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院感核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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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院感核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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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院感核心制度
县人民医院
医院感染管理核心制度
(科级)
医院感染管理科修订
2018-03
1.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2.手卫生管理制度
3.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5.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6.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7.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及上报程序
8.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与控制制度
9.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10.病房一般消毒隔离制度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主要是指患者留置导尿管后,或者拔除导尿管48小时内发生的泌尿系统感染,是医院感染中最常见的感染类型。
一、控制措施
1、置管前
(1)严格掌握导尿管的适应症,避免不必要的留置导尿。
(2)仔细检查无菌导尿包,如导尿包过期、外包装破损、潮湿,不应当使用。
(3)根据患者年龄、性别、尿道等情况选择合适大小、材质等的导尿管,最大限度降低尿道损伤和尿路感染。
(4)对留置导尿管的患者,应当采用密闭式引流装置。
(5)告知患者留置导尿管的目的,配合要点和置管后的注意事项。
2、置管时
(1)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认真洗手后,戴无菌手套实施导尿术。
(2)严格遵循无菌操作技术原则留置导尿管,动作要轻柔,避免损伤尿道粘膜。
(3)正确铺无菌巾,避免污染尿道口,保持最大的无菌屏障。
(4)充分消毒尿道口,防止污染。
要使用合适的消毒剂棉球消毒尿道口及其周围皮肤粘膜,棉球不能重复使用。
男性:
先洗净包皮及冠状沟,然后自尿道口、龟头向外旋转擦拭消毒。
女性:
先按照由上至下,由内向外的原则清洗外阴,然后清洗并消毒尿道口、前庭、两侧大小阴唇,最后会阴、肛门。
(5)导尿管插入深度适宜,插入后,向水囊注入10-15毫升无菌水,轻拉尿管以确认尿管固定稳妥,不会脱出。
(6)置管过程中,指导患者放松,协调配合,避免污染,如尿管被污染应当重新更换尿管。
3、置管后
(1)妥善固定尿管,避免打折、弯曲,保证集尿袋高度低于膀胱水平,避免接触地面,防止逆行感染。
(2)保持尿液引流装置密闭、通畅和完整,活动或搬运时夹闭引流管,防止尿液逆流。
(3)应当使用个人专用的收集容器及时清空尿袋中尿液。
清空集尿袋中尿液时,要遵循无菌操作原则,避免集尿袋的出口触碰到收集容器。
(4)留取小量尿标本进行微生物病原学检测时,应当消毒导尿管后,使用无菌注射器抽取标本送检。
留取大量尿标本时(此法不能用于普通细菌和真菌学检查),可以从集尿袋中采集,避免打开导尿管和集尿袋的接口。
(5)不应当常规使用含消毒剂或抗菌药物的溶液进行膀胱冲洗或灌注以预防尿路感染。
(6)应当保持尿道口清洁,大便失禁的患者清洁后还应当进行消毒。
留置导尿管期间,应当每日清洁或冲洗尿道口。
(7)患者沐浴或擦身时应当注意对导管的保护,不应当把导管浸入水中。
(8)长期留置导尿管患者,不宜频繁更换导尿管。
若导尿管阻塞或不慎脱出时,以及留置导尿装置的无菌性和密闭性被破坏时,应当立即更换导尿管。
(9)患者出现尿路感染时,应当及时更换导尿管,并留取尿液进行微生物病原学检测。
(10)每天评估留置导尿管的必要性,不需要时尽早拔除导尿管,尽可能缩短留置导尿管时间。
(11)对长期留置导尿管的患者,拔除导尿管时,应当训练膀胱功能。
(12)医务人员在维护导尿管时,要严格执行手卫生。
三、监督、处罚
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到科室监督导管相关感染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指导。
科室不执行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控制措施的,将扣除科室当月医疗质量分,同时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应条款进行处罚,没有认真落实相关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由科室承担相应的责任。
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导管相关血流感染(CatheterRelatedBloodStreamInfection,简称CRBSI)是指带有血管内导管或者拔除血管内导管48小时内是患者出现菌血症或真菌血症,并伴有发热(>38℃)、寒颤或低血压等感染表现,除血管导管外没有其他明确的感染源。
实验室微生物学检查显示:
外周静脉血培养细菌或真菌阳性;或者从导管段和外周血培养出相同种类、相同药敏结果的致病菌。
一、开展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目标性监测、报告制度
1.科室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血管内导管的正确置管、维护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等相关操作规程。
置管后应追踪观察,及时发现,早期诊断导管相关血流感染患者。
若发现感染患者则须于24小时内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至医院感染管理科。
2.护理部应当建立静脉置管专业护士队伍,提高对静脉置管患者的专业护理质量。
二、控制措施
1、置管时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置管时应当遵守最大限度的无菌屏障要求。
置管部位应当铺大无菌单(巾);置管人员应当戴帽子、口罩、无菌手套,穿无菌手术衣。
(2)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认真洗手并戴无菌手套后,尽量避免接触穿刺点皮肤,置管过程中手套污染或破损应当立即更换。
(3)置管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等医疗用品和各种敷料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4)选择合适的静脉置管穿刺点,成人中心静脉置管时,应当首选锁骨下静脉,尽量避免使用颈静脉和股静脉。
(5)采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皮肤消毒剂消毒穿刺部位皮肤,自穿刺点由内向外以同心圆方式消毒,消毒范围应当符合置管要求。
消毒后皮肤穿刺点应当避免再次接触。
皮肤消毒待干后,再进行置管操作。
2、置管后
(1)应当尽量使用无菌透明、透气性好的敷料覆盖穿刺点,对于高热、出汗、穿刺点出血、渗出的患者应当使用无菌纱布覆盖。
(2)应当定期更换置管穿刺点覆盖的敷料。
更换间隔时间为:
无菌纱布为1次/2天,无菌透明敷料为1-2次/周,如果纱布或敷料出现潮湿、松动、可见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3)医务人员接触置管穿刺点或更换敷料时,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4)保持导管连接端口的清洁,注射药物前,应当用75%酒精或含碘消毒剂进行消毒,待干后方可注射药物。
如有血迹等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5)告知置管患者在沐浴或擦身时,应当注意保护导管,不要把导管淋湿或浸入水中。
(6)在输血、输入血制品、脂肪乳剂后的24小时内或者停止输液后,应当及时更换输液管路。
外周及中心静脉置管后,应当用生理盐水或肝素盐水进行常规冲管,预防导管内血栓形成。
(7)严格保证输注液体的无菌。
(8)紧急状态下的置管,若不能保证有效的无菌原则,应当在48小时内尽快拔除导管,更换穿刺部位后重新进行置管,并作相应处理。
(9)怀疑患者发生导管相关感染,或者患者出现静脉炎、导管故障时,应当及时拔除导管。
必要时应当进行导管尖端的微生物培养。
(10)医务人员应当每天对留置导管的必要性进行评估,不需要时应当尽早拔除导管。
(11)导管不宜常规更换,特别是不应当为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中心静脉导管和动脉导管。
三、监督、处罚
科室不执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控制措施的,将扣除科室当月医疗质量分,同时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应条款进行处罚,没有认真落实相关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由科室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
一、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二、科室必须配备合格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设置流动水洗手,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提倡用洗手液洗手,盛放皂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设施,避免二次污染,应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
三、遵循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严格掌握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指征。
四、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再进行卫生手消毒:
(a)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b)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五、禁止佩戴手部饰物,指甲长度不超过指尖。
医务人员遵照七步洗手法进行洗手或卫生消毒,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s,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
六、配备干手物品,干手巾一人一用一灭菌,盛装消毒巾的容器应每次清洗、灭菌,配备计时装置。
七、每季度对重点部门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并进行相应的致病微生物的监测。
八、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相应要求:
卫生手消毒监测细菌菌落数≦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细菌菌落数≦5cfu/cm2.。
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与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一、必须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
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使用中的戊二醛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不少于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必须每日或使用前进行监测。
三、对消毒、灭菌物品应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消毒物品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四、环境卫生学监测:
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应对手术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病房、产房、内镜室、血液透析室、消毒供应室、输血科、微生物实验室等重点医院感染控制的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
监测方法及卫生学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五、采用各临床医技科室自行采样监测和院感办定期采样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六、各科室应及时对采样监测结果进行登记、汇总、分析:
对不达标之处要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后复查,直至合格为止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以避免以后类似情况发生,确保消毒灭菌质量和环境卫生学达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按照工作流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
二、做好有关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等专业培训工作,提高全体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三、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规定,对医疗废物严格实施分类管理。
四、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五、盛放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外表应有警示标志,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生产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
六、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做毁形处理。
八、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九、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在48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环保部门。
十一、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医疗废物暂存点,并定期消毒和处理;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十二、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洗消毒
十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
十四、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实行责任制。
责任人、管理人及从事医疗废物日常工作的人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十五、本规定未涉及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多重耐药菌(Multidrug-Resistant0rganism,MDRO),主要是指对临床使用的三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同时呈现耐药的细菌。
常见多重耐药菌包括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肠杆菌科细菌(CRE)(如产I型新德里金属β-内酰胺酶[NDM-1]或产碳青烯酶[KPC]的肠杆菌科细菌)、耐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鲍曼不动杆菌(CR-AB)、多重耐药∕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MDR∕PDR-PA)和多重耐药结核分枝杆菌等。
近年来,多重耐药菌已经成为医院感染重要的病原菌。
为进一步加强MDRO的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MDRO在医院内的传播,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对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监测、报告制度
1、重症监护病房(ICU)、新生儿、呼吸科病房、神经科病房、烧伤科病房等为多重耐药菌的目标监测重点部门;长期收治在ICU的患者,或接受过广谱抗菌药物治疗或抗菌药物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留置各种管道以及合并慢性基础疾病的患者等为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监测重点人群。
2、临床科室各科室医师在接诊感染性疾病患者后,应送检相应的病原学标本,并追踪检验结果,及时发现、早期诊断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和定植患者。
若发现多重耐药菌感染和定植患者则须于24小时内填报《多重耐药菌感染∕定值报告卡》至医院感染管理科。
床位主管医师应同时下达“接触隔离”医嘱,所有医护人员均应执行并落实各项预防和控制措施。
二、建立对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监测、报告制度
1、重症监护病房(ICU)、新生儿、呼吸科病房、神经科病房、烧伤科病房等为多重耐药菌的目标监测重点部门;长期收治在ICU的患者,或接受过广谱抗菌药物治疗或抗菌药物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留置各种管道以及合并慢性基础疾病的患者等为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监测重点人群。
2、临床科室各科室医师在接诊感染性疾病患者后,应送检相应的病原学标本,并追踪检验结果,及时发现、早期诊断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和定植患者。
若发现多重耐药菌感染和定植患者则须于24小时内填报《多重耐药菌感染∕定值报告卡》至医院感染管理科。
床位主管医师应同时下达“接触隔离”医嘱,所有医护人员均应执行并落实各项预防和控制措施。
3、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进行细菌培养、鉴定、药敏后,对多重耐药菌应在检验报告上标注,并建立登记制度,对多重耐药菌检测阳性患者予以登记,并立即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4、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天关注收集微生物实验室多重耐药菌检测结果,并在接到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例报告后立即到科室指导消毒隔离和病人诊疗等工作。
二、控制措施
临床科室根据检验科报告结果,对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和定值者实施隔离,科室负责人负责落实病区内MDRO患者的接触隔离措施,监控医师和护士具体执行。
1、应对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和定植患者实施隔离措施,首选单间隔离,也可以将同类多重耐药菌感染者或定植者安置在同一房间。
不能与气管插管、深静脉留置导管、有开放伤口或者免疫功能抑制患者安置在同一房间。
当感染者较多时,应保护性隔离未感染者。
2、多重耐药菌感染或者定植患者转诊之前应当通知接诊的科室,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没有条件实施单间隔离时,应当进行床旁隔离。
3、设置隔离病房时,应在门上粘贴接触隔离标识,控制无关人员进入。
4、进行床边隔离时,在床头上粘贴接触隔离标识,以提醒医务人员以及家属采取床边隔离措施。
当实施床旁隔离时,应先诊疗护理其他病人,将MDRO感染病人的诊疗护理操作安排在最后。
5、应尽量减少与感染者或定植者相接触的医务人员数量。
最好限制每班诊疗病人者为医生、护士各一人,所有诊疗尽可能由专人完成,包括标本的采集。
6、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正确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或延缓多重耐药细菌的产生。
7、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特别是实施中心静脉置管、气管切开、气管插管、留置导尿、放置引流管等操作时,应当避免污染,减少感染的危险因素。
8、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直接接触患者前后、对患者实施诊疗护理操作前后、接触患者体液或分泌物前后、摘手套后等应洗手或手消毒。
9、在实施诊疗护理操作中,有可能接触患者的伤口、溃烂面、粘膜、体液、引流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应当戴手套。
与病人或其环境有大面积接触或病人有大便失禁等情况时,需要加穿隔离衣。
离开病人床旁或房间时,须把防护品脱下,并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10、对于诊疗用仪器、器械等(如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输液架等)应专用。
其他不能专人专用的物品(如轮椅、担架、床旁心电图机),在每次使用后必须消毒。
11、做好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或定植患者诊疗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特别是ICU、新生儿室、呼吸科病房、神经科病房、烧伤病房等重点部门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要使用专用的抹布等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
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设备设施表面,应当每天进行擦拭、消毒。
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当立即消毒。
出现多重耐药菌感染暴发或者疑似暴发时,应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
使用过的抹布、拖布必须消毒处理。
12、锐器放置在锐器盒中,其余医疗废物均放置在黄色垃圾袋中按医疗废物处置。
13、患者隔离期间要定期监测多重耐药菌感染情况,直至临床感染症状好转或治愈方可解除隔离。
三、监督、处罚
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天按照检验科填报的《多重耐药菌监测报告》到科室监督MDRO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指导,对MDRO的患者进行追踪,直至解除隔离。
科室不执行MDRO控制措施制度的,医院感染管理科将扣除科室当月医疗质量分,同时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应条款进行处罚,没有认真落实MDRO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由科室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一、医护人员诊治、护理患者时衣帽整齐,为保证无菌或防止交叉感染,必须戴口罩。
二、为防止血液、体液等可能造成交叉感染,操作时必须按程序使用防护具,如口罩、手套、防护镜、隔离衣等。
三、使用热力灭菌器、化学消毒剂、紫外线灯时应注意防护,以免造成烧伤、灼伤等。
四、搬运救护外伤出血患者时,除戴口罩、手套外还应穿防水隔离衣。
五、疑有特细菌、病毒感染者必须按有关规定传染病法进行隔离、防护、转院、运送、消毒。
六、医护人员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或消毒。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及上报程序
为规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的管理,提高医院感染暴发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特制定本程序。
一、医院感染暴发的定义:
医院感染暴发:
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现象。
二、处理流程:
临床科室发现3例及以上院感病例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立即组织临床院感小组到病房核查,在确认暴发时立即报告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隔离病人加强消毒,同时查找感染源及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制定控制措施,分析调查资料 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三、报告
(一)口头报告:
1、临床科室发现3例及以上医院感染病例时,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
2、感染管理科调查有医院感染5例以上疑似病例或3例以上确诊病例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
3、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时,医院应于1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书面报告:
经核查确诊后感染管理科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医院感染管理小组递交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科室、医院感染暴发时间、医院感染暴发病例数量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医院感染暴发的可能原因、医院感染病例处置情况及控制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四、应急处置:
(一)隔离诊治病人
1、将院内感染病人及疑似病人分室诊治,与其它普通病人进行隔离。
2、将传染病人及时转送隔离病房进行正规的治疗和护理。
3、相关科室联动及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查、环境卫生学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二)环境处理
院感专职人员现场指导,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及医疗垃圾处理工作。
(三)流行病学调查
1、对所有院感暴发病例进行查看、了解病史、核查实验室检验结果,开展相应的流行病学调查。
2、进行核实会诊,确认是否为真正的院感暴发或流行的存在
3、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及时完成调查报告。
五、制定控制措施:
(一)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控制医院感
染。
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和执行控制措施。
(二)积极做好诊治控制工作。
(三)根据感染暴发或流行的调查和控制情况,实时调整相应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用关闭病房等措施。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及报告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对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感染监测,以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特点,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及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并且保证感染病例病原微生物检测率≥50%。
三、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并且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和“医院感染个案调查表”
四、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五、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作好讨论记录,讨论后能确定的按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六、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研究、分析,最后认定或否定。
七、临床医生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和“医院感染个案调查表”、“医院感染个案登记表”。
“医院感染个案登记表”作为病历的组成部分,列病历最后一页。
八、填表质量作为甲级病例评分标准的内容之一,纳入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和医院目标考核内容,实施目标考核。
抗菌药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一、应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禁忌证,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根据药物敏感实验,选择敏感的,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严格掌握与控制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测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
三、尽量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不当和对其的依赖性。
四、已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疑为病毒性疾病的不使用抗生素。
五、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
对于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送培养后,可试选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出来,再按药敏指导用药。
六、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易造成耐药菌株的产生,引起皮肤的过敏反应,尤以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宜使用。
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等。
七、联合使用抗菌素,必须有严格的指征。
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作用,并达到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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