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汇总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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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汇总6篇)
(篇一)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计划安排,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组成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带领下,于8月上旬深入到四铺、百善等镇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部分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汇报,广泛征求意见。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把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借助民生工程实施,大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营方式,着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有力推动了全县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县总人口107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5449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49%。
全县现有各类养老机构22个,其中,县级光荣敬老院1个、社会(儿童)福利中心1个、公办老年公寓1个,镇级敬老院15个,民办养老机构4个。
拥有床位3282张,入住老人850人,入住率达26%。
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61个,拥有床位数1395张。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27张。
二、存在问题
我县养老服务业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还存在着与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一)社会认识程度不够。
目前,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大部分是孤老优抚人员、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全县仍以家庭养老为主,绝大多数老人尚未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仅有少数老人因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其日常生活,才有选择机构养老的愿望。
(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滞后。
一是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规划不足,养老服务平台搭建比较困难。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社区内服务新增项目场所难以落实。
二是社区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不全。
多数社区养老服务站由于场地所限,服务功能单一,只能提供就餐、娱乐休闲等最基本服务,对于日托、医疗、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项目则不能提供,难以满足老年人需求。
(三)五保老人医疗问题突出。
分散供养的五保患病特别患大病的比较多,一旦生大病需要住院,一是无力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二是对报销政策外需要个人支付部分缺少经济承担能力。
此外,现有的医疗救助政策和新农合政策还有部分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顺利就医。
(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缺乏,专业化水平低。
一是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护理员年龄偏大、专业不熟、文化较低等问题。
二是养老护理员社会认可度不高、薪酬待遇过低、劳动强度大,对专业护理人才没有吸引力,导致养老护理员严重短缺,难以留住专业护理人才,已经成为制约养老机构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目前我县尚无专门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职业标准,都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大力营造孝亲敬老浓厚氛围。
养老事业需要全社会高度关注与重视。
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服务,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先进典型,营造尊老爱老的新风尚。
(二)统筹规划,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业深入发展。
合理规划,科学制定全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切实摸清现有养老机构底数基础上,根据全县人口总量,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尽快出台具体的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投入。
(三)多管齐下,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一是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
二是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改造整合力度,努力提升农村敬老院服务供养水平。
三是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四是重视解决生活困难五保老人医疗费用兜底问题。
(四)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技能提升培训,打造一支与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合格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满足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篇二)
前阶段,县政协城建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分管副主席的带领下,就“大力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与问题
据调查,截至**年末,我县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指户籍人口数)已达14468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9%(全国14.3%、全省17.87%、全市19.71%)。
我县人口老龄化现象呈现了六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高龄老年人口多,其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计19862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13.72%;二是农村老龄化高于城镇,全县农村老年人口总数已达87562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60.52%;三是山区老龄化程度普遍较高,富盛、稽东、王坛、平水等山区乡镇的老龄化程度普遍在21%以上,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在人口迁移和流动等因素推动下,山区乡镇的人口老龄化程度还会进一步提高;四是“纯老年人家庭”现象突出,全县目前有纯老年人家庭的老年人口数23480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16.22%;五是老龄化程度呈逐年增高态势,**-**年我县老龄化比例分别为17.48%、18.03%、18.96%和19.90%;六是百岁老人逐年增加,到**年末,全县百岁以上老年人为22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工作,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土地保障、资金补助、人才培养、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目前已基本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全县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551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355张);民办养老机构6家,在谈民办养老机构项目5只,其中3只可在近期落地;建成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56家;18家镇街敬老院逐步升级为镇(街道)社会福利中心。
然而,伴随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家庭人”逐渐成为“社会人”,养老问题的实质是养老需求和社会保障系统之间的矛盾。
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大背景下,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观念认识不够到位
目前,制约着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思想认识和观念差异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农村传统的养老观念尚未改变,大部分农村老人习惯独居或空巢生活,子女们也不愿意老人参加社会化养老;二是社会上对“孝”的理解存在一定误区,尤其是在农村,认为有子有女的老人进敬老院会被人认为是子女不孝顺;三是合力共建的认识有待提高,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认识还不足;四是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氛围还不浓,仍有些家庭的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忽视甚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
(二)设施投入仍显滞后
虽然近几年我县在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上有一定的投入,但与现实的老年人口数量和实际养老服务需求相比仍显滞后。
一是养老机构床位总体不足,床位布局存在结构性矛盾,资源配置失衡,如一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环境差、功能不齐全,入住率不高,而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则床位紧张,如县社会福利中心“一床难求”现象十分突出;二是民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滞后,由于政府的优惠扶持政策出台时间不长,养老机构没有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而且投入养老机构建设风险大、回报低、供地难等因素,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积极性。
(三)服务队伍专业性差
目前,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主要为社区管理人员和社会“4050”人员,专业化水平普遍较低,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养老服务的延伸、服务质量的提高缺乏后劲。
这种现象广泛存在于我县的公办养老院和民办养老院,除县福利中心外,均没有专业的护理人才,养老服务偏重于日常生活照料,诸如医疗、康复等服务项目都不能有效实现。
(四)机制要素缺乏保障
一是土地资源制约,特别是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由于没有可用土地,社会投资者们空有资金和规划,项目着地难;二是城市社区老年活动用房资源制约,老城区内部分小区老旧,空间拥挤,连社区管理用房都不够用,更不要谈社区配套用房和老年活动用房,新建小区在规划时虽然有按3‰比例配备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的要求,但存在入住率低的小区用房面积较大且地方偏僻,而入住率高、人口密集的小区用房面积小、分布散等问题,不能有效整合和利用;三是机构人员制约,存在着老龄工作人手紧张,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责任主体不够清晰等问题。
(五)志愿者队伍形成难
要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光靠政府部门和镇(街道)社区是不够的,还要借助于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庞大的志愿者队伍。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发动面不广,社会义工人数偏少,载体不多,参与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全社会合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工作。
二、对策与建议
今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这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面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新情况、新要求、新任务,如何使我县老年人服务这项“夕阳红事业”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朝阳性产业”,是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而有深远意义的课题。
为此,建议如下:
(一)要进一步确立养老服务事业优先发展地位
一是要加大领导推进力度,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增强老龄意识和解决老龄问题的忧患意识,正视我县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发展中的问题与矛盾,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效果得以体现,合力得以形成;二是要加大规划落实力度,将养老服务产业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突破口和拉动消费的增长点,编制规划,落实规划,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三是要加大责任考核力度,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各镇街(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考核体系,将机构建设、资金投入、新增养老床位、规范化水平等指标,列入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内容,明确责任,加强考核。
(二)要进一步创新与优化发展模式
一是要重基础,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星光老年之家”建设,丰富其功能,同时增强敬老院的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功能,探索集就餐、休闲、娱乐、康复、精神慰籍等功能于一体的托养模式,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近享受服务,像办幼儿园一样来办好“托老所”;二是要打品牌,优化机构养老结构,要以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为重点,鼓励养老机构增添护理型床位、改造院内医疗护理康复设施、设置标准化医务室,同时,镇级社会福利中心在优先保障“三无五保”、低保、失能老人入住的前提下,要加大向社会人员开放的力度;三是要强管理,拓展服务领域,结合我县“一键通”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信息服务系统,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服务,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三)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要加大资源供给政策扶持,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要在经费投入、规费减免、建设运行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特别是土地保障等方面予以扶持,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社区建设和住房建设规划,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要支持发展新型养老模式,积极研究对新型养老模式的政策支持措施,重点支持发展养医结合型、康复护理型、居家照料型养老服务机构;三是要坚持适度普惠型福利政策,增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惠及人群,完善高龄、贫困、独居、失能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四是要鼓励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要明确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加大一线中高级护理员补贴力度,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
(四)要进一步健全投入增长机制
一是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将养老服务项目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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