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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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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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9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房屋所有权人名称:
北京兆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受北京兆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产权房代为出租。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签协议)。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乙方不继续承租该房屋,则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前30日起带其他租户进入该房屋看房,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4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年租金总计:
人民币(¥:
)。
(二)支付方式:
1、□季付,金额
2、□半年付,金额
3、□年付,金额
付款方式: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到期租金支付日期:
。
(三)押金:
人民币(¥: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押金最迟应与第一笔房屋租金同时支付。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如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或收费标准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8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或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地下空间的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产权人因经营业务需要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应无条件腾房。
如乙方逾期腾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除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超过15日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双方经协商无结果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一个月的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一个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按月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做为乙方的违约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每拖延一日向守约方支付月租金的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租赁期间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装修房屋的,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对其承担的装修费给予补偿,同时因其装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之日搬出全部物件,否则对房屋内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由甲方处理。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国籍: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一、房屋交割清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损赔额
二、其他相关费用
项目
单位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水费
电费
电话费
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物业费
卫生费
上网费
车位费
租赁税费
三、交退房确认单
附件二
丰盛地区治安防范协议书
为了加强丰盛地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预防治安、刑事、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北京市城镇居民住宅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每位住户应履行职责,协助派出所做好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房屋产权方应对产权房屋居住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违法
出租情况,对非法出租的要限期改正。
如发现过期不改者,派出所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对当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房屋产权方应本着对周围居民负责的精神,加强对外来人口的
防火教育,提高外来人口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对老化的民用电线要及时更换,定期检查,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三、为了减少撬锁、钻窗等治安案件的发生,教育承租人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等贵重物品,且不要在家中留宿无关外来人员。
四、产权方应定期对承租人的用火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用煤取暖的住户一定要对烟囱进行检查,使用一段时间的烟囱要定期进行清理,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件。
我同意遵守派出所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接受处罚。
出租方代表人承租人:
附件三
安全防火责任书
甲方:
北京丰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小区有个良好的治安秩序,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保障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及私人财产不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北京市人民政府152号令》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火责任书。
乙方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设专人负责安全、消防工作,并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遵守有关治安、消防规定,不准私自拆除室内各种消防设施、设备。
禁止在消防设施、设备遮挡或悬挂各种物品,不得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及出口。
二、房间内不准私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电暖气、电饭锅、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禁止做饭,以减少火灾隐患。
三、不得在地下室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等危险物品的生产。
不得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烟花爆竹、油漆、稀料、香蕉水、液化石油气等)。
四、房间内禁止酗酒后吸烟、禁止卧床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五、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152号令》有关规定,地下空间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不得设置上下铺。
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有人时不得上锁。
六、经营性场所、仓库及宿舍必须配备适量的灭火器及其它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各租赁单位自备),居住人员会使用灭火器材,提高自救能力。
应张贴明显的防火标志,同时单位应严格做到自律自检,小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检查,乙方应尽力配合。
七、乙方如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
八、如甲方接到火警信号后,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入报警现场,进行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九、如违反以上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第一次提出警告并没收违禁物品并通知该单位负责人,第二次情节严重者甲方将有权进行处罚或收回所出租的房屋。
十、凡涉及到小区治安消防,乙方必须符合小区的有关规定,如遇到小区物业未做规定但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主动与甲方及时协调制定出相关规定。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北京丰汇物业管理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四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的管理,我公司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管理规定的执行,在管辖区域内设立了两名值班管理员,做好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及各项工作的交接班记录。
并且为了保障对人员的管理同时设立了一名流动的检查人员。
一、对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的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对承租单位及个人认真做好消防工作的宣传管理工作,认真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相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消防工作。
2、遵守有关治安,消防规定,不准私自拆除和挪用室内各种消
防报警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
3、室内禁止违章用电和私接线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褥子、
热得快、电暖气、电饭锅、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及液化气罐,以减少火灾隐患。
4、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烟花爆竹、油漆、稀
料、香蕉水、液化气罐)
5、室内禁止酗酒后吸烟、禁止卧床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6、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米,房间内不得设置上下铺。
7、仓库及宿舍应自配备灭火器材及其它消防设施,居住人员及
相关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提高自救能力。
承租单位应在库房或人员密集处张贴明显的防火标志,同时单位应严格做到自查,小区管理人员有权利对其进行检查,承租单位或个人应全力配合。
8、承租单位或个人如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造
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承租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公司有权追究承租单位或个人因事故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二、对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管理制度
1、所有住宿人员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相处。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室内卫生整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
3、严禁聚众赌博,饮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4、爱护公物,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私自挪动,占用他人财产及物品,自觉维护公共设施。
5、宿舍内不得长时间会友,严禁男女宿舍互串,混住,严禁外人留宿。
6、严守规定的出入时间,夜间22:
00后严禁大声喧哗,妨碍他人正
常休息。
如因承租单位或个人扰民造成居民投诉的,首次物业公司将对承租单位或承租人将处以500元罚款。
再次投诉物业公司将于七日内无条件收回出租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7、保持公共卫生间的卫生,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8、外来人员需在小区内住宿,必须按规定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并报物
业管理部门备案。
9、来客登记,来访人员必须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到值班室进行登记。
三、对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
1、承租人员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
领《暂住证》
2、承租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必须有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
划生育
3、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即《婚育证》。
4、认真核查暂住证的有效期限,对于即将到期的人员应当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
5、要求承租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6、承租外地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工本费。
7、做好对外地来京承租人员的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8、定期检查承租人员的各类证件,对于不按规定办理暂住证的人员,由相关部门处以罚款,拒不执行的人员公司将收回出租的房屋。
甲方:
北京丰汇物业管理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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