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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制度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制度》
QJ/HR10.12-2015
发布实施时间:
二0一五年二月十日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一、总则------------------------------------------------------------------------1
二、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管理制度------------------------------------2
三、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5
四、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8
五、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编制与审查制度--------------------------------12
六、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编制管理规定-----------------------------------14
七、压力管道设计文件更改管理规定-----------------------------------18
八、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复用管理规定-----------------------------------20
九、压力管道设计条件图(表)编写制度-----------------------------22
十、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签署及标准化审查制度-----------------------24
十一、压力管道设计文件档案(含电子文档)保管管理规定--------27
十二、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及信息反馈管理规定-----------30
十三、压力管道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使用管理规定-----------------35
十四、压力管道设计工作程序----------------------------------------------37
十五、附加说明----------------------------------------------------------------41
附表:
附表一、设计任务书
附表二、设计条件图(表)
附表三、变更通知单
附表四、复用申请单
附表五、校审记录表
附表六、标准化审查记录表
附表七、质量评定卡
附表八、管道命名表
附表九、管道材料登记表
附表十、业务考核表
总则
1.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1001-2008)规定,加强我公司压力管道的设计管理工作,提高压力管道设计质量,确保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特制定《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制度》,本制度如与国家或行业规定不符时,以国家最新规定为准。
2.我公司《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制度》的制定,是按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R1001-2008)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等相关内容制定的。
3.我公司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应按批准证书批准的范围、类别和品种进行,严禁超越证书批准的范围进行压力管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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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条件;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
2.引用标准及文件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R1001-2008)。
3.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范围
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包括压力管道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审定人员、审核、校核及设计人员等。
4.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聘任
4.1各级设计人员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4.2压力管道设计审定人员及审核人员需经过专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资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兼职。
4.3各级设计人员须经单位正式任命,各级设计人员应每年任命一次,个别调整应及时任命。
5.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
5.1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
由设计单位主管压力管道设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有压力管道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对重大技术问题能够做出正确决定。
2
5.2压力管道设计审定人员
⑴从事本专业工作,且具有较全面的压力管道设计专业技术知识;
⑵能够正确运用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且能够组织、指导各级设计人员贯彻执行;
⑶熟知压力管道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在关键技术问题上能做出正确决断;
⑷具有3年以上压力管道设计审核经历;
⑸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⑹经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专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3审核人员
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全面的压力管道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保证设计质量;
⑵能够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能解决设计、安装和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⑶具有审查计算机设计的能力;
⑷具有3年以上压力管道设计校核的经历;
⑸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⑹经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专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4校核人员
⑴能够运用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指导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
3
⑵具有压力管道设计专业知识,有相应的压力管道设计成果并已投入制造、使用;
⑶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设计的能力;
⑷具有3年以上压力管道设计经历;
⑸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5.5设计人员
⑴具有一定的压力管道设计专业知识;
⑵贯彻执行有关规程、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⑶能够在审核人员指导下独立完成设计工作,并且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设计;
⑷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和一年以上的设计经历。
5.6标准化审查人员
⑴熟悉压力管道设计的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并能够指导设计人员执行贯彻;
⑵具有压力管道设计专业知识;
⑶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管理
6.1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应配备满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附件D要求的各级设计人员。
6.2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设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6.3对各级设计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奖惩管理。
6.4制定并实施针对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计划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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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管道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技术负责人等的培训考核办法、内容。
2.引用标准和文件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R1001-2008;
《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员考核奖励办法》本公司。
3.技术培训
3.1培训要求及内容
⑴对设计、校核人员,每年进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本职工作应具备知识和能力的培训。
⑵有计划地安排设计人员深入制造、安装、使用现场,结合设计工作学习有关实践知识,不断提高其技术水平及能力。
⑶结合设计文件校审纪录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
⑷定期对设计人员进行设计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的培训。
⑸根据不同设计岗位、不同培训目的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
3.2培训计划
⑴适应设计单位对各级设计人员的素质要求,编制《年度员工培训考核计划》,做到按需开发人才及能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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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对设计审核人员、设计审定人员根据其持有的证书有效期时间制定相
应的培训计划。
⑶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要求,应将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落实情况反映到“年度综合报告”中。
4.考核要求及内容
4.1设计工作业绩
⑴所完成压力管道设计项目的数量;
⑵压力管道设计项目的复杂程度;
⑶设计文件的质量;
⑷在制造、安装和使用中所反映的意见。
4.2实际工作能力
⑴熟悉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水平程度;
⑵现场工作情况和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
⑶压力管道设计工作的组织能力和指导能力;
⑷在压力管道的设计中应用计算机技术的能力。
4.3技术水平
⑴压力管道设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⑵压力管道设计技术论文、专题总结和译著的数量和发表情况;
⑶技术调查报告的内容、结论及解决实际设计问题的效果;
⑷业务学习培训的考试成绩;
⑸鉴定评审机构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和考核答辩成绩;
⑹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实际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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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工作态度
⑴接受设计任务的态度;
⑵工作中的表现;
⑶协作关系;
⑷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5.考核办法
5.1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与工程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结合进行。
5.2考核由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和设计部门共同进行,考核结果应填入业务成绩表,作为各级设计人员任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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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各级设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压力管道设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管道设计工作管理。
2.引用标准及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R1001-2008。
3.设计人员
3.1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根据设计条件充分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承担具体的设计工作,对设计进度及质量负责。
3.2正确贯彻有关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遵守压力管道设计的各种规章制度。
3.3编写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思路明确、图样表达正确,文字说明简练、通顺。
3.4设计文件完成后,在送校前,应全面自校,并负责校审后图样的修改、整理工作,对其质量负责。
3.5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
3.6认真处理制造、安装和使用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对需要修改的内容及时办理。
3.7负责对复用设计文件的复查和修改。
3.8做好设计产品的用户访问,填写用户访问纪录,并按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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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核人员
4.1会同设计人员商定具体的设计方案,帮助设计人员解决技术问题。
4.2对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与设计人员充分讨论、妥善解决。
若仍有意见,提交审核人员解决。
4.3全面校核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并对校核的文件质量和完整性负责。
4.4填写压力管道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4.5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经设计人员修改后,校核人方可签署,再提交上一级审核。
5.审核人员
5.1参加压力管道设计主要技术问题的讨论,指导设计、校核人员确定设计方案,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并对所审核的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5.2审核并签署设计人完成的有关技术文件、图样、计算书、说明书和概预算等。
并对成品的正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5.3填写压力管道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5.4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经设计人员修改后,审核人方可签署,再提交上一级审定。
5.5当对审核提出的问题有争议时,应提请审定人裁定,如仍有分歧,可提请压力管道技术负责人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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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定人员
6.1在压力管道设计过程中,应参加重大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讨论及审查,决定重大的结构设计、计算方法、材料选择和技术条件。
对设计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等重大原则问题负主要责任。
6.2审定人在压力管道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经常掌握设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有关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并对审定的设计文件做出质量评定。
6.3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6.4指导审核、校核、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仲裁压力管道设计过程中的各种分歧意见,协调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6.5负责压力管道审核、校核、设计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的实施。
6.6负责组织学习有关部门关于压力管道设计、制造、使用等规定,定期交流压力管道设计经验。
7.设计技术负责人
7.1负责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技术的全面工作,直接指导压力管道设计。
7.2负责组织贯彻国家、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监察条例、规程、标准、规范和规定。
7.3负责组织制订和修改《压力管道设计管理制度》,保证所制订的有关标准符合国家及部门提出的规定精神,并批准实施。
7.4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汇报压力管道设计情况,并对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提出建议。
7.5负责主持特殊的压力管道审核会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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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定期对设计的压力管道组织全面的质量检查并对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做出小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或补充有关条款。
7.7督促院综合办做好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归档和整理工作。
7.8对外代表公司负责处理压力管道发生的责任事故调查。
8.标准化审查人员
8.1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为设计人员解答设计相关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8.2标准化审查内容包括:
⑴设计文件中采用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是否正确,贯彻是否符合规定;
⑵设计计算书内容是否完整(包括安全附件的计算),其计算及参数输入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
⑶设计图样是否符合国家制图标准。
所选标准图、通用图是否恰当;
⑷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内容是否准确、清晰、完整;
⑸认真填写标准化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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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编制与审查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计条件的编制与审查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编制与审查工作的管理。
2.设计条件的内容及要求
2.1压力管道设计任务书。
2.2压力管道设计条件图(表)。
3.设计条件的编制与签署
3.1设计任务书
⑴设计任务书由设计人员编制,经审定人审查、签字后方能生效;
⑵各室主任确定各级设计人员,并提出进度要求。
3.2设计条件图(表)
⑴设计条件图(表)必须符合现行压力管道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
⑵设计条件图(表)必须有委托方的代表确认签署或盖章,否则条件图无效。
4.设计条件的审查
⑴设计条件是否按规定的内容与要求编制;
⑵设计参数是否清晰、准确、齐全,能否满足要求。
5.设计条件的修改与签署
设计条件签署确认后,委托单位与设计单位均不能单方面修改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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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能修改。
6.设计条件的保存
6.1设计任务完成后,设计条件及修改依据应整理归档。
6.2设计条件的保存期与设计文件保存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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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管道的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工程设计。
2.引用标准和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2《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
2.3《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T20519。
3.设计文件种类及组成
3.1种类
⑴按设计阶段分:
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
⑵按文件内容分:
图样、技术文件。
⑶按使用目的和性质分:
原图、底图、复制图。
3.2设计文件组成
管道设计文件由提交业主和内部两类文件组成。
⑴提交业主文件一般包括:
图纸目录、设计说明、首页图、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管道材料等级表、设备布置图、管道布置图综合材料表、设计更改及联络单等。
具体提交文件内容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和业主要求适当调整。
⑵内部文件
设计任务书或设计条件图(表)、强度计算书、管道应力分析书、校审记录、质量评定卡和各类工程设计规定等。
4.图样绘制要求
4.1图样的线型、文字和各类视图等的绘制应符合《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T20519)及压力管道的特殊规定。
4.2图纸幅面尺寸应按GB/T14689《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和格式》的有关规定,标题栏按公司标准格式。
4.3图样在图纸上的布置
标题栏布置于图幅右下角,其上方布置技术说明(或明细栏);管口表布置于图幅右上方,其左侧绘制方向标;图面界区线和图框的顶端和左侧之间留有70mm的空间,界区下方及右侧用于详图的绘制。
5.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5.1设计任务书及设计条件图(表)的编制见压力管道设计条件编制与审查制度。
5.2设计计算书
⑴管道主要受压元件必须有强度计算书;
⑵管道应力分析书
管道的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50℃或大于或等于100℃,均应为应力分析的范围。
对应力分析计算的公称直径范围应按设计温度和管道布置的具体情况在工程设计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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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校审记录表
1校核、审核、审定人员应按设计工作程序认真记录发现的问题。
2校核、审核、审定人员应在校审记录中签署意见。
⑶设计人员应按要求修改,如有异议,可向审定人员申述。
5.4标准化审查记录表
标准化审查的内容是设计文件采用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到位情况。
5.5设计文件质量评定卡
⑴质量评定卡由设计人员填写,审定人员进行质量评定。
⑵质量评定是对各级设计人员技术水平、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可与奖惩挂钩。
因此,统计必须准确,量化指标明确。
3质量评定卡完成后,应使相关设计人员知情,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5.6施工安装说明书
对管道的安装、运行、检修有特殊要求需加以说明时,应编写施工安装说明书。
6.设计文件的编号
6.1设计文件的编号应由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管理。
6.2设计文件编号的编制可由各单位自行规定办法执行,但应便于管理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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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计文件的发送
7.1压力管道主要设计文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发送。
7.2设计文件的发送数量按规定执行。
7.3因经营活动和对外交流需要的压力管道设计文件,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并加盖“仅供参考”字样后方可对外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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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设计文件更改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更改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压力管道设计人员。
2.更改原则
2.1设计文件归档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规定的手续,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2.2设计文件的更改不得降低产品质量,亦不得违背现行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的规定。
更改后的设计文件应正确、清晰、完整、统一。
2.3设计文件的更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并保证更改前的设计文件原貌有据可查。
3.更改程序
3.1对需要更改的设计文件,按规定先填写设计文件更改申请单,经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文件更改。
3.2更改通知单应由有关人员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
4.更改办法
4.1设计文件一般采用划改,将需要改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用细实线划掉。
被划掉部分仍能清楚地看出更改前情况。
然后填注新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
4.2更改标记应靠近设计文件更改部位,用加圈的小写数字①②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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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标记一般按每张设计文件编排,但由多张表示同一代号的设计文件,更改标记应按全份设计文件编排,并填写在需要更改的各张设计文件上。
4.3在更改栏中均应填写:
⑴更改标记;
⑵同一标记下的更改次数;
⑶更改通知单编号;
⑷更改日期;
⑸更改人员签名。
4.4若设计文件的底图经多次使用与更改而污损不能再用时,需重新绘制底图,并标明版次。
但不得改变其图(代)号。
⑴根据最后更改的尺寸、文字、图形等重新绘制底图;
⑵新底图更改栏按下列规定填写:
a.标记栏填写上最后一次更改标记;
b.处数栏写上“重新绘制”字样;
c.签字及日期栏由重新绘制后负责复核的人员签署。
⑶旧底图上应有明显的“作废”标记,并由经办人签上姓名、日期。
旧底图或其复印图应存档备查;
⑷新底图上应按规定签署。
4.5注意事项
⑴设计文件更改通知单应有编号,其原件或复印件应存档备查。
⑵更改后的设计文件,如破坏了互换性,应改变设计文件的代号或加注尾号,也可绘制新的设计文件,并相应更改与其有关的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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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复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确保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复用的安全性与准确性的管理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复用的管理。
2.管理内容及要求
2.1复用原则
⑴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复用必须满足设计条件图(表)要求,同时还应符合现行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否则不能直接复用。
⑵对不符合上款的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如需复用,必须对原设计文件作相应更改,经审核达到要求后方可复用。
2.2复用方法
⑴对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直接复用,复用人须先填写设计文件复用申请单,经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文件的复用,复用时对原设计文件不得更改或损坏。
⑵对需要更改后进行复用的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应按《压力管道设计文件更改管理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原设计文件进行更改,符合2.1款要求后方可复用。
⑶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复用时如不需要更改,可由批准人直接批准复用;如需要更改,按规定进行更改后,由批准人批准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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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设计文件的复用,应保持原设计文件的产品图号和产品名称。
被复用文件的原设计、校核、审核人的签署可不变动。
⑸设计文件的复用由复用人和复用的校审人员对所复用的设计文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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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设计条件图(表)编写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计条件图(表)编制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本单位压力管道设计人员。
2.设计条件图(表)编制细则
2.1设计条件图的内容
设计条件图(表)是设计人员进行压力管道设计的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简图、设计参数及要求、标题栏及参考图等。
设计条件图(表)须经委托方的技术代表确认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2.2设计条件图(表)的格式
设计条件图(表)的格式见附表二。
3. 设计条件图(表)编制要求
3.1简图
⑴简图用单线轴测图表达,要求视图正确、线条清晰。
⑵简图应包括方向标、管道起始点、走向、接管位置、支座型式及其它需要表达的图形。
⑶简图中难以表达清楚时,允许用文字补充说明。
3.2设计参数及要求
⑴工作介质:
介质名称填天然气;组分为主要组分(CH4);介质密度填写设计温度下的密度;介质特性指毒性、可燃性、渗透性及挥发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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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压力和温度:
工作压力、设计压力、工作温度、设汁温度均按GB503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相应定义的规定填写。
环境温度填写该地区历年月平均温度的最低值。
⑶规格和材料:
管道规格填写管道公称直径,必要时填写输送量;材料填写业主推荐材料和特殊要求材料的牌号,必要时注明材料标准号。
⑷绝热要求:
推荐绝热材料及特性参数。
3.3标题栏、参考图栏和修改方法说明
⑴标题栏:
包括设计单位名称,设计条件图(表)名称,委托单位名称,编号,共X页、第X页,制作数量,委托单位盖章,设计单位接受人签名和日期。
⑵参考图栏:
图号及名称。
⑶修改方法:
按《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更改制度》填写修改标记、修改简要内容,并有修改人的签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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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签署及标准化审查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签署和标准化审查的管理原则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项目基础设计、详细图设计中压力管道设计文件以及专业间相互提出的设计条件的签署和标准化审查的管理。
2.设计文件的签署
2.1根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对不同类别、级别的压力管道设计文件采取分级签署、各负其责的原则。
⑴设计文件应按校审类别的规定进行签署;
⑵在布置设计任务的同时,应确定各级校审人员,并注意同一设计人员不得在同一设计文件中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级别的签署;
⑶见习期间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无独立设计资格的人员在专业设计人员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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