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C类安全员考试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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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C类安全员考试重点
江苏省C类安全员考试重点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1、《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基本方针
2、五大高危行业矿山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死亡人数排第二,事故发生的概率排第一
3、德国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以资产所有者为主
4、安全生产:
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保证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的总称\P17
5、安全生产管理四要素:
管理的主体即管理者、
管理的客体即管理的对象、
管理的手段及管理的方式方法、
管理的目的P18
6、管理的基本特征:
核心是处理各种人际关系、管理的本质是创新P18
7、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格局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改革开放初期)—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现在)P19
8、企业负责是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基础,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P19
9、封闭原理:
是指任何一个系统内的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运动。
一个有效的现代管理系统,必须是一个封闭系统,而且为使系统运转状态优良,可以采用多级闭环反馈系统P21
10、人本原理核心:
如何调动人的积极性P22
11、人本原理二级原理:
能及原理,动力原理,激励原理
12、激励原理就是用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3、安全生产基本原则:
宪法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这是国家和和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4、管生产必须管生产原则
15、三同时原则:
必须与主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原则:
全员性、每年至少一次
17、三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顺序不得颠倒)
18、三同步原则P23
19、四不放过原则:
发生安全事故后原因分析不清,没有受到教育、没有防范措施、有关领导和责任者没有追究责任不放过P24
20、“五同时”: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组织管理环结中去
21、安全生产管理三大基本措施:
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P24
2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这一规定,把企业主工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规定为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23、安全生产业绩:
自考核之日起,所在企业或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
1、法律是指狭义的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
2、不能向法律责任主体实施和追究法律规定之外的责任,任何主体都有权拒绝承担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的责任
3、凡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必须是独立承担责任,即只能限于违法者本人,不能株连其亲属或其他人
4、法律责任的认定特殊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一概遵守过错原则,会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补偿,也不利于从事高危业务的人增强责任感。
无过错原则仅适用于特殊民事侵权行为(高空坠落))、连带责任(在追究法律责任必须坚持责任自负原则。
但这并不排除在民法和行政法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允许有连带责任或者责任转移的存在)
5、处罚法定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的授权的组织,他们拥有法定的处罚主体资格,这些具备了主体资格的机关和组织行使处罚权时,还必须遵守法定的职权范围和程序,不得越权和滥用权力
6、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外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等7类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主体对持有许可证和执照能从事该类活动的相对人,因其有违法行为而在一定的期限内暂行扣压其执照和许可证,使其暂时失去从事该类活动资格的处罚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只能由公安机关实施
7、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处罚主体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和方式包括:
1简易程序2普通程序(是对一般违法案件实施处罚的基本程序,这种程序相对严格、完整、适用广泛)3听证程序4执行程序
听证程序:
不是一种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行政处罚程序,而只是普通程序中的一道环节。
执行程序:
在执行当场收款程序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8、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有: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9、两院公告不仅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中作为重要办案依据中,在办理其他生产安全刑事案件中也成为重要的办案依据
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增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缺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1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暂扣安全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般事故—暂扣30-60天
较大事故—暂扣60-90天
重大事故—暂扣90-120
12天内第二次发生安全事故:
一般事故加30天
较大事故加60天
重大事故或者暂扣超过120天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建筑施工企业瞒、谎、迟、漏报事故的,在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外罚的基础上,再处延长暂扣30-60日的处罚,超过120天即可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6、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强制性标准,责令停止执业3-12个月。
情节严重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终身不予注册。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7、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8、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事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9、发生矿山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后果:
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
1、力的三要素:
大小,方向,作用点
2、工程上把物体相对于地球处于静止或做匀速直线运动的状态,称为物体处于平衡状态,简称平衡
3、二力平衡定律:
作用在同一物体,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条直线上(等值,反向,共线)
4、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定律:
两个物体,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条直线上
5、工程中一般将构件限定在弹性变形范围内
6、临界压力就是使压杆丧失稳定时的最小轴向压力值
7、电压,丙点间电位的差值叫电位差,也叫电压。
电压的方向:
规定电压方向,即从高电位指向低电位
8、电荷在导体中有规则的定向运动叫电流。
它在数值上等于单位时间(秒)内通过导体截面积的电荷量,电流的方向:
规定正电荷运动的方向作为电流的方向。
9、导体对电流的阻力叫电阻,单位欧姆。
常用的还有千欧,兆欧
10、一段电路的欧姆定律:
流经电阻的电流与电阻两端的电压成正比,与电阻的阻值成反比
11、全电路欧姆定律:
在闭合电路中,电流与电流的电动势成正比,与内外电路电阻的阻值之和成反比。
12、本相负载不对称,只能作三相四线制星形连接,中线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绝对不允许断开的。
13、人体运动系统由骨、骨连接和骨骼肌三部分组成
14、劳动过程中循环机能的变化,体力劳动开始时,心跳在15-30内即开始增加,劳动停止后,心跳可在15秒后出现减少
15、事故与不安全行为,不安全动作以及不安全心理状态有着密切关系,可避免的责任事故占98.53%
16、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分析侥幸心理、冒险行为、思想麻痹、技术不熟练、安全意识淡薄
17、影响安全心理因素注意与安全的关系、情绪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厌倦与安全的关系、心理疲劳与安全的关系、心理挫折与安全的关系、态度与安全的关系、生活事件与安全伯关系
18、从心理规律预测事故假期结束后的三天极易发生事故、根据性格、气质安排工作避免事故、分析判断事故中的行为动机、利用生物节律预测事故,存在着一个人23天为周期的体力盛衰期,28天为周期的情绪波动期、33天为周期的智力波动期
19、安全教育的心理方式解释、劝慰、说明、感染、奖惩、社会舆论
20、操作人员必须集中注意,防止单调的环境,避免注意力分散。
能引起“注意”的事物,如果反复多次的出现,就会使人单调,易于疲劳。
这样就不会再引起人们的注意,于是就要理智控制,加强主观努力,达到注意
21、教育对人的发展具有必要性和主导性
22、安全教育基本出发点:
尽可能给受教育者输入多种“刺激”;促使受教育者形成安全意识;促使受教育者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判断与行动;创造条件促进受教育者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
23、在水与气共存的范围内,当家气中的水汽与水之间达到动态平衡时,这样空气中的水汽叫做达到了饱和,饱和水汽的压强叫做饱和水汽压,当温度在17度-23度时,事故发生率较低
24、ISO估计,在95dB(A)的条件下,工作30年后,噪声性耳聋为30%,规定工作地点噪声容许标准为85dB(A)
25、人机系统:
人的子系统—机的子系统—环境子系统组成
26、引进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可以通过分析,了解系统的薄弱环节所在及危险可能导致事故的条件,可以从定理概念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通过评价和优化技术,可以找出最适当的方法,使各系统之间达到最佳配合,用最少的投资达到最佳的安全效果和大幅度减少伤亡事故的目的。
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不仅适用于工程,而且适用于管理
27、ABC法:
根据某一类事物已知的数据,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对其进行分析,排队和分类,以抓住主要矛盾进行相应管理的方法。
A—关键少数,B—一般管理对象,C—次要多数
28、PDCA循环:
计划,实施,检查,处理。
基本物点是大环套就环,小环保大环,相互联系,彼此促进。
第四章安全生产条件与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管理
1、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安全生产条件。
第一次明确提出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为(13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最重要)。
2、国务院颁发实施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第六条提出了13项安全生产条件,其中85%是与人的安全行为因素有关的条件。
生产安全事故与人有关的因素为88%,与物有关的为10%。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共12项(全选)
4、安全生产条件的特征:
1人为性2前置性3充分性4约束性5动态性6可控性7均衡性
5、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并加强对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
6、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依据和内容
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衍生出的管理手段。
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不同于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评价,最大的特点:
对人的安全行为评价和监督。
经江苏省建设厅批准,2012年施行的《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DGJ32-J55-2012)。
基本满足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有关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要求。
7、安全生产条件基本评价方式:
1企业安全生产条件、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3安全生产条件综合评价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是指对施工企业本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和专业公司),不包括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8、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方法:
逐项评价——逐项分解——定性评价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它是事先采取的防范措施,将可能发生的等级事故损失和不得影响减少到最低的有效办法。
10、施工现场救援组织与人员要求:
施工现场应落实本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分工合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联系方式落实、实行总承包的应将分包单位人员纳入救援组织、定期举行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管理要求。
11、事故特征:
因果性,随机性,潜伏性,可预防性
12、事故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
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10-30人死亡,或者50-100重伤,或者5000万-1亿
较大事故:
3-10人死亡,10-50重伤,1000万-5000万
一般事故:
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
13、“五大伤害”:
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包括起重伤害)、触电。
占事故总数的85%其中高处坠落占到事故比例的45%
14、隐患:
潜藏着的祸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活动中未被人们发现或者被人们忽视的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重大生产安全事件的意外变故或者灾害。
分为:
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就是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咱类型。
15、触电后1分钟开始救治者,90%有良好效果;触电后6分钟内开始救治者,50%可能复苏成功;触电后12分钟再开始抢救,很少救活
16、伤员面部苍白,口唇紫绀,瞳孔扩大,对光反应消失,脉搏消失,血压降低。
这种状态的伤员必须立即在现场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并同时向医院告急求救
17、立即切断电源,使伤员脱离继续受电流损害的状态,减少损伤的程度,同时向医疗部门呼救,这是能否抢救成功的首要因素。
第五章施工企业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指企业及企业内部各层次所形成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如机构设置,组织形式,决策权限,监督方式,调节机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转的标志是所属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是否正常运转,其中包括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
3、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是内因。
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和审核是外部监管,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和审核就是外部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监督管理的形式
4、企业建立的是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生产经营管理体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一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建立采取分级管理的形式,一般可分为三层:
总公司(公司)施工项目部、班组(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
6、操作层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环节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操作层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
7、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完善的重要评价依据,正常运转的标志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的正常运转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没有好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就难有好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施工现场安装生产管理参差不齐、悬殊较大,其主要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问题
9、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企业标准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
10、1963年形成现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五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报告调查制度
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最重要、最基础、最核心的管理制度
12、应建立动态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封闭原理和PDCA管理方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3、企业、分公司和施工现场项目责任人均是本企业或者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14、安全生产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6项安全生产职责:
建立建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5、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罚20%-50%)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三大基本措施之一
1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如下规定:
1施工单位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3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培训。
18、施工现场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不包含企业以及上给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等。
安全生产检查不仅仅是对物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也应对人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的最终目的消除隐患
1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考核包含建筑租赁单位、劳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2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具体要求:
应有针对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具体报告、统计的管理措施,有落实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管理要求
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由各级政府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火灾事故发生之日7日内
23、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等造价为计提依据(合同价)安全费用提取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安全事故最高。
2%1.5%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2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多选)
25、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所谓独立,即只管安全管理,不管其他。
26、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
27、总承包:
特级不少于6人,一级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不少于3人,施工承包一级不少于3人,二级不少于2人,劳务分包不少于2人
28、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1)总承包单位:
(1)建筑工程:
按建筑面积配备:
1万平方米以下不少于1人
1-5万平方米,不少于2人
5万平方米及以上,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5000万元以下工程,不少于1人
5000万-1亿元,不少于2人
1亿元及以上,不少于3个,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
(1)专业承包单位,至少1人;
(2)劳务分包,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准上增加
(4)施工作业班组可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9、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0、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俗称三类人员。
31、建设部规定特种作业工种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32、根据国家有关行政许可证管理要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实行考核与培训相分离的原则
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考核,也包含用人单位对建筑施工特种人员的考核。
用人单位考核包含建筑租赁单位,劳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业等单位对建筑施工特种人员的考核
34、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性质:
保障性、法定性、互济性、福利性、普遍性
35、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36、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国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
从2011年1月1日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达到60万元。
20倍最低60万一次性发送。
第六章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1、危险源:
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者上述情况的组合所形成的根源或者状态称为危险源。
2、危险源管理:
企业应对危险源识别,列出危险源清单,一一进行评价,、必须有文件记录。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4、危险性较大土方开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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