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安全监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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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安全监理方案
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
工程监理06合同段
安全监理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理单位:
城建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17年05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一)工程项目及周边环境简介
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土建监理06合同段,其中含土建施工10标段和土建施工11标段,项目概况见表1。
表1工程概况表
工程名称
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10标段
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11标段
工程地点
从长春北路一三0中站开始,沿长春北路向北,途径四工站,至百园路车辆基地
建设单位
中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城建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单位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土建施工10合同段)、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建施工11合同段)
计划开
工日期
2017.3.10
计划
竣工
日期
2021.12.30
工期
天数
1756天
工程项目:
土建施工10合同段包括:
四工站、一三〇中站~四工站区间、四工站~百园路车辆段出入段线区间;项目全长3211.6米;
土建施工11合同段包括:
百园路车辆基地段建筑面积共计68834.61㎡(运用库、综合楼、物资总库、工程车库、动态监测棚等)
工程项目沿长春北路敷设,沿线地形较平坦。
一三O中站~四工站区间沿线以绿地为主,少量商业和居住用地,道路下方管线较多。
区间隧道道路上方路侧敷设有110KV千伏高压电力架空线,线塔基础距离区间隧道结构水平最近距离约7.62m。
四工站是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的第18座地下车站,位于长春路与城北主干道交叉路口。
四工站~百园路车辆段出入段线区间部分沿长春北路敷设约530m后,即以450m半径向西进入地块内,最终朝西接入百园路车辆段,沿线地形较平坦,该明挖段周边主要建构筑物有:
军事用地围墙、新建北沿天津路(未通车)。
该明挖段临近的主要管线有:
DN315给水管(未使用)、DN600雨水管(未使用)、DN500污水管(未使用)。
百园路车辆基地与正在建设的1号线百园路车辆基地共址,位于城北主干道以北、北京北路以东地块内。
东侧临靠天津路;南侧临靠1号线百园路车辆基地;西侧临靠北京北路;北侧至百园路新村。
1.2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城建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1.3工程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3月10日开工,2021年12月30日完工。
二、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监理合同,本项目的监理范围为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土建10:
一三O中站~四工站(盾构)区间、四工站、四工站~百园路车辆基地区间;11标段:
百园路车辆基地站的施工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
1、永久工程的施工监理:
1.)一三O中站~四工站(盾构)区间:
长度为800.195m;
2.)四工站:
车站总长383.5m;
3.)四工站~百园路车辆基地区间:
总长2064.51m;
4.)百园路车辆基地站:
建筑面积共计68834.61
3、临时工程的施工监理
(1)临时设施;
(2)场内施工用水;
(3)场内施工用电;
(4)施工区域内障碍物清除及处理等;
(5)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保护等;
(6)临时工程的施工、安装及拆除。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监理。
5、施工过程中消防、维稳、扬尘治理监理。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安全生产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委托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把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应专门列入施工安全级文明施工监理的内容,制定安全监理方案,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2、对承包人的文明施工、安全检查、事故预防工作、扬尘治理、消防及维稳工作作为监理的日常工作,掌握标段安全生产状况,对重要的薄弱环节、重大危险点、危险源,进行安全监理旁站;
3、必须按照有关的施工安全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4、对施工过程进行有目的巡查,督促承包人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与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研究,书面提出要求并督促承包人改进;
6、对涉及施工安全的支撑体系、大型垂直运输设备等重要临时设施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向承包人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7、审查特殊机械的年检合格证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8、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配合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站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立即发出监理通知,按监理通知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要求,督促、跟踪承包人“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
对未按要求整改的承包人,即再发出第二次监理通知。
对两次发出整改通知而拒不整改的承包人,监理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报告,并配合委托人采取必要的措施,落实整改;
9、合同执行期间,接受委托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按统一的表格形式,逐月向委托人安全管理等职能部门递交书面安全监理工作报告,如实反映标段本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下月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
10、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作出快速反映,在一小时以内向委托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报告,并督促承包人进行事故的及时上报和配合调查、处理与统计工作;
11、做好以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1)编制施工安全管理程序、施工安全控制计划及应急预案(具体参照指挥部管理办法执行),制订安全控制保证措施;
(2)制定施工安全目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3)抽查承包人的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情况,检查承包人特种工人上岗证,检查承包人的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4)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参加每月定期安全检查,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分析安全状况并提出安全预控意见。
(5)参加事故现场调查和安全事故分析会议,协助委托人处理安全事故,起草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6)每周提交安全、文明检查报告,协助委托人总结每季度的情况是否达到施工安全目标;
(7)每月提交安全文明检查评比报告。
3.2文明施工
1、检查承包人办理的临时占路许可证、渣土处置证、排水管道报批手续、夜间施工许可证等。
2、督促并检查承包人按规定作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拦的设置。
3、检查并审核承包人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并督促承包人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防止事故发生。
5、检查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进行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
6、检查并督促承包人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7、检查并督促承包人严格控制施工噪声。
8、检查并督促承包人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9、工程竣工后,检查并督促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理工作。
10、督促承包人落实防汛、防涝、防火、防污染等措施。
1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业主汇报。
12、加强文明施工的检查,每周组织文明施工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13、督促承包人在醒目位置设置六牌一图。
14、督促承包人落实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启用PM10检测设备及喷雾设备。
15、督促承包人坚决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下发的维稳管理办法对现场进出人员进行有效检查管理及维稳防护工作。
16、督促承包人按照创城要求,在施工区域张贴创城精神文明宣传标语。
四、安全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理,无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
施工现场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文明施工的统一标准。
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
五、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5.1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
(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1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
5.2已颁布标准及有关规定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5)
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l60--2016)
4、《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l62--2014)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3J46—2005)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9、《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2011)
5.3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它相关附件
5.4设计图纸
由建设单位提供认可的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及其它勘察、设计、管线等批准文件。
5.5其它
1、经审批同意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应急预案。
2、建设单位认可的监理规划。
3、其它相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文件。
六、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管理网络
安全监理工程师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7.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本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细则;
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签署意见;
6)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7)检查和督促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8)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9)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等;
10)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定期审阅安全监理日记并签字;
12)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3)负责处理本项目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
7.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管理职责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把上述1、2、3、4、5、6、7、9、10项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7.3、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6)核查施工起重机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7)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
8)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报告;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10)起草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1)编写安全监理月报。
八、安全、文明监理工作流程
8.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总承包单位编制
监理单位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书面意见
不同意
同意上报
业主审核
不同意
同意
实施
组织有关各方处理安全事故
承包单位落实整改
监理工程师检查执行情况
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检查、督促、整改、消项
通知通知
上报
业主
8.2现场巡视、旁站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制订安全监理巡视、旁站计划
安全监理人员编制
不同意
项目总监审核
同意
实施
对关键工序的高危作业
现场巡视、检查
对施工过程巡视检查
查
出查
问出
题问
题
巡视、旁站检查记录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处理
处理
8.3大型机械进场监理审核工作流程
大型机械报验报审
填写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不不
合合
格格
大型机械进场检验
1.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2.安全操作规程
3.消防器材
4.人员操作证件齐全
监理审查:
1.安全检验合格证
2.检验报告
3.外借设备必须有租赁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4.人员操作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合格合格
监理审批
8.4特种作业人员、特种岗位人员监理审核工作流程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岗位人员上岗证及报审表
(原件、复印件)
不
符
合
规
定
监理审核上岗证原件与复印件及报审表
(原件、复印件)
退
还
符合规定(原件退还)
安全监理人员签发审查意见
符合规定
报审表审定、签证、盖章
九、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9.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会议,并做好记录。
(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开工条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当专项保护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3)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签订情况。
(4)审查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分包工程的性质及其是否能胜任此工程。
(5)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是否有效。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是否编制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若已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施工总平面图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7)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是否齐全有效;
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应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已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报告是否有书面报告,审查报告的签署是否齐全有效;
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行意见进行完善;
(8)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是否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3)检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是否齐全有效;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6)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9)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进行交底。
9.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录项目监理日记、安全巡视检查记录或安全监理日记中:
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应持证上岗人员的上岗资格;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抽查施工前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较大记录是否履行签字手续。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上报。
十、安全监理方法和措施
10.1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0.2安全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日记和安全巡视检查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设施、防汛、维稳、扬尘治理、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监理派人参加并做好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对施工现场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其严重程度及时签发相应的书面监理指令。
10.3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10.4安全专题会议
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10.5安全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
监理指令分为四种形式:
(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隐患,凡整改能立即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日记和安全巡视检查记录中予以记录。
(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实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日记中记录整改情况。
(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应抄报给建设单位。
(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5)监理报告
1)项目监理机构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向安全监督站和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安全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十一、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及措施
(1)桩基施工
施工项目
施工内容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安全监理措施
桩
基
工
程
桩机安装
1.超高限位装置。
2.钢丝绳规格、完好程度。
3.机械润滑、螺栓紧固。
4.电气设备。
1.当桩基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相关资料。
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3.核查《桩机合格证明书》和《施工机具验收记录表》
桩机移位
1.桩机行走路面的地基地耐力。
2.桩机吊桩。
1.提请建设单位提供地质勘测报告,查看打桩区域有无软土地基。
2.查看打桩区域有无回填土现象。
3.当地基地耐力小于8.5N/cm2时,督促施工方做好路面的加固或夯实工作。
4.采用桩机吊桩时,巡视检查桩与桩机的垂直距离是否违章,是否在场地上以直接拖桩代替水平运输情况。
桩基施工
1.施工安全区域。
2.操作安全事项。
1.巡视检查桩机作业区有否警告标志,垂直半径范围内和桩锤或重物下方是否有人违章穿行停留,桩锤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是否在5m外监视,压桩时非工作人员是否离机10m以外。
2.巡视检查有否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现象。
3.巡视检查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是否违章离开岗位。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施工项目
施工内容
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安全监理措施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建筑物、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施工时与线路的安全距离
1.建筑物(脚手架等)与外电架空线路的安全操作距离。
2.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垂直距离。
3.起重机械或吊物与架空线路的水平距离。
4.开挖沟槽时与埋地电缆的安全距离。
1.督促施工方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2.巡视检查有否违章作业情况。
3.地下作业前督促施工方查明地下管线位置分布。
用电设施的接零和接地
1.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接零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零。
2.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的接零或接地。
3.只允许作保护接地系统的安全措施。
4.电力系统的相线和接零。
5.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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