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竞赛规程.docx
- 文档编号:8692975
- 上传时间:2023-02-01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0.49KB
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竞赛规程.docx
《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竞赛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竞赛规程.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竞赛规程
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预赛
时间:
2019年6月11日-6月20日
地点:
湖北省奥体中心综合体育馆
(二)决赛
总局统一确定。
二、竞赛项目
体校组:
(一)甲组
男子:
团体、个人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
女子:
团体、个人全能、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
(二)乙组
男子:
团体、个人全能、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
女子:
团体、个人全能、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
(三)特设小项
男子综合团体(两个组团体成绩相加)、女子综合团体(两个组团体成绩相加)、男女混合团体(男女各两个组团体成绩相加)、男子综合全能(两个组个人全能成绩相加)、女子综合全能(两个组个人全能成绩相加)、男女混合全能(男女各两个组个人全能成绩相加)、总积分(男女所有组别团体、个人全能和单项成绩全部相加)。
三、参加单位
(一)按照《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校组只接受各级各类体校(体育运动学校、竞技体校、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单项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中学)报名,不接受地方体操项目管理中心(协会)或体工队等单位报名。
(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名称参加体校组比赛。
(四)为控制规模,体校组男、女各组别(甲组、乙组)每个省(区、市)原则上只接受不超过4个单位报名(如体校男子甲组比赛,各省(区、市)只接受4所体校报名)。
四、运动员资格
(一)按照《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四条有关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年龄
1、甲组
男子:
15-17岁,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女子:
14-15岁,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2、乙组
男子:
13-14岁,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女子:
12-13岁,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三)运动员年龄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已在总局注册的运动员,注册年龄和二代身份证年龄一致方可参赛。
(四)运动员代表资格如出现争议,按照《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处理,如仍有争议,由相关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了,取消该运动员参加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的资格。
(五)香港、澳门参赛运动员应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运动员资格由香港、澳门参赛代表团依照规定审定。
(六)赛事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对参赛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意外伤害负责,并承担与参加比赛有关的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报名参赛即意味着各参赛单位和人员完全理解并接受本约定,并放弃追究办赛相关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
体操是一项技术要求高、艺术表现力强,有一定运动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体操训练和锻炼的基础。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7、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8、孕妇。
五、参加办法
(一)预赛
1、凡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可各报5名运动员,可报在编官员数量为:
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各报2名教练员。
女子甲、乙组教练中,必须至少有1名女教练。
参加团体比赛的各单位可报男、女队领队各1名,男、女队医生各1名。
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除团体以外,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可分别再报3名运动员参加个人比赛,但可报的在编官员数量不再增加。
未能组成团体,参加个人比赛的单位可报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各3名运动员,可报在编官员数量为:
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各报1名教练员。
领队1名、医生1名。
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可报1名教练员。
允许各单位报超编官员,按照超编人员标准收费。
2、报名要求
(1)各参赛单位和个人须按照报名时间通过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官网()的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在国家体操集训队训练的运动员代表原单位参加比赛,由原单位报名,占原单位名额。
(3)比赛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进行人员变更。
(4)报到前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允许退赛,但必须在报到前以书面形式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批准同时出示有关省市三甲医院诊断证明。
(5)医生名额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员占用,应在报名时通过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按摩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未提交证件,将无法完成报名。
(6)每位参赛运动员必须签署《2019年全国青年体操U系列锦标赛暨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预赛免责声明》,以单位身份参赛的,由单位为参赛运动员出具,以个人身份参赛的,由个人出具,报名时通过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提交声明原件扫描件,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
(7)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由个人出具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报名时通过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提交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8)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
具体事项如下:
保险时间: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保险种类:
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范围: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事故。
各参赛单位和个人须在报名时通过全国体操竞赛报名系统提交保险单原件扫描件,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
(二)决赛
1、获得预赛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团体前12名的单位,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个人全能前24名(按照每个单位最多3人录取排名),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均可参加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决赛。
2、凡被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参加重大国际比赛的运动员,比赛时间与预赛时间有冲突的,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运动员可直接参加决赛。
3、获得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决赛团体比赛资格的单位,在符合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决赛参赛资格规定的条件下,具体参赛名单可以由各参赛单位重新确定。
但仅获得个人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参赛名额属于自己,不得转让给其他运动员。
获得个人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团体比赛,其因参加团体比赛而空出的个人参赛名额自动取消。
仅获得团体比赛资格的,未获得个人参赛资格的,如果未报名参加团体比赛,将不能再以个人资格参加比赛。
4、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原则上可不参加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预赛,直接获得决赛资格。
5、凡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可各报5名运动员,可报在编官员数量为:
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各报2名教练员。
女子甲、乙组教练中,必须至少有1名女教练。
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医生各1名。
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除团体外,如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仍有运动员获得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决赛个人参赛资格,可报的在编官员数量不再另行增加。
未能获得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决赛团体参赛资格,仅获得个人参赛资格的单位可报在编官员数量为:
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各报1名教练员。
各单位可报1名领队和1名医生。
获得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决赛个人参赛资格,以个人身份参赛的运动员,可报1名教练员。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和程序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比赛的报名要求进行。
2、在国家体操集训队训练的运动员代表原单位参加比赛,由原单位报名,占原单位名额。
3、比赛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进行人员变更。
4、报到前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允许退赛,但必须在报到前以书面形式报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批准并出示有关省市三甲医院诊断证明。
5、医生名额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员占用,应在报名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按摩师证书原件扫描件。
未提交证件,将无法完成报名。
6、每位参赛运动员必须签署《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体操决赛免责声明》,以单位身份参赛的,由单位为参赛运动员出具,以个人身份参赛的,由个人出具,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
7、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以个人身份参赛运动员由个人出具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8、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方可参赛。
具体事项如下:
保险时间:
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保险种类:
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范围: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事故。
各参赛单位和个人须在报名时提交保险单原件扫描件,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
六、竞赛办法
(一)预赛
1、进行长蹦床、资格赛、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
(1)长蹦床比赛
该赛成绩带入随后的团体、全能成绩和单项决赛资格中,各占团体、全能决赛成绩的10%,占单项决赛资格成绩的10%。
参加团体的单位可派5名运动员参赛,将4个最高得分计入团体总分(5-5-4赛制)。
(2)资格赛
该赛成绩决定参加各组别团体名次、参加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的资格,全能第25名及之后的排名和各单项第9名及之后的排名。
男子进行6个项目的比赛,女子进行4个项目的比赛。
参加团体的单位可派4-5名运动员参赛,每个项目可派5名运动员参加,将各单项4个最高得分计入团体总分(5-5-4赛制)。
(3)全能决赛
该赛成绩决定各组别全能前8名的名次。
资格赛中各组别全能前24名的运动员参赛(每个单位最多3人)。
资格赛全能成绩不带入全能决赛。
根据资格赛成绩确定4名候补运动员。
如果候补运动员上场,出场顺序同被替换的运动员。
只有参加了所有项目比赛的运动员才能获得参加个人全能决赛的资格。
(4)单项决赛
该赛成绩决定各组别各单项前8名的名次。
资格赛中各组别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参加(每个单位最多2人)。
资格赛各单项成绩不带入单项决赛。
根据资格赛成绩确定各单项3名候补运动员。
如果候补运动员上场,出场顺序同被替换的运动员。
为促进青年运动员的全面发展,加强培养全能型运动员,参加单项决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资格赛男子6项(不含长蹦床)、女子4项(不含长蹦床)的比赛,每个项目的得分不能低于该项目所有运动员最后得分平均值的80%,否则不能获得参加单项决赛的资格;同时,为促进单项优秀后备运动员培养,运动员如在资格赛各单项中成绩排在前3名内(含第3名),上述各项目要求达到的平均分值的80%,可降低至70%,低于70%将不能获得参加单项决赛的资格。
(二)决赛
1、报名参赛单位不足6个的项目(小项),将取消设项。
比赛报名以及比赛前技术会议上确认报名不足6人(队)的项目(小项),将取消相应比赛。
2、进行资格赛、团体决赛、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
(1)资格赛
该赛成绩决定参加各组别团体决赛、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的资格,以及团体第11名及之后的排名、全能第25名及之后的排名和各单项第9名及之后的排名。
男子进行6个项目的比赛,女子进行4个项目的比赛。
参加团体的单位可派4-5名运动员参赛,每个项目可派5名运动员参加,将各单项4个最高得分计入团体总分(5-5-4赛制)。
(2)团体决赛
该赛成绩决定各组别团体决赛前8名的名次。
资格赛中各组别团体前10名的队伍参加。
资格赛团体成绩不带入团体决赛。
参加团体决赛的单位可派4-5人参赛,但每个项目可派4名运动员参加,将各单项4个得分计入团体总分(5-4-4赛制)。
(3)全能决赛
该赛成绩决定各组别全能前8名的名次。
资格赛中各组别全能前24名的运动员参赛(每个单位最多3人)。
资格赛全能成绩不带入全能决赛。
根据资格赛成绩确定4名候补运动员。
如果候补运动员上场,出场顺序同被替换的运动员。
只有参加了所有项目比赛的运动员才能获得参加个人全能决赛的资格。
(4)单项决赛
该赛成绩决定各组别各单项前8名的名次。
资格赛中各组别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参加(每个单位最多2人)。
资格赛各单项成绩不带入单项决赛。
根据资格赛成绩确定各单项3名候补运动员。
如果候补运动员上场,出场顺序同被替换的运动员。
为促进青年运动员全面发展,加强培养全能型运动员,参加单项决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资格赛男子6项、女子4项的比赛,每个项目的得分不能低于该项目所有运动员最后得分平均值的80%,否则不能获得参加单项决赛的资格;港澳特区运动员录取单项决赛资格时,男子必须至少参加资格赛3个项目以上(含3项),女子必须至少参加2个项目以上(含2项),每个项目的得分不能低于该项目所有运动员最后得分平均值的80%,否则不能获得参加单项决赛的资格。
同时,为促进单项优秀后备运动员的培养,运动员如在资格赛各单项中成绩排在前三名内(含第三名),上述各项目要求达到的平均分值的80%,可降低至70%,低于70%将不能获得单项决赛的资格。
3、参赛单位和个人须在本单位(人)资格赛相应场次开场时间前24小时提交出场顺序。
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出场顺序,则该单位运动员的出场顺序按号码布的顺序安排。
4、报名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如运动员受伤,可在资格赛前1小时提交换人申请,由已报名的个人运动员替换受伤运动员,替补上来的运动员应按照被替换运动员的位置进行比赛。
参加团体决赛的单位如团体运动员受伤,不再允许更换个人运动员替换受伤的团体运动员。
5、已获得全能决赛、单项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其参赛单位可自主进行参赛人员更换,前提是替补上来的运动员其名次必须高于第一候补。
替换上来的运动员按照被替换运动员的抽签位置进行比赛。
以上变更应在全能决赛、单项决赛开赛前24小时完成,由运动员所在单位领队向组委会总记录处提出,总记录处负责审核,并将换人结果通知到运动队和竞委会相关负责人。
截止时间之后仅允许伤病换人。
6、获资格参加全能决赛和单项决赛的运动员如放弃全能决赛,仍可参加单项决赛。
7、打破平分
(1)资格赛
所有决赛的资格赛:
一旦在任何地方出现平分,将按照如下方法打破平分。
①全能决赛的资格赛
如在全能决赛的资格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1)将各单项的最终得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
男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5个、4个、3个、2个、1个单项最高分相加;女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3个、2个、1个单项最高分相加);
2)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E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3)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D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平分运动员均进入决赛。
并列人员将按照姓名拼写的计算机顺序标记“编排名次”,决赛出场顺序将以“编排名次”为准。
②单项决赛的资格赛
除跳马外,在其他项目决赛的资格赛中如出现平分,按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1)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2)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平分运动员均进入决赛。
并列人员将按照姓名拼写的计算机顺序标记“编排名次”,决赛出场顺序将以“编排名次”为准。
如在跳马单项决赛的资格赛中出现平分,按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1)取平均分之前,单次跳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2)如果仍然平分,单次跳马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3)如果仍然平分,单次跳马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平分运动员均进入决赛。
并列人员将按照姓名拼写的计算机顺序标记“编排名次”,决赛出场顺序将以“编排名次”为准。
③团体决赛的资格赛
如在团体决赛的资格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1)将各单项的团体有效得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
男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5个、4个、3个、2个、1个团体单项最高分相加;女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3个、2个、1个团体单项最高分相加);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队名次并列,平分运动队均进入决赛。
并列队伍将按照队伍姓名拼写的计算机顺序标记“编排名次”,决赛出场顺序将以“编排名次”为准。
(2)决赛
①全能决赛
如在全能决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1)将各单项的最终得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
男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5个、4个、3个、2个、1个单项最高分相加;女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3个、2个、1个单项最高分相加);
2)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E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3)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D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②单项决赛
除跳马外,在其他项目的决赛中如出现平分,按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1)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2)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跳马决赛:
如在跳马单项决赛中出现平分,按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1)取平均分之前,单次跳马得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2)如果仍然平分,两次跳马E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3)如果仍然平分,两次跳马D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③团体决赛
如在团体决赛中出现平分,按照如下标准打破平分:
1)将各单项的团体有效得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即:
男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5个、4个、3个、2个、1个团体单项最高分相加;女子体操根据需要依次将3个、2个、1个团体单项最高分相加);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队名次并列。
8、采用国际体操联合会颁发的《2017-2020年版体操评分规则》(青少年部分)进行评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有11名(含)以上运动员(队)参加决赛的,奖励前8名;有8名至10名参加决赛的,奖励前6名;有6名至7名参加决赛的,奖励前3名。
奖励7项综合奖项时,原则同上。
(二)在颁奖仪式上为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时,为其对应的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获奖证书。
(三)为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团体决赛、个人全能、单项决赛和男子综合团体、女子综合团体、男女混合团体、男子综合全能、女子综合全能、男女混合全能、总积分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证书,获得其它名次的颁发获奖证书。
(四)设男子综合团体、女子综合团体、男女混合团体、男子综合全能、女子综合全能、男女混合全能、总积分7项综合奖项。
有关计算方法如下:
1、男子综合团体
将参加男子甲组和乙组团体决赛同一单位男子团体总分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只有男子甲组和乙组均进入团体决赛的单位才有获奖资格。
2、女子综合团体
将参加女子甲组和乙组团体决赛同一单位女子团体总分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只有女子甲组和乙组均进入团体决赛的单位才有获奖资格。
3、男女混合团体
将参加男子甲组、乙组和女子甲组、乙组团体决赛同一单位的男女团体成绩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只有男子、女子四个组别均进入团体决赛的单位才有获奖资格。
4、男子综合全能
获得男子甲组和乙组全能决赛资格的单位应于全能决赛前24小时上报男子配对名单。
将各单位男子甲组和乙组全能决赛配对运动员的全能成绩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只有男子甲组和乙组均进入全能决赛的单位才有获奖资格。
5、女子综合全能
获得女子甲组和乙组全能决赛资格的单位应于全能决赛前24小时上报女子配对名单。
将各单位女子甲组和乙组全能决赛配对运动员的全能成绩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只有女子甲组和乙组均进入全能决赛的单位才有获奖资格。
6、男女混合全能
将参加男子综合全能和女子综合全能的单位配对运动员的全能决赛成绩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只有男子、女子四个组别均进入全能决赛的单位才有获奖资格。
7、总积分
团体第1至8名的积分设定如下:
第1名20分,第2名17分、第3名15分、第4名-第6名13分,第7名-第8名11分。
全能第1至24名的积分设定如下:
第1名16分,第2名13分,第3名11分,第4名-第8名9分,第9名-第12名7分,第13名-第16名5分,第17名-第20名3分,第21名-第24名1分。
单项第1至8名的积分设定如下:
第1名12分,第2名9分、第3名7分、第4名-第6名5分,第7名-第8名3分。
将各单位参加团体、全能和单项决赛的运动员的积分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各单位只有成绩被计入总积分的运动员才能获得相应的奖牌和证书。
(五)如以上7项综合奖项出现平分,将按照如下方法打破平分:
1、男子综合团体、女子综合团体、男女混合团体、男子综合全能、女子综合全能、男女混合全能
(1)将所有项目的E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
(2)如果仍然平分,则将所有项目的D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队)名次并列。
2、总积分
按照计入总积分的各名次数量计算,最高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即根据需要将计入总分的第1名、第2名、第3名、第4名、第5名、第6名⋯⋯第24名数量依次进行比较;如果仍然平分,则平分的运动员(队)名次并列。
(六)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和报到
(一)预赛报名通过全国体操比赛报名系统完成,原则上赛前3天报到,赛后1天离开。
(二)决赛报名和报到按《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十条有关规定执行。
九、技术官员
技术官员按照《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九条规定执行,技术官员应参加过2017-2020周期裁判员学习班,获得相应裁判证书。
具体办法、参赛事宜另行通知。
十、兴奋剂检查和性别检查
按照《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冠名与队服广告规定
按照《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标识元素及冠名广告规定》和《关于全国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比赛参赛队伍冠名和队服广告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二 全国 青年 运动会 体操 竞赛 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