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聘期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docx
- 文档编号:8754201
- 上传时间:2023-02-01
- 格式:DOCX
- 页数:33
- 大小:36.55KB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聘期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docx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聘期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聘期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聘期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聘期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加强省级示范校内涵建设,深化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及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院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精神,依据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聘期全员聘任实施意见》(……[2013]号)文件,特制定教师岗位聘任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
教师岗位设置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副教授五级岗位、副教授六级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讲师八级岗位、讲师九级岗位、讲师十级岗位;助教岗位。
各岗位均分设A、B岗,共计20类岗位。
二、聘任范围与期限
第二聘期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聘期为三年。
三、学术荣誉与业绩成果起止时间
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学术荣誉及取得的业绩成果。
在此期间内技术职务发生变化(含转评)的人员,其业绩成果起始时间为新的技术职务正式聘任的时间。
四、聘任方式
据各职级岗位的职数比例及各实施细则的原则和要求,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根据任职条件要求和个人绩效情况,经学院聘委会进行公开竞聘或考核后,由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名单,由院长授权逐级聘用。
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经所在处(室)系(部)考核后,由院长授权进行聘任。
申请低职高聘的人员,由所在部门初审,学院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本次聘任参照下列岗位聘任条件执行。
五、岗位任务
教师(含教师身份辅导员和“双肩挑”“附设岗位”人员)岗位的工作任务由岗位职责以及教学工作量、教学建设及科研工作量和社会工作量共四部分组成。
教学工作量的要求,详见《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计算办法》;教学建设及科研工作量的要求,详见《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及科研工作量管理计算办法》。
社会工作量的考核内容应包括:
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及二级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举办讲座、参加专业实践进修、参加社会培训服务、学生导师及班主任工作、协助外聘教师工作、参加教师专业技能比赛、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开放实验室的指导工作,以及部门确定的其他工作,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情况制定社会工作量的管理办法,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六、聘任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高等学院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进入我校的人员除外),且能够履行相应职级教师岗位的职责。
3.第一聘期的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第一聘期的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参加非教师岗位竞聘或高职低聘。
4.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竞聘教师岗位,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
第二聘期内鼓励青年教师攻读硕士研究生,本次不具备硕士学位人员仍可参加教师岗位聘任。
但在第二聘期结束前需取得硕士学位,或硕士在读。
在读硕士到正常研修期满仍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将在下一聘期调整到非教师岗位。
结合学院实际,体育课教师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的正常研修期为4年,期间有产假的可延长至5年。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岗位任务。
七、聘任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教授二级
——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教授职称(50岁以下需具备博士学位)。
3.学术水平高、造诣深,在本专业领域中学术上有所创新并取得了高水平的成果。
4.具有发展潜力,对本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专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够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全面完成第一聘期所聘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教学评价优良。
7.学术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3)福建省授衔专家;
8.业绩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一名);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一名);
(3)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一名);
(4)主持申报并获得批准二类及以上科研课题、教改项目2项,到校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社科类15万元;
(5)主持签订企业重大应用项目2项及以上,在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项目中取得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科研经费到校金额50万元。
——岗位职责:
1.主持对高等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提出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课题,制订研究方案,推动研究工作的开展。
2.主持完成本专业的专业发展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并负责组织实施。
3.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作为导师承担1名中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以教学开发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标准三者之一为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并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4.*主持申报并获得批准二类及以上科研课题、教改项目2项;或主持签订企业应用项目2项及以上,到校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社科类15万元;或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教学改革方面,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或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一名),或省级奖励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一名);或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2项。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EI论文2篇。
6.*每学期面向全院主讲1场及以上专业技术讲座。
7.*高质量完成学院和本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教授三级
——聘任条件:
1.具有广博、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能及时掌握本专业或行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具有团队精神和科研创新能力。
在国家或市级专业建设或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上起到领军作用。
3.指导青年教师,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全面完成第一聘期所聘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教学评价优良。
5.学术荣誉或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精品专业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
(3)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
(4)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带头人或示范校项目建设工作组负责人;
(5)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6)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获得福建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一名);
(7)获中国高校科学研究(自然、人文)优秀成果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2名);
(8)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前3名)及以上或三等奖(第一名);
(9)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一名);
(10)主持申请二类研究项目并获得立项1项;或主持完成三类研究项目2项;或主持完成有较大影响的横向课题1项以上,累计到校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以上,社会科学类10万以上;
(1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EI论文2篇,或权威期刊论文4篇;
(12)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在国家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或在福建省技能竞赛或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2项。
(13)完成第一聘期要求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且完成教授三级额定的教学建设及科研工作量两倍(6800分)及以上(分数计算见附件2,下同)。
——岗位职责:
1.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系部的专业发展规划的制订;按照规划要求,主持完成1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或实验实训室规划与建设、或新专业开发工作(公共课教师除外)。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作为导师承担1名中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以教学开发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标准三者之一为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并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3.作为主要参加人(前2名),完成一个专业的专业资源库建设或完成一个技能培训包的开发工作;或主持完成国家级专业资源库项目中1门课程的建设工作。
公共课教师要求:
作为主要参加人(前2名)完成一门课程的资源库建设。
4.完成1门通过评审的教学设计达标课程的实施,并通过学院验收。
5.教书育人,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系统地承担2门课程(公共课教师1门)的教学工作,教学评价全部在优良及以上。
6.聘期内下企业或临床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结合在企业或临床工作经历,撰写关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岗位技能培训包开发等方面的建议报告或技术服务总结报告2篇及以上(公共课教师除外)。
7.主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签署相应的协议、合同,资金进到学院账户(公共课教师除外)。
8.*主持申报并获得批准二类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三类项目2项;或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教学改革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前3名)及以上或三等奖(第一名);或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
9.*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EI论文2篇,或权威期刊论文4篇。
10.*每年面向全院主讲1场及以上专业技术讲座。
11.担任学生导师或班主任工作,并完成相关职责。
12.*高质量完成学院和本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三)教授四级
——聘任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突出的学术业绩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质,在专业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全面完成第一聘期所聘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教学评价优良。
4.在示范校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低职高聘,批准后按高聘的岗位任务要求进行考核。
(1)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且在自然科学科研方面特别突出;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一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且在国家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成绩;
(3)完成第一聘期要求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且完成教授四级额定教学建设及科研工作量两倍(5800分)及以上。
——岗位职责:
1.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系部的专业发展规划的制订;按照规划要求,主持完成1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或实验实训室规划与建设、或新专业开发工作(公共课教师除外)。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作为导师承担1名中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以教学开发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标准三者之一为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并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3.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一个专业的专业资源库建设,或完成一个技能培训包的开发工作;或主持完成国家级专业资源库项目中1门课程的建设工作。
公共课教师要求:
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学院一门课程的资源库建设。
4.完成1门通过评审的教学设计达标课程的实施,并通过学院验收。
5.教书育人,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系统地承担2门课程(公共课教师1门)的教学工作,教学评价全部在优良及以上。
6.聘期内下企业或临床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结合在企业或临床工作经历,撰写关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岗位技能培训包开发等方面的建议报告或技术服务总结报告2篇及以上(公共课教师除外)。
7.主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签署相应的协议、合同,资金进到学院账户(公共课教师除外)。
8.*主持完成三类及以上研究项目1项;或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教学改革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前3名);或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1)指导学生,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2项。
9.*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EI论文1篇或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10.*每年面向全院主讲1场及以上专业技术讲座。
11.担任学生导师或班主任工作,并完成相关职责。
12.*高质量完成学院和本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四)副教授五级
——聘任条件:
1.有较突出的学术业绩和较高教学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质,具有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在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团队中能起带头人作用。
3.指导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技能。
4.全面完成第一聘期所聘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教学评价优良。
5.学术荣誉或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福建省及以上教学名师;
(2)主持省级及以上精品专业或教学团队建设;
(3)主持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4)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带头人或项目建设工作组负责人;
(5)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6)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前5名)及以上或三等奖(前3名);
(7)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或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三等奖(前2名);
(8)主持外校为责任单位的国家级专业资源库项目中1门及以上课程的建设,每门课程的协议金额10万元以上,到校经费5万元以上;
(9)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在国家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1项,或在福建省技能竞赛或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10)主持完成三类研究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完成四类研究项目2项及以上;主持横向课题,到校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以上、社会科学类5万元以上;
(1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上发表文章1篇或在权威期和核心刊上各公开发表论文1篇;
——岗位职责:
1.作为核心成员参加系部专业发展规划的制订;按照规划要求,主持完成1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或实验实训室设计与建设、或新专业开发工作(公共课教师除外)。
2.作为核心成员参加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作为导师承担1名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以教学开发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标准三者之一为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并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3.作为主要参加人(前4名),完成一个专业的专业资源库建设,或完成一个技能培训包的开发工作;或主持完成国家级专业资源库项目中1门课程的建设工作。
公共课教师要求:
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一门课程的资源库建设。
4.完成1门通过评审的教学设计达标课程的实施,并通过学院验收。
5.教书育人,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系统地承担2门课程(公共课教师1门)的教学工作,教学评价全部在优良及以上。
6.聘期内下企业或临床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结合在企业或临床工作经历,撰写关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岗位技能培训包开发等方面的建议报告或技术服务总结报告2篇及以上(公共课教师除外)。
7.作为主要参加人(前2名),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签署相应的协议、合同,资金进到学院账户(公共课教师除外)。
8.*主持完成三类及以上或主持完成四类研究项目2项;或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教学改革方面,获得省级二等奖(前5名)及以上或三等奖(第3名);或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1项,或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9.*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上发表文章1篇或在权威期和核心刊上各公开发表论文1篇。
10.*每年面向全院主讲1场及以上专业技术讲座。
11.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或相当于技师的证书(公共课教师除外)。
12.担任学生导师或班主任工作,并完成相关职责。
13.*高质量完成学院和本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五)副教授六级
——聘任条件:
1.有突出的学术业绩,能掌握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技能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公共课教师除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能与他人团结合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专业建设方面起到核心带头和组织领导作用。
3.全面完成第一聘期所聘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教学评价优良。
4.学术荣誉或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省级及以上精品专业主要参与者(前3名)或教学团队主要参与者(前3名);
(2)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主要参与者(前3名);
(3)专业带头人或示范校建设项目工作组核心成员(前2名);
(4)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前5名),三等奖(前3名);
(5)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或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前5名)及以上;
(6)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或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前3名);
(7)主持省级及以上专业资源库项目中1门及以上课程的建设,每门课程的协议金额6万元以上,到校经费3万元以上;
(8)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在国家一类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1项,或在福建省技能竞赛或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1项或三等奖3项;
(9)主要参与者(前3名)完成三类研究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完成四类研究项目1项及以上;主持横向课题,到校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5万元以上、社会科学类2万元以上;
(10)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
5.在示范校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且业绩成果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低职高聘,批准后按高聘岗位任务的要求进行考核。
(1)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
(2)在福建省高校教师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
(3)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获一等奖1项,或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一等奖2项;
(4)完成第一聘期要求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且完成副教授六级额定教学建设及科研工作量两倍(3700分)及以上。
——岗位职责:
1.作为核心成员参加系部专业发展规划的制订;按照规划要求,主持完成1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或实验实训室设计与建设、或新专业开发工作(公共课教师除外)。
2.作为核心成员参加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作为导师承担1名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以教学开发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标准三者之一为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并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3.作为主要参加人(前4名),完成一个专业的专业资源库建设,或完成一个技能培训包的开发工作;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完成国家级专业资源库项目中1门课程的建设工作。
公共课教师要求:
作为主要参加人(前4名),完成一门课程的资源库建设。
4.完成1门通过评审的教学设计达标课程的实施,并通过学院验收。
5.教书育人,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系统地承担2门课程(公共课教师1门)的教学工作,教学评价全部在优良及以上。
6.聘期内下企业或临床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结合在企业或临床工作经历,撰写关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岗位技能培训包开发等方面的建议报告或技术服务总结报告2篇及以上(公共课教师除外)。
7.作为主要参加人(前3名),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签署相应的协议、合同,资金进到学院账户(公共课教师除外)。
8.*主持申报并获得批准四类及以上或参与三类及以上(前3名)研究项目1项;或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教学改革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前5名)及以上;或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1项,或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1项。
9.*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
10.*每年面向全院主讲1场及以上专业技术讲座。
11.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或相当于技师的证书(公共课教师除外)。
12.担任学生导师或班主任工作,并完成相关职责。
13*高质量完成学院和本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六)副教授七级
——聘任条件: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的学术业绩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能了解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能与他人团结合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专业建设上发挥重要作用。
3.全面完成第一聘期所聘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教学评价优良。
4.在示范校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且业绩成果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低职高聘,批准后按高聘岗位任务的要求进行考核。
(1)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
(2)在福建省高校教师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
(3)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获一等奖1项,或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一等奖2项;
(4)完成第一聘期要求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且完成副教授七级额定教学建设及科研工作量两倍(2900分)及以上。
——岗位职责:
1.参加系部专业发展规划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按照规划要求,参与(前3名)1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或实验实训室设计与建设、或新专业开发工作(公共课教师除外)。
2.参加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订;积极承担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以教学开发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标准三者之一为目标,制定并实施培养方案。
3.参与(前5名)完成学院一个专业的专业资源库建设,或参与完成一个技能培训包的开发工作;或参与(前4名)完成国家级专业资源库项目中1门课程的建设工作;公共课教师要求参与完成一门课程的资源库建设。
4.完成1门通过评审的教学设计达标课程的实施,并通过学院验收。
5.教书育人,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系统地承担2门课程(公共课教师1门)的教学工作,教学评价全部在优良及以上。
6.聘期内下企业或临床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并结合在企业或临床工作经历,撰写关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岗位技能培训包开发等方面的建议报告或技术服务总结报告2篇及以上(公共课教师除外)。
7.作为主要参加人(前4名),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工作(公共课教师除外)。
8.*参与四类(前3名)及以上或参与三类及以上(前4名)研究项目1项;或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教学改革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优秀教学奖及以上;或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1项或三等奖3项。
9.*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和CN及以上刊物各发表论文1篇。
10.*每年面向全院主讲1场及以上专业技术讲座。
11.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或相当于技师的证书(公共课教师除外)。
12.担任学生导师或班主任工作,并完成相关职责。
13*高质量完成学院和本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七)讲师八级
——聘任条件:
1.教学效果良好,有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
3.各学期的教学评价全部为优良。
4.全面完成第一聘期所聘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教学评价优良。
5.学术荣誉或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精品专业主要参与者(前4名)或教学团队主要参与者(前4名);
(2)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主要参与者(前4名);
(3)专业骨干教师或示范校建设项目工作组主要参与者(前5名);
(4)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以上;
(5)获得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
(6)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或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前4名);
(7)作为主要参与者(前4名)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资源库项目中1门及以上课程的建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 卫生 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 聘期 教师 岗位 聘任 实施细则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