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龙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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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龙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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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龙川
河源市龙川县
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县
自
评
分
说
明
龙川县人民政府
二O一五年九月
龙川县申报广东省教育强县
验收评分统计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评
一、
政府责任
(一)规划与体制机制
9
9
(二)经费投入与管理
10
10
(三)队伍建设
16
16
(四)均衡发展
24
24
(五)协调发展
10
9
二、
教育管理
与素质教育
(六)规范办学行为与素质教育
12
12
三、
办学水平
(七)综合实力与教育装备和信息化
11
11
(八)办学成效
8
8
督导验收得分
100
99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一)规划与体制机制(9分)
1.1.1实施科教兴县(市、区)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创强”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与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相适应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配强教育分管领导,增强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能力,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教育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创强实绩作为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
2
自
评
说
明
我县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每年的县四套班子会议都将教育的优先发展作为重要议题之一。
2010年9月,我县印发了《龙川县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工作方案》(龙委发[2010]13号),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龙川县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委、县政府领导挂钩各乡镇创强工作的制度,印发了《关于减免创建教育强镇学校建设工程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创建教育强镇学校建设工程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减免,为教育创强大开绿灯。
2012年7月,我县印发了《关于加快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工作意见》,掀开全县教育创强的局面。
2011年以来,我县创建“教育强县(镇)”工作做到分工明确、措施有力、工作落实,累计投入“创强”资金6.8亿元,至2015年9月,我县已有20个镇已经顺利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评
一、政府责任
(一)规划与体制机制(9分)
1.1.2实行“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建立以县为主、县镇(街)分级负责,教育部门归口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2
2
评
说
明
我县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粤府办〔2002〕55号)的精神,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龙府[2002]75号),切实履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撤销了镇教育办公室,全镇面上小学的教育教学业务由镇中心小学负责管理。
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调配交流、培养培训、考核以及中小学校长的选拔、培训、任用、考核等管理职能。
根据实际制定《关于做好我县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龙川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龙川县教师申报评审初级(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等文件。
我县按规定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积极引进优秀教育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教师;按照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考核工作。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建立以县为主、县镇分级负责、县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我县成立了学前管理服务中心,并印发了《龙川县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龙府办[2011]4号),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目前,我县学前教育管理职责明确,各镇政府主要承担本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责任,负责整治辖区内无证办园现象,清理幼儿园周边环境,县教育局负责学前教育的业务管理。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一)规划与体制机制(7分)
1.1.3城乡规划委员会将教育部门列为成员单位,完善学校建设规划、实施机制;制定县(市)基础教育学校基本建设专项规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且按计划如期推进。
2
2
自
评
说
明
龙川县教育局作为龙川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之一,积极参与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根据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人口流动趋势和适龄儿童分布情况,主动为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出谋献策,制定全县学校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纳入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目前,全县学校建设规划已按计划实施,龙川县第一实验学校、龙川县维嘉学校初中部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龙川县宏图学校已完成教学楼、实训楼、宿舍楼等项目,2015年秋季已投入使用。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一)规划与体制机制(7分)
1.1.4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全县80%以上中小学校实现“一校一章程”;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健全;配足配强专职督导人员,落实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和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
3
3
自
评
说
明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制定了《龙川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出台了一系列学校管理制度,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全县90%以上中小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学校章程;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
我县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
我县设立了龙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把教育督导作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中小学校依法治校(教)、提高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综合管理水平的基础工程和重要环节,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机构健全,专兼职督学60多人,全面实施督学责任区和中小学挂牌督导制度。
自评得分:
3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二)经费投入与管理(10分)
1.2.1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连续三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4
4
自
评
说
明
我县认真贯彻《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实现了教育财政拨款逐年增长,且增长比例高于同年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2012-2014年,我县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为117436万元、128739万元、13088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37%、9.62%、6.31%;预算内教育拨款分别为58738.7万元、75034.7万元、83935.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74%、27.74%、11.86%。
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连续三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自评得分:
4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二)经费投入与管理(10分)
1.2.2全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逐年提高。
2
2
自
评
说
明
我县不断加大对教育投入,逐年提高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
2012—2014年,我县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
小学4067.28元、5914元、6735.19元,初中4918.82元、7305.63元、9470.27元,高中5788.07元、5929.92元、6176.31元,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均实现逐年提高。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二)经费投入与管理(10分)
1.2.3全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公用经费支出逐年提高。
2
2
自
评
说
明
我县财政对教育的投入逐年增加,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公用经费支出逐年提高。
2012—2014年,我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公用经费为:
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607.23元、770.80元、1123.79元,初中为950.11元、1168.44元、1882.17元,高中3106.31元、1895.56元、1909.03元;中职818.75元、1673.17元、2456.73元,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公用经费实现逐年提高。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二)经费投入与管理(10分)
1.2.4规范教育经费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没有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挤占、抵顶各种教育资金,近1年无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
2
2
自
评
说
明
我县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粤价〔2009〕238号)和河源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市纠风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中小学收费,没有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
我县教育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教育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后,财政部门及时按学校所缴款额全部足额返还给原学校,确保学杂费全部用于学校的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开支。
同时,充分发挥财政教育专项资金政策导向作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肃财经纪律,对各种教育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对教育经费的审计和监督。
我县教育专项资金分配规范、科学,提高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县没有贪污、截流、克扣、挪用、挤占、抵顶各种教育资金,没有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实现教育收费零投诉。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三)队伍建设(16分)
1.3.1制定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实施成效明显,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完善。
1
1
自
评
说
明
我县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趋势制定了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育科研工作、落实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教师队伍管理的制度、规定,规范了教师队伍管理工作,完善了教师流动补充机制,按政策规定落实了教师工资两相当、绩效工资、山区教师岗位津贴等。
通过制度建设和努力实施,我县教师队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优化、高效,教师队伍充实、稳定,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自评得分:
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三)队伍建设(16分)
1.3.2按照省标准配齐配足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无代课教师;制定临聘教师管理办法。
3
3
自
评
说
明
我县按照广东省颁布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幼儿园编制标准和特殊教育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教职工。
每年核定编制后,我县根据教师缺编以及部分学科紧缺的实际,逐年安排编制招录合格教师。
目前,我县现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教职工人数达到省编要求,没有占用或变相占用教职工编制。
我县按照《印发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57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招录、转岗、辞退补偿等方式,积极稳妥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通过考试,2011年12月,我县最后49名代课教师通过录用考试,转为公办教师。
对不符合“代转公”的89名代课教师,已落实经济补偿并理顺社会保险关系,按政策规定予以辞退处理。
从2012年2月起,我县全面解决了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全县已无无代课教师,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临聘教师聘请及管理通知》(龙教人[2014]49号),对临聘人员的条件、工资、福利等进行有效管理。
自评得分:
3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三)队伍建设(16分)
1.3.3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9.9%。
2
2
自
评
说
明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打造一支高学历的现代教师队伍,推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县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进修管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历教育,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在进修时间、经费、待遇等方面给予保证。
近年来,我县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学历合格率均有较大提高,为我县教育的巩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我县小学专任教师3835人,学历达标率为100%,大专以上学历3277人,占比85.45%;初中专任教师2168人,学历达标率为100%,本科学历1660人,占比59.97%;高中教师1396人,学历达标率为100%,研究生学历17人,在职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218人,学历合格率为94%。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三)队伍建设(16分)
1.3.4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科结构与义务教育课程结构基本匹配,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小学英语、科学等学科教师满足课程开设要求。
1
1
自
评
说
明
我县按照省定标准配齐配足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尤其是农村边远山区学校教师。
我县按省编标准,每年核定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数,合理配备各科教师,没有占用或变相占用教职工编制。
结合我县中小学部分学科紧缺的实际,县教育局积极开展教师转岗培训和定岗招聘。
每年寒暑假,县教育局组织教师参加转岗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的教师发给转岗培训证。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科结构与义务教育课程结构基本匹配,能满足教学需要,体育、艺术、信息技术、小学英语、科学教师能满足课程开设要求。
自评得分:
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三)队伍建设(16分)
1.3.5切实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60%。
2
2
自
评
说
明
根据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按照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要求,我县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多渠道引进优秀师资人才,选送各种专业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师资保障。
目前,我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专任教师218人,其中“双师型”教师132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60.6%。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三)队伍建设(16分)
1.3.6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1
1
自
评
说
明
我县认真落实按时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
县财政设立了教师“工资资金专户”,委托银行每月统一发放,直接划入教师(含离退休)个人银行工资账户,从未出现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
近几年,我县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逐年提高,据统计,2012-2014年,我县教师年人均工资分别为35766元、43062元、5881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20%、36%,其中2014年当地公务员年平均工资为49176元。
同时,完善了教师住房、医疗、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的目标,提高了教师福利待遇,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我县还制定了《龙川县奖教奖学方案》,对教育教学、教研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自评得分:
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三)队伍建设(16分)
1.3.7制定鼓励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从教的政策措施;建立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2
2
自
评
说
明
为加强城乡学校教育资源优势互补,促进教育稳定、健康、均衡发展,我县认真落实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政策,充实、加强农村教师力量;制定了《龙川县“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行教师支教或轮岗制度,鼓励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从教。
我县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农村、艰苦贫困地区教师补助津贴的精神,建立了农村、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制度,对到农村、艰苦贫困山区任教的教师给予津贴补助,稳定农村、艰苦贫困地区教师队伍。
2012-2014年,我县共派出58位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方面,对支教教师给予倾斜。
我县制定了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享受特殊岗位津贴。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三)队伍建设(16分)
1.3.8建立校长、教师培训体系,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效果明显;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建制完整、功能齐全、发挥作用;完成继续教育年学时72以上教师人数占专任教师比例达90%以上。
2
2
自
评
说
明
我县高度重视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培训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成立了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龙川县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组织小学教师各类培训。
龙川县教师进修学校是我县校长、教师培训的主要承担机构,已达到省规定要求。
2012-2014年全县共90980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其中培养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803人。
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年学时72以上教师人数占专任教师比例98%以上。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三)队伍建设(16分)
1.3.9教师年培训经费占教师年度工资总额的比例达到1.5%以上。
2
2
自
评
说
明
我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重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全面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将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其中2014年教师培训经费为752万元,财政预算教师年培训经费占教师年度工资总额比例为1.51%。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四)均衡发展(24分)
1.4.1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或达到省级督导评估标准。
7
7
自
评
说
明
我县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统筹教师资源,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缩小城乡间、学校间办学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提高全县义务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已于2015年6月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自评得分:
7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四)均衡发展(24分)
1.4.2中小学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调整按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中公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民办标准化学校覆盖率60%以上(教育强县复评时达100%);平均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且起始年级小学无51人以上、初中无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8
8
自
评
说
明
我县中小学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制定了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把布局调整与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相结合,结合镇域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分布的实际,科学制定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改善交通配套设施,落实困难家庭学生助学措施,将生源枯竭、办学条件差、规模小的“麻雀”学校和教学点撤并,使教育资源更加优化,提高了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我县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制定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实施方案。
目前,我县45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通过标准化学校督导验收(其中完全中学7所,初级中学2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完全小学57所,教学点357个),标准化学校覆盖率100%;小学、初中全部按照45人和50人的标准编班,小学无51人以上、初中无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自评得分:
8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四)均衡发展(24分)
1.4.3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幼儿园按规定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并无偿移交政府使用。
2
2
自
评
说
明
我县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新建了维嘉学校初中部、龙川第一实验学校、龙川县特殊教育学校,对龙川一小、老隆二小、老隆三小、老隆三中、水贝小学等学校进行了改建和扩建。
2012-2014年,我县城镇义务教育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县城学校学位充足,办学场地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自评得分: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四)均衡发展(24分)
1.4.4按国务院“两个为主”的要求,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逐年提高。
1
1
自
评
说
明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个为主”要求,切实担负起非户籍常住人口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出台了《龙川县关于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的意见》,切实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2014年,全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453人,全部就近进入公办学校就读,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入学率100%。
自评得分:
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自评
他
评
一、政府责任
(四)均衡发展(24分)
1.4.5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轮换制度,轮换比例逐年提高或年轮换比例达到5%以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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