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山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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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山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杜山220kV变电站工程
项目管理制度
杜山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目录
一、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责任制
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管理制度
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4、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5、外包工管理制度
二、技术管理制度
1、施工技术责任制
2、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3、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4、施工图会审制度
5、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管理制度
6、技术检验制度
三、其它管理制度
1、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物资材料管理制度
3、混凝土搅拌系统称量装置管理制度
4、工机具管理制度
5、技术培训及考核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1、为了贯彻/实施公司“科学管理、精细施工,为业主建设高品质输变电工程,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增强职工质量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项目部各级人员在施工、生产及服务活动中的质量职责及权限,旨在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以实现本工程质量方针和目标。
3、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和公司相关程序文件等进行编制。
4、本制度适用于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杜山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
5、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工程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管理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外包工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人员质量职责权限如下:
1、项目经理职责
a.本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b.为实现公司质量方针和工程质量目标,合理调配资源。
c.批准本工程质量控制管理文件,组织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工作。
d.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培训及资格考核认证工作。
2、项目总工职责
a.工程质量、技术总负责人。
负责组织制定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文件,负责工程日常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b.认真组织进行施工图会审工作,保证提供正确施工图。
c.为改进工程质量提出新技术、新工艺的施工措施,并组织相应试验工作。
d.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及交付工作。
e.负责工程的“达标投产”和申报优质工程的工作。
f.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奖罚单位/人员的草案提议工作。
g.负责质量记录、竣工资料的督办和审查工作。
h.负责工程QC小组和小改小革的活动开展。
3、项目部质量工程师职责
a.负责制定工程质量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b.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检验及分析统计工作。
c.严格进行进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验及检证工作;严格进行工序质量的控制/检查工作,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许下道工序施工。
d.负责工程使用的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处于检定合格的受控状态。
e.负责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参与制定施工缺陷处理方案,并严格监督实施。
f.负责工程中间/竣工验收、交付工作。
负责工程资料及达标投产、报优资料收集、审查、整理、归案工作
g.积极推广新工艺和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并推荐上报成果及奖罚人员名单4、施工队长职责
a.负责本队承建的施工质量,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实现。
b.负责工程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工序自检和报检工作
c.积极开展本队的QC小组活动,增加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d.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的分析工作。
5、施工队质检员职责
a.负责执行/落实施工组织大纲和施工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装按规定要求和标准实
施。
b.配合质量工程师负责本队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证。
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查,确保下道工序顺利进行。
c.负责本队施工/安装记录的填写和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d.发现质量事故/问题立即上报,并参与调查、分析。
e.落实质量缺陷消除方案,并督促实施、检查、上报。
f.积极参加新工艺的推广和QC小组活动,并将活动情况及时上报。
6、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a.参与承建工程的施工图会审。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大纲及施工技术措施。
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对施工质量提供技术保证工作。
b.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c.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的质量缺陷消除的方案制定及提供技术保证措施。
d.积极推广新工艺和参加QC小组活动。
e.负责收集、整理竣工技术图纸/资料,审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等。
7、施工员职责
a.严格按设计、施工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施工,对自已施工/安装的质量负责。
b.
c.
在上道工序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施工人员有权拒绝该项工程的施工。
在工序施工作业中,发现材料、设备、零部件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上
报,在取得处置案后才可继续施工
d.积极参加QC小组活动。
8、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a.对所采购、订货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国家的标准/规程/规范,并在签合同中加以明确,同时向厂家及时索取相关材质证明和试(化)验报告。
b.认真进行采购物资的检验工作,严格进行交接检验手续。
c.对所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
9、库工及保管员职责
a.对入库的物资,须认真进行保管,做到帐、卡、物相符,并按规定进行标识及存放。
b.维护库容,库貌的整洁及安全。
c.认真办理材料供货交接的相关手续。
d.如发现存放物资质量上有问题(或疑问)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人员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标识,不得发放使用。
e.认真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贯彻/实施公司“科学管理、精细施工,为业主建设高品质的输变电工程,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优质服务。
”的质量方针,规范分公司在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杜山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
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的依据
2.1国家/行业颁布的规程、规范、标准;
2.2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文件
2.3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总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及质量要求。
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3.1公司三级质量检查验收,分为班组自检、项目部复检、公司质量管理部专检。
3.1.1自检:
班组完成的施工项目,对照相关标准进行100%的全检。
由施工员、队质检员共同进行。
3.1.2复检:
对施工队(班)所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部对照相关质量验评标准,按施工项目的100%以上进行复检,由项目经理组织,专职质检员和技术员共同进行。
3.1.3专检:
对工程所完成的主要施工项目,项目部专检申请后,公司质量保证部按30%以上的抽检比例组织质检人员进行专检。
3.1.4公司内部三级质量检验,均要做好检验评定记录,工程质量自评定由公司专职质检人员进行,单位工程的质量由监理组织。
3.4其它项目的检查验收
加工配制品的质量由加工配置品单位做出厂检验,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厂,并经公司物资管理部、工程项目部材料站组织进货检验。
加工配制品单位同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保资料(材质证明及试验报告)。
不合格者不得交货。
4、质量检查验收项目的划分
5、不合格项目处理级处理合格后的质量评定。
5.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5.2凡关键项目、重要项目发现有不合格者,一次修复优良者仍可评为优良级,否则不得评为优良级。
5.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应评为优良。
三、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贯彻、实施公司“科学管理、精细施工,为业主建设高品质输变电工程,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以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并规范其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质量事故的分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对事故责任的处理,质量事故缺陷处理方案审批程序及质量报表等工作。
2.质量事故的范围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事故偏差超过质量标准造成缺陷返工者、造成永久性缺陷者,在事故(包括装卸、搬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3.质量事故的分类
3.1重大质量事故: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a.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
b.超过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c.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和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d.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使用功能;
e.返工损失金额一次达1万元以上者。
3.2一般质量事故:
返工损失在1千至1万元(含1万元)。
3.3记录轻微(事故):
返工损失在1千元以内(含1千元)。
3.4凡造成质量事故,均要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处理及记录。
4.质量事故损失费用的计算原则质量事故损失费用,应按照质量事故进行返工而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残值。
5.质量事故的调查/评审、处置
5.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班)当日向分公司/项目部报告,由分公司/项目部专职质检人员组织分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评审、并将处置方案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
处置相关记录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备案。
5.3重大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分公司/项目部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公司领导报告,并由事故责任单位写出质量事故报告。
由公司总工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评审及提出处理决定,由公司经理批准。
5.4各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经验教训和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6.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6.1在施工过程中,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产品/分项工程不合格的责任人,根据造成经济损失大小和不合格性质即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特别严重者予以辞退。
6.2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在1千元〜1万元(含1万元),经专职质检员检验确认后,给造成产品/分项工程不合格的责任人扣除当月超额工致的50%〜100%,并按经济损失的5%〜20%给予处罚,报质量管理部备案。
6.3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5万元(含5万元),经质量管理部检验确认后,报公司总工批准,按经济损失的5%〜20%给予赔偿或处罚。
6.4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者,由总工组织相关部门调查给提出处理决定,报公司领导批准。
按经济损失的5%〜20%给予赔偿或处罚。
7.质量缺陷处理方案的审批程序
7.1普通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缺陷处理方案,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审核,总工批准。
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记录质量事故由分公司/项目部调查/评审、处置,处置方案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主管/项目总工审订。
7.2重大质量事故的缺陷处理方案,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施工技术部门、设计部门、建
设/监理单位共同审订,经公司总工批准后实施。
质量缺陷处理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完成
7.3凡需要设计单位进行验算的项目,由公司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提请设计单位协助进行核算,事故单位按核算结果进行处理。
7.4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应作为技术档案由质量管理部保存及公司存档。
7.5凡质量事故缺陷处理后,其处理结果应报监理重新检验认定。
8.其它要求
工程整体完工后,由分公司/项目部专职质检人员,将本工程的质量统计报表,上报质量管理部及经营部。
报表上要反映处:
a.检查验收工程项目/合格率/优良率;
b.是否发生质量事故及事故损失金额等。
四、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质量是企业经营中的一个主要因素,为适应市场经济竞争需要和企业对质量不断提出严格要求的趋势,取得全社会对企业的信誉和企业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本工程“达标投产”、“创一流”的总体目标,必须遵照现行的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精心的组织施工,才能在输变电工程特殊市场里大有作为。
1、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
1.1为激励项目部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降低物资消耗,增加企业效益,提高管理水平,为此根据《质量管理手册》要求,结合公司质量岗位职责,特制定杜山220kV变电站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1.2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杜山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
2、奖罚考核依据
2.1国务院发布《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
2.2质量管理奖惩条例。
2.3《质量管理手册》有关要求。
3、奖罚审批程序
3.1根据建设工程完工和竣工后检查验收实际情况,符合奖励条款规定的,由专职质检员申报,经项目总工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生效。
3.2根据QC小组活动成果发布情况,符合奖励条款规定,由专职质检员分类、分级申报,经项目总工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生效。
3.3对在特殊施工作业中并取得优良质量的精心编制作业指导书的主要参加者,经核实后,由专职质检员提名,经项目总工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3.4对建设工程质量取得优质的工程,其专、兼质检员和施工负责人的奖励,由项目总工提名,报项目经理批准奖励。
3.5“记录事故”由队(班)于二日内局面报项目部,按处罚条例中有关规定,从施工队当月申报超额工资中扣除罚款金额。
3.6“一般事故”由施工队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并于五日内报项目产,按处罚条例中有
4、奖励按工程进行考核,经检查验收施工质量评定优良,施工记录、试验报告、材质证明、合格证等正确齐全,是建筑工程参加受奖的必须具有的条件。
4.1凡尾工缺陷数量小于2条/单位工程,在其缺陷消除后,进行一次性的奖励500~700元。
4.2凡尾工缺陷数量小于1条/单位工程,在其缺陷消除后,进行一次性的奖励700~1000元。
4.3凡无尾工缺陷的建筑工程,进行一次性的奖励1000~1500元。
4.4在施工工程中,能坚持三级检查、监督执行有关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参与缺陷消除的兼、专职质检员,在工程移交后,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4.5在项目工程中,经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优良的施工负责人和质量工程师,在工程移交后,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4.6对正式进行QC小组登记,坚持开展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根据成果情况,经核实后,给予该小组一次性的奖励100~150元。
4.7坚持开展QC小组活动,成果突出,参加公司一级成果发布会,经核实后,给予该小组一次性的奖励200~300元。
4.8坚持开展QC小组活动,成果突出,参加局一级成果发布会,经核实后,给予该小组一次性的奖励500元。
4.9坚持开展QC小组活动,成果突出,并经逐级评选推荐为高一级别时,按高一级别进行奖励,但不重复给奖。
4.10对QC舌动小组成果突出的肯干成员(正、副组长、活动记录、成果报告拟写人)应给较高奖励。
4.11对积极推广新工艺和精心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的主要参加者,经工程检查验收,取得较好质量成果,经核实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4.12对在特殊施工作业的工程,经检查验收后质量评定优良的该工程精心编制作业指导
书主要参加者,经核实后,给予应较高的奖励
5、处罚
对工作不负责任,擅离工作岗位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损失达1000〜10000
元的事故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200〜1000元
五、外包工管理制度
1.总则1.1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对劳务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其在建工程质量。
1.2本制度适用于杜山220kV变电站工程项目。
2.外包工程及民工使用范围
2.1本公司承担的输变电工程项目中的特殊基础工程(如钻孔灌注桩工程等)及部分建筑项目可进行外包,但必须报请业主或监理同意。
2.2输变电工程和公司基建工程,因工程需要允许使用部分民工,从事劳务及辅助工作。
3.外包工程及民工的资格审查
3.1外包工程资格审查内容
a.承包单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
b.发包项目必须在《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所规定的范围及等级内。
c.外省、市承包企业交验经湖北省建设厅工市建设局注册登记的复印件。
d.承包单位/企业的技术力量、机械装备及质量保证体系能力。
e.已建工程项目的情况及用户质量评价的文字材料。
f.资格审查中,必要时须进行实地考查、调查,以证实承包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程度。
3.2对所用民工的审查内容
a.必须是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适用电力建设施工相应条件的18岁以上,
45岁以下青壮劳动力。
b.必须与当地乡、村行政签定用工协议。
c.不得从事技术工种和特殊工种工作。
d.必须有当地行政负责人或其委托工参加民工的管理工作。
4.合同签订
4.1外包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
(1)由公司经营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2)合同条款应包含如下内容:
a.工程任务
b.工期要求。
c.工程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及质量监督方法。
d.安全要求及安全保证金。
e.原始记录及施工记录的相关要求/规定。
f.质量事故的责任及预留质量保证金。
(3)合同生效前承包单位必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体系与技术措施。
5.2对所用民工的用工协议签订,须与当地乡、村行政组织(或其委托方)进行,并明确规定当地乡、村行政组织(或其委托方)负责参加民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现场管理
5.1分包工程的现场管理
5.1.1质检代表
(1)质检代表的派驻:
a.输变电工程由项目部派驻质检代表。
b.公司自身基建项目由物业公司派出质检代表。
c.对承包单位派出的施工员不能兼任质检人中,同时承包单位所施工项目,不允许转包。
(2)质检代表的工作职责:
a.检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实施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b.检查合同要求的执行情况。
c.对工序进行巡回检查,对隐蔽工程进行跟班检查。
d.对原始记录及施工记录真实性进行检查。
e.对检查情况定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同时报承包单位。
5.1.2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为隐蔽工程验收,第二步为主体工程竣工总体验收,承包单位在隐蔽工程完工及总体工程竣工后,应向分包工程管理单位提出完/竣工申请验收报告。
分包工程管理单位组织验收。
(2)完工/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竣工图(或施工作业中的修改图)及设计修改通知单齐全。
b.原始资料(材质证明及试验报告)齐全。
c.经质检代表/或监理签证的施工记录齐全。
(3)竣工/完工验收程序
a.承包单位进行工程总结汇报(提交书面总结)。
b.质检代表进行工作汇报(提交工作报告)。
c.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
d.对工程本身质量进行抽检验收。
e.签署竣工验收书。
注:
收到竣工/完工报告一周内,发包方应进行此项工作。
5.2对民工的现场管理
a.进场用工前,由工程处/项目部应组织对民工进行学习,包括技术、质量及安全方面的学习/培训。
b.在施工中,技工须向民工交待工作要点及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民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配带必备的防护用品,并在技工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6职责划分
6.1项原则承包单位资质审查管理工作归口公司经营部。
6.2承包工程质量管理归口公司工程管理部。
6.3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归口公司安全监察部。
6.4公司二级工程管理单位(工程处/项目部等),负责对外包工程日常的质量/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
6.5质检代表签字认可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由质检代表负主要责任。
6.6质检代表拒签项目,而以行政权通过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行政领导负主要责任,质检代表被迫签字,也应负其次要的责任。
7质量事故处理
7.1凡出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承包单位负责返工(或赔偿)责任
7.2凡造成质量事故返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
、技术管理制度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杜山220kV变工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2、编制目的:
为实现公司“科学管理,精细施工,为业主建设高品质的输变电工程,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建立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指挥系统,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本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3、项目工程技术管理按三级技术管理进行,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4、本制度编制依据: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等。
5、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制度,并使之在本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中得到充分的实践和运用。
6、技术管理制度包括:
施工技术责任制、施工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图会审制度、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管理制度、技术检验制度等6项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1施工技术管理组织结构项目工程设置三级技术负责人,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一级:
公司总工程师(以下简称总工)、副总工程师(以下简称副总工),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分公司主任工程师。
第二级:
分公司主任工程师/项目部项目总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工)。
第三级:
施工队专职技术员。
2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2.1第一级技术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2.1.1公司总工程师(以下简称总工):
a.对本项目技术管理负领导责任。
b.审批本项目中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等计划,并推动实施。
c.组织编制和审定本项目中重大施工技术方案。
d.参加或主持重大质量及技术会议,遇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组织特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和试验。
2.1.2副总工程师(以下简称副总工):
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本项目进行技术管理,履行总工程师的职责。
2.1.3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工程师
a.在总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二级单位和项目部进行技术服务、检查和指导。
可按专业分别设立变电和建筑专业工程师。
b.负责对项目部进行A级技术交底。
c.负责按权限审批各类施工施工技术文件,如审核《项目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等。
d.负责参加现场重大质量及技术会议,遇重大问题,参加策划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
e.负责开工前技术准备工作的审定、检查和督促。
f.负责参加本项目的重要部分工程的施工图会审会议。
g.参加进行新的工器具的设计和试验。
h.参加项目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2.1.4分公司主任工程师
a.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行政上隶属分公司管理,技术上行使公司级技术管理职责。
b.公司级技术管理人员的领导下,对本项目部进行技术服务、检查和指导。
c.负责按权限审批各类施工施工技术文件,如审批各类施工作业指导书等。
d.负责参加现场重大质量及技术会议,遇重大问题,参加策划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
e.负责参加本项目的重要部分工程的施工图会审会议。
f.参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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