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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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生效日:
总经理
管理者代表
开发中心
制造中心
NO
会签部门
会签人
会签日期
NO
会签部门
会签人
会签日期
1
■产品管理
ProductMgt
11
■计划控制部
PMC
2
■项目管理
PM
12
■资材部
Material
3
■开发管理
R&DAdmin
13
■工程部
PE
4
■项目销售
Program
14
■生产部
Production
5
■进出口部
Sales
15
■品质保证部
QualityAssurance
6
■硬件部
Hardware
16
■体系部
QualitySystem
7
■结构部
Mechanical
17
■供应链管理部
S.chainMgt
8
■软件部
Software
18
■人力资源部
HR
9
■开发品控
DQE
19
■行政部
Admin
10
■制造管理
MAAdmin
20
■财务部
Account
拟制者
拟制
部门审批
发行章
文件修改控制记录
修订
编号
制订或
修订日期
修订
页次
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者
确认者
0
12.11.29
新制定
翁海华
第一章总则
为了科学的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设备检修
第一条设备检修以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
主要生产设备大、中、修以及每月小修由工程部统一负责。
第二条检修分为大、中、小修三类:
(1)大修项目:
设备达到大修周期,其主要部件损坏(磨损、腐蚀、疲劳、变形等)或有严重隐患而需进行彻底修理以恢复其原有性能的。
(2)中修项目:
按照一定的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系统修理,包括检修有关的附属设备及小修的全部内容,可以更换部分主要和关键零件、部件,进行局部设备改造。
(3)小修项目:
经常性的局部修理,在规定的检修时间内更换常换件、易损件,检查清理有关零件和紧固件,调整设备、换油等。
(4)对于国家规定淘汰或耗能高的设备、落后的设备,继续大修理没有价值,或价值太低的,应该进行设备更新,列为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年度大修计划
年度大修计划由工程部负责,工程部将部门上报的年度大修项目进行汇总后按时限提交“年度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计划”(HS/QR-PE-02),上报公司。
并在大修中平衡进度力量,协调计划执行情况。
第四条月检修计划编制及实施
(1)每月21日前各部门将本月检修项目报工程部,工程部检修专业员及时到现场核实,修订后报工程部审批。
(2)每月月底前设备部门组织召开检修会议,进一步协商主要生产设备检修项目、人员情况、检修时间等并做出检修安排。
(3)各部门组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工程部及时协调解决检修中的各种问题,并现场组织检修工作,确保检修项目按时完成。
(4)检修完成后由工程部组织对该次检修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包括:
a、检修计划完成情况。
b、主要生产设备检修工期完成情况或拖期完成的原因等。
第五条大修工程管理
(1)对外委的大修工程项目,按外委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大修施工的准备工作是保证实现大修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关键。
经批准的大修工程项目所需的备件和材料,应在大修实施前由公司供应处负责供应到位,满足大修工程的需要。
(3)大修工程施工中出现较大变更或增减项目,对投资额、工程进度有影响时,要报告设备部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4)大修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验收和总结,建立设备大修档案。
第六条外委工程项目管理
(1)公司机、电设备、动力管网的大、中、小修及零星修理项目,原则上由工程部负责,如因设备部门施工力量不足,或技术力量和设备水平所限自己无法完成,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或同步检修需要的,工程量大、工期紧的临时突击性工作等可进行外委。
(2)外委工程时,由工程部和外委单位共同办理有关事宜。
(3)建立外委检修工程的各种基础资料及数据台帐。
内容包括:
a、外委检修项目名称及检修内容。
b、外委检修项目计划投资,实际结算金额。
c、外委检修项目承接施工单位名称,合同编号,开竣工日期。
d、外委检修质量验收手续,施工预算和申请外委手续等。
第三章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七条设备划分标准
(1)重要设备:
a、形成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和动力供应的主体设备。
b、属于公司内的精、大、稀的关键设备。
(2)主要设备:
a、形成公司生产能力的主要设备,及连续生产线上的辅助设备。
b、担负本公司主要生产任务的独立设备。
c、设备停机能造成主生产线设备停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辅助设备。
(3)一般设备:
未列入重要,主要设备的其它生产设备。
第八条主要(重要)设备是公司重点管理对象,要建立设备档案。
部门也要对主要设备建立设备台账,便于设备管理。
第九条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定与修订
(1)设备使用规程的内容
a、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
b、设备交接使用规定;
c、操作设备的步骤;
d、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e、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f、关键危险岗位要实行两人或多人互保、联保制;
(2)设备维护规程的内容
a、设备传动示意图;
b、设备润滑“五定“图表;
c、定时清扫设备的规定;
d、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检查;
e、运行中出现故障的排除方法;
f、重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g、安全注意事项。
设备操作人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规程的要求按一定频率来完成设备的检查、设备润滑、设备清扫等维护内容并填写到设备运行记录和设备润滑记录中。
(3)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定:
a、凡在用设备,必须做到每一型号设备都有设备使用、维护规程。
b、新设备投产前,由工程部组织制定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打印成册下发至使用部门。
(4)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修订:
a、准备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时,要在改变工艺前十天设备部门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
b、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及时反映,设备部门应现场核实情况后,对规程内容修改。
第十条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的执行与检查
第十条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执行
(1)工程部将新制定或修订的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及时下发到部门,并登记规程发放台帐,设备操作人员达到人手一册,妥善保管。
(2)部门要组织对新岗位人员的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规程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均合格后方能上岗。
(3)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都要重视抓设备使用维护的贯彻执行,针对薄弱环节,开展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月组织两次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执行情况检查,对岗位人员熟知规定情况进行抽考,并对班组学习、抽考规程记录进行签认。
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
(5)部门专业员,每周对所管专业设备规程的执行情况检查一次,不少于两个岗位,对岗位人员熟知情况进行一次抽考,不少于两人,并将检查和抽考结果登记台帐。
第四章设备技术状况
第十一条设备的技术状况,是指设备在役龄期内的性能,能力,转动,控制,安全等方面状况。
开展设备技术状况监测工作,是正确评价设备技术的科学办法。
也是设备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积极推广采用状态监测诊断技术,确定其状态的好坏,进而找出故障产生的原因,预测故障发生的规律。
第十二条对主要机电设备,建立定期监测的制度。
第五章设备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设备的维护状况,是指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水平,设备优化维护率等。
设备维护除了《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日常维护内容外,还应针对设备的状况做出维修计划,及时修理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况。
第十四条本设备维护管理适用的设备包括:
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排土设备、电气设备、排水设备、照明设施、仪器仪表、防雷设施、备用设备等。
(1)设备维护标准通则:
a、各种标识牌做到经常清洗,达到字迹清晰、醒目,如因腐蚀等原因造成的标志牌损坏、字迹模糊等要及时通知行政部门定做新牌。
b、设备操作人员应根据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的要求按一定频率来完成设备的检查、设备润滑、设备清扫等维护内容并填写到设备运行记录和设备润滑记录中。
c、设备做到经常维护,达到安全可靠的目的
d、保持设备零部件及装置(如安全防护装置)齐全、连接件牢靠(做到及时紧固)、调整良好(做到及时调整)。
e、设备本体及周围保持清洁、整齐。
达到机光、马达亮(物见本色)。
f、设备润滑装置保持齐全完好,油具、油料保持清洁,做到按点、按质、按时、按量加油,并有完整记录。
g、各种设备的易损件要有充足的备件,以满足维修等的需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h、操作者具有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的过硬基本功。
i、操作者对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熟知,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对设备各项记录,按时填写,做到齐全、准确、清洁。
j、交接班清楚,有完整的、准确的交接班记录。
(2)维护合格的标准
a、设备基础稳固,无裂痕、塌陷、倾斜、变形;无腐蚀或者浸油粉化;连接牢固,无松动,断裂,脱落现象。
b、结构完整,零部件及附件齐全,外表清洁,整齐,腐蚀,磨损和变形程度在技术允许范围内,经小修可以处理。
c、设备性能良好,能满足工艺要求,可随时开动,能达到安全运转,无震动、无异音、并能达到能力要求(设计能力、名牌规定能力)。
d、设备润滑良好,无漏油现象,其它水、风、电、汽(气)等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e、各种计器、仪表和控制装置(随机),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f、设备运行参数(温度、压力、速度、电流、电压)符合技术要求。
g、备用设备可以随时正常启动、投入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者,为不合格维护
a、长时间未清扫,设备及周围大量积尘,积垢或积料,设备见不到本色。
b、润滑部位明显缺油,甚至造成有关部件发生不应有的磨损。
c、设备丢件,连接件不齐全或有松动,未及时紧固或更换以致引起设备震动或有关部位造成损坏(未形成事故)。
d、油、水、风、(气)等有较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
e、岗位承包制没有认真贯彻。
设备交接不认真,记录不齐全。
保管不好,有乱写乱画、丢页损坏现象。
第六章设备润滑管理
第十五条设备润滑工作是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部门、班组要加强并做好对润滑工作的管理。
a、设备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系统设备润滑工作的管理。
b、组织制定与修改设备润滑管理办法,和重要设备的润滑“五定”,检查部门贯彻润滑情况。
(五定:
定点、定量、定时、定人)
c、各部门设专(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润滑管理
a、凡在用设备都必须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和实际运转情况,及设备润滑“五定”建立润滑图表。
对集中润滑系统示意图,并纳入设备维护规程中。
b、设备润滑“五定”一经确定,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均不变更。
需改变润滑“五定”方式时,由专业员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换。
c、监督设备润滑“五定“执行情况,要定期检查,保持设备润滑良好。
d、加油工具要配备齐全,固定存放并保持清洁。
人工注油部位,必须使用专用的注油器具。
e、润滑系统及元件必须定期检查。
压力计、温度计及自控装置要定期校验、鉴定不合格不允许使用。
对已调定的系统参数及相关的元器件未经专业员允许不得随意调节和改变。
f、各种设备的润滑系统或润滑装置不得任意废弃或拆除。
重要设备的润滑系统,润滑方式、润滑装置改变时,要报设备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七章设备检验、测试和试验制度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试验规定
特种设备的检验、测试和试验由国家规定的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发检验合格证书和合格证。
工程部设专业员负责联系技术监督局对公司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并保存检验合格证书和合格证。
第十八条一般设备的检验、检测和试验规定
(1)新安装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车阶段都应以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检验、测试和试验,符合设计要求时才可交付使用
(2)设备在使用中,如出现运转不稳定、运转异样等情况应一设计和安装调试结果为参考进行检验和测试,为修理提供依据
(3)设备在更换一些部件,如自磨机的二轴等也应进行测量、测试,直到符合设计要求时,才可交付使用,并把更换、检验的记录入档。
(4)公司用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有各专业员自己负责。
第八章设备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第十九条设备异常情况的发现来自巡检
(1)巡检的人员包括
a、设备部门和部门专业员的专业检查
b、巡检工的日常检查
c、维修班组在所承包范围内进行的设备检查
d、设备操作人员在日常操作、维护保养中的检查
(2)巡检的内容包括:
a、设备运行情况;
b、设备润滑情况;
c、设备异常变化情况;
d、隐患缺陷的发展情况;
第二十条常见的设备异常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本体的各种异常现象,如运转不平稳;出现(或加剧)。
设备振动及噪音;检测显示不正常数据;设备本体局部温升超过规定的数值;零部件不正常磨损变形、位移;产生异常气味、火花等异常情况。
(2)附属设备的异常情况,附属设备或关联设备出项异常情况对本体产生影响
(3)设备控制系统的异常情况。
如继电保护器的频繁动作等
(4)电器、电磁系统参数的变化、数据的变化。
如整流、接地变频等参数的变化;电压、电流、电容等数值的变化
(5)动力供应的参数异常。
如蒸汽、压缩气体、工业水的水压等
(6)设备润滑条件的突然变化及异常情况,包括集中润滑油脂的压力、流量、温度等变化
第二十一条设备异常情况的处理
(1)分析设备发生异常情况的原因
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后,发现人员要汇知巡检工和设备操作人员,查看设备运行等相关记录,掌握第一手资料,通知专业人员开设备分析会,分析发生异常情况的原因,处理方案及预防方案。
(2)设备异常情况的处理
a、对容易处理的设备问题,设备操作人员向部门调度汇报情况,部门调度整理后通知专业员和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修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b、对不易处理的设备异常情况,生产部门要通知工程部,工程部专业人员到现场落实情况后,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设备修理方案或依据设备运行动态和设备技术状态等,制定设备检修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
第九章设备故障管理
第二十二条设备故障定义及分类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零部件损坏或设备虽未发生损坏,但设备运转不正常,控制失灵需停产检查,而迫使设备停止运行时,统称为“设备故障”。
设备发生故障使主机停产时间在一小时及以上,四小时及以下者称为故障停机时间。
第二十三条设备故障管理
a、工程部制定主要设备故障停机时间计划指标,纳入月考核。
b、PMC部根据生产日运行情况负责统计设备故障停机时间,建立故障停机记录台帐,作为考核依据。
第十章设备隐患管理
第二十四条
(1)设备隐患是设备事故、故障的根源,为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有效手段和方法,及时治理设备隐患,把设备事故与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2)凡正式投产的设备,由于老化,失修或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可能引发设备事故,故障以及人员伤亡的缺陷称为设备隐患。
(3)设备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a、凡可能酿成特大或重大设备事故的设备隐患均为重大隐患。
b、构不成重大设备隐患,但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缺陷一般设备隐患。
(4)设备隐患管理。
a、经检查确定的设备隐患应逐项进行处理,直至隐患消除为止。
b、工程部:
负责重大隐患管理。
c、部门:
负责设备隐患全面管理,并将重大隐患及时处理措施上报工程部。
(5)设备隐患应按轻重缓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当季、年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应在当季、年内治理完毕。
对条件不具备暂不能治理的设备隐患要制定特护措施。
(6)结合每年设备安全大检查,对设备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掌握,
第十一章设备缺陷和“带病运行”设备管理
第二十五条
(1)设备缺陷和“带病运行”设备定义:
因设计,制造、操作、维护、修理等原因造成的设备零部件的不正常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称为设备缺陷。
(2)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不能拖延,以免造成设备事故。
对没有条件处理的带病运行设备,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缺陷继续扩大造成设备事故。
(3)设备缺陷管理。
a、设备发生缺陷,要立即组织人员排除。
b、不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岗位人员要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做好记录,以便研究解决处理办法。
c、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时,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第二十六条“带病运行”设备的管理
(1)“带病运行”设备的定义
设备在运行中由于某种原因(使用、维护、检修、备件等),使设备产生较严重的缺陷,不能立即排除而又不致很快生产事故,需要继续使用的设备,称为带病运行设备。
(2)“带病运行设备管理”
a、确定“带病运行”设备由部门提出,并记于设备运行记录中。
b、对“带病运行”设备,必须制定可靠的特护措施,经设备部门落实后,层层落实到岗位执行。
c、对“带病运行”的重要设备,部门要报告部门领导、设备部门及生产处。
并及时上报缺陷发展情况。
各级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缺陷发展动向,及时研究控制。
第十二章反设备事故演习
第二十七条为防止误操作事故发生,锻炼和提高操作、修理人员对突发性、非常见性事故和故障处理的应变能力。
各部门确定本单位需要进行反事故学习的设备和项目,反设备事故演习。
第二十八条反设备事故演习的管理
(1)凡需要进行反事故演习的设备,部门要制订不能发生异常情况时的相应操作方法。
(2)需要进行反设备事故演习的岗位,在演习过程中,要严密监视确认,防止发生操作事故。
(3)对操作人员演习结果要做出评定,记录档案。
对演习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补测,经补考合格才能上岗操作。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归体系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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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 设备 检修 维护 保养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