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全册复习资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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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知识点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我国的国家性质:
(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重要作用:
保证人民成为生产资料的有所有者,成为国家的主人。
(了解)
4.我国宪法是如何体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
(重点)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3)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5.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
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掌握)
6.人权的主体:
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重点)
7.人权内容:
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自由权、政治权利,又包括财产权、继承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重点)
8.我国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重点)
(1)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立法方面)。
(3)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执法方面)。
(4)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司法方面)。
(5)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为现实(宣传方面)。
9.各级国家机关如何产生?
(掌握)
(1)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它监督。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10.我国的国家机构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该原则主要体现在哪几方面?
(重点)
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体现: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2)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国的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主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3)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11.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掌握)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
贻害无穷。
(2)规范国家权力运行可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3)我国宪法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
12.如何正确行使国家权力?
(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
)(重点)
(1)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
(2)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3)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4)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二课:
保障宪法实施
1.宪法规定的内容:
(掌握)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2.为什么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重点)
(1)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3)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4)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4.为什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掌握)
(1)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5.宪法是我国根本法的原因?
(重点)
(1)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3)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4)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5)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6)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
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6.为什么要监督权力的行使?
(重点)
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7.如何全面依法治国?
(掌握)
(1)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2)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3)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4)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8.怎样增强宪法意识?
(重点)
(1)国家公职人员:
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2)公民个人:
①学习宪法。
了解我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历程,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参与宪法宣传活动,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②认同宪法。
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
③践行宪法。
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第三课 公民权利
1.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重点)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4)平等权(5)宗教信仰自由;(6)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护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及具体内容包括:
(重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政治自由:
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监督权: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3.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
(重点)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年满十八周岁;(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4.公民享有政治自由的意义?
(掌握)
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5.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意义:
(掌握)
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人身自由的含义及地位(掌握)
(1)含义: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地位:
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7.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内容:
(掌握)
(1)人身自由不收侵犯:
我国宪法规定: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重点)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了解)(3)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了解)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了解)
8.人格尊严权内容(掌握)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9.社会经济权利内容(了解)
(1)财产权。
(2)劳动权。
(3)物质帮助权。
10.文化教育权利的内容(了解)
(1)受教育权: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2)文化权利。
二.依法行使权利
11.行使权利不能超越界限的原因是什么?
(了解)
(1)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
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12.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哪些界限?
(重点)
(1)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2)每个人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我们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也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13.公民怎样行使权利?
(重点)
(1)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14.公民行使权利为什么要依照法定程序?
(1)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2)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
(3)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5.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
(重点)
(1)协商:
特点:
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
维权行为:
权益争议(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是通过协商解决的。
(2)调解:
方式有:
人民调节、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
(3)仲裁:
适用:
公民与其他个人和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4)诉讼:
诉讼种类: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第四课 公民义务
一.公民基本义务
1.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重点)
(1)遵守宪法法律;
(2)维护国家利益;(3)依法服兵役;(4)依法纳税;(5)其他义务:
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2.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必要性和表现(了解)
(1)必要性:
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表现:
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守宪法法律要求我们怎么做?
(重点)
(1)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2)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同时,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4.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内容分别有哪些?
(掌握)
(1)维护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
(2)维护国家荣誉:
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3)维护国家利益:
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6.公民为什么要依法服兵役?
(了解)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7.公民为什么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
(了解)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8.违法税法的行为有哪些?
(了解)
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法履行义务
9.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重点)
(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2)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3)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4)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任何公民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10.为什么说法定义务须履行(掌握)
(1)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11.怎样履行法定义务(重点)
(1)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2)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12.违反义务须承担什么责任?
(了解)
(1)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五课 我国基本制度
一.基本经济制度
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重点)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生产资料公有制(重点)
3.公有制经济的组成(掌握)
现阶段,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4.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作用及国家对其态度?
(掌握)
(1)含义:
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2)地位:
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3)作用: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4)国家对其态度: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5.集体经济的含义、作用以及国家对其态度(掌握)
(1)含义:
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
(2)作用: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3)国家对其态度: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6.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地位及国家对其态度(了解)
(1)作用: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地位: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3)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7.坚持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
(重点)
(1)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2)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根本政治制度
8.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点)
9.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重点)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10.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了解)
(1)权利:
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2)义务:
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11.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重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12.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重点)
(1)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3)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三.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3.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重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4.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怎样确立的(为什么我国的政党制度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了解)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2)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3)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5.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重点)
16.人民政协的地位(了解)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17.人民政协的工作主题:
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了解)
18.人民政协的职能:
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了解)
19.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
(重点)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2)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3)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4)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20.我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1.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
2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意义):
(掌握)
(1)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
(2)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3)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4)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3.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意义:
(重点)
实行城市居民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一.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我国宪法规定: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法权;
(2)决定权;(3)任免权;(4)监督权
二.国家行政机关
4.行政机关的含义及组成:
(重点)
(1)含义:
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
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5.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掌握)
(1)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2)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6.行政机关的职权:
(掌握)
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7.国务院的地位: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重点)
8.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依法行政?
(如何理解“有权不可任性”这一观点?
)(重点)
(1)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
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行政机关的职权通常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
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三.国家司法机关
9.人民法院(重点)
(1)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职权: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3)人民法院如何正确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10.人民检察院(重点)
(1)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职权:
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3)人民检察院如何正确行使职权: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七课 尊重自由平等
一.自由平等的真谛
1.如何理解自由应受必要的限制?
(重点)
(1)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2)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
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3)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2.自由的含义(掌握)
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
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3.自由的意义(掌握)
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4.如何理解法律之内的自由:
(掌握)
(1)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2)自由主要是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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