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中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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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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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深化“四制”改革,规范教师聘用程序.准确、公开、公正地评价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教师的施教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办人民满意的校外教育,依据《陕西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标准要求》,全面考核教师的工作情况,使考核工作更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根据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活动中心教师量化考核细则。
一、教师的工作岗位采取个人申报,说明理由,中心审定,优化组合原则。
二、教师的管理实行量化考核。
按照教师岗位职责,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结果同评优树模、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三、中心按月设置“教师专项奖励金”,用于奖励中心全体教师。
教师的“专项奖励金”的发放实行量化考核,考核工作由中心办公室、培训部、活动部、宣传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结果日结、周报、月汇总、月兑现。
四、中心对教师考核,力求客观、全面、公平、公正、合理,做到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量化考核与必要的经济处罚相结合,扣分与积分相结合。
一、师德表现:
1、要求
(1)端正方向:
自觉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万针政策,遵守国家纪律法规,坚决抵制伪科学和邪教对中心的侵蚀和渗透。
(2)敬业爱岗:
热爱校外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服从中心分工,以改革创新精神搞好校外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
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努力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3)教书育人:
增强育人意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用正确的理论和观念教育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开发学生智力.爱护和启发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思维,在活动的开展中,有机渗透思想品德教育,积极与家长联系,指导与推动家庭教育。
恰当运用社会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
(4)热爱学生:
尊重爱护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关注学生在家庭的生活和社会的表现,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5)尊重同志:
能够和不同性格,不同兴趣爱好、不同知识水平的教师和谐共处,互相学习,博采众长。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努力营造互敬互爱、奋发向上,共同进取的群体氛围。
(6)以德修身:
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从政,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关系,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考核量化标准
(1)无是非观念和大局意识,在公众场合言论有损中心形象的扣10分。
(2)制造矛盾,影响中心团结、稳定、和谐大局扣20分。
(3)歧视学生,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4)教育方法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家长闹事、上访的,扣30分,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5)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贻误的扣5分。
(6)经常性迟到、早退,工作敷衍了事,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在学生、家长、社会中造成不足影响的扣10分。
(7)不团结同志,搞无原则纠纷,甚至发生口角,打架现象的扣50分。
(8)不严以律己,酗酒、参赌,有损于教师形象的扣50分。
(9)不能积极承担中心安排的工作任务,借故推委,不接受的扣10分。
(10)承担的工作任务,不认真完成、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的扣5分。
(11)学初、学末不能认真完成相关的计划、总结,缺一项扣5分,迟交一项扣2分,借故不交各种待查资料,逃避检查考核的扣5分。
(12)无视考核制度、考核纪律,掩饰个人工作失误,刁难考核人员扣5分。
(13)中心安排的各类外出培训,拒绝参加的扣10分。
二、教师出勤:
(一)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中心有重大事情因工作需要加班,每天加10分,寻找理由或找其他借口拒不承担扣10分。
(二)特殊事假:
1、婚假7天,丧假10天,产假90天,双胞胎、晚育和剖腹加产假15天;产后取得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验证),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假15天,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30天(付计划生育政策的)。
2、公派外出学习,须提交有关部门的通知或相关证明方可按照事假对待,准假天数以通知为准,提前离开或延迟返回,按旷职论处。
计分标准
l、特殊假期各项工作不纳入考核,假满未归者,超假1-5天,每天扣30分;6-10天,每扣50分;10天以上扣发月工资,超假部分必须续假,否则接旷职处理。
2、公派外出学习按特殊事假对待,提前离开或延迟返回,经中心批准的按一般事假考核。
(三)一般事病假:
教师有事、有病中心查实后给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中心审核签字报县局审核批准。
计分标准:
请假期间,所缺的工作量纳入本人考核,病假一月以上,按照县局(2004)14和[2006]16号文件执行。
(四)教师其他出勤:
1、中心实行8小时坐班制,教师参加的集会、大型活动应积极参加并及时到位。
会议期间不喧哗,不接打电话(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按迟到计算,30分钟以上按旷职半天计算)。
计分标准:
不按时签到或参加各种活动,每迟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
扣5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0分。
2、旷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为旷职。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单位或假满不按时到岗的。
(2)若提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
(3)不按调动,分配规定的时问报到的,又没请假的。
计分标准
旷职一天扣发2天日工资,5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
3、长病假:
一月以上按长病假计算,每天扣10分。
4、全勤奖:
计分标准.
一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职的每人加60分。
一学期无请假、迟到、早退、旷职的每人加300分。
(公事假除外)
(五)请假手续
1、专任教师、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写出书面申请(请假条)。
7天以内由主任批准,7天以上,本人写出申请,中心主任签字,报教育局审批。
2、因病因事确须延长请假时间,就在假满后及时向单位续假,经批准后方可有效。
3、因病请假3天以上,请假时须出示医院证明诊断病历,住院期间不扣分,出院后恢复期30天以内按一般病假计算,30天以下接长病假计算。
4、请假必须当面履行手续,不允许电话或捎话请假,假满后必须及时返回销假,恢复工作。
三、其他工作:
对中心领导、办公室、培训部、活动部、宣传部、后勤部安排的任务按时完成。
一项不按时完成扣5分。
永寿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5年2月28日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职工聘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水寿县教育局关于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办学水平的提高,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原则
1、因需设岗原则
根据中心办学规模及编制指标,参考工作实际,确定中心岗位。
2、以岗定人原则。
中心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部室结构,专业教师等工作岗位聘用人员。
3、择优聘用原则。
以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同时以学历、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等作为参考,根据教职工素质、能力、特长择优聘用。
4、因岗定责原则
根据工作就位的特点和要求,定制目标任务、岗位职责、岗位工作量和质量标准。
二、聘用范围、对象和期限
1、聘用范围:
中心在编教职工。
2、聘用时间:
年初开始签定聘用合同,年底结束聘用。
3、聘用期限聘用期一般以年为单位,聘期一年。
三,人选初定:
根据一学年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确定聘用人员和待聘人员。
(一)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被聘用。
1、学年内,获县级以上先进个人的。
2、学年内,担任培训部、活动部、宣传部、办公室、后勤组组长,工作无重大失误的。
3、学年内获得县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的。
4、学年内,在县级以上的各项竞赛和比赛中获奖的。
5、学年内,指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各种竞赛、比赛、演出并获奖的。
6、代表中心参加县级以上各类活动并获奖的。
7、男55周岁、女50周岁和新分配同志直接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凡打架斗殴、参与赌博、道德败坏、体罚学生,拉弄事非、制造矛盾,给中心带来严重影响的。
(2)、因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不当,学生中矛盾处理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工作时间内学员发生不安全事故的。
(4)、一学年旷职累计5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聘用程序
1、中心公布岗位设置表,发给中心教职工,并进行张贴公布。
2、教职工填写应聘申请表。
3、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
4、中心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五、待聘:
未被聘用的人员为待聘人员
l、待聘人员实行自费学习。
2、实行转岗。
3、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调离。
六、解骋: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的,中心可以随时解除聘用
合同。
1、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职超过3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职超过5个工作日的。
3、因违反工作规定、失职或渎职而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本制度由全体教师、行政会逐级审议通过,报教育局备案,开始执行。
八、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永寿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5年2月28日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县教育局档案管理要求,为了加强中心档案管理,实现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逐步走入标准化、规范化,达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目的,初步制订本办法:
一、文件材料的归档原则
1、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各部门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过程。
二、文件材料的基本要求
1、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图像清楚,格式正规,书写工整,原稿完整。
2、所有文字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3、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严加爱护,不得损坏、潦坏、涂改、
折散、复印、丢失或转让。
4、借用文件要及时归还,不得超过一月。
5、各部室都要有文件保管的主管人员,中心档案室由档案管理
人员具体负责。
6、凡是上一级下达的文件都先要交给中心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
7、各部室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由各部室的主管人员初步整理,组织保管,各部室的档案须上交中心档案室。
8、对上级发下的文件各部室负责人阅后,须及时归还;在原文
件内不能涂写。
9、保管与使用
①借阅档案资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借阅人事档案和文献资料档案颁经主任同意,借阅教师业务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阅后要及时归还。
②管理员对档案资料料要定期进行清理,销毁一些过时无用的资
料,销毁前要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③管理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能公开的材料不能向外泄露
永寿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5年2月28日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行为十不准
l、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
2、不准无故旷工、旷会、旷集体活动
3、不准要求和暗示学生家长送钱物或宴请。
4、不准擅自向学生兜售资料或物品。
5、不准经商以及从事影响教学工作的第二职业。
6、不准参与赌博或看不健康的书刊、录像。
7、不准酒后进课堂,严禁工作时间喝酒。
8、不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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