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上墙制度职责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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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上墙制度职责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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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上墙制度职责等
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购进、使用、管理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求,及时制定采购计划,交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购进,确保正常生产。
二、建立检查验收和质量监督机制,严把产品质量关,对于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质量差、含量不足的决不采购。
三、加强贮存管理,各种物品要按各自的贮存要求分类摆放并挂标志牌,确保贮存安全。
四、使用前要严格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五、所用兽药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允许使用的抗菌药、抗寄生虫药、生殖激素类药应严格遵守规定的用药途径、使用剂量、规程和注意事项。
坚决不用淘汰药品和违禁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保证产品出场质量。
六、慎用作用于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的兽药。
七、不采购、不使用违禁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
八、加工投料应按先大量、后小量的原则进行,混合时间应按设备性能规定执行,加工完毕应将精料库收拾干净。
九、定期对饲料加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精确性和稳定性。
十、精料库不准使用化学药品和有毒物质,如灭鼠药。
十一、建立健全兽药、饲料、添加剂的采购、使用和效果的登记、统计及存档工作。
购买疫苗、使用和保存制度
一、采购疫苗,一定要从有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单位进行采购。
二、购买疫苗时必须严格检查,生产厂家名称、商标、批号以及使用方法、生产日期和失效期等有关项目;必须内容完整,符合规范;疫苗携带和运输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温措施。
三、疫苗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包装,如发现瓶破裂、瓶塞封口破损、没有标签或标签不清、过期失效或未在规定温度下保存的,均禁止使用。
四、被免疫注射的猪只必须健康,如体质虚弱有病,食欲不振或自然条件骤变时均不宜注射。
五、疫苗使用时应充分摇匀,限在4小时内用完,并在冷暗处保存。
六、注射器、针头等用具,使用前要严格消毒,每注射一头猪应更换一个针头,用过的注射器、用具必须及时消毒。
七、注射剂量及注意事项要按照疫苗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八、用过的疫苗瓶应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九、每次免疫都要填表记录,把疫苗标签进行存档。
十、疫苗保管应符合说明书规定的环境标准。
消毒制度
一、谢绝外来人员入场,严禁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如需进入须先报请场部领导批准,并经过紫外线照射消毒5~15分钟,再用消毒液洗手、更衣、换鞋后方可进入。
二、进场货物及车辆,必须经场门口消毒池和喷雾消毒;猪只调运完毕,及时对猪只走道及车辆停放处进行消毒。
三、生产工具入场应进行严格消毒,严禁生产用具带出场外、挪作他用。
四、饲料需先在大门口消毒后才能进场,入库后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
五、消毒池每7~10天换一次消毒液,坚持每天检查消毒液的浓度,保证PH值12以上。
六、经常保持用火碱溶液消毒猪场道路。
产房保育舍内每3天喷雾消毒1次,其余猪舍内每10天喷雾消毒1次;场舍周围每10天喷雾消毒1次。
七、特殊情况下,如阴雨天气、疫病流行时期,消毒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决定。
八、消毒药物要选用无公害、无毒副作用的高效消毒制剂。
九、消毒药物要多品种交替使用,不得长期单独使用,以免产生耐药性。
十、消毒制度有专人负责执行,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持之以恒、切实有效。
卫生防疫制度
一、场内饲养人员坚持定期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防发生人畜共患疫病。
二、外来人员办事或洽谈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未经消毒严禁进入场区。
三、猪场应自成繁育体系,以自繁自养方式生产。
四、场区工作人员应及时更换、清洗工作服,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出入场区必须严格消毒。
五、场区内饲养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猪舍,饲养管理用具不得串用。
六、场区内每周用2—3%的苛性钠溶液喷洒消毒1次。
七、严格执行免疫程序。
定期进行驱虫、灭蚊蝇和灭鼠工作。
八、搞好粪便和污水的处理,绿化、美化场区环境,确保场区环境整洁卫生。
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控制生猪疫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场如下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本场兽医、饲养人员及其他员工在场内发现猪只有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向本场负责人报告。
1、发现猪只出现群体发病,且症状基本相同。
2、发现猪只出现群体死亡,且症状基本相同。
二、本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辖区内的镇乡畜牧兽医站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封锁、消毒等措施。
三、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场内生猪数量、免疫、发病、死亡、诊断、临床症状等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报告的单位、负责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做好疫情的处理记录工作,保存好档案资料,以便配合扑灭疫情。
服从有关部门对疫情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扑灭疫情、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五、对于重大疫情,不隐瞒、不谎报、不迟报或阻碍他人上报。
本场及本场员工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生猪疫情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驱虫程序
一、后备公、母猪投入配种前15天进行体内、外驱虫;母猪断奶时进行体内、外驱虫。
二、哺乳仔猪断奶时进行体内外驱虫,或保育仔猪转入商品猪舍后十天进行体内、外驱虫。
三、成年公猪每年不定期进行两次体内、外驱虫。
四、驱虫药选用应符合NY5030-2006标准要求。
引种隔离制度
一、种猪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并按照GB16567进行检疫。
二、从达到无公害标准的猪场引进。
三、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15~30天,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
四、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
检疫申报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规模养殖场引进和出售生猪的安全,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生猪规模养殖场检疫申报制度:
一、出售生猪时,养殖场要提供如下资料
1、出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提供本场生猪养殖档案;
3、种用生猪规定疫病的定期检测报告。
二、出售生猪时,养殖场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提交检疫审批单。
出售种猪的,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报检;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出售和调运生猪的,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报检;一般情况下,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报检;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调运生猪,随时报检。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养殖场应当重新申报检疫:
1、变更出售生猪数量或到达地点的;
2、检疫审批单超过有效期的。
四、出售的生猪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当地动物防疫监督分站动物检疫人员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我区最近三个月内未发生规定的动物疫情;
2、强制免疫项目符合规定,或强制免疫抗体监测结果符合要求的;
3、动物群体和个体经临床检查健康的;
4、种猪规定需要实验室检验的项目符合要求的;
5、标识和养殖档案符合农业部规定的。
五、要到区外引种猪时,须向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申办引种检疫审批手续。
六、引入养殖场的种猪及商品猪,在到达养殖场前要及时向当地镇乡动物防疫监督分站进行检疫申报,并在指定的隔离场所实施隔离检疫。
种猪隔离期为45天,其它猪隔离期为30天。
七、如有违反相关动物检疫规定的,将接受相应的处罚。
兽医临床技术操作规程
1、认真做好防疫工作,严格执行《猪场卫生防疫制度》、《消毒制度》、《猪场免疫程序》、《驱虫程序》、《药物预防程序》。
2、注意了解、调查本地区疫情,掌握流行病的发生发展等有关信息,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出相应的综合防治措施。
3、一旦发生疫情或受到周围疫情威胁,猪场要及时采取紧急封锁等自卫措施,全体职工要绝对服从猪场发布的封锁令。
4、定期检疫,定期对猪群进行抗体监测,掌握猪群的抗体水平。
5、建立健康猪群,引入种猪要检疫并隔离饲养观察,至少40天,尽量自繁自养。
6、及时隔离病猪,处理死猪,污染过的栏舍、场地彻底消毒。
各舍要设1-2个病猪专用栏。
7、及时将疫情反应给上级,以便有计划地进行药物控制和预防。
8、对病猪必须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如体温、食欲、精神、粪便、呼吸、心率等全身症状的检查,然后做出正确的诊断。
诊断后及时对因对症用药治疗。
9、及时淘汰无法治愈的病猪和没有治疗价值的病猪。
10、及时认真做好免疫记录、发病情况记录、病死猪记录和药物使用情况记录,每月做出报表,上报给场长。
11、勤观察猪群健康状况,及时发现病猪,及时采取治疗措施,严重疫情及时上报。
。
12、根据猪群情况科学地提出防治方案,并监督执行。
13、熟练掌握肌注、静注、静滴、腹腔补液、难产助产、去势、疝病手术等兽医操作技术。
14、根据用药情况和药房库存提前做好兽药、疫苗的采购计划。
15、正确保管和使用疫苗、兽药,有质量问题或过期失效的一律禁用。
16、接种疫苗时尽量不用磺胺类、地塞米松、安乃近等免疫抑制性药物;接种弱毒苗禁用抗病毒类药物,接种活菌苗前后1周禁用各种抗生素。
17、注射疫苗时产房小猪一定要饲养员抓着固定后再注射,保育和育肥猪应由饲养员拦于一角后再注射。
肌肉注射部位选择在耳根后1-2寸的中间部位,太高太低都会注射到脂肪中不利于疫苗的吸收。
18、注射部位不正确、注射到脓胞上、注射后有疫苗流出、注射部位出血均为无效注射,必须重新注射。
19、每次注射疫苗后要观察猪群的反应,发生过敏反应或出现异常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0、有毒副作用的药品要慎用,注意配伍禁忌。
21、注射疫苗时要严格做到1猪1针头,特别是保育舍仔猪和母猪。
免疫和治疗器械用后立即消毒,不同猪舍不得共用注射器等器械。
猪场饲养员职责
一、提供新鲜充足的饲料及干净充足的饮水。
二、保持清洁、干燥、温暖、无贼风的生长环境。
三、严格遵守场内各项管理制度。
四、了解猪群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协助兽医对猪只进行治疗。
六、猪群周转合理,及时调群转群。
七、爱护生产设备,及时维修整理。
八、节约使用水、电、料、煤等资源。
九、按防疫规定处理病死猪只。
十、认真做好各项生产记录。
门卫管理制度
一、非猪场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二、外来人员必须经猪场负责人批准,登记,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入内,并必须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参观,不可大声喧哗、随地吐痰。
三、严禁携带有病原的任何物品和动物进场。
四、猪场工作人员因事外出,须经主管人员批准,返回时必须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入内。
五、猪只出场应出示相应手续后方可出场。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类别
通用名称
适用范围
氨基酸
L-赖氨酸、L-赖氨酸盐酸盐、L-赖氨酸硫酸盐及其发酵副产物(产自谷氨酸棒杆菌,L-赖氨酸含量不低于51%)、DL-蛋氨酸、L-苏氨酸、L-色氨酸、L-精氨酸、甘氨酸、L-酪氨酸、L-丙氨酸、天(门)冬氨酸、L-亮氨酸、异亮氨酸、L-脯氨酸、苯丙氨酸、丝氨酸、L-半胱氨酸、L-组氨酸、缬氨酸、胱氨酸、牛磺酸
养殖动物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
猪、鸡和牛
维生素
维生素A、维生素A乙酸酯、维生素A棕榈酸酯、β-胡萝卜素、盐酸硫胺(维生素B1)、硝酸硫胺(维生素B1)、核黄素(维生素B2)、盐酸吡哆醇(维生素B6)、氰钴胺(维生素B12)、L-抗坏血酸(维生素C)、L-抗坏血酸钙、L-抗坏血酸钠、L-抗坏血酸-2-磷酸酯、L-抗坏血酸-6-棕榈酸酯、维生素D2、维生素D3、α-生育酚(维生素E)、α-生育酚乙酸酯、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烟酸、烟酰胺、D-泛醇、D-泛酸钙、DL-泛酸钙、叶酸、D-生物素、氯化胆碱、肌醇、L-肉碱、L-肉碱盐酸盐
养殖动物
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氯化钠、硫酸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轻质碳酸钙、氯化钙、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磷酸三钙、乳酸钙、硫酸镁、氧化镁、氯化镁、柠檬酸亚铁、富马酸亚铁、乳酸亚铁、硫酸亚铁、氯化亚铁、氯化铁、碳酸亚铁、氯化铜、硫酸铜、氧化锌、氯化锌、碳酸锌、硫酸锌、乙酸锌、氯化锰、氧化锰、硫酸锰、碳酸锰、磷酸氢锰、碘化钾、碘化钠、碘酸钾、碘酸钙、氯化钴、乙酸钴、硫酸钴、亚硒酸钠、钼酸钠、蛋氨酸铜络(螯)合物、蛋氨酸铁络(螯)合物、蛋氨酸锰络(螯)合物、蛋氨酸锌络(螯)合物、赖氨酸铜络(螯)合物、赖氨酸锌络(螯)合物、甘氨酸铜络(螯)合物、甘氨酸铁络(螯)合物、酵母铜、酵母铁、酵母锰、酵母硒、蛋白铜、蛋白铁、蛋白锌
养殖动物
烟酸铬、酵母铬、蛋氨酸铬、吡啶甲酸铬
生长肥育猪
丙酸铬
猪
丙酸锌
猪、牛和家禽
微生物
地衣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两歧双歧杆菌、粪肠球菌、屎肠球菌、乳酸肠球菌、嗜酸乳杆菌、干酪乳杆菌、乳酸乳杆菌、植物乳杆菌、乳酸片球菌、戊糖片球菌、产朊假丝酵母、酿酒酵母、沼泽红假单胞菌
养殖动物
保加利亚乳杆菌
猪、鸡和青贮
饲料
抗氧化剂
乙氧基喹啉、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
养殖动物
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甲酸、甲酸铵、甲酸钙、乙酸、双乙酸钠、丙酸、丙酸铵、丙酸钠、丙酸钙、丁酸、丁酸钠、乳酸、苯甲酸、苯甲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钠、山梨酸钾、富马酸、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柠檬酸钙、酒石酸、苹果酸、磷酸、氢氧化钠、碳酸氢钠、氯化钾、碳酸钠
养殖动物
调味剂和
香料
糖精钠、谷氨酸钠、5’-肌苷酸二钠、5’-鸟苷酸二钠、食品用香料
养殖动物
粘结剂、抗结块剂和稳定剂
α-淀粉、三氧化二铝、可食脂肪酸钙盐、可食用脂肪酸单/双甘油酯、硅酸钙、硅铝酸钠、硫酸钙、硬脂酸钙、甘油脂肪酸酯、聚丙烯酸树脂Ⅱ、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丙二醇、二氧化硅、卵磷脂、海藻酸钠、海藻酸钾、海藻酸铵、琼脂、瓜尔胶、阿拉伯树胶、黄原胶、甘露糖醇、木质素磺酸盐、羧甲基纤维素钠、聚丙烯酸钠、山梨醇酐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焦磷酸二钠、单硬脂酸甘油酯
养殖动物
丙三醇
猪、鸡和鱼
硬脂酸
猪、牛和家禽
多糖和寡糖
低聚壳聚糖
猪、鸡和水产
养殖动物
半乳甘露寡糖
猪、肉鸡、兔和水产养殖动物
果寡糖、甘露寡糖
养殖动物
其它
甜菜碱、甜菜碱盐酸盐、大蒜素、山梨糖醇、大豆磷脂、天然类固醇萨洒皂角苷(源自丝兰)、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啤酒酵母培养物、啤酒酵母提取物、啤酒酵母细胞壁
养殖动物
糖萜素(源自山茶籽饼)、牛至香酚
猪和家禽
注:
*为已获得进口登记证的饲料添加剂,进口或在中国境内生产带“*”的饲料添加剂时,农业部需要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进行技术评审。
猪场免疫程序
商品猪
免疫时间
使用疫苗
剂量
3日龄
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苗
滴鼻1头份
7日龄
猪喘气病灭活疫苗
按疫苗说明
20日龄
猪瘟弱毒疫苗
肌注2头份
21日龄
猪喘气病灭活疫苗
按疫苗说明
28日龄
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灭活疫苗
按疫苗说明
35日龄
猪链球菌Ⅱ灭活苗
按疫苗说明
50日龄
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苗
肌注1头份
70日龄
猪瘟、丹毒、肺疫三联疫苗
肌注2头份
种母猪
免疫时间
使用疫苗
剂量
初产母猪
配种前
猪瘟弱毒疫苗
肌注4头份
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灭活疫苗
按疫苗说明
猪细小病毒疫苗
按疫苗说明
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苗
按疫苗说明
经产母猪
配种前
猪瘟弱毒疫苗
肌注4头份
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灭活疫苗
按疫苗说明
经产母猪
产前30日
产前15日
猪伪狂犬基因缺失
弱毒苗
按疫苗
说明
大肠杆菌双价基因工程苗
按疫苗说明
种公猪
免疫时间
使用疫苗
剂量
每隔6个月
猪瘟弱毒疫苗
肌注4-6头份
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灭活疫苗
按疫苗说明
猪伪狂犬基因缺失弱毒苗
按疫苗说明
备注
1:
每年3-4月份接种乙型脑炎疫苗。
2:
每年3、9月份接种口蹄疫疫苗。
3:
每年3、10月份接种猪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二联疫苗。
4:
根据本地疫病情况看选择进行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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