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认定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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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核定细则(试行)
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的重要力量。
为加强学校社团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社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及《安徽财经大学教育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称的社团是按《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规定成立,并在学校团委注册的社团。
第二条指导教师是指导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社团健康发展的教师,负责对社团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
指导教师工作是社团正规化建设的必备条件,是对全校学生开展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社团指导教师聘任
第三条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规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团指导工作;
3.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定造诣;
4.愿意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6.具有适应社团管理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指导教师原则上从本校教师中选聘,每个社团原则上聘请一名指导教师。
聘请前须经社团挂靠单位及学校社团管理部门的审定。
第五条社团聘请指导教师在挂靠单位指导下进行,社团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团体指导教师变更申请表》,经过挂靠单位审核,学生社团管理部门备案后完成聘任,并由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颁发聘书。
指导教师原则上聘期为2年。
第六条指导教师如有变更,需要按照本章要求重新聘请。
第三章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第七条应专注于社团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八条积极参与社团的建设,指导学生规划社团发展,经常参加社团活动。
第九条及时了解掌握社团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结合自身教学科研,为社团开设专题培训讲座,指导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十条加强与社团挂靠单位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利益。
第十一条加强对社团的管理,引导社团规范化发展。
指导建立健全社团内部管理制度,对社团及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并对社团负责人的调整提出建议,推动社团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团管理部门有权解聘社团指导教师:
1.违反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社团指导教师没有履行本细则第三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3.指导教师行为违反学校、社团管理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
4.指导教师不能胜任或不适合作社团指导工作;
5.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
如社团原指导教师经批准被解聘的,社团在挂靠单位的指导下按照本细则第二章重新聘请指导教师。
第四章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认定
第十三条学校团委负责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的认定,每年认定一次,每年12月认定。
第十四条基础工作量认定,上限5课时。
指导教师培训指导社团工作,每年按实际指导次数核定工作量,一次指导(不少于45分钟)按1个课时认定工作量。
第十五条其他课时认定,上限5课时。
1.社团(活动)获得上级媒体宣传报道,同一宣传报道事项不重复计算。
(1)省(部)级以上新媒体平台(网站、微信、微博等)获得宣传报道一次,指导教师按0.5个课时认定工作量;
(2)在省(部)级以上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或国家级官方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一次,指导教师按1个课时认定工作量;
(3)在国家级传统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一次,指导教师按2个课时认定工作量。
2.社团(活动)获得上级表彰,一个参评年度内不同级别的同一荣誉不重复计算。
(1)以社团名义参加学校重大工作(活动),获得校级表彰的社团,指导教师按1个课时认定工作量;
⑵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指导教师按2个课时认定工作量;
(3)获得国家级表彰,指导教师按4个课时认定工作量。
第十六条工作量认定程序
1.指导教师培训指导社团工作,社团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明材料至学生团体联合会;
2.社团(活动)获得上级媒体宣传报道,社团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支撑材料至学生团体联合会;
3.12月底前,社团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汇总表》(附件),连同证明材料(纸质版)经社团挂靠单位审核、校团委认定,确定最终工作量。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安徽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汇总表
指导教师工号
社团名称
指导教师姓名
工作时间
20年月〜20年月
序号
指导日期
指导内容简介
工作量
合计
序号
报道时间
宣传报道的标题、宣传的平台和所属板块
工作量
合计
序号
表彰时间
表彰内容和表彰单位
工作量
合计
总计
指导教师签名确认:
挂靠单位(盖章)确认:
校团委(盖章)确认: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校团委存档,一份挂靠单位留存,一份作为指导教师津贴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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