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细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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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B13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监理细则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监理依据………………………………………………………………………2
三、监理目标………………………………………………………………………2
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2
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3
(一)一般抹灰工程质量控制……………………………………………………3
1、材料质量要求………………………………………………………………3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4
3、质量验收标准………………………………………………………………7
4、常见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11
5、质量控制要点………………………………………………………………12
(二)塑钢门窗安装工程质量控制………………………………………………13
1、材料质量要求………………………………………………………………13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14
3、质量验收标准………………………………………………………………17
4、常见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19
(三)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控制……………………………………20
1、材料质量要求………………………………………………………………20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20
3、质量验收标准………………………………………………………………21
4、常见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23
中良房产水韵名家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详见监理规划
二、监理依据
(一)有关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资料;
(二)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三)与专业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有关国家的现行标准等。
(四)监理规划
(五)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
三、监理目标
质量合格,安全无事故。
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见下图)
申报施工方案
承包单位
审批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
进场材料检验
报有关资料
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
按规范施工
承包单位
按工序自检、抽检
承包单位
现场巡视、抽检
监理工程师
签发质量认可书
监理工程师
下道工序施工
承包单位
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控制
(一)一般抹灰工程质量控制
1、材料质量要求
1)管理控制
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设计防水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放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放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④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防虫处理。
⑥进场后需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厂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⑦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⑧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⑩现场配置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置。
2)材料质量
①水泥:
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标明进场批量,并按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分别堆放,保持干燥。
如遇水泥强度等级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及受潮变质等情况,应经试验鉴定,按试验结果确定使用与否。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应进行复验。
②石灰
抹灰用石灰,一般用块状石灰熟化成石灰膏后使用,熟化时应用≦3㎜筛孔的网筛过滤。
石灰在池内熟化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天。
严禁使用风化、冻结脱水和污染的石灰膏。
③砂:
抹灰宜采用中砂(平均粒径0.35~0.5㎜),或粗砂(平均粒径≮0.5㎜)与中砂混用,尽可能少用细砂(平均粒径0.25~0.35㎜),不宜使用特细砂(平均粒径<0.25㎜=,砂在使用前必须过筛,不得含有杂质。
含泥量符合标准。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管理控制
1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施工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⑤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⑥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对既有建筑进行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必要时应由检测单位确认。
⑧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⑨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规格、品种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⑩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当当必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2)抹灰准备工作
3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门窗框、护栏等,对混凝土及砖墙表面的缺陷应按规范规定修整。
对脚手眼等墙体留洞,应用砖馕砌密实。
透亮砖缝或馕砖不密实处,应用砌筑砂浆嵌实。
4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不同墙体交接处基体表面,应先铺钉金属网,并绷紧牢固后方可施工抹灰。
金属网与各类基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5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6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完成。
8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9砂浆应随拌随用,不得存放过久。
配置轻砂浆时的搅拌时间要比砂浆长一些,否则会影响工作效率。
10门窗框嵌缝前,检查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安装是否牢固。
门窗嵌缝用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3)护角线操作质量控制
1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阴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
2护角线分明暗两种,用1:
2水泥砂浆抹面层。
一般常用暗护角线。
凡室内墙面、柱面的阳角和门窗洞口的垂直阳角,都应做高度不低于2m的水泥砂浆护角线。
3暗护角线要分层抹成斜面,用捋角器捋光压实,使其成八字形小圆角。
要先做准首件样品,使整个工程护角线模式一致。
完成后的护角应注意保护,防止损坏。
4)抹灰操作质量控制
1一般抹灰工程施工顺序通常应先室外后室内,先上面后下面,先顶棚后地面。
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也可分段进行。
2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砌块的空壳层要凿掉,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要进行斩毛处理,并洒水湿润。
3抹灰前,要纵横拉通线,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4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光,应先铺钉加强网,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5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35㎜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6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7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8当混凝土(包括预制和现浇)顶棚基体表面需要抹灰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对基体表面进行技术处理。
9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
10抹灰的面层应在踢角板、门窗贴脸板和挂镜线等木制品安装前进行涂抹。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冬期施工中,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
抹灰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
各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做油漆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食盐和氯化钙。
用冻结法砌筑的墙,室外抹灰应待其完全解冻后施工,室内抹灰应待抹灰的一面解冻深度不小于墙厚的一半时,方可施工。
不得用热水冲刷冻结的墙面或用热水消除墙面的冰霜。
5)分格线、滴水线、窗台、窗洞等操作质量控制
1外墙窗台、窗楣、雨蓬、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并整齐一致。
阳台底滴水线抹灰要外低内高,厚度为10㎜。
2窗洞、外窗台应在窗框安装验收合格、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密实符合要求后进行。
上下左右的相邻窗台,按窗洞的高度进出要一致,窗台与窗下槛的距离一般约40~50㎜,窗框的两下角,必须用水泥砂浆嵌实,防止窗台渗水。
两端有窗台肩时,宜用套板施工。
钢、木窗下槛处应呈圆形,不得咬樘子,要座进窗柜下槛2~3㎜。
铝合金、塑料窗四周应咬樘子5~10㎜。
窗台必须向外返水,一般为20㎜,严禁倒返水。
3外阳台、阳台隔墙厚薄一致,花饰进出一致,栏杆间档一致,且平整垂直。
4分格条应浸泡水后使用,在其小面满抹素水泥浆后粘贴,并将分格条两侧用水泥浆抹成呈八字形斜角。
分格条上的余灰,应在罩面灰抹完后及时清除。
当天贴的条子,在罩面灰完成后即可取出。
“隔夜条”应在罩面层达到强度后取出。
3、质量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①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楚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②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③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层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
检验方法: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④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一般项目
①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号下列规定:
A、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B、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手摸检查。
②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
观察。
③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灰膏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④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光滑,棱角应整齐。
、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⑤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线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⑥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偏差限值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4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3)检验规定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GB50210-2001的规定划分。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表的格式记录。
4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表的格式记录。
5一般抹灰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A、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B、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B、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2。
7一般抹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判定:
A、抽样样本均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主控项目①~④条”的规定。
B、抽样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的1.5倍。
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⑧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表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该标准的规定。
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表的格式记录。
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B、应具备下表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表
项次
子分部工程
检测项目
1
门窗工程
1、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
2、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
2
饰面板(砖)工程
1、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2、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
3
幕墙工程
1、硅酮结构胶的相溶性试验
2、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3、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
C、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⑩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表的格式记录。
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该标准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4)质量控制资料
①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②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④施工记录。
⑤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的复验资料。
4、常见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
(1)空鼓、裂缝
1)现象
抹灰层出现不规则裂缝,小锤轻击未有空鼓声。
2)原因分析
①砖墙、混凝土基层抹水泥
A、基层处理不好,清扫不净,浇水不透或不匀,影响底层砂浆与基层的凝结力。
B、每遍抹灰太厚或各层抹灰的间隔时间太短。
C、夏季施工砂浆失水过快或抹灰后没有适当浇水养护。
D、台度、勒脚的上口抹在石灰或混合砂浆基层上。
②砖墙、混凝土基层抹灰
A、基层处理不好,清扫不净,浇水不透或不匀,影响底层砂浆与基层的凝结力。
B、配置砂浆和原材料质量不好,使用不当。
C、基层不平整,偏差较大,每遍灰抹得太厚或各层抹灰间隔时间太短。
D、门窗框嵌缝不严,墙体预埋木砖距离太大或木砖松动,或经开关振动和木材材性变异,在门窗框处产生空鼓、裂缝。
E、砖墙与混凝土交接处未铺钉加强网。
③轻质隔墙抹灰
A、抹灰时没有根据有关板材特性采用合理的操作方法。
B、安装条板时,板缝粘结砂浆挤压不严,砂浆不饱满。
C、顶板与条板上口板头粘结不严。
D、楼地面没有凿毛,条板下端板面未清扫。
E、仅在条板侧背木楔,且填塞的细石混凝土坍落度过大,造成条板松动。
F、墙体整体性和刚度较差,受到剧烈冲击振动。
④混凝土顶板抹灰
A、基层清理不净,抹灰前浇水不足。
B、混凝土预制楼板板底安装不平,造成抹灰厚薄不均。
C、楼板灌缝不密实,整体性差,在挠曲变形情况下,沿板缝出现长裂缝。
D、砂浆配比不当。
(2)爆灰
1)现象
抹灰面层出现不规则的爆点。
2)原因分析
淋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够,或淋灰筛孔过大,有未完全熟化的石灰颗粒掺在灰膏内,抹灰后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继续熟化,由于体积膨胀,造成抹灰表面爆灰。
5、质量控制要点
(1)注意检查处理基层上的残留砂浆、灰尘、油渍和污垢,过于光滑的表面应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如刷界面剂、甩浆、凿毛等)处理;基层表面应浇水(一般应在抹灰前一天洒两遍水,砖墙渗水深度宜为8~10㎜)。
(2)基层垂直度与平整度较差,抹灰厚度局部应分层衬平(每遍厚度宜为7~9㎜)。
(3)注意巡视成活后的质量,及时发现不合格的部位并联系处理,不要时以书面通知提出修改意见。
(4)注意检查成品保护和湿润养护情况。
(5)冬期施工时,不能在冻结的基层上施工(最好不做抹灰工程),室外作业时砂浆温度不宜低于5℃,防止冻害发生(为了防止受冻,砂浆中不宜掺入白灰膏。
(二)塑钢门窗安装工程质量控制
1、材料质量要求
(1)管理控制
同“一般抹灰工程质量控制”的“质量验收标准”中的“管理控制”。
(2)门窗采用的异形材、密封条等原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门窗框用聚氯乙烯型材》GB8814和《塑料门窗用密封条》GB12002的有关规定。
(3)门窗采用的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1)紧固件、五金件、增强型钢及金属衬板等,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
2)紧固件的镀层金属及其厚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螺纹紧固件电镀层》GB5269的有关规定,紧固件的尺寸、螺纹、公差、十字槽及机械性能等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GB845、《十字槽沉头自攻螺钉》GB846的有关规定。
3)五金件型号、规格和性能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滑撑铰链不得使用铝合金材料。
(4)组合窗及其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作为内衬,型钢两端应比拼樘料长出10~15㎜。
外窗的拼樘料截面尺寸及型钢形状、壁厚,应能使组合窗承受该地区的瞬时风压值,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5)固定片材质应采用Q235-A冷轧钢板,其厚度应≥1.5㎜,最小宽度应≥15㎜,其表面应进行镀锌处理。
(6)全防腐型门窗应采用相应的防腐型五金件及紧固件。
(7)密封门窗与洞口用嵌缝应具有弹性和粘接性。
(8)出厂的塑料门窗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外观、外墙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门窗中竖框、中横框或拼樘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在产品说明中注明规格、尺寸。
门窗的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透三项基本物理性能应符合《PVC塑料门》JG/T3017、《PVC塑料窗》JG/T3018中的三项性能分级的规定及设计要求,并附有该等级的质量检测报告。
如果设计对保温、隔声性能提出要求,其性能也应符合《PVC塑料门》JG/T3017、《PVC塑料窗》JG/T3018的规定及设计要求。
门窗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9)门窗成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PVC塑料门》JG/T3017、《PVC塑料窗》JG/T3018的规定。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管理控制
同“一般抹灰工程质量控制”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中的“管理控制”。
(2)施工前准备
1)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法安装,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2)窗的构造尺寸应包括预留洞口与待安装窗框的间隙及墙体饰面材料的厚度。
其间隙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洞口与窗框间隙
墙体饰面层材料
洞口与窗框间隙(㎜)
清水墙
10
墙体外饰面抹水泥砂浆或贴马赛克
15~20
墙体外饰面贴釉面瓷砖
20~25
墙体外饰面贴大理石或花岗岩板
40~50
3)门的构造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边框与洞口间隙应符合上表的规定。
2无下框平开门门框的高度应比洞口高度大10~15㎜;带下框平开门或推拉门门框高度应比洞口高小5~10㎜。
4)同一类型的门窗及其相邻的上、下、左、右洞口应保持通线,洞口应横平竖直;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洞口检验合格,并办好工种间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
洞口宽度或高度
墙体表面
<2400
2400~4800
>4800
未粉刷墙面
±10
±1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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