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六篇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docx
- 文档编号:8638322
- 上传时间:2023-02-01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0.79KB
成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六篇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docx
《成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六篇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六篇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成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六篇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六篇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深入推进和谐社会和幸福成都建设。
第一章提升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
积极扩大就业,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到2015年,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0%。
第一节积极扩大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
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困难群体就业。
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完善就业促进体系和工作机制,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优化创业环境,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对创业的服务和支持力度。
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加速农民工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化。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整合资源,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加快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信息收集、汇总和发布。
完善就业实名制度,加强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服务,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劳动仲裁、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做好失业调控和就业促进工作。
加强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职业技能培训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升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提高就业稳定性。
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就业援助制度。
完善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动态管理、动态服务工作机制,实现就业援助的制度化和长效化,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消除就业歧视。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以用工必签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增加一线职工工资、提高劳动报酬比重、改善劳动条件为重点,推进小企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根治企业欠薪行为,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促进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
建立健全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地方规章与制度体系,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全动态、全过程”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
第二节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鼓励劳动者通过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通过自主创业、技术创新等方式提高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完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信息体系,加强个人收入税收征管。
积极发挥税收、捐助等制度对社会收入和财富的调节功能。
切实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挖掘农业增收潜力,积极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
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增加农村居民务工收入。
明晰农村各类产权,打破农村产权流转中的制度障碍,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
加大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第三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
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
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保险的稽核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实现“全域成都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加快推进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与接续,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合理衔接和顺畅转移。
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提升各项社会保障水平。
建立社会保障待遇与物价上涨联动的长效机制。
持续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待遇差距。
逐步提高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提升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水平和最高支付限额,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医药费、生活护理费、抚恤金标准。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
加快基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保险卡制度,提高社会保险的信息化水平,到2015年,社区和行政村社会保障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以帮困助学、帮困助医、帮困助房三大救助为配套,以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经济发展及时调整的自然增长机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
实现社会救助事业与公共财政收入同步增长,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落实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政策,实施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建立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落实各级政府保障性住房保障责任,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积极推行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方式。
有序推进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和非成套住宅改造,逐步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
第二章提高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发展福利和老年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全面提高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到2015年,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户籍人口控制在1260万人以内。
第一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切实加强人口宏观管理,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合理分布。
建立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推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深入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优生健康水平。
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系,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提高投入保障水平。
整合户籍、人口计生、民政、卫生等人口信息管理资源,建立统一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二节积极发展福利和老年事业
完善以老年人、孤儿、残疾人为主的补缺型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面向社会公众的适度普惠性社会福利事业。
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全面完成县级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形成覆盖城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公办社会福利网络。
引入社会工作理念,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鼓励开展社会互助和志愿者服务。
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和宣传力度,创新募捐形式,打造“阳光”慈善系列救助品牌。
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
增加社会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
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第三节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依法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低收入者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编制并实施《成都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成都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依法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教育、就业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依法保障儿童和青少年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强化政府责任,动员社会支持,建立健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救助管理站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困难人群的的社会救助。
着力改善残疾人教育、康复、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加大对残疾人的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条件。
第三章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发展体育事业,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到2015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所有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构建信息化、规范化的全民健康管理体系,居民预期寿命提高到78.5岁。
第一节完善医疗卫生服务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财政投入重点转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和农村地区基层医疗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和内涵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改善装备水平,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到2015年,每千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0.3人。
加快形成首诊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与专科医院、综合医院间的双向转诊制度。
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9/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优化区域卫生规划,推动卫生资源向公共卫生领域倾斜,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定位明确、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卫生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及卫生人才等体系建设。
实施健康城市计划,进一步拓宽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的渠道。
强化艾滋病、血吸虫、结核、狂犬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精神疾病、职业病的防治。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药品生产交易行为。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需方福利化、供方市场化”的核心思路,扎实有序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公立医院改革等五项重点工作。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化和均等化。
第二节积极发展体育事业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加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和乡镇都有公共体育活动场地设施。
有效促进体育设施面向全社会开放。
做强竞技体育,培养一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做大做强一批竞技优势项目,打造一批体育人才培训基地和中心。
大力推进体育产业发展,拓展体育消费领域,扩大居民体育消费。
积极申办或配合申办高水平国际赛事、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培育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
专栏32“十二五”时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重大工程
医疗卫生服务工程:
健康行动计划,卫生信息化工程,卫生人才素质提升计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采供血机构标准化建设等。
体育事业发展繁荣工程:
新建成都奥林匹克中心、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等。
第四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公共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第一节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的要求,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完善社区治理机制,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城乡一体的法律服务体系。
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和机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群众和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深化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第二节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
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建立部门互动、区域互动、群众互动的综合治理机制。
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保障经费投入。
强化街道、社区管理服务,落实企业法人和社区负责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与交换。
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问题。
第三节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健全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建立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性公共卫生和安全事件等多层面的防灾减灾与公共危机指挥系统、信息系统和监测预报、快速响应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推进应急管理规范化。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积极发展消防事业,加强人民防空工作,增强城市防空能力。
加强国防、“双拥”知识教育,完善“双拥”协调沟通制度,确保成功创建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加强现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公共交通、公用设施、娱乐设施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强化治安管理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的防控体系,严格食品、药品认证和准入制度,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第五章加强民主政治建设
健全民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强化公民立法参与和监督意识,形成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第一节健全民主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公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保证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探索建立民生诉求的表达、收集和处理机制,提高民生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增强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主动性。
积极组织法治社区、乡镇建设,强化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第二节加强法制建设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立法机制,加强保障科学发展和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立法,拓宽广大群众参与立法的方式和渠道,建立健全立法听证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制度。
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机制。
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着力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成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六篇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成都市 十二 规划 纲要 第六 推进 和谐社会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