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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0709
美的置业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经理人管理,充分调动职业经理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职业经理人职业操守,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界定的职业经理人主要指置业集团发文进行重要人事任命人员。
(含集团总部职能中心负责人、区域公司职能负责人及城市公司第一负责人以上干部)
第三条职业经理人管理组织与职责。
1、置业集团董事会是职业经理人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2、置业集团人力资源行政事务中心作为职业经理人管理工作的日常执行机构,为集团董事会提供决策辅助。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置业集团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业经理人序列
第五条职业经理人界定置业集团职业经理人主要包括内部企业家、职业经营者及专业管理者三类。
1、内部企业家:
指受托于股东,负责股东资产监管,以实现股东持续的、长期的价值增值为首要目标,并拥有相应决策权的职业经理人,主要包括集团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总裁助理。
2、职业经营者:
指肩负为股东创造价值,对经营利润负直接责任,并拥有相应经营权的职业经理人,主要包括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区域公司总经理、城市总经理。
3、专业管理者:
指负责某一职能专业管理,为经营单位提供专业支持服务、向经营第一责任人直接汇报的职业经理人。
主要包括
区域副总经理、区域公司各职能第一负责人。
第六条职业经理人职衔为便于置业集团职务称谓上的统一,置业集团各单位对职业经理人任命应遵循《置业集团职位管理办法》
第三章职业经理人聘任
第七条任职资格与能力素质要求。
1、基本任职资格。
根据职业经理人的职责定位和竞聘选拔原则,需符合如下基本任职资格:
序号
项目
基本要求
1
教育背景
正规大学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
工作经验
1、在美的置业工作满2年;
2、或在相关著名公司(类似美的置业规模的集团化运作公司)工作满5年(其中美的工作时间满2年)。
3
专业知识
1、具备财务管理基本知识;
2、具备营销管理、运营管理等基本知识;
4、具备地产行业基本知识。
4
团队管理经验
1、在美的置业现任拟聘任职级下一职级,且任满一年;
2、或在行业著名公司财务管理、生产、研发或市场营销等职群担任高层管理职位且团队管理经验满2年。
5
业绩表现
1、在美的置业现职位连续2年绩效表现为A级以上;
2、或所在团队连续2年目标责任制考核成绩表现为A级以上;
3、或在行业著名公司,近年来有过可验证的优异绩效表现。
附注:
1、以上为集团职业经营者至内部企业家后备人员的基本任职资格要求。
2、是否考虑有必要把M415级-M7,P6-P7所有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都做完?
2、能力素质标准。
为与置业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相适应,保持集团核心竞争力培育,职业经理人应满足以下能力素质基本要求。
一级维度
二级维度
行为描述
格局高
战略思维
抓住企业经营本质,以客户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资源,提升产品力及服务力。
以大局为重,谋求业绩持续稳健发展。
创造价值
兼顾长期与短期利益,实现规模和利润均衡发展。
团结价值链上的合作伙伴,共同发展,为客户创造价值并分享成果。
带团队
激励团队
完善并运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个人影响力,挖掘员工潜力,激发团队士气,打造高绩效的组织。
培养人才
重视人才培养并亲身参与,将员工成长与组织发展相结合,营造学习氛围,为企业贡献价值。
知人善任
用宽广的胸怀吸引并接纳人才,有效分权分责,提供平台,创造机会,充分发挥人才优势。
思进取
创业精神
具有开创性思想,保持对机会追求的激情。
以企为本,锐意进取,倡导创业作风和品质。
变革创新
敢于挑战,勇于否定自我,具有追求卓越的意识和勇气。
主动思考,敢于求变,与时俱进,持续改善。
执行力强
围绕目标责任制,快速行动,带领团队不折不扣执行集团各项方针政策,确保产生优异的经营业绩
勇担风险
加强风险意识,建立防范机制,有效控制风险。
强化实施群体决策,勇于承担风险责任。
具德才
文化认同
严格遵守置业集团企业使命。
强化企业文化建设,切实推动文化落地,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正直包容
谨遵职业操守,诚信正直,反腐倡廉。
开放包容,和谐发展。
系统学习
居安思危,洞悉内外部环境变化。
正确认知自我,持续学习,不断提升。
3、职业经理行为规范。
职业经理人应严格遵守职业经理人行为规范和集团其它规章、制度要求,在竞聘、晋升过程中,遵循职业诚信与操守问题“一票否决”原则。
第八条选拔原则。
1、高绩效优先原则:
优先选择业绩表现突出者进行竞聘,未达到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相关业绩要求的,不得参与竞聘。
2、德才兼备原则:
除业绩要求外,同样关注候选人的能力素质和职业操守表现是否符合要求。
3、竞聘选拔原则:
所有任职者必须参加集团人力行政事务中心组织的公开竞聘选拔。
4、统一培养原则:
所有任职者必须经过置业集团培训学院组织的磐石计划培训,经考核合格出营后方向参加竞聘。
第九条选聘程序。
所有职业经理人的选聘须严格参照《置业集团竞聘管理办法》进行。
针对不同职业经理人候选人,否决和任命权限如下:
序号
对象
一票否决权
任命权
1
集团管委会成员及职能中心第一负责人
区域总经理
区域公司职能平台负责人及城市公司第一负责人
置业集团总裁
集团
1、任命。
对通过竞聘并进入考察甄选环节的,根据权限正式发文任命。
2、任职初期考察。
新聘职业经理人任职满半年,由任命集团开展红绿灯盘点、组织绩效、干部述职等全面评价,发掘优势,提出改善建议,并对不胜任者进行调整。
第四章职业经理人行为规范
第十条职业经理人行为规范
详见附件1:
《置业集团职业经理人行为规范》。
附件2:
《职业经理人对外投资和职业操守申报规定》
第五章职业经理人培养
第十一条培养组织及权责
1、美的置业集团培训学院为职业经理人培养工作的业务指导机构与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职业经理人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全集团范围内的统筹培训项目。
各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业经理人其他培训工作。
2、美的置业集团培训学院在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与定位:
1)制定职业经理人培训管理的政策与制度,建立相应的管理方法和工作流程;
2)根据置业集团战略目标和经营方针,调研内部需求制定职业经理人培训规划;
3)组织实施职业经理人的统筹培训项目,重点是职业经理人领导力提升与发展项目;
4)为各单位提供外部高端培训课程信息资源;
5)指导各单位开展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
3、区域人力资源部门在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负责按照置业集团统一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区域内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规划;
2)负责配合学院共同实施职业经理人培训项目;
3)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职业经理人的个性化培训工作;
4)根据置业集团要求,做好信息的收集、传递,报送工作。
第十二条学历教育管理
4、按不同级别职业经理人设定学历教育学费标准。
高管层级
费用标准
单位:
万元/人
集团总裁
专项申报
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
45-50
区域总经理、职能中心总经理
10-45
区域副总经理、区域职能第一负责人、城市总
10以下
5、职业经理人参加研究生及研究生以上的学历、学位教育等可按其入读学校的总学费报销50%的学费,但最多可报销额度不得超过其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一半,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
6、职业经理人只可以享受一次由公司承担一半学费的学历、学位教育机会,同时须签订三年以上培训服务协议。
7、职业经理人参加研究生及研究生以上的课程进修、学历、学位教育由美的置业集团培训学院审批,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费用报销及其它相关事项,按集团有关条款,由学院负责报销。
第十二条培训管理
1、美的置业集团培训学院建立“培训记录卡”,统一管理职业经理人培训记录。
学院举办的培训,培训记录由学院负责;各区域、经营单位组织的培训或职业经理人本人外出参加的培训,由各区域负责整理、汇总培训记录,每半度报学院备案。
2、美的置业集团培训学院每半度全集团通报职业经理人培训情况,并呈报总裁。
第十三条授课要求
1、职业经理人有义务在美的置业内部传授或分享管理经验。
2、职业经理人应保证每年不少于6小时(1天,可累计)的授课时间。
3、职业经理人可以在全集团范围内授课(高管讲座、管理面对面交流),也可以在各单位内部授课。
如属各单位内部组织的课程,须将相关授课记录报学院备案。
4、集团总裁或副总裁、区域总经理应每年度至少参与1次内部“管理面对面”活动,采取职业经理人与员工对话的形式。
第六章职业经理人考评
第十四条职业经理人考评体系
1、职业经理人考评主要包括业绩考评与综合评价两部分。
2、置业集团负责对区域整体业绩进行业绩考评考核,负责对区域第一责任人进行评价。
3、区域公司负责对整体业绩进行二次考评。
负责对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城市公司第一责任人进行二次综合评价。
4、职业经理人考评占比分布:
业绩考评(目标责任制考核)占60%,综合评价占40%(其中年度述职占10%,红绿灯盘点占10%,组织氛围占比20%。
)
5、集团每年参加不同序列,在全集团范围内对职业经理人按成熟区域、发展区域、待提升区域三种类型进行强制排名,每个职群业绩考评与综合评价总分排名后10%的一梯队人员进行淘汰。
第十五条业绩考评采用年度经营绩效考评(目标责任制考核)与综合评价(年度述职、红绿灯盘点)相结合的考评体系。
1、年度经营绩效考评(业绩考评)。
年度绩效考评以价值管理为基础,着重体现集团年度经营业绩要求。
根据战略目标并结合年度经营预算确定年度主要经营目标,主要采用经济利润和管理指标相结合的绩效考评模式进行考评。
2、综合评价(年度述职、红绿灯盘点)。
年度述职考评以能力匹配,优劣势、晋升潜力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业经理人的综合管理能力与潜力。
第十六条红绿灯盘点。
红绿灯盘点是集团组织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问卷评价方式,对职业经理人核心胜任能力、领导素质及职业品德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具体评价方式以年度人力资源发文为准。
第七章职业经理人离任
第十七条离任标准。
职业经理人任职期间发生严重经营管理或职业操守问题,符合以下标准任一项的,即启动调查与离任程序。
1、出现严重经营危机或经营状况急剧恶化,并经调查证明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能力无法胜任的:
1)实际完成的经营业绩低于所签订责任制目标或阶段目标的50%或以上的;
2)所管理单位/部门销量、产量等主要指标实际完成低于考核目标50%以上或严重偏离职责定位的;
3)行业排名降低、各项经营预警指标如销售规模同(环)比、经营利润率同(环)比、投资回报率同(环)比、资产收益率同(环)比等快速下降(如下降幅度达30%或以上的);
4)所管理单位/部门出现工作效率严重下滑、人员大规模异动、运作成本大幅上升等,较大程度影响公司业务运作和组织氛围的;
5)年度个人综合绩效评价表现为D,且高层领导对其继续经营能力提出严重质疑的。
6)年度红绿灯盘点评价为三盏红灯,且高层领导对其继续经营能力提出严重质疑的。
2、出现严重职业操守行为:
1)违反职业经理人“十条红线”的;
2)违反职业经理人“十条红线”外其他条款,情节严重及逾期未按上级单位要求改正或屡次违反的;
3)违反职业经理人行为规范或集团其它相关制度,给集团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被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新闻媒体通报批评、负面报道、大规模群诉)的。
第十八条调查与离任程序。
当职业经理人出现离任预警标准所列事实时,按以下程序开展调查。
1、调查动议。
职业经理人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直接上级或间接上级单位第一责任人及具监控职责的职能部门如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针对预警情况提交(请)置业集团审计监察委员会开展调查。
2、专项调查。
置业集团审计监察委员会授权审计监察、财务等部门,开展专项调查并形成报告。
3、评议决策。
置业集团审计监察委员会针对调查结果,组织会议讨论并决策。
4、离任交接。
离任前,应与继任者正式书面交接工作,移交重要文件、介绍任职期间发生的主要事件等。
5、离任审计。
根据置业集团相关制度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及报告存入职业经理人个人业绩档案。
6、离任补偿。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与离任者协商一致进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离任后职业生涯发展。
为充分发挥人才价值,针对不同原因离任的职业经理人采取不同的职业管理方法。
1、对因违反职业操守规范离任的职业经理人,根据《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审计监察制度》等集团规章制度进行劳动合同解除及责任追究等处理。
2、对职业操守良好的离任者,根据能力与身体条件不同,离任后可参考如下安排:
对象
离任原因
城市总经理
经营管理能力暂无法胜任
1安排到其他公司、新业务继续担任负责人;
经营管理能力差距较大但专业能力突出
安排到区域职能部门任职负责某业务模块负责人
经营管理与专业能力
均不突出或身体欠佳
1劝退并给予相应物质补偿,监督竞业、保密协议履行
2授予名誉顾问,继续发挥其经验优势
附注:
其他职业经理人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范由集团人力资源行政事务中心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美的置业集团职业经理人行为规范》
附件二:
《职业经理人对外投资和职业操守申报规定》
(是否把评价、述职、一梯队任职资格等放进去)
美的置业集团
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发:
集团各部门、各单位
附件一:
《美的置业集团职业经理人行为规范》
附件二:
职业经理人对外投资和职业操守申报规定
职业经理人对外投资项目申报分为事前申报和任职申报两类。
一、事前申报
(一)指职业经理人任职期间,本人及主要关系人进行对外投资项目之前,须以书面方式,将相关内容向聘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申报(详见《职业经理人对外投资项目事前申报表》),未得到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实施。
1、项目名称、行业、所在地、注册资本、投资总额。
2、项目涉及的产品的名称和类别、预计年销量及销售区域和主要客户。
3、拟出资数额、持股比例、分红比例或额度。
4、拟担任的行政职务、名誉职务、董事会职务。
(二)收到申报资料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对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相关情况逐级上报给上一级人力资源部门,直至集团人力资源行政事务中心,集团人力资源行政事务中心经过调查,认为申报项目存在以下情况需出具否决意见的,应提交置业集团董事会审议决定:
1、利用了集团的商业秘密或可能导致集团商业秘密泄露的。
2、可能使集团名誉或经济利益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的。
3、与集团相关产品构成竞争的。
4、与申报人负责的集团相关产品存在上下游配套关系的。
(三)申报人员在收到置业集团董事会否决意见后,应立即无条件放弃或退出该项目。
二、任职申报
(一)指职业经理人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本人及主要关系人有对外投资项目的,须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其对外投资项目运行和收益情况(具体详见《职业经理人信息申报表》),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行业、所在地、注册资本、截止上一年度末已投资总额;
2、项目产品名称、类别、销售区域、主要客户;
3、申报人投入该项目资本总额、分红比例和上一年度从该项目实际获取的收益总额。
(二)收到申报资料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对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相关情况逐级上报给上一级人力资源部门,直至集团人力资源行政事务中心,集团人力资源行政事务中心经调查,需出具否决意见的,应提交置业集团董事会审议决定。
(三)申报人员在收到置业集团董事会否决意见后,应立即无条件终止或退出该项目。
三、相关责任的追究
经调查核实,发现职业经理人有以下行为时,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有权采取罚款、降薪、降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一)未按照本制度申报对外投资项目。
(二)申报内容虚假。
(三)申报后执行的内容与申报内容不符。
(四)职业经理人对外投资项目侵犯了集团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或因此违反了与集团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集团除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外,还将依据相关协议追究其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职业经理人职业操守申报
(一)任期内的职业经理人,根据《置业集团职业经理人行为规范》要求,实行半年度一次的职业操守行为自评与申报,具体申报内容详见《职业经理人职业操守申报表》。
(二)对职业经理人造成集团声誉或利益损失的违反职务行为,根据主动申报查实的情节轻重,经集团董事会审议决定,减除一定责任或免予追究。
(三)职业经理人不如实申报违反规定行为并造成集团声誉或利益损失的,根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附件二-1:
《职业经理人对外投资项目事前申报表》
附件二-2:
《职业经理人信息申报表》
附件二-3:
《职业经理人职业操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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