设;加大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农业用地;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科技创新,提升解决国土资源重大问题的能力;解决资源利用效率低、调查程度低和开发秩序不规范等问题,缓解资源供应短缺矛盾,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国土资源,适应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
2、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
(3)坚持前瞻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4)坚持国家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原则。
(5)坚持与政策、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
(三)规划期限
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目标年。
(四)规划目标
1、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
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法规和管理体系。
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使土地生态环境和矿山地质环境明显好转,推进国土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得到扭转,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
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增加重要矿产的资源储量。
加大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增强矿产品的供应能力。
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与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
2、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
(1)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指标。
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41万公顷(661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5万公顷(5475万亩)。
5年净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83万公顷(72.45万亩),其中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3.16万公顷(47.40万亩)。
土地整理复垦和未利用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3.16万公顷(47.40万亩)。
(2)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指标。
提升和新增的资源储量:
煤炭150亿吨,磷矿4亿吨,铝土矿1亿吨,金矿100吨,锰矿1000万吨,锑矿5~10万吨。
开采规模:
原煤2亿吨(产量1.5亿吨),磷矿石1250万吨,铝土矿893万吨,黄金13吨,锰矿90万吨,锑矿70万吨。
主要矿产资源综合回收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煤矿提高到70~73%;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40%;矿业产值年均增长率25%,矿业产值达400亿元。
资源富集区侧重于新建大中型矿山,以提高开发集中度。
现有小型矿山通过整合逐年减少,其中煤矿减少20%,其他小型矿山减少5%-10%,使开发利用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3)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指标。
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对破坏和污染环境严重的矿山重点进行恢复治理,力争全省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达需治理总面积的40%。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
(一)切实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使现有宜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一步得到有效保护。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将集中连片基本农田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制定更加严厉的保护措施;增加资金投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的20%、其他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项目主要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力争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0万亩;加强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建立预警系统。
通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程,稳定基本农田面积,增强基本农田农业综合能力和粮食保障能力。
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充分利用我省土地后备资源,结合生态退耕,合理调整农、林、牧用地结构,发展特色优质种植业和生态畜牧业。
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宜农后备资源。
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包括退耕还林、基本农田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加大中低产田土的改造力度和重要粮食基地的建设,提高现有耕地的质量和有效使用面积。
(二)统筹安排建设用地,保障经济发展需求
在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发展用地得到重点保证,合理安排城镇等建设用地。
引导和促进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农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调整建设用地,改善城市土地供应结构和布局。
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合理规划和整治村镇建设用地。
(三)加强基础工作,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开展土地调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完成全省88个县(市、区)的土地利用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调查,以提高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准确性和现势性,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
完成省、地、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完成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为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改革提供依据。
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以上任务,设立以下工程:
1、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程
利用最新的卫星遥感影像和土地遥感动态监测资料开展土地利用基础图件与数据更新调查,完成全省88个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形成准确、可靠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提供基础资料。
2、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
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完成88个各县(市)农用地分等工作,完成10县(市)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建立科学的土地等、级、价体系,为征地制度改革、耕地占补平衡及农用地流转提供依据。
3、基础测绘工程
加快构建我省统一的土地控制基础,建立并完善全省统一的高精度的GPS平面控制网。
建立我省航空、航天遥感数据获取机制,实现每5-10年覆盖全省的航空摄影计划或高分辨率遥感影像。
构建全省统一的地理空间基础框架:
建立覆盖全省的1:
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1∶1万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栅格地图(DRG)覆盖全省;1∶1万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线划图(DLG)覆盖省内重点地区。
(四)加大地质勘查力度,为优势矿产开发提供资源保障
加强优势矿产的勘查,大力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提升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商业性勘查鼓励煤炭、煤层气、铜、铅锌、金、银、钴、铂族金属、优质锰、富磷、铝和水泥原料等建材非金属、以及高效新型非金属矿产等矿种的勘查。
重点是:
盘县、普安、水城、六枝、织纳和黔北矿区煤炭资源分布区;六盘水、毕节及黔北地区煤层气产地;遵义县(含开阳北部)、清镇——修文,务川——正安道真和凯里——黄平的铝土矿分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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