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城市集中供热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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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城市集中供热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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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城市集中供热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城市集中供热是城市的主要基础设施之一,是完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建设节能环保型城市的主要举措。
为促进罗山县集中供热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将许罗山县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标准,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专项规划适用于《罗山县城市集中供热规划(2017-2030)》中确定的罗山县中心城区的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管理。
在罗山县中心城区内进行供热工程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与《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专项规划经罗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是指导罗山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和进行集中供热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指导思想
1、优化城市资源配置,提高供热设备利用率,减少污染,改善环境,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实现环境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2、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建设程序,满足工业与民用供热需求。
3、尊重供热现状和城市功能分区,达到实施的可操作性。
4、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减少城市交通运输,改善城市市容。
第五条规划原则
1、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好供热规划,以满足城市建设的发展对供热的需求;
2、坚持国家产业政策,发展热电联产,以热定电、热电冷结合,提高效率、改善环境质量,以达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目的,确保人与环境协调发展;
3、热源的布局,优先利用现状热源和余热资源,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推行资源循环利用,减少“三废”排放,改善区域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4、热源及供热管网既要满足现状热负荷,还要满足近远期的发展负荷,适当结合城市远景发展目标,通过先进技术实现供热需求,减少损失,节约社会资源;
5、淘汰落后的小锅炉房分散供热后,应尽可能利用其现状管网;
6、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7、结合罗山县资源条件,做到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或适度超前,避免重复建设,并控制好热源建设用地;
8、根据罗山县实际情况,现状非节能建筑要先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后再实施集中供热。
第六条编制期限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罗山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确定本专项规划期限为:
2017年~2030年。
近期:
2017年~2020年;
远期:
2021年~2030年。
本规划范围为罗山县中心城区面积约42平方公里,总人口达40万人。
第七条供热分区
参照行政区划,并考虑到河流、道路、铁路的自然分割和发展时序以及地势高差对供热系统的影响,本规划将供热范围分为两个大的供热区域,包含三个供热分区,区域边界列表如下。
供热分区
各供热分区范围(以公路、河流、铁路分界)
东界
西界
南界
北界
老城区
(A区)
罗武路
灵山大道
沪陕高速公路
北外环路
新城区
(B区)
灵山大道
西外环
沪陕高速公路
北外环路
产业集聚区
(C区)
振兴大道铁
罗武路
沪陕高速公路
北外环路
第八条规划目标
1、指导罗山县城市供热的建设合理、有序发展,使供热发展与城市发展相匹配;
2、确定中心城区集中供热规模,明确近期建设目标,为供热建设提供指导性意见;
3、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提高环保水平,推动供热方式的改变和供热能源结构的调整;
4、形成不同形式供热能源、供热方式互补的供热系统,有效应对能源供给变化,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改善供热方式;
5、积极转变集中供热事业发展方式,挖掘供热资源潜力,对既有供热设施进行改造,降低供热能耗,提高供热质量;
6、对罗山县产业集聚区未来的工业进行区域定位,解决工业生产用汽问题,满足工业发展的用热需求,提高罗山县的竞争优势;
7、加强供热节能改造,逐步实施分户计量,促进供热行业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
8、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9、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引导培育供热市场,加强供热行业监管,促进供热有序发展;
10、本规划实施后,罗山县集中供热普及率目标近期为27%,远期为58%。
第二章规划热负荷
第九条规划热负荷内容
根据罗山县工业企业和民用建筑的分布情况和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仅对规划范围内有供热需求的工业生产热负荷及民用采暖热负荷进行统计测算。
将依据供热区域的划分和热源分别统计,对于生活热水供和制冷热负荷仅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十条工业热负荷的测算
1、现状工业热负荷:
主要集中在产业集聚区(C区),按供热分区统计见下表。
现状工业热负荷统计表单位:
t/h
项目
产业集聚区(C区)
合计
统计热负荷
61.2
61.2
设计热负荷
55.1
55.1
2、近期工业热负荷:
近期工业热负荷是现状工业热负荷和近期新增的工业热负荷之和,见汇总表。
近期工业热负荷汇总表单位:
t/h
项目
采暖期
非采暖期
最大
平均
最小
最大
平均
最小
产业集聚区(C区)
统计热负荷
72.0
57.6
43.2
64.8
51.8
38.9
设计热负荷
64.8
51.8
38.9
58.3
46.7
35.0
3、远期热负荷:
依据各工业园的建设指引,针对其发展生产特点,参照《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15)中的工业热负荷指标,对远期工业热负荷进行统计估算。
远期工业热负荷汇总表单位:
t/h
项目
采暖期
非采暖期
最大
平均
最小
最大
平均
最小
产业集聚区(C区)
统计热负荷
96.8
77.4
58.1
87.1
69.7
52.2
设计热负荷
87.1
69.7
52.3
78.4
62.7
47.0
第十一条民用热负荷的测算
1、建筑面积统计与预测:
(1)现状统计
规划范围内现状多层和高层的建筑群建筑面积约为444.31×104m2。
(2)近期及远期预测
第二阶段:
分析预测发展规模。
预测到2020年中心城区采暖建筑面积和集中采暖面积分别为1028.68×104m2和235.95×104m2;2030年中心城区采暖建筑面积和集中采暖面积分别为1670.50×104m2和824.44×104m2。
按供热分区进行采暖建筑面积汇总见下表。
采暖建筑面积汇总表
供热分区
近期建筑面积
远期建筑面积
住宅
公建
合计
住宅
公建
合计
万m2
万m2
万m2
万m2
万m2
万m2
新城区
(A区)
228.30
96.40
324.70
604.53
219.90
824.43
老城区
(B区)
420.96
210.19
631.16
482.05
227.74
709.80
产业集聚区
(C区)
66.89
5.94
72.83
119.26
17.01
136.27
合计
716.15
312.53
1028.68
1205.84
464.66
1670.50
2、热指标
根据《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及《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DBJ41/071-2012)的有关规定,建筑物采暖热指标如下:
住宅近期40W/m2
远期37W/m2
公共建筑近期54W/m2
远期50W/m2
3、采暖热负荷
近期规划采暖建筑面积1028.6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235.9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104.23MW;远期规划采暖建筑面积1670.5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824.44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负荷334.66MW。
供热分区采暖面积及热负荷汇总见下表。
项目
建筑
面积
供热
面积
供热
普及率
最大
热负荷
平均
热负荷
最小
热负荷
万m2
万m2
%
MW
MW
MW
近期
新城区(A区)
324.70
99.36
36
43.87
30.31
19.94
老城区(B区)
631.16
118.03
22
52.71
36.42
23.96
产业集聚区(C区)
72.83
18.57
30
7.64
5.28
3.47
合计
1028.68
235.95
27
104.23
72.01
47.38
远期
新城区(A区)
824.43
434.48
62
175.82
121.48
79.92
老城区(B区)
709.80
322.78
53.5
132.89
91.82
60.41
产业集聚区(C区)
136.27
67.18
58
25.95
17.93
11.79
合计
1670.50
824.44
58.0
334.66
231.22
152.12
采暖面积及热负荷
第十二条生活热水热负荷
从罗山县总体规划出发,近远期暂不考虑集中供应生活热水负荷。
单位或经营性洗浴用水要充分利用太阳能、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或在热源厂利用余热、废热生产热水,采用罐车配送至用户。
第十三条空调热负荷
暂不考虑空调热负荷,可采用燃气分布式能源方式或利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清洁能源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全年总供热量
1、全年采暖供热量
近期:
65.33×104GJ,折合蒸汽25.93×104t/a;
远期:
209.56×104GJ,折合蒸汽82.24×104t/a。
采暖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1740h。
2、全年工业用热(汽)量
近期:
37.30×104t/a,折合热量94.09×104GJ;
远期:
50.18×104t/a,折合热量126.49×104GJ。
3、全年总供热量
近期:
63.23×104t/a,折合热量159.42×104GJ;
远期:
132.42×104t/a,折合热量336.05×104GJ。
第三章规划热源
第十五条热源规划的原则
1、根据现状和规划热负荷确定热源规模,保证用热需求。
2、根据热负荷的性质、参数及分布情况,考虑热源合理的供热半径,保证供热的可靠性,合理确定热源的数量和位置。
3、热源建设应同步或稍超前于城市建设的热负荷发展需要。
4、根据热负荷分布及周边地区的能源实际情况,规划新建热电机组,实现热电联产,在热电机组供热达不到的区域,可考虑建设集中供热锅炉房和新型可再生清洁能源供热。
5、由于规划热源的供热范围较大,供热距离较长,系统运行压力较高,采暖用热介质应为高温热水,以降低运行成本,方便运行管理,有利于热负荷的增长和发展。
第十六条规划热源的选择与配置
根据罗山县的供热现状,规划热源的选择与配置如下。
一、根据罗山县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和发挥现状热源的供热能力,建立供热以热电联产为主,清洁能源为辅,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为补充的城市供热体系,以确保供热的经济性。
二、结合燃气规划,贯彻国家节能减排调整能源结构政策,推广采用燃气供热,改善罗山县长期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的能源结构。
三、科学合理利用太阳能、地热、热泵技术等新能源、新技术,提高清洁能源在终端消费中的比重。
第十七条现状热源的利用
1、罗山燃气热电厂:
近期在罗山燃气热电厂内设置容量为90MW换热首站一座,并为远期扩建预留位置,设置热网加热器1台(容量为90MW)。
第十八条新增热源
1、罗山里昂农林废弃物热电厂:
近期装机规模为1×130t/h循环流化床高温高压农林废弃物锅炉,配套1×30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
该厂建成后,对外最大供热能力为50t/h,将供应产业集聚区的工业热负荷和采暖热负荷。
2、罗山县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厂:
近期装机规模为2×250t/d机械炉排炉+2×22t/h余热锅炉+1×9MW抽凝汽式汽轮机,位于罗山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东侧,罗山县殡仪馆东侧。
3、分布式能源站:
本规划远期建设燃气分布式热力站16座,合计供热能力86MW,合计集中供热面积208×104m2。
该燃气分布式能源站主要考虑自给自足,可作为备用热源,增加供热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其他热源
其他能源如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电力、热泵、热电厂循环冷却水余热等能源,这些热源可作为城市供热的补充热源。
第二十条热平衡
1、近期在停运最大一台供热机组情况下(罗山燃气热电厂一台机组出现故障时,燃气热电厂采用另一套备用机组供热),可以满足100%采暖期最大工业热负荷和81.10%最大采暖热负荷,满足规范的要求。
2、远期在停运最大一台供热机组情况下(罗山燃气热电厂一台机组出现故障),可以满足100%采暖期最大工业热负荷和73%最大采暖热负荷,满足规范的要求。
第四章供热管网系统规划
第二十一条供热管网规划原则
1、满足城市建设的热负荷需要,管网敷设路由尽量与规划道路同步建设。
2、热网走向尽可能靠近热负荷密集区。
3、尽量利用原有热网,进行挖潜改造和扩建。
4、热网布置力求短直,平行于道路,敷设于人行道或慢车道。
尽可能不跨越或减少跨越城市主干道和繁华地段。
5、热水管网以直埋敷设为主,建议采用冷安装或局部加补偿器;蒸汽管网采用钢套钢内滑动外固定直埋敷设,波纹管补偿器补偿。
6、各热源之间的热网考虑联网,并形成环状以提高供热的安全性、可靠性。
7、按近远期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分期分批实施。
第二十二条热力网介质选择
规划拟采用高温热水作为采暖热负荷供热介质,蒸汽作为工业热负荷的供热介质。
第二十三条蒸汽系统规划
在工业区范围内建设蒸汽管网,枝状布置型式,主要采用直埋敷设方式。
凝结水原则上由用户自行利用,暂不考虑统一回收。
1、罗山燃气热电厂蒸汽管网系统
蒸汽管网设计压力0.98MPa,温度280℃。
近期规划支干线如下:
从热电厂引出一条DN700主干线沿九武西路向东敷设至龙兴东路,再由龙兴东路继续向东敷设至工业二路变径为DN400,然后沿工业大道向北一直敷设至龙山大道。
在主干线及支干线上沿途引出分支敷设至末端热用户。
2、罗山里昂农林废弃物热电厂蒸汽管网系统
蒸汽管网设计压力0.98MPa,温度280℃。
近期规划从龙山大道罗山燃气热电厂蒸汽主干线向西敷设至罗武路,在沿罗武路继续向北引出DN300蒸汽管道向北敷设至龙池大道沿途引出分支敷设至末端热用户。
3、罗山县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厂蒸汽管网系统
近期作为集中供热的备用热源,从电厂引出DN300蒸汽管道沿龙山路向西敷设,与工业大道上蒸汽主干线对接,当其中一方热源出现问题进行维修时,打开互联阀门向城区供热。
远期与罗山燃气热电厂和罗山里昂农林废弃物热电厂联网运行,远期最大供热能力20t/h。
第二十四条热水系统规划
采用高温水供热的采暖热负荷,一级供热管网供回水温度为120/60℃,与热用户的连接方式为间接连接,通过各小区的热力站换成75/50℃低温热水供给采暖热用户,敷设方式均采用直埋方式。
一级网介质参数设计压力为1.6MPa,设计温度为120℃/60℃。
热水管网系统规划的总体格局为“远近结合、局部成环、环环相扣、多源互补”,总体分为三横、两纵”环状管网。
近期规划从罗山燃气热电厂向东引出DN800热水主管网,在九五西路、行政大道和北安路三条(东西向)道路上敷设主干线,在灵山大道和江淮路两条(南北向)道路上敷设主干线,沿途变径并引出分支供各热用户,形成“三横、两纵”环状管网。
远期规划从罗山燃气热电厂向西引出DN400热水主管网,沿南环路敷设至西环路,再沿西环路向北敷设至北安路,与北安路近期管网对接,沿途引出分支供各热用户形成环状管网。
近期新建热水管网总长度为23.2km,供热半径为7.9km,管径DN150~DN900;远期新建热水管网总长度为8.7km,远期总供热半径为7.9km,管径DN150~DN500。
第二十五条现状蒸汽管网系统改造
罗山县没有现状蒸汽管网。
第二十六条特殊地段处理
本规划中穿跨越工程较多,预计新建供热管网跨越河流6处。
因此做好特殊地段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穿越、跨越方式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穿越公路:
考虑采用顶管、开挖等方式穿越。
穿越铁路:
采用顶管或箱涵的方式穿越,并事先征得铁路管理部门同意。
跨越河流:
宽度较小的河流可以争取提前下翻从河底穿越,如果现场情况不允许,可另选方案。
对于河面较宽的河流建议采用架空敷设或水平定向钻穿越敷设(限于热水管网工程使用)。
第二十七条管道的防腐与保温
热水管道采用耐温120℃的高密度聚乙烯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质量标准应符合《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GB/T29047-2012)。
蒸汽管道采用无机保温加空气空层加3层PE防腐复合型保温结构,其保温结构形式是工作钢管+离心超细玻璃棉管壳+空气层+外套钢管+3层PE防腐。
第二十八条换热首站和热力站
1、换热首站:
近期在罗山燃气热电厂内设置容量为90MW换热首站一座,并为远期扩建预留位置,设置热网加热器1台(容量为90MW)。
2、热力站:
本规划共计38座水—水热力站,6座汽—水热力站,燃气热力站16座。
近期新建30座,26座水—水热力站,4座汽—水热力站;远期新建30座,12座水—水热力站,2座汽—水热力站,燃气热力站16座。
本规划单座热力站的规模控制在10MW以内,供热面积为3-25万m2,单座热力站占地面积,单台机组者为100-150m2,两台机组者为200-250m2。
热力站一般单层布置,层高≤3~5m。
第二十九条管网调节方式与自动控制
1、调节方式:
热水管网一级管网采用质、量并调的调节方式,二级管网在热力站进行调节,依据室外各采暖用户的热负荷情况,采用质调节与量调节相结合的调节方式。
蒸汽管网根据用户的用汽量变化进行量调节。
2、自动控制:
在热力公司设置中央控制室,分别对热水管网和蒸汽管网进行检测和控制。
热力站各种运行数据传送到中央控制室,中央控制室依据运行情况对每个热力站发出指令,以保证用热安全,同时达到节能目的。
第五章环境保护
第三十条环境保护措施
1、热源厂采用高效除尘和脱硝装置,并采用高空排放。
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2、烟道及污水排出口安装连续监测系统,对各种污染物采取在线监测。
3、热源厂、热力站均采用封闭式或其他有效隔音措施,运转部件采取减震措施,满足周围环境对噪音的标准要求。
4、对热源厂、热力站及生活设施所排废水、污水采取相对集中处理方法,水质达标后回收利用。
5、建立对生物质能燃料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系统管理,减少在各环节中对环境的污染。
第三十一条节能减排
实现以热电联产为主的城市集中供热后对能源进行梯级利用,建成分布式能源站后改善能源结构,增加了调峰能力,辅以太阳能、污水热泵等能源后形成了罗山县可持续发展的集中供热体系。
本规划实施后,可减少燃煤量,相应地减少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
第六章实施规划的措施及建议
第三十二条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政策法规保障
(1)规范供用热行为,促进供热行业健康发展,深化城市集中供热规划成果。
(2)完善供热计量收费办法,制定供热计量收费规划和实施方案,尽快取消按面积收费的方法,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3)建立健全供热计量工程闭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不得”规定,在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和销售等住宅建设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责任制。
(4)城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城市集中供热规划,规划部门需将集中供热规划中涉及到城市用地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城市控规及详规中。
2、组织保障
(1)消除供热区域界限障碍,加强与各热源间的综合协调,建立与资源、环境、空间布局相适应的规划管理机制。
(2)明确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范围和责任,建立责权明确的规划管理体系。
(3)罗山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加强项目的管理。
按照项目的进度和目标要求,组织制定和落实计划。
(4)综合运用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加强宏观调控与管理,指导城市供热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5)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业发展环境。
3、技术保障
(1)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罗山县供热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及施工图,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2)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全面提高供热企业技术能力,加大应用先进的供热技术和设备、提高设备自控水平、改善系统水质环境,逐步降低供热能耗,以适应供热计量的需要。
(3)严格按照我国城市集中供热的各项规范、标准、行业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计参数。
科学设计、精心选型,采用成熟可靠、经济的技术工艺,使改造项目与城市供热规划和新建项目紧密结合。
第三十三条推动供热公司加快集中供热工程的建设,保证其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十四条出台相关政策,扶持集中供热企业的发展。
第三十五条建议
1、近期规划工业热负荷是根据现有工业企业现状用汽情况,在建工业项目的预测用汽量,根据城市发展用地的方向测算的,与实际增长速度和发展地域有出入,远期依据一些企业的改扩建计划考虑了部分新增负荷。
因而,应在适当时间待进一步核实之后作必要的调整。
供暖热负荷是根据现状建筑、供暖面积;城市总体规划中各类用地面积,考虑了规划的建设时序,兼顾现状,按容积率测算的,同时考虑实际发展的可能,进行了修正。
实际实施阶段,可依据发展情况适当调整。
2、规划中即将实施的热源,应落实其燃料的供应,如分布式能源站气源问题,环保容量等问题。
新建热源其除尘及烟尘排放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3、热源建设应与热力网的设计、施工超前或同步进行,以确保热力网建成后能及时供热,达到其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目前对罗山县的集中供热,应加强供热管理、落实热负荷以及落实国内、外配套资金,分期分批实施罗山县的供热规划。
5、加强供热市场监管,理顺市场秩序,规范供热行为。
建立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共同维护供热公司与热用户双方利益,保障供热纠纷在公平的法律框架下客观、公正的得以解决。
6、促进节能政策和技术的推行与实施,尽早制定科学有效热计量收费方法,促进节能政策和技术的推广与实施。
通过热计量的推广,使用户主动节能,以减少热费支出,促使供热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节能的成本体系,以节能方式获得更多的利益,并以市场手段淘汰能耗大、管理水平低的企业,达到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
与此同时,逐步改变传统的室内采暖系统(上供下回、垂直单管顺流系统),改为单管加跨越管系统或双管系统。
以适应“分户循环、分室温控、计量收费”的要求,同时达到节约能源,并满足舒适的供热效果。
7、推行供热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制度建设。
打破垄断,实现供热项目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商业化;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真正建立对投资主体的投资分析约束机制,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
具体方法可采用以相关政策为指导,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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