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0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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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0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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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07
申论范文07
多管齐下,打造诚信社会
治理社会诚信问题是一个长期、艰苦、不断完善的过程,其根本出路在于制度创新,基本目标是保持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一致性。
不断强化人们的道德自律意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机制及其保障体系。
第一,加强道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共铸诚信社会,应该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
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教育和帮助全体公民牢固树立诚实信用是一种财富的观念;使人们真正认识到诚心诚意、说话算数是现代人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品格;真正理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树立起真诚守信的道德品质,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要求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真正把诚信的要求视为一种谋利和促进发展的手段,视为一种神圣的使命和内在的义务。
要教育各类企业家认识到市场经济越发达,越要强化信用伦理,这是融入世界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先决条件。
只有守信用的企业,才能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也才有从事商业活动、提高企业效益的良好环境。
未成年人正处在思想观念形成阶段,应高度重视其品德培养。
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诚信的基本内容,懂得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牢固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培养学生诚实待人,乐于助人,言行一致,不说谎话的习惯;培养学生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遇到失误勇于承担应有的责任、知错就改的品行。
学校要主动与家庭、社区紧密配合,共同促进中小学生诚信素养的提高。
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各类学生的道德实践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教职员工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将诚实守信首先落实到自身的教育行为上。
各机关单位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多种方式的道德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和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有关诚信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使人们真切感受诚信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努力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要大力开展如百城万店无假货、评选诚信企业诚信公民、打造诚信地区等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使人们在广泛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第二,健全法制,加大惩处力度,使失信者无利可图。
防范和治理失信,仅仅靠道德规范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对社会公民和市场主体相互关系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准则,把社会诚信纳入法制的轨道,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制环境,维护和培育良好的市场信用秩序。
要结合我国实际尽快颁布制订有关规范诚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的惩处力度。
政府各部门应依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相关失信处罚制度,例如,工商部门对制假贩假者不能只罚款了事,除了给予经济重处外,还应有失信纪录,性质恶劣或屡犯者则限制其终身不得从事商业活动;其他部门对不守诚信的人,除予以处罚外,应记入黑名单,累计多次便取消其从业资格。
通过严厉的制裁措施,加大失信者的经济成本,使其无利可图,以起到震慑作用。
第三,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使失信者无处藏身。
要建立各类企业、组织、个人的诚信信息的征集和公开机制,建立统一集中或政府、行业、信用中介机构三个层次的资信数据库,及时有效地向全社会提供和发布信用信息。
大力发展社会信用中介组织,为客户提供规范的资信调查服务和信用评估服务。
通过信用信息网络化,使失信者无处可躲,无机可趁。
第四,加强舆论监督,让失信者身败名裂。
舆论监督是全体公民获得知情权,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和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重要力量。
在揭露市场欺诈和弄虚作假、维护公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闻媒体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对诚信者的社会褒扬和对失信者的舆论谴责,促进社会形成更好的诚信氛围,使失信者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加大失信者的道德成本。
可以建立企业的社会信用档案。
由政府协调,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代码,汇集企业资信的征信到评估、查询、公示,形成完整的信息体系,建立各类企业的社会整体信用数据库。
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政府应通过行政和经济手段,把分散在银行、工商机构的个人信息收集起来,建立全国性个人信用数据库。
第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做表率,提高公信力。
在现代社会,建设政治文明要求按照诚信的原则规范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度,避免行政垄断和行政工作的暗箱操作,做到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建立诚信政府。
政府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
切实从“重审批、轻监督”的传统做法中解放出来,从“重收费、轻服务”的管理模式中解放出来,从“重局部、轻全局”的本位主义中解放出来,尽快从“管理型”向服务型、效能型政府转变。
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坚持诚信原则,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公信度,取信于民。
组织部门应当把诚信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信用中介的作用。
行业协会的存在起到了前联企业后洽政府的作用,在参与经济活动中具有双重代言人功能。
同时作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在经济交易和仲裁中扮演重要角色,因此在建立社会诚信机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会信用中介机构是为社会提供信用服务的行业,政府应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别是为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的获取在法律上提供依据,使其有法可依,使之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
”这里的政就是指政府——政府无信,社会必定衰败。
当前,政府信用状况在经过长期治理后有了较大的改观,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了较大起色,但个别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敷衍塞责、表里不一、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在一些地方仍然占有一席之地,更有甚者,滥权、越权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
是什么导致政府信用的缺失?
究其原因,体制性缺陷是信用缺失的根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
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确立,与之相适应的信用体系也在发生转变,但这种转变没有跟上步伐,已经滞后于经济发展。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有令不行。
”政府机构能否依法行政,自觉维护社会信用,惩治失信行为,当好市场经济的裁判员,对市场主体的诚实守信具有极其重要的示范作用。
因此,良好的政府信用是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基础。
树立良好的政府信用形象,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限和行政许可设定范围,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废除一些不允许设定的行政许可,使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行政审批大厅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行政质量、服务效率和水平,逐步实现由直接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
第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机制,对政府行为进行规范,强化服务意识。
第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已成为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元素之一。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必须解决市场主体信息不对称问题。
据统计,我国大约60%的信息掌握在政府各部门手中,一般未向社会公开。
如此以来,信息资源富集政府一身,往往无法充分利用,造成信息资源的浪费,而与此同时,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中介组织,因得不到需要的信息资料,很难开展信息管理和相关服务。
因此,应在保证经济社会安全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加快解决公共信息依法公开和共享问题,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以获得社会对政府的信任。
即定期公开公示最新的工作程序和办事指南以及有资质的相关中介组织,推行“阳光”操作,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后方能出台。
我们政府只要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公开、公平、公正,我们的党和政府就一定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
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保证,事业呼唤,民心所系。
我们的政府和每一位公务员,任重而道远。
慈善事业,是构筑和谐社会的一个支点
慈善事业,是扶贫济困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对于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慈善事业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四个方面所组成。
它们就像四根支柱一样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各有各的作用,共同支撑着社会保障体系这座大厦,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影响大厦的稳定性和功能的正常发挥,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于发展。
因为慈善事业主要来源于人们的自愿捐助,其资金和财物不是直接来自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环节的必要扣除,受惠者不以进入生产过程就业为前题,它是富者和一切有能力捐助者在慈善心驱使下的自觉行为,失业者、弱势群体和遭受各种天灾人祸的困难群体是其主要的受益对象。
因此,它是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重要补充。
发展慈善事业有利于缓解不同社会阶层的对立情绪,弥合社会裂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激烈的竞争和资源配置的不平衡,必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教育和引导先富起来的人们,兴办慈善事业、捐助慈善事业、扶贫济困,可以让先富起来的人们树立起乐善好施的良好社会形象,赢得广大社会公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尊重和理解,化解贫困群体的怨愤情绪和不平心理,减少针对富裕阶层的报复犯罪行为和不稳定因素。
因而,发展慈善事业,对改善贫苦和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凝聚力、增进中华民族的团结与融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国际上其他国家慈善事业的发展来看,巨富税和遗产税以及捐助善款的免税制度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些国家的巨富税和遗产税税率高的可以达到50-60%,也就是说,你的财富多了,你不愿捐助的话,新增的收入或移交下一代的财富,50-60%都要作为税收交给国家。
所以你要计算,如果捐赠给社会,并能够免税的话,你是用50元钱购买100元钱的声誉。
当然,社会舆论应当褒奖那些捐助善款的富人,但作为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慈善事业,却不能建立在富人的道德基础上,必须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所以我国应学习其他国家高税率的巨富税和遗产税以及捐助善款的免税制度。
目前,无论在制度层面还是在文化层面,都还存在许多不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问题。
如很多捐赠人不愿意甚至不敢露名,怕冒富;还有少数捐助人提出过于苛刻的条件;另外在善款使用的监督方面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一般民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上也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等等。
慈善事业不只是富人的事业,也不只是政府或慈善组织推动的事业,它应当成为全民的事业,每一个人都有献出爱心的责任和义务。
这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文明标志。
重视各类公共突发事件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逐步增多的趋势,其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
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是各级政府的重要社会管理职能。
我们党在长期的治国理政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但从总体情况看,应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全民防灾意识教育比较薄弱;二是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尚不健全,难以形成有效统一的协调机制;三是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四是预测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应急保障和快速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针对这些薄弱环节,加强我国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需要重点解决以下五个问题:
健全应急体制,加强专业协作。
在机构设置中,应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继续发挥相关专业机构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理顺相互关系,逐步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
应提高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就地消化”的应急处置能力,把一部分决策权下放到地方政府手中,工作重点应放在辐射范围比较广的大都市和县市级政府上,帮助和推动其建立必要的应急管理体系。
应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应急能力评价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职责。
加强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
完善的预警机制包括监测系统、咨询系统、组织网络和法规体系,以保证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科学识别、准确分级、及时响应和有效沟通。
应抓紧建立综合性、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收集网络,对有关危机风险源和危机征兆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保证危机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为做好应对和处理工作提供可靠基础。
应进一步增强现有应急预案的完备性、可操作性和操作流程的合理性,并建立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以便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健全协调机制,提高应对能力。
突发公共事件产生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发生过程也不是孤立的,其处置需要多个部门和地区的密切协作配合。
因此,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应抓紧建立和完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机制,实现各部门间资源的整合共享与综合利用,以协调有序地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的重特大事件。
全面整合资源,加强应急保障。
各级政府应合理地调整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建议将应急管理的经费支出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除加大原有的抗灾减灾方面的支出基数外,还应建立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基金和稳定的应急管理经费投入渠道以及多元化的市场筹措方式,以保证应急费用的足额、及时到位。
同时,应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特别是专家咨询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国家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应对网络。
加强对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有利于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应急处置的规程;宣传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应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中公众的社会心理行为的预测、疏导和控制,通过科学的心理辅导和正确的舆论引导,及时帮助社会公众梳理各种复杂信息,预防和克服危机中的恐慌心理。
打破垄断,维护公共利益
市场是国家经济运转的主体,在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建立公平、合理、有序、诚信的市场经济机制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提高我国经济水平,保障我国公民利益的需要。
目前,随着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深入,使得近年来我国的市场竞争秩序得到了有效维护。
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得看到我国市场在竞争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市场运转仍不容乐观,市场垄断现象仍然突出,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垄断行为的存在严重干扰了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1995年至2005年,全国共查处垄断案件6548件,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发展。
因此打破垄断,维护公共利益势在必行。
垄断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影响百姓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等一系列不良影响已引起国家发改委高度重视。
在方便面涨价、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行业自律’和‘价格同盟’、外资并购、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等诸多问题上国家频频出台政策,不断完善反垄断法,加强反垄断工作力度,采取了有效措施维护我国市场竞争秩序。
然而垄断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存在的领域是普遍和广泛的,要想打破垄断,维护我国市场公平、有序仅仅依靠国家政策的力量是不够的,它需要全社会公共参与,凝成合力。
首先,相关部门应继续完善反垄断法,建立全面具体的法律机制。
从材料中我们不难看出,我国的垄断法还存在一定的漏角,造成有些企业徘徊在法律边缘进行垄断,而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政策予以制裁。
因此,继续完善反垄断的有关法律法规。
其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垄断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企业本身也要自强自律,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以改进技术和提高质量来加强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强领导,强化执法力度,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
对在市场竞争中以盈利为目的,不择手段,恶意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绝不纵容姑息。
要成立专门的监督和执法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
四是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全民抵制垄断的意识。
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垄断行为主要是水、电、气、暖、交通、邮政、电信等自然垄断性行业企业的垄断行为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如烟草、盐业、石油、石化等)的垄断行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然而百姓对垄断行为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反垄断呼声也并不高,因此我们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反垄断宣传,提高全民反垄断意识,抵制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全民利益。
反垄断斗争的任务任重而道远,道路曲折,前途光明,我们坚信,在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情况下,垄断的坚冰将日益打破,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将朝着更加公平、有序的方向发展,社会将更加和谐。
加快建立健全网络购物管理体系
我国已经成为全球信息通信业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
目前,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达到1.44亿,而经常上网购物的网民已经超过3000万人,还有六成左右的网民表示,会推荐自己的亲朋好友参与网上购物。
而刚刚过去的“五一”黄金周里,中国消费者用每天在网上购买近亿元商品的事实,充分证明了网络购物在我国有着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不可忽视的是,“诚信”和“安全”问题依然困扰着网络购物的健康发展。
针对网上购物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投诉居高不下,网上购物交易发生的诈骗时有发生,还有的网民因为网上购物之后银行卡内的钱被盗造成重大损失……其中,最令消费者和网民抱怨的是诚信问题。
诚信问题究其原因,首当其冲的则是网络管理体系的不健全、不完善,其次是没有建立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
因此,只有加快建立健全网络管理体系,才能切实解决网络购物诚信问题,
第一,建立健全网络购物方面的法律法规。
加快网络购物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执法者有法可依,实现依法监管。
第二,整合管理资源,构建专门的网络监管机构。
组织网络方面的高技术人才,以及工商、食品、卫生等相关部门成立机构,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并实现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于网络购物方面的流程监管,实现制度监管和专人监管相结合。
第三,实现网络购物零售商和供货商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
严格考核和审查网络购物的供货商和零售商,并建立信息平台和备案制度,实行严格的网络购物准入制度,一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不讲诚信经营,严厉处理相关零售商和供货商,直到永久禁入网络销售和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加快网络购物的相关行业发展,并切实加强监管。
进一步激活网络购物的其他行业发展,如物流、快递公司等,也要切实加强监管,使其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保证质量和及时的送达物品。
第五,加快网络监管技术的发展,预防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失信行为。
进一步支持和加快网络监管技术的发展,实现网络上技术与现实中监管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网络的假冒伪劣商品,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第六,设立严格的信用等级制度,并实现严格考核制度和末位淘汰法则,集中管理和考评网络经销商,如信用等级过低则立即淘汰网络购物市场。
第七,设立网络举报平台,发动网民参与监管理。
第八,设立网络曝光网站和“黑名单”,将不讲诚信者一律打入,让失信者无处藏身。
总之,网络购物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在政府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切实加强监管之下,才能健康“茁壮”成长,才能构建成和谐网络。
领导干部须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这句流传千古的名句,今天的警示作用依然适用。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过:
“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
”其中的公仆意识,就是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亲民、爱民、为民。
人民赋予了我们权力,我们就是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也必须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日渐提高起来。
而与此同时,国外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也不同程度地在腐蚀着我们的领导干部。
受几千年的官本位思想作祟,一些领导干部开始热衷于当“官老爷”,热衷于迎来送往、吃吃喝喝,白天搓麻、晚上唱歌甚至一度成为一些领导干部的主要“工作”。
领导干部的这些做法极大地违反了党纪国法,腐蚀着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引起群众的极大愤慨和强烈的谴责。
但这恰恰体现出来,群众对领导干部评判和监督的重要性。
首先,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制度,以法律保障群众行使监督权。
由于我国深受古代的明哲保身等儒家思想的影响,群众对政府官员的监督并不是十分主动。
同时,由于法规的不健全、不完善,使群众也有后顾之忧。
这就要求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使群众有效行使监督权,无后顾之忧。
其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以制度促使政务的公开、透明。
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必须建立起一套开放透明、能够集中民智、代表民意的公众参与机制,这就要求必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制定切实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这样以来,一方面建立了公众监督政府的平台和接触渠道,另一方面有助于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治理,从而促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理解。
第三,制定符合国情的新闻媒体制度,支持、鼓励新闻媒体和舆论对政府的监督,塑造有利于群众评判和监督政府的社会环境。
第四,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主动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
领导干部只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民办实事上、办好事上。
总之,以法律制度作保障,以政务公开作平台,以大力宣传造舆论,领导干部主动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切实打造为民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勤政的政府,也才是人民满意的政府。
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之根本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
基础设施普遍滞后。
小型基础设施由于无人管理损坏严重;农业资源不足,土地减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农业科研投入不足,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缺乏;农村交通设施建设落后,使农业机械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导致农业耕作成本增加;水电等农民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还很缺乏。
这些都严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万丈高楼平地起,根基是最重要的,在新农村建设中,基础设施就是根基。
因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
任何一件事情都需要各种各样的条件,然而在诸多的条件中,总有一些是主要的,起根本作用的,用辩证法的理论来讲,就是任何事物都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我们要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问题成百上千,然而基础设施是最根本的,没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正常的生产生活就无法进行,新农村建设也就成了无源之水了。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社会、农民合力进行,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第一,政府加大投资力度。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首先考虑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从所周知,由于交通不便而导致农民生产的粮食、果蔬等农副产品无法出售的问题并不鲜见,这不仅会直接影响农民收入,而且会打击他们种植的积极性。
政府财政投入巨额资金开启“村村通”工程,使马路通往了每一个村庄,有效地解决了上述问题。
第二,要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通过媒体宣传、制作纪录短片等形式让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农村基础设施亟待改善的现状,提供优惠条件作吸引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或当地政府还可以出台诸如税收优惠等相关的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将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引导农民自主投工投劳。
政府财政支持和企业、社会力量的投资都只是外部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导力量还应该是农民自身。
要通过广播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对农民进行宣传教育,让他们了解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引导他们自觉地维护好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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