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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是中国的战略失误
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是中国的战略失误
作者:
收复领土联盟
[转自铁血社区]
1689年9月7日(清康熙二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中俄两国签订了第一个边界条约——《中俄尼布楚条约》,条约共六款,明确规定中俄两国东段边界以外兴安岭(即今斯塔诺夫山脉)至海、格尔必齐河和额尔古纳河为界,凡岭南一带土地和流入黑龙江的河川,全属中国;以北一带土地及河流,全属俄国,乌第河流域划为待议地区,留待以后再议。
(参见附图)
从小学以至于中学、大学,历史教科书上都认为,这个条约是经过平等谈判,并在中国政府作了让步的基础上取得的,因此是个平等条约。
事实上真是如此吗?
并认为该条约最多也就是让出了原属于中国的贝加尔湖以东尼布楚一带地方给俄国。
实际上仅仅是这一点领土的问题吗?
收复领土联盟认为,此条约对于我国是失大于得,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割让领土的边界条约!
它开创了有清以来丧土失地的先河,是个重大的历史事件!
它对于中国的国家战略、地缘态势和民族关系等诸多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危害!
是中国重大的战略失误!
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中国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和中国近代史的起始点!
一、该条约使俄国合法地获得了侵略基地和广大领土,并为中国的东北和蒙古进一步被渗透和侵略埋下了祸根。
俄国一小撮流匪不远万里前来侵略中国东北边境,中国清朝的正规军和地方武装竟然长时间内无法将其全歼或驱逐,在雅克萨之战大获全胜后又屈辱地签订和约,以土地换和平,把原属中国的土地让予敌国!
它使俄国侵略者获得了合法的侵略基地,并获取了巨大的通商权利,使其牢牢地站稳了脚跟!
为后来中国清朝衰弱后的割地赔款埋下了深深的祸根!
二、中国丧土失地,失去的绝不仅仅是原属于中国的贝加尔湖以东尼布楚一带地方,也不仅仅是贝加尔湖地区,而是整个西伯利亚和北冰洋及太平洋沿岸的一千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领土和无尽的宝藏!
《中俄尼布楚条约》划定了中俄东段边界的领土,并为后来雍正帝效仿签订《恰克图条约》完全出让贝加尔湖地区开了个恶劣的先例!
明朝在其整个历史上无法完全消灭元朝,事实上在我国的北方和西北地区留下了一个北元,这个条约连同后来的《恰克图条约》,把原属于北元的我国北方领土让给了沙俄!
自西汉时期,贝加尔湖就是史籍中的北海,是苏武牧羊的地方。
自那时起,我国北方各民族就在这一地区生活,虽然中国中央政府很长时间里无法有效地统治这一区域,但它在法理上早就属于了中国。
《中俄尼布楚条约》使中国自筑藩篱,使我国在贝加尔湖以至于西伯利亚方向划上了休止符,中国失去了北进西伯利亚进而西进和东进的机会,永远地失去了北冰洋、北太平洋方向的出海口和无尽的宝藏!
想想西伯利亚的油气和森林资源吧,还有贝加尔湖的水资源!
如果你是一个有爱国心的中国人,你会不心痛?
三、中国的一时退让使俄国人合法地获得了从欧洲直达北太平洋和北冰洋的广袤领土,使中国的背后屹立起一个新的巨人,中国北方的地缘环境极剧恶化!
(一)中国清政府把领土红利拱手让人,成就了俄人拓地万里的千古奇观。
在世界历史上能够成功地拓地万里的,只有蒙古政权和沙俄(美国的领土扩张还不能与之相比),这可以说是个千古难见的奇观!
蒙古人在13世纪能够一路西征直达欧洲多瑙河流域,完全凭借的是超强的武力;俄人拓地万里,却是清政府通过《中俄尼布楚条约》自愿割让出来的,这也可以称得上千古奇观了!
本来中国明朝推翻元朝,理所应当继承元朝的领土红利,但是明朝最终未能全部统一北元,继之而起的清朝也有合法继承权,但是清朝的统治者却白白地把这份红利让给了俄国人!
成为了其拓地万里的推动者。
(二)清朝统治者妥协退让,使中国人失去了反击沙俄侵略的最佳时机。
应当说,在当时的北方,中国的清政府是反击沙俄的唯一实力体,也是俄国人的唯一竞争对手!
清政府妥协退让,一下子把历代祖先开拓出来的北方国土白送给了沙俄!
中国人的自动退出,使沙俄在西伯利亚以至于整个北方北冰洋方向和东方太平洋方向再无竞争对手,使其合法地、从容不迫地去开疆拓土,直达北冰洋和北太平洋沿岸!
当时俄国的主力尚在欧洲,前来侵略殖民的仅是少部分人,可以说是流匪!
即使以后的沙俄正规军不远万里前来,也绝对难以和清朝长期抗衡,可以说当时清朝统治者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就是在这么有利的条件下,当时的统治者却自动放弃了领土,没有去大规模地反击和驱逐沙俄侵略者,失去了最佳的时机!
汉唐时期,中国之所以是世界性的大国,关键在于当时的统治者有大国思维、大国战略和大国气魄!
汉朝人成功驱逐了匈奴,唐朝人成功地驱逐了突厥,使其远遁,为中华民族的发展留下了极好的生存空间,如果没有汉唐,中国也不可能成长为后来的帝国。
隋唐以后,中国人那种灭此朝食、把敌人打入十八层地狱的大无畏气概不见了,代之而来的是割地赃款!
痛心呀,如果当时清朝成功地驱逐了沙俄侵略势力,占领整个西伯利亚,或者是阻止俄国人占领西伯利亚,中国的历史真的要重写。
(三)条约的签订使俄国人成长为世界性大国,使我北方威胁长期化、永久化,成为了制约中国崛起和兴盛的强大势力,中国北方的地缘环境极大地恶化了。
借助于中国在《中俄尼布楚条约》让出的广袤领土,俄国迅速成长为世界大国,取代中国成为了领土面积最大的国家,随之而来的就是国力的增长,并在以后的几个世纪里成为了中国最为凶恶的敌人!
清朝统治者自诩成功解决了中国二千多年来从未解决的北方边患问题,主要是北方游牧民族入侵问题。
但《中俄尼布楚条约》割地饲虎狼,使沙俄取代北方游牧民族成为中华民族更为凶狠、更为残暴和野蛮的敌人,使北方的威胁长期化、永久化,使中国北方的地缘环境大为恶化。
忽然想到日本人之所以看不起中国人,应和中国近代以来国力衰弱、丧土失地有极大的关系。
日本人对我们的祖先是极为崇敬的,至今仍然不敢轻视。
看不起中国人应是在隋唐以后,更确切地说是在甲午战争之后。
对于长期蜷缩在海岛上的日本人,看着俄国人成功地拓地万里肯定羡慕死了,对于中国人呢?
会给予什么评价?
中国近代百年陆沉,使周边的俄国、日本成功崛起,中国由一个世界一流的强国沦落为任人欺凌和宰割的弱国,差一点走向了灭亡,又怎能赢得列强的尊重呢?
收复领土联盟认为,造成中国北方地缘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就是《中俄尼布楚条约》!
看看现在,连中国和平发展美国都千方百计阻挠,怎么可能去帮中国人呢?
又怎么可能不去削弱对手而会把领土拱手相让呢?
只有中国人会割下自己的肉去喂猛兽,只有中国人会割让自己的领土给别人!
到头来怎么样呢?
是中国的百年积弱、割地赔款、丧权辱国、民不聊生,差一点就亡了国!
虽然这不是中国后来衰弱的唯一原因,但也是一个主要原因,看看沙俄在以后几个世纪里给我国造成多大的危害就清楚了。
收复领土联盟在此提出,《中俄尼布楚条约》的签订可以看作是中国近代史的起始点,因为以这一历史事件为标志,中国亘古未有的西方威胁出现了!
虽然这种西方威胁是来自我国的北方,但本质上是来自西方的欧洲!
与鸦片战争时从海路而来的西方威胁毫无二致。
甚至可以说,来自陆路的威胁比起来自海路的更为直接,也更为持久、更难根除,因为从海路来需要凭借坚船利炮才能立足,陆路呢,清政府早就为其划出侵略基地了!
(四)《中俄尼布楚条约》的签订是中国强弱的分水岭。
条约的签订使中国框定了自己的领土,束缚住了自己的手脚。
实际上以此条约为标志,中国的领土在北方已不能再扩大了,只能在近代一步步缩小,我们祖先留给我们的未进入统治者核心统治地区的领土已经再难以收复。
《中俄尼布楚条约》是民族进取心的鲜明体现,决定了条约签订后的几个世纪里中俄国力的强弱走势。
收复领土联盟在此重申:
中国在《中俄尼布楚条约》退让的绝不是一小步,而是世所罕见的一大步,是俄国人做梦都难以得到的极大的领土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以后俄兴中弱的根本分水岭!
四、条约分割了蒙古族,使蒙古同胞成为了跨境民族。
实际上元朝被朱元璋推翻之后,蒙古人国亡族破,分裂为很多分支。
《中俄尼布楚条约》第四条明确规定:
“现在俄民之在中国或华民之在俄国者,悉听如旧。
”从法律上将布里亚特蒙古分给了俄国(见附图),人为制造了蒙古族的新分裂,这是蒙古族同胞的悲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将自己国内的民族分割给邻国,会给本民族的生存发展造成多大的危害,直到今天也很难清晰地估算出来。
清朝统治者不但将本国的土地割让给俄国,也把蒙古同胞分割给俄国,这样的混蛋条约在世界上怕是也不多见!
也许有人会说不应该对古人过于苛求,毕竟任何人也不可能事事都有先见之明,何况割让的那一带地方在当时是苦寒之地,当时的统治者不会料到西伯利亚地底下埋藏着大量的油气资源,也不知道仅仅一个贝加尔湖就足以滋润干渴的中国!
收复领土联盟认为上述论点看似有理,实际上还是站不住脚。
虽然不可能洞若观火般见识到上述利益,但最基本的割让土地和人民却是显而易见的!
削弱自己增强敌国是显而易见的!
明明战胜了却不能一鼓作气收复失地是显而易见的!
自己虽胜犹败是显而易见的!
俄国人虽败犹胜是显而易见的!
仅从这一点来看,虽然康熙帝平三藩,收台湾,灭噶尔丹,几乎又把江山打了一遍,是一个很有作为的皇帝,但比起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成吉思汗等顶尖高手来,确实差着档次!
《中俄尼布楚条约》就可作为试金石。
对《中俄尼布楚条约》的评价最为可气的是,“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
”这不是屁话吗?
上述地区本来就是中国领土,即使不签订该条约也丝毫改变不了这一事实!
怎么不说“从法律上肯定了黄河流域、长江流域是中国领土”呢?
不就是因为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地区后来让沙俄通过不平等条约侵占去了吗?
我们还想说明什么?
国际的惯例是新条约覆盖旧条约,中俄《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事实上已把《中俄尼布楚条约》埋葬,否定了其法律效力,而不是以《中俄尼布楚条约》去否定上述两个割地条约!
我们现在还一直这么说,在历史教科书上都是这么写的,我感到深深的悲凉,多多少少也看出国人内心深处还残存的那么一点阿Q精神“我以前阔多了”聊以自慰!
但,又有什么用呢?
还有一种对于该条约的正面评价是,“遏止了沙俄对中国黑龙江流域的武装入侵,使东北边疆获得了比较长久的安宁。
在条约签订后的150多年间,两国按照这一条约管理边界,使黑龙江流域在此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的边界冲突。
”这也是只看到现象没有看到本质,之所以有这150多年的间歇期,并非沙俄对中国的领土野心到此为止了,只是其力量还不够,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一旦清朝走向衰弱,侵略成性的沙俄立即露出了狰狞面目,张开了血盆大口,甚至于想把东北和朝鲜一带全部变成其统治下的“黄俄罗斯”,又怎么会裹足不前呢?
你认为俄国人都会做割地的清政府吗?
!
后来的沙俄侵华史已经作了证明,这比苍白的说教或者意淫更有说服力千万倍!
对于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后世的所谓历史研究者给出了诸如“鉴于当时西北地区准噶尔部噶尔丹配合沙俄侵扰喀尔喀蒙古,割据叛乱势力十分猖獗......”等理由,但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割让领土的借口!
何况康熙只见癣疥之疾未见心腹大患!
未能料到此条约的严重危害性,更没有料到他后世的子孙会如此不争气,卖起国来丝毫也不逊色于其老子!
无论怎么说,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对于我国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战略失误。
任何东西都可以容许失误,只有战略上的失误最彻底,且无法补救,战略上的失败是最为彻底的失败!
根本无法去弥补,《中俄尼布楚条约》就是鲜活的例证。
收复领土联盟怎么去评价该条约呢?
它是我国第一个条约(历史上澶渊之盟之类的不算)、第一个边界条约、第一个割地条约、第一个合法的不平等条约!
说是不平等条约吧,心里又犯嘀咕,毕竟这是清政府主动让出的,与以后战败签订的城下之盟毕竟不一样!
也就是因为这一点吧,从自愿的角度看,我国一直将其作为平等条约看待。
但是问题来了,康熙是中国国家和民族的代言人吗?
其所作所为是真正代表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吗?
任何统治者都可以以爱国的名义行卖国之实吗?
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割让领土的借口!
这也许应该是我们应该由此得出的教训吧,她对于我们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能因为台湾重要就放弃南沙、东海和钓鱼岛的领土吗?
不仅是收复领土联盟对此条约有不同看法,***主席看来对此也不愿接受,不然他老人家第一次访苏,原打算不就是要和斯大林谈谈贝加尔湖以东的领土吗?
著名学者闻一多先生在他的《七子之歌》中也认为《尼布楚条约》是个不平等条约:
“……吾国自《尼布楚条约》迄旅大之租让,先后丧失之土地,失养于祖国,受虐于异类,臆其悲哀之情,盖有甚于《邶风》之七子。
……”哦,我无言!
就以《七子之歌》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吧。
1689年《尼布楚条约》签订期间,清政府代表曾提出中俄以勒拿河为界
《中俄尼布楚条约》乌第河未定界范围及界碑考
庞 昌 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102)
摘 要:
1689年签订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划定了两国东部边界,但对乌第河地区未行定界。
此未定界的范围应在乌第河南北两侧的外兴安岭之间。
1690年由巴海将军所立的威伊克阿林界碑应在乌第河以南、索伦河以北的德尔斯基岭上。
关键词:
中俄尼布楚条约;乌第河;威伊克阿林界碑
中图分类号:
K29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462X(2001)04-0127-03
《中俄尼布楚条约》划定了中俄两国的东段边界,规定两国以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和格尔必齐河源向东绵延至海的外兴安岭为界。
只有乌第河地区由于外兴安岭在东部分为南北两支而未行划定,本文拟就该未定界范围及威伊克阿林界碑作一考察。
1
《中俄尼布楚条约》文本有三种,即拉丁文本、满文本和俄文本,但由于中俄双方不谙对方语言,故只有拉丁文本经过中俄代表签字,此为该条约的标准文本(正本),其他两种文本仅为交换文本。
兹将三种文本有关乌第河未定界条款援引如下:
惟界于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诸川流及土地如何分划,今尚未决,此事须待两国使臣各归本国,详细查明之后,或遣专使,或用文牍,始能定之。
(引自拉丁文本)
惟乌第河以南、所定之兴安岭以北中间所有地方河溪暂行存放,俟各自回国查明后,或遣使或行文,再行议定。
(引自满文本)
俄国所属乌第河和大清国所属靠近阿穆尔河之山岭之间所有入海河流及其间一切土地,因钦差全权大臣未得划分此等土地之沙皇旨意,应暂行存放,俟两国使臣归国后,两国皇帝愿意划分之时,或遣使臣,或行文书,再行议定。
(引自俄文本)三种文本,三种说法。
按国际关系惯例,经双方代表审阅签字的拉丁文本无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文本。
界山外兴安岭(今俄罗斯境内斯塔诺夫山脉)向东绵延至乌第河源后分为南北两支,分别在乌第河南北两侧向东和东北伸向大海。
拉丁文所言的兴安岭是泛指南北两支,还是专指乌第河南侧或北侧的外兴安岭?
廓清其原意是解决乌第河未定界范围的关键所在。
在尼布楚会议上,清政府代表曾提出以勒拿河为界。
继而让步,提出以勒拿河以南、雅库茨克的渔猎人称作诺斯山的一条山脉为界,东北直至没入大海深处的诺斯海岬。
诺斯海岬即是楚科奇半岛,清朝代表提出的界山诺斯山,系指乌第河北侧的外兴安岭直至楚科奇半岛。
俄方代表出于夺取乌第河流域及其以北广袤地区的需要,提出“自格尔必齐河循第一道石头山的岭脊,从阿穆尔河下游一直延伸到海,凡发源于该山岭、流入阿穆尔河之河流尽属博格德汗殿下,而发源于该山岭另一侧,流向北方之河流尽属沙皇陛下”。
所谓“第一道石头山”,即指乌第河南侧的外兴安岭。
乌第河流域南北各有一个外兴安岭分支,中俄双方各执一词。
所以,中俄双方谈判妥协的结果便形成了拉丁文本中的“界于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的措词,即未定界在乌第河南北两侧的外兴安岭之间。
这一判断还可通过《张诚日记》得以佐证。
“关于这道山脉必须看到,它在格尔必奇河发源处形成两支高峻的山岭。
其中一支差不多向正东延展,山脉的走向几乎与鄂嫩河或名萨哈连河相平行的,这支山脉是俄人打算作为两帝国的边界之处。
另一支山脉,即我们的人打算作为边界的,则走向东北。
这两支山脉之间,还有一大片广大的土地,由许多河流所灌溉,其中的主河名乌第河。
双方商定,有关两条山脉之间土地的一款应不作决定,以俟他们能各向本国皇帝禀报并恭请谕旨。
”笔者认为,史家所争之乌第河“南”与“北”的问题,仅是清政府的内部文件中的表述,从中方交给俄方的俄译满文本译回的汉语来看,当时俄国人头脑中并无此概念和歧义。
据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缅斯基《中方交与俄方文本》的译文,关于乌第河未定界的表述为:
“但位于乌第河与上述作为国界的岭之间所有流入大海的河流和土地,日前仍作为未定界之地。
”并无“南”与“北”之字样。
由约瑟夫·塞比斯从葡萄牙文译成英文的《耶稣会士徐日升关于中俄尼布楚谈判的日记》中《徐日升神甫的日记》注释第199条和第200条也可为笔者观点提供佐证:
注释第199条:
诺兹(Noz)山,在《张诚日记》中称为Tschuktchoi(Jugjur)Noss,为外兴安岭的东北山脉。
据张诚说,俄国人曾遣人来问,两段山脉中是以南段还是以北段为界。
这些山都称为“诺兹山”。
中国钦差大臣们说是北段。
在这两个山脉之间有一块平原(乌得河河谷),在那里可捕得最好的黑貂和品种优良的鱼。
俄国代表说,他们认为他们的全权大臣对此是不会同意的。
(荷尔德:
《详志》,第4卷,198页)注释第200条:
据张诚说,9月2日(1689)所发生的事情如下:
起初俄国人没有派人来,这使得中国钦差大臣很窘,并产生了顾虑,怕因为要求过分,致使谈判前途发生危险。
他们召开一个会议商讨,在会上两位耶稣会士对他们说,他们认为俄国人不会答应他们的要求。
中国钦差大臣们要派两位耶稣会士到俄营去,提议将所争的两山脉之间之地,即乌得河河谷,由两国平分。
中国人仍认为这些地方是属于他们的国家的。
在两位耶稣会士出发去俄营之前,俄方的代表带着一份用拉丁文写的抗议书来了。
(荷尔德:
《详志》,第4卷,198—199页)1728年6月4日(俄历)互换的《中俄恰克图条约》正式文本中第7条有关乌第河之规定为:
“乌第河等处,前经俄使费奥多尔·阿列克谢维奇和中国内大臣索额图会同商议,将此地暂置未决⋯⋯因你方的人经常越界到我方兴国、图古里克地区,如此次仍不划定,实为危险。
乌第河及该处其他河流既不能议,仍保留原状;你们人再不得前去占住。
”这里也无“南”与“北”的范围所指。
笔者同意“朱格朱尔岭即康熙旧界所循之山岭”这一观点。
“雅布罗诺威岭过赤塔城之西至尼布楚河发源处转而东北迤,过乌留穆至此(指上文的“乌留穆斯奇”)又名朱格朱尔岭,分为两支,其北支傍海岸北迤,为斯塔诺尾岭,尽于北海(尽海之处为东岬,临白令海峡),其南支南迤,亦名朱格朱尔岭,即康熙旧界所循之山岭”(《中俄界记》,58—59页)。
2
杨宾在《柳边纪略》卷一云:
“威伊克阿林,极东北大山也,上无树木,惟生青苔,厚常三四尺。
康熙庚午,与阿罗斯分界,天子命镶蓝旗固山额真巴海等分三道往视:
一从亨乌喇入,一从格林必拉入,一从北海绕入,所见皆同(时方六月,大东海尚冻)。
遂立碑山上,碑刻满洲、阿罗斯、喀尔喀文。
”康熙庚午为康熙二十九年,即公元1690年,这是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的第二年。
威伊克阿林界碑自杨宾著录以来,直至咸丰年间才引起人们的重视。
咸丰八年(1858年),何秋涛集多年心血著成《北徼汇编》,该书由咸丰皇帝赐名《朔方备乘》问世,其中《北徼界碑考》一篇,引征杨宾《柳边纪略》,肯定了威伊克阿材界碑的存在。
何秋涛云:
“威伊克山之名,疑当在外兴安岭极东北隅近北海处。
”“杨宾康熙时人,亲至黑龙江,所记必有所本。
”而一统志、盛京通志皆不详载。
惟杨宾《柳边纪略》言有威伊克阿林杨宾碑。
杨宾所记必有所本。
亨乌喇即亨滚河,新图作阿穆混河。
格林必拉河即格林河,新图作戈林河者,上游均可入雅玛岭一带。
北海当即混同江口北之乌里班、图古尔等海湾。
盖先遣人三道入山,察视分界形势,然后立碑。
其威伊克阿林,以地望准之当在奇温岭一带。
雍正五年(1727)中俄签订的《恰克图条约》俄文本汉译本第7条:
“中国大臣对俄使伊里礼伯爵萨瓦·伏拉迪斯拉维奇说:
既经你们女皇委派来全权办理一切事务,我等愿就此定议,因你方的人经常越界到我方兴滚、图古里克地区,如此次仍不划定,实为危险,居位此地之两国人必定生事,引起不和,有碍团结,故此次应予划定。
”可见图古尔河和其南的兴滚河地区是大清帝国理所当然的界内之地,二者之间的奇温岭和灭瓦禅岭绝不是巴海所至并立碑的威伊克阿林。
以参加过尼布楚会议的都统郎谈命名的《吉林九河图》(史称郎谈图)提示了威伊克阿林的确切位置。
该图是清政府代表与俄使谈判的依据。
在郎谈图上,界山外兴安岭至乌第河源分为二支,分别在乌第河南北两侧伸向大海。
北支向东北延伸至海,标示为“诺斯阿林”,即清政府所强调的诺斯山,南支至索伦河源后又分为二,在索伦河南北伸向大海(乌第湾)。
诺斯山以南、索伦河以北且与索伦河平行的外兴安岭支脉之间,就是清政府理解的尼布楚条约所确定的乌第河未定界范围。
清帝国的行使有效辖权至索伦河流域。
索伦河北侧的外兴安岭上从西向东依次有杨阿林、德尔塞阿林、叶尔基列阿林三座高峰。
但其至海仍较远。
而叶尔基列阿林的东北面直至大海的一段外兴安岭,郎谈未注名称。
察看今日之俄罗斯滨海边区地图,得知在索伦河西北处这一山岭名为德尔斯基岭,峰高2279米,走向与索伦河平行,东濒大海,恰与郎谈图所绘示的索伦河北侧山脉相适。
此乃杨宾所谓“威伊克阿林,极东北大山也”。
雍正十二年(1734年),清政府得到费雅喀人聚居地之乡长端色报告:
“恒衮河源与俄罗斯接壤,原将军巴海曾于该处立牌楼为界,不准侵越。
七八年前,此牌楼倒塌,近两年来俄罗斯人仍旧越界打牲,或抢劫落于我方人员所设围内之貂鼠。
倘能重修此牌楼为标记,从而仍旧禁止俄罗斯人越界,则于我等颇有裨益。
”由此文可判断“巴海牌楼”的确切存在,遗憾地是仅存在了37年左右。
文章提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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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历史教科书中寻找蛛丝马迹的割地真相
某些所谓清史专家一向宣传康熙"雅克萨之战"对沙俄的“大胜”,真是无耻。
无论从过程上还是从结果上看,沙俄的一小撮冒险家跋涉万里,在天时、地利、人和都非常不利的情况下,与清朝的正规军、地方武装周旋了几十年,满清却不能歼灭,只能围困或暂时击退他们,1689年,满清不得不与俄国签定有利于对方的"尼布楚条约",割让贝加尔湖以东、尼布楚在内的大片土地,俄国人合法获得了在远东的战略前进基地,无非少赚一点但绝不是赔,为清朝昏君后来进一步疯狂割地创造了前提,康熙只不过是“土地换和平”,而且是屈辱的和平,怎么可以吹嘘成“大败沙俄”呢?
长期以来,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不但把伪清国错认成中国,[注解:
窃据中华土地的清国根本不是中国,特别显著的证据是,这个伪政权的“国文”、“国语”根本不是中文、华语,而是“清文”、“清语”,也就是满寇侵略者的语,文。
所以尼布楚条约文本只有俄、拉丁、清文三种,充分证明了满清的伪政权本质。
还因为反苏的政治需要,歪曲和掩盖历史事实,美化吹捧那个曾经和俄匪勉强狗咬狗一场的康熙,但还是露了马脚。
这是大学教科书《中国古代史(下)》某版本的原文节选:
“雅克萨反击战...
在沙俄军队遭受重创、守城士兵只残存几十人、雅克萨城旦夕可下的情况下,沙俄被迫同意和谈。
满清康熙二十八年,中俄双方于尼布楚正式谈判。
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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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中俄尼布楚条约 签订 中俄 尼布楚 条约 中国 战略 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