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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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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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修订)
(修订制度.修订时间2016.3.18)
1.“急诊绿色通道”是指医院为畅通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流程、挽救患者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
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2.“急诊绿色通道”救治范围
各种急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三无”人员(无姓名、无家属、无经费);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6小时)内危及生命。
分类如下:
2.1创伤急救绿色通道:
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大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损伤出血、张力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电击伤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重度休克等。
2.2心脑血管绿色通道:
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各种昏迷等。
2.3妇产科绿色通道:
紧急意外急产、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2.4其他危及生命的绿色通道:
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重症酮症酸中毒、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等。
3.“急诊绿色通道”工作程序
3.1院前急救:
急诊科医护人员接到院前急救电话后,询问患者的数量及病情,如为成批患者,立即报告科主任协调全科力量做好抢救准备,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急诊应急预案和流程,力量不足时汇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动员全院力量抢救。
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医院指挥和安排。
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现场急救,具备转运条件后转院内处理。
转运前应先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做好“急诊绿色通道”启动准备工作。
3.2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衔接
3.2.1急诊科与“120”患者转接流程:
急诊科接“120”急救中心电话后做好接诊准备,双方交接(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生命体征、诊断、处置情况、目前病情)并签字。
3.2.2如为患者自行入急诊科,接诊医师判断患者病情需启动“急诊绿色通道”时,上报急诊科主任;
3.3急诊科患者的处置:
3.3.1接诊护士负责5-8分钟内完成患者体位摆放、吸氧、心电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等)备用,建立急诊抢救病历。
3.3.2接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初步判断患者病情,下达抢救医嘱、会诊医嘱、检查医嘱、手术医嘱等。
抢救患者生命时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
3.3.3必要时通知相关专科的专业人员到急诊科会诊(院内10分钟,院外20分到急诊科)
3.4各科室对急诊绿色通道患者的处置
3.4.1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来不及办理相关手续时,实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
相关科室需全力配合,优先收治,不得推诿和延误抢救。
3.4.2抢救结束后患者所在科室负责协助补办住院手续,补记所产生的费用。
3.4.3紧急抢救患者生命,但患方无法履行患者知情同意手续时,接诊医师应报医务处处理。
3.4.5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3.5“急诊绿色通道”与病房、其他医疗机构转接流程:
3.5.1复合伤患者,接诊医师可邀请相关多学科会诊,需要入院治疗的,按威胁患者生命的疾病顺序收治到相关专科,如有异议,由急诊科接诊医生决定收治科室,已决定的收治科室不得拒收病人。
3.5.2经急诊科急救处理后收入院困难,或应患者本人要求转其他医院时,转接流程:
急诊科电话联系其他医院,告知病情,交代需准备事项、携带必要物品,将患者送到其他医疗机构、双方交接患者(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生命体征、诊断、目前病情)并签字、交接完毕。
4.“急诊绿色通道”相关科室职责、配合流程和要求
4.1急诊科
4.1.1急诊科实行24小时接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4.1.2与“120”、各基层医疗机构、各级医院联系患者接诊、转诊事宜。
4.1.3“急诊绿色通道”患者分诊、接诊,实行病情分级分区管理。
4.1.4接诊人员要严格把握“急诊绿色通道”适应症,急诊科主任负责启动“急诊绿色通道”。
4.1.5对于需要紧急入院治疗患者,及时办理或指导患者家属办理相关入院手续,急诊付费手绪。
4.1.6患者初步急救处理,完善必要检查项目。
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实行协作协调机制,通知相关专科医师急会诊。
4.1.7急诊科接诊人员遇大批量患者需医院协调时,应逐级汇报至急诊科主任、医务处或总值班。
4.1.8组织拟定诊疗方案并实施,决定患者下一步去向。
4.1.9通知住院收费处、药房、相关医技科室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服务。
4.1.10紧急抢救患者生命时,组织做好医患沟通,做好相关记录。
4.1.11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临床科室做好患者交接工作。
4.1.12急诊高危患者(符合住院指征的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梗死)在“急诊绿色通道”平均滞留时间要小于60分钟,颅、胸、腹腔内出血需要紧急手术的应力争在30分钟内到达手术室。
4.1.13急诊科要认真登记“急诊绿色通道”患者接诊情况。
完善医疗文书记录。
4.2重症医学科:
4.2.1重症医学科对标有“急诊绿色通道”标识的病人需全力配合,优先收治,不得推诿和延误抢救。
4.2.2执行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标准,与急诊科、各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患者交接工作。
“急诊绿色通道”患者术后需送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接手术室通知后10分钟内做好接诊准备及患者交接工作。
4.2.3患者收住重症医学科室,除做好患者生命支持治疗外,注意观察患者各项生命体征,负责请相关专科会诊,落实会诊医嘱。
4.2.4其他重症医学科的日常诊疗、医患沟通工作。
4.3手术室:
4.3.1手术室接急诊手术通知后,要求在10分钟内做好手术接诊准备,保障麻醉安全。
4.3.2与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各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患者的交接工作。
4.4导管室:
4.4.1保持急诊介入24小时畅通。
4.4.2与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各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患者的交接工作。
4.4.3配合完成急诊心、脑血管等介入诊疗,保障患者全。
4.5各相关临床科室:
4.5.1接急会诊电话后在10分钟内前往急诊科或相关科室进行急会诊。
4.5.2提出本专业内检查、诊断、治疗建议,做好专科处置,提出急诊手术或择期手术建议并实施。
4.5.3患者收住本科室时,如有其他专业疾病,负责请相关专科会诊、处置或转科治疗。
4.5.4按照专病专治及首诊负责原则,负责非本科患者的查房、提出诊疗意见或手术等,直至患者病情稳定。
4.6各相关医技科室
4.6.1实行24小时服务。
4.6.2为“急诊绿色通道”患者提供先抢救后结算服务,要给予优先检查、优先报告检查结果。
急诊检查结果按规定时限报告。
4.6.3与临床科保持有效沟通。
4.7药房:
4.7.1实行24小时服务。
4.7.2为“急诊绿色通道”患者提供先抢救后结算服务。
4.7.3与临床科保持有效沟通。
4.8住院收费处:
4.8.1实行24小时服务。
4.8.2优先为“急诊绿色通道”患者办理入住院手续,并提供先诊疗后结算服务。
4.8.3抢救结束后与临床科室沟通,为患者补办住院交费手绪,补记所产生的费用。
4.8.4与临床科保持有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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