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蔡家沟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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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蔡家沟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
招标编号:
YBYZB-
重庆园博园龙景湖水库阀门维护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重庆园博园龙景湖水库阀门维护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园博园龙景湖水库阀门维护改造工程已报处领导批示,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投入,招标人为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重庆园博园内。
2.2项目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29万元。
2.3项目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项目招标范围:
在原龙景湖水库大坝阀门后端分别设置工作阀(电动、DN600,共2个),对原蝶阀进行维修维护后作为检修阀(DN600、共2个),更换原锥形阀,增加远程控制系统,包括以上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负责全系统5年的维护保养。
投标人可对该技术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600万以上;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或法人。
3.1.8、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起,在重庆园博园官方网站(,园博资讯->招商招标)下载招标文件、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并于2017年6月5日16时前,携带授权委托书到现场报名,未报名企业不可参加投标。
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庆园博园官方网站(,园博资讯->招商招标)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招标文件免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6月7日15时00分至2017年6月7日15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1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重庆园博园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龙景路1号联系人:
王先生电话:
1351237250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龙景路1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35********
1.1.3
项目名称
重庆园博园龙景湖水库阀门维护改造工程
1.1.4
建设地点
重庆园博园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投入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在原龙景湖水库大坝阀门后端分别设置工作阀(电动、DN600,共2个),对原蝶阀进行维修维护后作为检修阀(DN600、共2个),更换原锥形阀,增加远程控制系统,包括以上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负责全系统5年的维护保养。
投标人可对该技术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详细规格及数量参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依据该项目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要求合格。
详细质量要求参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人条件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条件
(1)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
注:
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6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报名
2017年6月5日16:
00(北京时间)前,携带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报名后取得投标资格,未报名企业不可参加投标。
。
1.10.1
踏勘现场
组织,自愿参加。
时间:
2017年6月5日16:
00(北京时间)
1.1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质疑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7年6月4日17:
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7年6月5日17:
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布答疑。
1.12
分包
不允许分包。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7年6月5日17:
00时前以书面提出质疑。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6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在重庆园博园官方网站()“补遗,答疑”供招标人自主下载答遗及补遗文件。
3.2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招标项目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
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招标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
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招标项目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
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3.如发现招标项目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招标项目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4.招标人在招标项目清单中所列出的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单位、数量,投标人不得修改。
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5.本工程招标单项和总价都将设置最高限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6、本项目投标人应现场踏勘,对周边环境进行充分了解,不得以施工地分散、无水电接口、机械需多次转场等理由要求招标人另行计费。
7、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中标后,所有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8、计价原则:
招标项目清单计价
3.3.1
投标有效期
3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开始前必须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陆仟圆整(¥:
6000元)
3.缴纳方式:
现金(不提供刷卡服务)
4.未成交的投标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宣布成交结果时当场退还。
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
1、本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备查,并编制目录清单且标明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指竣工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指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
3.7.4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人提交采用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
3.7.5
格式要求
本工程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并由投标企业在需签字处按要求签字,在需盖章处加盖企业公章。
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投标文件为纸质,并已加盖企业公章〕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技术资料(投标文件为纸质,并已加盖企业公章)装入“技术资料”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投标函部分”、“技术资料”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及投标人名称。
5、如果“投标文件”大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注:
“投标函部分”袋、“技术资料”袋只为方便投标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
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投标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
4.1.2
封套上写明
工程名称: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1号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龙景路1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1号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按照“渝建发〔2011〕130号”文规定,2012年1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一并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缴纳情况表上无该投标单位名称的或未足额缴纳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将缴纳投标保证金足额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6.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7.本工程总价最高限价为2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
抽签确定开启顺序;
9.按照宣布的开启顺序当众开标,开启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大袋、投标函部分袋及技术资料袋。
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10.投标人按照开启顺序分别向招标人阐述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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