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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表
山东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
专项督导评估县(市、区)自评汇总表
自评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说明
一、本表是根据《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教育部教督【2008】3号印发)和《山东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鲁教督【2008】25号印发)制定的,其中包括《评估细则》和《自评纪要》。
二、各县(市、区)要根据《评估细则》,认真搞好自评,并如实填写《自评纪要》和附表,并指导乡、学校填写好有关附表。
《自评纪要》中的相关内容要与乡、学校的内容相一致,与附表数字相一致,相关附表之间要相互衔接。
附表中的有关数字,均填写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字。
三、《评估细则》中的有关内容与《山东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不一致的,以《评估细则》为准。
四、按表中的内容和项目逐一填写,不要有漏项。
有小数点的数字保留两位小数,自评分数也保留两位小数。
五、表中县、乡均指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
表中学校,未加说明的均指所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六、封面“自评单位”须加盖县(市、区)政府印章,“单位负责人”须由县(市、区)长签字。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1-B1
领导
重视
60分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县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了“健康第一”的思想,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得力措施,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按实际情况分6、5、4三档计分。
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计7分;每年召开两次以上联席会议,计7分。
否则,各计0分
20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①县政府2007年以来召开加强学校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相关会议,下发的文件:
召开的会议(时间、参加人员、主要内容等):
钢城政办发[2007]24号《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钢城政办发[2008]47号《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莱发[2008]3号文件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钢城政办发[2008]65号《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乡卫生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政府2007年以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主要措施:
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把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召开相关会议,下发了相关文件,将责任明确到有关部门,同时开展学校体育卫生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认真解决。
(得分:
6)
②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情况:
建立了由区政府牵头,教育、体育、卫生、财政、团区委等部门参与实施的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时间、召集人、参加部门(标注文件号及文件名称):
区教育局局长王子象,教育、文体、卫生、财政、团区委、爱卫会等部门参与;《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钢城政办发[2007]9号)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召开联席会议的次数及时间:
召开联席会议3次。
2007年3月、2008年4月,2009年3月。
(得分:
14)
20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1-B1
领导
重视
60分
2.建立巡查制度。
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体卫工作进行检查,加强区域内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管理,计10分。
未建立制度或虽建立制度但未实施均不得分。
10
县级建立巡查制度的文件文号、时间、参加部门:
钢城卫字[2008]37号《关于对全区学校卫生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08.10
钢城卫字[2009]5号关于转发莱芜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09.3
县2007年以来实施巡查制度的次数、内容及时间:
钢城教发[2008]77号《关于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检查的通知》08.12
钢城卫字[2008]21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08.5
钢城教发[2009]68号《关于对全区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检查的通知》09.11
(得分:
10)
10
A1-B1
领导
重视
60分
3.建立督导评估制度。
县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办学水平的综合督导评估内容,计10分。
县建立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计10分;将督导评估结果通过媒体予以公告,计10分。
30
县2007年以来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办学水平的综合督导评估的实施时间、下发文件、文号:
2007年10月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
下发的文件是《关于将学校体育卫生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钢城政教督字[2007]2号)
(得分:
10)
②县2007年以来建立专项督导评估制度下发的文件、文号、开始实施的时间:
《关于对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钢城政教督字[2009]3号)2009年10月份实施。
县实行公告制度的形式和时间:
对专项督导情况一是用钢城区人民政府督导室文件进行通报;二是在钢城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广告。
执行时间是2009年12月。
(得分:
20)
30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1-B2
制订
规划
20分
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发展规划。
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目标明确、可行性较强的发展规划计5分,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5分,
县制定了学校体育卫生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当年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并付诸实施。
计10分。
其中制定年度计划4分,实施依据情况计2、4、6分。
20
县制定体育卫生发展规划及将发展规划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情况(文件、文号、主要内容):
制定了《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莱发[2008]3号文件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钢城政办发[2008]47号),确立了今后3-5年体育卫生工作目标任务。
制定了钢城区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钢城教发[2006]53号)
(得分:
10)
县2007年以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
区教育局根据全区体育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在制定每年的全区教育行动计划时,都对体育工作和全区学校卫生工作列入其中,明确全区体育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思路和方法,并根据计划开展具体工作,圆满完成了制定的任务。
(得分:
10)
20
A2-B3
落实
学校
体育
工作
要求
160分
1.开好体育课程。
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
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所有学校均按规定开足课时计30分,每有1处学校未落实扣5分,扣完30分止。
30
全县开展体育课程概况:
我区中小学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全课程,按照莱芜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小学1-5年级体育每周3课时,初中6-9年级体育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用科学的方法指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未开足课时的县直学校名单:
无
全部学校按规定开足课时的乡:
无
所辖乡未按规定开足课时的学校处数(分乡列出):
无
(得分:
30)
30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2-B3
落实
学校
体育
工作
要求
160分
2.开展一小时体育课外活动。
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
所有学校按规定开展一小时体育集体锻炼并列入教学计划计20分。
每有1处学校一项未落实扣2分,扣完20分止。
20
全县开展一小时体育课外活动概况:
学校在上好体育课的同时,每天上午半小时,下午半小时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开展丰富多彩、活泼生动的体育活动,分阶段分年级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未按规定开展一小时体育课外活动的县直学校名单:
无
全部学校按规定开展一小时课外活动的乡:
无
所辖乡镇未按规定开展活动的学校处数(分乡列出):
无
(得分:
20)
20
3.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
学校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和其他集体体育活动。
所有学校均按规定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计20分,每有1处学校未落实扣5分,扣完20分止。
20
全区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概况:
所有学校都在每天上午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和其他集体体育活动。
未按规定开展大课间活动的学校名单:
无
按规定开展大课间课外活动的学校:
全区所有学校
未按规定开展大课间活动的学校处数:
0(得分:
20)
20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2-B3
落实
学校
体育
工作
要求
160分
4.坚持早操制度。
寄宿制学校必须坚持学生出操制度,并做到教师带队,师生同活动、同锻炼,学生出勤率高。
所有寄宿制学校均按规定落实早操制度,计20分,每有1处学校未落实扣5分,扣完20分止。
20
未按规定坚持早操制度的寄宿制学校名单:
无
全部寄宿制学校按规定坚持早操制度的:
莱芜四中、颜庄中学、铁车中学
未按规定坚持早操制度的寄宿制学校处数:
0
(得分:
20)
20
5.坚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
每天长跑距离基数:
小学生(五、六年级)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2000米。
中小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学校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
所有学校均按规定坚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计20分,每有1处学校未落实扣5分,扣完20分止。
20
全区开展冬季长跑活动概况:
所有学校都能坚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
中小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小学生五年级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2000米,),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学校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
未按规定坚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学校名单:
无
全部按规定坚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学校:
所有学校
未按规定坚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学校处数:
0
(得分:
20)
20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2-B3
落实
学校
体育
工作
要求
160分
6.建立军训制度。
建立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充分发挥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炼意志等方面的作用。
县内各高中均按规定进行军训计20分,每有1处学校未落实扣5分,扣完20分止。
20
全县高中学生军训情况概述:
全区中学普遍建立军训制度,莱芜四中每年坚持对入学新生进行为期10天以上的军训,由武装部调配军事教员指导军训工作。
未按规定建立军训制度的高中学校名单:
无
(得分:
20)
20
7.举办体育运动会。
县建立了学生体育运动会制度并付诸实施,计10分。
所辖学校每年均召开春、秋运动会各计5分,每有1处学校未落实扣1分,各扣完5分止(农村小规模学校联合举办运动会也可)。
所辖学校开展了阳光体育活动及班级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学校有体育特色。
计10分。
每有一所学校未开展扣2分,扣完10分止。
30
2007年以来组织全区学生综合运动会时间:
2007年:
4月13日---4月14日
2008年:
4月11日---4月12日
2009年:
4月9日---4月10日(得分:
10)
2009年组织举办一次运动会的区直学校名单:
按照规定全区学校举办春季运动会和秋季综合性运动会
2009年未举办运动会的区直学校名单:
无
所辖乡2009年组织举办一次运动会的学校处数:
无
所辖乡2009年未组织举办运动会的学校处数:
0
(得分:
10)
未按要求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县直学校名单:
无
所辖乡未按要求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学校处数:
0(得分:
10)
30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2-B4
落实
学校
卫生
工作
要求
80分
1.建立学校卫生制度。
①县内所有学校建立较完善的卫生工作制度,学校卫生状况良好计10分.
②县内学校食堂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了食堂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三无”食品流入,计10分;
③积极开展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和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计10分。
否则,以上三项每有1处学校一项未落实扣3分,各扣完10分止。
30
未按规定建立卫生制度的县直学校名单
无
全部学校按规定建立卫生制度的乡:
艾山街道办颜庄镇黄庄镇里辛镇辛庄镇
所辖乡未按规定建立卫生制度的学校处数:
0(得分:
10)
未按规定建立食堂进货索证制度的县直学校食堂名单:
无
全部学校食堂按规定建立食堂进货索证制度的乡:
艾山街道办颜庄镇黄庄镇里辛镇辛庄镇
所辖乡未按规定建立了食堂进货索证制度的学校食堂处数:
无
(得分:
10)
未按规定开展疾病预防的县直学校名单
无
全部学校按规定开展疾病预防的乡:
艾山街道办颜庄镇黄庄镇里辛镇辛庄镇
所辖乡未按规定开展疾病预防的学校处数:
0
(得分:
10)
30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2.加强学生健康教育。
①县制定学生健康教育计划,所有学校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卫生习惯良好,计10分。
②建立心理咨询室,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健康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计10分。
每有1处学校一项未落实扣3分,各扣完10分止。
20
①未按规定开展健康教育的县直学校名单:
无
全部学校按规定开展健康教育的乡:
艾山街道办颜庄镇黄庄镇里辛镇辛庄镇
所辖乡镇未按规定开展健康教育的学校处数:
0
(得分:
10)
②未按规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县直学校名单:
无
全部学校按规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乡镇:
艾山街道办颜庄镇黄庄镇里辛镇辛庄镇
所辖乡未按规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学校处数:
0
(得分:
10)
20
A2-B4
落实
学校
卫生
工作
要求
80分
3.注重学生科学用眼及保健。
县内学校认真开展眼保健教育,多数学生掌握科学用眼知识,依据实际情况按10、8、6分三档计分。
坚持每天上、下午眼保健操制度,计20分,每有1处学校未落实扣4分,扣完20分止。
30
未按规定开展眼保健教育的县直学校名单:
无
全部学校按规定开展眼保健教育的乡:
艾山街道办颜庄镇黄庄镇里辛镇辛庄镇
所辖乡未按规定开展眼保健教育的学校处数:
0
(得分:
10
未按规定坚持眼保健操制度的县直学校名单:
无
全部学校按规定坚持眼保健操制度的乡:
艾山街道办颜庄镇黄庄镇里辛镇辛庄镇
所辖乡未按规定坚持眼保健操制度的学校处数:
0
(得分:
20)
30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3-B5
师资
配备
与培
训
100分
1.体育教师配备。
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职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学校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校)所有学校体育教师配备率全部达到100%,分别计15、15、10分。
每类学校配备率每降低1%扣1分,分别扣完15、15、10分为止。
40
县直及所辖乡学校体育教师配备率达标学校比例(%):
(详见附表1-1)
单位
项目
全县
县直
所辖乡
艾
山
颜
庄
里辛
黄
庄
辛庄
小学配备率
98.82%
70%
100%
100%
100%
100%
100%
得分小计
14
/
初中配备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得分小计
15
/
高中配备率
100%
得分小计
10
/
总得分
39
/
全县农村小学共有310个班,应配体育教师58名,实配63名,配备率100%;
全县农村初中共有170个班,应配体育教师30名,实配31名,配备率100%;。
39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3-B5
师资
配备
与培
训
100分
2.体育教师岗位培训。
接受体育专业学习或培训的体育教师占体育教师总数比例达100%,计15分。
每降低1%扣1分,扣完15分止。
每位体育教师每学年接受继续教育应不少于48个学时,并取得培训证书的计5分,否则计0分;每有一人无培训证书扣1分,扣完5分止。
20
县直及所辖乡体育教师配备情况:
(详见附表1-1)
单位
项目
县合计
县直
所辖乡
艾山
颜庄
里辛
黄庄
辛庄
受训比例%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得分
15
/
县直学校2007年以来未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体育教师人数:
无
所辖乡2007年以来未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体育教师人数(分乡列出):
无
(得分:
5)
20
3.卫生保健人员配备。
寄宿制学校专职卫生专业人员(指专职校医,下同)配备率达100%,计10分;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专职卫生专业人员配备率达100%,计10分;其他学校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人员配备率达100%,计10分。
上述三类学校配备率每降低1%,扣0.5分,各扣完10分止。
30
县直及所辖乡学校卫生保健人员配备率%:
(详见附表1-2)
单位
项目
全县
县直
所辖乡
艾山
颜庄
里辛
黄庄
辛庄
寄宿制学校配备率
33.33%
100%
0
0
得分小计
0
/
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配备率
18.18%
66.67%
0
0
0
0
得分小计
0
/
其他学校配备率
100%
得分小计
10
/
总得分
10
/
10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3-B5
师资
配备
与培
训
100分
4.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专业培训。
县按要求对学校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专业培训率达100%,计10分。
每降低1%扣1分,扣完10分止。
10
县直及所辖乡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情况:
(详见附表1-2)
单位
项目
全县
县直
所辖乡
艾山
颜庄
里辛
黄庄
辛庄
受训比例%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得分
10
/
县2007年以来对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专业培训情况(时间、主要内容):
2008年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知识;2009年开展预防学校传染病暨甲型H1N1流感知识培训;2009年开展全区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培训。
10
1.体育运动场地。
学校田径运动场,篮、排球场地、乒乓球场地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全县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校)体育场达标率达到100%,分别计15、15、10分。
每类学校每降低1%扣1分,每有1处学校无田径运动场地,扣4分,扣完40分止。
40
全县学校体育场地达标率(%):
(详见附表2-1)
单位
项目
全县
县直
所辖乡
艾山
颜庄
里辛
黄庄
辛庄
小学达标率
51.22
100
66.67
55.56
55.56
33.33
55.56
得分小计
0
/
初中达标率
92.86
100
50
100
100
100
100
得分小计
8
/
高中达标率
100
100
得分小计
10
/
无田径场学校数
0
总得分
18
/
无田径场县直学校名单:
无
所辖乡无田径场的学校处数:
小学:
无初中:
无高中:
无
18
指标
评估细则
分值
自评纪要
得分
A3-B6
体育
卫生
设施
设备
160分
2.体育器材。
学校体育器材配备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并维护良好,充分发挥作用。
全县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校)体育器材达标率达到100%,分别计10、10、10分。
每类学校每降低1%扣1分,每有1处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数量不足70%扣2分,每有1处学校使用率低、管理混乱扣2分,扣完30分止。
30
全县学校体育器材达标率(%):
(详见附表2-1)
单位
项目
全县
县直
所辖乡
艾山
里辛
颜庄
黄庄
辛庄
小学达标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得分小计
10
/
初中达标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得分小计
10
/
高中达标率
100%
得分小计
10
/
器材配备不足70%学校数
0
0
0
0
0
0
0
得分
30
/
体育器材配备数量不足70%的县直学校名单:
无
所辖乡体育器材配备数量不足70%的学校处数:
小学:
无初中:
无高中:
无
体育器材使用率低、管理混乱的县直学校名单:
无
所辖乡体育器材使用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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